筆記本管理辦法(集合8篇)
筆記本管理辦法1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公司員工。
二、管理辦法
1、筆記本配發(fā)、購買及領用
1、公司對于以下人員進行筆記本配發(fā):公司總經理、市場部經理、技術部主要技術人員。
2、對于沒有配發(fā)筆記本的公司正式員工(不包含試用期員工),如果出于工作需要,可以向公司申請?zhí)岢龉P記本購買。詳細情況參看“購買筆記本電腦協(xié)議!
3、公司員工如果由于出差、演示等需求需要短期使用筆記本時,可以向公司提交領用筆記本申請。詳細情況參看“筆記本電腦領用協(xié)議”。
4、公司原有筆記本電腦,員工如需要,可以向公司提出購買申請,公司根據電腦使用年限和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員工。
2、電腦升級、更換
1、當筆記本電腦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首先公司有無其它筆記本電腦可以替換;其次如果沒有時,根據需要看是否通過增加配置解決;最后,仍不能解決時,在購買新的予以替換。
2、當筆記本電腦使用壽命到期,或無法修復時,可以購買新的筆記本電腦予以替換。
三、損壞、丟失的.賠償辦法
1、使用期間筆記本電腦損壞的,根據損壞原因,維修費用分別由個人或公司負擔。
2、筆記本電腦在使用期間如丟失,由使用人全額賠付同型號筆記本電腦。
四、其他說明
1、在使用期間,未經允許使用人不得擅自將筆記本電腦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由此發(fā)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人承擔。
2、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行政人事部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xù),未經認可的,行政人事部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xù)。
本制度的修訂權及解釋權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筆記本管理辦法2
為保證筆記本電腦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業(yè)秘密泄露,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所有電腦,是指利用公司資金配置的,以備各部門工作人員使用來完成工作任務的所有電腦,包括筆記本電腦及臺式電腦,其使用和管理,均須按公司要求執(zhí)行。
2.公司按要求為每位需要使用電腦的工作人員配置臺式電腦1臺,除出差等特殊需要,其他情況一律不提供筆記本電腦使用。
3.臺式電腦未到位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筆記本電腦帶出公司。
4.臺式電腦配置到位后,原先配置手提電腦的工作人員,務必及時將手提電腦歸還公司,將所需資料考出,并到檔案管理部備份歸檔。
5.因公確需使用筆記本電腦的人員,應提前一個工作日申請,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再報廠部批準同意后,辦理借用手續(xù),并按以下辦法執(zhí)行:
。1)筆記本電腦屬貴重易損壞物品,各領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輕拿輕放,避免擠壓和撞碰,并遠離水火及各類化學物品等。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盜竊。使用人未盡到應有的保管義務,致使損壞及其他嚴重后果的,相應責任人應自行承擔賠償費用。
。2)在使用過程中,遇到電腦系統(tǒng)出現問題時,應立即與綜合部取得聯(lián)系,匯報電腦的故障情況;未經批準,不得自行隨意拆卸電腦硬件及添減、修改系統(tǒng)程序等。違反者,一經發(fā)現,即按嚴重違紀處理,因此而致使系統(tǒng)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相關領用人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到綜合部辦理歸還手續(xù);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使用時間的,必須先重新與綜合部聯(lián)系,得到批準后,方可延長使用。否則,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還。未經批準,強行留用的,視為嚴重違紀。
。4)領用人使用完電腦后,應及時對相關文件資料和信息進行備份、轉存和刪除。應個人原因導致文件丟失、損壞和泄露的,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5)各領用人使用完畢后,應完好無損、原質原量地交回綜合部,如有任何異常現象,應及時說明,記錄完畢后,再交網管或者相關的.技術人員進行性能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歸還手續(xù);未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說明或者及時匯報的,檢查不合格的,因此而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使用人承擔,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實依據的理由證明自己無任何過錯。
本制度至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筆記本管理辦法3
為改善教學條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學校教學與管理的信息化,學校配備了筆記本電腦,供教師教學使用,為規(guī)范筆記本電腦的使用管理,制定本辦法。
一、筆記本電腦權屬
筆記本電腦屬學校固定資產設備。學校筆記本電腦采用個人借用保管的形式管理使用。南昌十三中在編在崗教師可以向學校借用筆記本電腦。
