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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

        時間:2023-01-10 11:28:27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借款擔保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集合15篇)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

          借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借貸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借貸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借貸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借貸,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貸罰息同。

          第三條 借貸利率,按銀行借貸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xié)議使用借貸,不得轉移用途。否則,借貸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借貸,直至收回已發(fā)放的借貸。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借貸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借貸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借貸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借貸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xù)。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借貸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逾期借貸,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借貸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借貸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貸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2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fā)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率發(fā)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后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fā)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fā)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范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fā)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周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fā)放日后第14日,以后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后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fā)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fā)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fā)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xù);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fā)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愿和擔保人擔保意愿是否發(fā)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fā)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于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發(fā)放后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fā)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并決定是否發(fā)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fā)放貸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fā)放后,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jiān)管,甲方應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fā)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fā)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jiān)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guī);蛐刨J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fā)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周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周數,貸款利率為雙周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凈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周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周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周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wěn)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選擇雙周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周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xié)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后一期還款日將剩余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fā)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后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fā)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fā)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期還款日。

          雙周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周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后一期還款金額為剩余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并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后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后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一萬元,提前還款后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fā)放后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xù)保手續(xù),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并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yè)、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yǎng)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并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于情形發(fā)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fā)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fā)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fā)放后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fā)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于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xù)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zhí)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于甲方所經營企業(yè),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yè)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fā)放后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yè)信用記錄、企業(yè)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yè)經營狀況等。如發(fā)現所經營企業(yè)發(fā)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蛞蠹追礁倪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xié)議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xié)議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并將該帳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并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并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后,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于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guī)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6.4 發(fā)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xié)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xié)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jiān)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并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guī)定的范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fā)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個貸業(yè)務專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zhí)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guī)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3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

          借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貸款人(全稱): 地址:聯系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xié)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guī)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5

          合同號: ( )保借字第 號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種類為 ,借款用途為 .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yè)的;

          十、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

          按約定利率加收 50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huán)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發(fā)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三、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執(zhí)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效力

          同等。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6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供雙方遵守執(zhí)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伍仟伍佰萬元整(55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為:

          、借款利息:年利率為%

          四、借款期間:借款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以轉賬方式將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用戶名:上海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

          開戶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浦東大道支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月,從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薄⒔杩钇陂g,乙方按月息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為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為¥: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fā)放當日起,每30日為一月,并以此計算月息。

         。场⒔杩罾⒎謃_____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元)。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為止。

         。、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并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為止。

         。、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為實現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為止。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薄⒁曳郊氨WC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系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fā)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xié)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7

          債權人:

          被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基于對債務人借款行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對擔保責任的準確認識,愿意為 向債權人 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證人聲明:

          當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承諾:

          1、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保證范圍:上述借款、借款發(fā)生的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如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本人自愿為借款人清償所有債務。保證期間,債務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監(jiān)督,保證人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個人信用等有關資料。

          3、保證期間內:如債權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其清償義務。

          三、債權人確認、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人已閱讀以上內容,并對以上內容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 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為《個人借款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zhí)一分。

          借款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被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債權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8

          甲方(開發(fā)商)

          乙方(監(jiān)管銀行)

          丙方:

          為支持居民購買商品房,拓寬購房資金渠道,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現就甲方開發(fā)的 樓盤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擔保業(yè)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 乙方對甲方開發(fā)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丙方對甲方開發(fā)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擔保。甲方不再為自己銷售的房產提供個人貸款擔保。

          第三條 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按甲方要求和相關金融政策,由甲

          乙丙三方協(xié)商辦理,保證貸款足額、及時到位。

          第四條 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發(fā)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等工作。

          二、甲方應將乙方發(fā)放的、由丙方擔保的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于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對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貸款資金享有監(jiān)管的權利。

          三、甲方應向丙方提供保證金,保證金額不低于

          四、甲方保證購房人所購的房產在購買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且不存在任何產權和債務糾紛。

          五、如因甲方開發(fā)項目手續(xù)不全、房屋質量問題、延期交工、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等原因造成借款人拒絕按期償還丙方擔保的貸款本息,甲方應回購其房產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甲方應在房屋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和相關權證,丙方返還保證金。

          七、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有義務將所售房屋的初始登記及變動情況及時提供給丙方。甲方對購房人故意損毀房屋、改變房屋用途、轉賣房產等情況負有監(jiān)督和告知丙方的義務。

          八、丙方同意在擔保的貸款額度內,購房人辦理貸款手續(xù)時,對每一購房人向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金額為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金)及銀行為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九、丙方負責為提供擔保的雙方當事人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手續(xù)。

          十、房屋竣工后兩個月內,甲方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協(xié)助丙方對借款人所購房產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它項權證。丙方將它項權證移交給乙方后,擔保責任即告解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對購房協(xié)議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因為簽訂假合同而造成假個人貸款的情況,丙方有權向責任方索賠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一方因泄露商業(yè)秘密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條 對本協(xié)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及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xié)議在合作期限內,三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確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協(xié)議時,一方應提前通知另外兩方,并征得另外兩方的同意。

          第七條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執(zhí),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在協(xié)商或仲裁期間,本協(xié)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三方仍須履行。

          第八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本協(xié)議簽訂后,三方均應嚴格按協(xié)議規(guī)定履行,對于任何一方違約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條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9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fā)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0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ǘ┙杩钣猛荆。

         。ㄈ┏鼋枞艘袁F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ㄋ模┙杩罾剩罕竞贤瑘(zhí)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ㄎ澹┙杩钇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ǘ┙杩钊税丛轮Ц独ⅲЦ度諡槊吭氯。

         。ㄈ┙杩钊颂崆皻w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ㄋ模┙杩钣馄诓贿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ㄈ⿹5姆秶ū竞贤椣陆杩畋窘、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ㄋ模┍竞贤鶕5膫鶛嗤瑫r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ㄎ澹┍WC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ㄒ唬┏鼋枞擞袡啾O(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guī)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ㄈ┙杩钊吮仨毎春贤(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ㄎ澹┙杩钊俗栽赣盟胸敭a(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ǘ┤绯鼋枞藢⒈竞贤椣碌膫鶛噢D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ㄈ┙杩钊藢鶆辙D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fā)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zhèn)鶆胀耆鍍敃r終止。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

          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1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 、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RMB: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 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 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 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據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2

          借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出借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雙方已協(xié)定。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國家規(guī)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滯納金。每月利息和滯納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所有權利。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八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fā)生被宣告破產、死亡、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出借人