二、借用辦法及使用要求
1、借用筆記本電腦根據個人需要與自愿原則,在學校通知的時間內到學?倓仗庌k理如下手續(xù):
財產保管員處簽定《筆記本電腦借用協(xié)議》→使用人到財務處交2000元財產借用押金→總務處審批→財產保管員處登記財產記錄后借用。
2、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可辦理借用手續(xù),如在通知時間內未辦理借用手續(xù)的'視為不需借用,原則上以后不再辦理。
3、筆記本電腦是學校辦公設備,借用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借與他人或用于與教育教學無關事宜。教師需按教務處規(guī)定的使用辦法運用筆記本電腦,提高教學效率和水平。
4、學校總務處每學年對借出的筆記本電腦進行常規(guī)檢查或不定期抽查,以清查資產,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5、教師在辦公時間不得利用筆記本電腦進行與教學無關的娛樂活動,不得用于法律法規(guī)不允許的活動,否則學校有權收回筆記本電腦,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有違法行為的由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6、教師因個人原因調離學;螂x開工作崗位,應交還所借用筆記本電腦,退還押金。
7、因為經費原因,學校原則上以后不再批量采購筆記本電腦,沒有借到的新任教師不再辦理。
三、保管與維修
1、筆記本電腦屬貴重物品,借用教師須妥善保管。若電腦或配件遺失,須以相同型號、配置的電腦或按使用時間折價賠償。
2、筆記本電腦根據廠方提供服務享有相應免費質保。借用人如發(fā)現質量問題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統(tǒng)一與供貨商聯(lián)系保修。因借用人明顯使用不當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壞由個人負責。
3、借用人應按培訓要求使用、保養(yǎng)、維修筆記本電腦。日常辦公應合理使用和維護,定期升級系統(tǒng)、防病毒、防火墻等軟件,由于學校機器數量很多,學校不再安排專門部門和人員進行系統(tǒng)維護及維修。每學年學校進行常規(guī)檢查時,由總務處安排專人進行系統(tǒng)維護及維修,如發(fā)生部件損壞更換費用由個人承擔。
4、借用人應保持筆記本電腦原有配置及外觀,不得自行對筆記本電腦進行拆卸、更換、升級等,否則出現故障,維修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
四、報廢條件
1、超過有效使用期限,性能明顯下降,不能滿足辦公需要的;
2、嚴重損壞且無法修復的;
3、機型已淘汰,主要部件難以找到配件的;
4、維修費用過高不合算的;
5、使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的。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學校校長室,校長室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辦法予以修改及補充。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筆記本管理辦法4
為了有序且規(guī)范地對已經發(fā)放到教師手中的筆記本電腦進行管理(包括后續(xù)配發(fā)的筆記本電腦),充分發(fā)揮筆記本電腦的工作實效,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楓嶺頭鎮(zhèn)小學關于教師配備筆記本電腦的管理辦法(修訂稿)》,請各位教師認真遵照執(zhí)行。
一、產權歸屬
1、學校配置的筆記本電腦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其產權歸學校所有,學校必須進行財產登記,納入學校公共財產統(tǒng)一管理;全縣首屆教學節(jié)活動獎勵的筆記本電腦產權為個人完全所有。已在計劃配備范圍內的教師如果參加全縣首屆教學節(jié)活動獲獎,配備的筆記本電腦保留使用,產權變更為個人完全所有(視為獎勵筆記本電腦);但教學節(jié)獎勵的筆記本電腦須交學校再分配給其他計劃配備對象,同時學校將分配名單報送至縣電教站和教研室各一份存檔。
2、計劃配備的筆記本電腦,教師享有使用權和保管權,但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3、學校在20xx年5月和7月配發(fā)給教師的筆記本電腦,如遇教師在本縣教育系統(tǒng)內調動,由本人將筆記本電腦帶至新單位繼續(xù)使用,雙方學校必須做好實物和財產交接手續(xù),若調離教育教學崗位,必須將配備的電腦交回學校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再由學校交至縣電教站統(tǒng)一調配。
4、學校自20xx年9月起采購的筆記本電腦產權歸學校所有,領用教師若調動或退休,其使用的筆記本電腦必須交回學校。
二、維修辦法
1、從配發(fā)電腦時間算起在保修服務期內享受供貨商和廠方提供的`維修服務(三年的硬件服務和一年的軟件服務)。送修地址:(1)惠普筆記本電腦:上饒市信州區(qū)中山西路65號“宏創(chuàng)電腦公司”;技術服務熱線電話:0793-7088636、8297270、18079308818。投訴電話:xx907935421。(2)聯(lián)想筆記本電腦:上饒市信州區(qū)濱江東路7號“江西洲瑞實業(yè)有限公司”; 技術服務熱線電話:0793-8200330 、xx879304572。
2、保修期內,如因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等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教師負責維修。保修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
3、保修服務期滿后的設備維修費用由教師自行承擔。
三、遺失處理
因個人保管不善,導致筆記本電腦遺失,教師必須擔負完全賠償責任,并由個人重新購置同等檔次及以上的筆記本電腦,以保證教學需要。
四、使用要求
1、教師要熟悉所用筆記本電腦的性能,熟練掌握筆記本電腦規(guī)范的操作方法。對筆記本電腦的顯示屏、電池、鍵盤等重要部件要小心維護。
2、教師應充分發(fā)揮筆記本電腦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全面采用電子備課,并做好導(教)學案、導航單等電子材料的文件備份存檔(筆記本電腦的E盤中)以備查;充分利用課件資源或自制課件(課件也存放在筆記本電腦的E盤中)進行多媒體教學,同時將自制課件復制在本班教室“班班通”電腦的指定文件夾中存檔(“我的電腦”E盤中)。學校將通過隨堂聽課和其它途徑調查筆記本電腦用于教學的情況。
3、在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中,如果有要求需使用筆記本電腦的,教師必須全員出具到位。
4、教師要積極利用筆記本電腦參加網上學習、遠程培訓等活動,努力提升自身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教育教學能力。
5、工作期間,不得將筆記本電腦用于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如聊天、玩游戲、炒股、看電影電視等);工作時間之外,嚴禁利用筆記本電腦瀏覽、傳播不健康的網頁或文件、電子郵件、傳播病毒等,不得參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一切不法行為。
五、本辦法自發(fā)布日起施行。
筆記本管理辦法5
1、學校根據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將公司統(tǒng)一配發(fā)的電腦交給工作,教學保存與使用。
2、辦公用電腦除指定保存使用人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腦,偷看他人資料;因教學任務變更、教室辦公室調整,按照“機隨人走”的原則,由使用保存人帶電腦搬移。
3、非指定使用人一律不準隨意動用辦公用電腦,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須經保存使用人在場并同意方可。如違反,處以指定使用人和動用人每次罰款50元。
4、指定保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維護所配用的'電腦,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保存使用人要負全部責任并照價賠付。
5、機箱后有封條,指定保存使用人不得擅自拆開機箱。如機器出現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須向行政部網絡管理中心報告,由網絡中心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自負。
6、辦公用電腦用于教學、管理等工作使用,不得利用電腦上網聊天、游戲或瀏覽不正當網站。除工作需要查資料、發(fā)郵件外不得隨便上網。
7、不準用學校電腦、打印機打印私人資料,不準將學校資料外傳,一經發(fā)現,罰款200元。涉及學校保密資料另作處理。
8、如因工作或個人原因辭職、離職,須將電腦交回公司或照價付款后自行帶走。
保存使用人認同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筆記本管理辦法6
為了更加有效、充分地發(fā)揮和利用辦公室電腦及網絡資源,延長電腦的使用壽命,保證隊內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了使隊員更加放心的使用電腦,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一、電腦使用規(guī)定
1、辦公室電腦設備是隊內很多信息集散的平臺,每一位隊員都有使用電腦的權利,也有維護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的義務。
2、私人文件未經允許禁止存入電腦,工作文件除文本文檔可存于電腦桌面外,其余類型文件存入D盤或已分類文件夾內。
3、任何人不得擅自刪改電腦內文件,刪改文件必須由電腦維護人員或文件創(chuàng)建人完成。
4、除電腦維護人員,任何人禁止私自安裝軟件,禁止卸載電腦內已有軟件。
5、如需使用移動設備,務必先進行病毒檢測,提示無病毒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6、辦公室電腦用于隊內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候可聯(lián)網搜集資料,但禁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7、電腦使用結束后應及時關機,并在確定電腦完全關閉后拔下電源插頭,節(jié)約用電。
8、任何人使用辦公室電腦都需嚴格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電腦故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電腦故障,應及時通知秘書處以便更快的得到維修。
二、電腦維護規(guī)定
1、愛護電腦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撥弄、拆卸、搬動計算機設備;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清潔電腦設備。
2、為了使隊員更方便的找到所需文件,先由維護人員創(chuàng)建分類文件夾,此后使用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分類。
3、除由維護人員安裝好殺毒軟件進行定期掃描外,任何使用者也需根據使用情況進行病毒查殺,保證電腦運行環(huán)境的安全。
4、若有軟件需要升級,在確定必要的情況下,使用者可自行進行升級操作。
5、電腦維護工作人員每周必須進行至少一次日常維護工作。
6、電腦維護工作由秘書處策劃組承擔,全體值勤隊員參與。
大學生文明值勤隊
20xx年4月18日
筆記本管理辦法7
為提升我校教育現代化水平,打造一支具有現代教育思想、掌握現代教育方法、能熟練應用現代信息技術的教師隊伍,實現優(yōu)質教育資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和《樂清市中小學一線教師配置筆記本電腦實施辦法》(樂教〔20xx〕25號文件),特制定本辦法。
一、配置對象和原則
1、按照“統(tǒng)籌安排、分步實施”原則,進行合理配置。
2、必須為學校教育教學所用,學校根據一線教師崗位實際所需,確定配置對象。
3、部分教輔人員、行政職員和工勤人員不配置筆記本電腦,仍然配置臺式電腦。
4、配置筆記本電腦的教師,只能人手一臺,不得一人多配。
二、管理方式
1.學校配置的筆記本電腦產權歸學校所有,按照《樂清市教育裝備管理暫行辦法》(樂教〔20xx〕64號)規(guī)定進行財產登記,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統(tǒng)一管理,使用期限為6年。使用期滿后,統(tǒng)一申請報損或報廢。
2.教師享有筆記本電腦的使用權和保管權。只限于教師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教師上網應遵守《互聯(lián)網管理條例》和學校制訂的相關制度。在工作時間內,教師應經常性使用筆記本電腦進行上課、創(chuàng)作課件及辦公管理等,每學期使用率不得少于課時總量的.1/2,并逐步達到2/3。不得將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用于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如聊天,玩游戲,炒股,看電影電視等,學?衫镁W絡軟件予以管理;工作時間之外,嚴禁利用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瀏覽、傳播不健康的網頁或文件、電子郵件,傳播病毒、攻擊學校服務器等,由此造成的網絡故障或電教設備損壞由當事人負責。一經發(fā)現,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將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3.如教職工調離本;螂x開教育教學崗位,學校要及時收回為之配置的筆記本電腦。
4.筆記本電腦在保修期內或在保修期外出現故障,由學校負責與經銷商聯(lián)系,一切按經銷商和廠方所承諾的服務執(zhí)行。保修期外的維護費由教師自負。
5.因個人保管不善而導致筆記本電腦遺失的,應即時報告學校,并在一個月內由教師個人購買同檔次筆記本電腦予以賠償,以保證教學需要。
6.學校每學期對所配備的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進行核查驗證。如發(fā)現將配備的筆記本電腦被變賣,將按原采購價追繳變賣款,并在全校予以通報批評。
7.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屬于貴重教學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依照注意事項和管理規(guī)定使用,悉心愛護,注意清潔衛(wèi)生,防火防盜,禁止私自拆裝,做好病毒及安全防護等工作。
8.學校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由教導處和總務處(或信息技術中心)聯(lián)合管理。教導處負責巡查、抽查使用情況;總務處(或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定期核查及常規(guī)維修。
9.教師的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IP地址固定不變。每學期對筆記本電腦(含臺式電腦)進行登記和檢查,并將登記表及時通過教育報送平臺上報市教育技術中心備案。
xx.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信息技術校本培訓。
筆記本管理辦法8
甲方:
乙方:
為了方便員工的工作,甲乙雙方就購買筆記本電腦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購買筆記本電腦,電腦品牌由甲方統(tǒng)一指定范圍為:IBM,DELL,Acer,華碩。電腦型號及配置由乙方自行選擇。
二、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元整,另增值稅發(fā)票費用(17%)由甲方支付,其余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元,發(fā)票歸甲方所有。
三、購買電腦乙方自行支付的`費用中,甲方可提供每月500元的無息貸款,貸款期數=(乙方支付費用)/ 500 +1 = 。每個月從乙方工資中扣取金額。
四、乙方同意自上述筆記本電腦購入后,兩年工作期內(自筆記本電腦購入并辦理完出入庫手續(xù)之日起計)電腦所有權歸甲方,使用權歸乙方。電腦由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外借給他人。兩年后,電腦所有權歸乙方。
五、筆記本電腦由乙方負責妥善保管,電腦維修、升級及保養(yǎng)由乙方負責。甲方可提供必要的電腦維護、廠家聯(lián)系等方面的服務。乙方應使用該筆記本電腦作為日常辦公設備并保證電腦的正常運行。
六、若乙方工作期未滿兩年(自筆記本電腦購入并辦理完出入庫手續(xù)之日起計)而離職,則乙方在辦理離職手續(xù)時須帶走筆記本電腦,并按下列公式償還甲方購買費用,電腦即可歸私人所有。
償還金額= 5000×(24-工作月份)/ 24 (工作月份從購入并辦理完出入庫手續(xù)之日起計,不足一個月則不計)
七、如筆記本電腦或被盜,需要向公安單位報案,立案后,乙方按下列公式償還甲方,則本協(xié)議結束。
償還金額= 5000×(24-工作月份)/ 24
八、三年(自筆記本電腦購入并辦理完出入庫手續(xù)之日起計)工作期后,本協(xié)議結束,甲乙雙方可重新簽定筆記本電腦購買協(xié)議。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并嚴格遵守此協(xié)議。
甲方代表簽署: 乙方簽署: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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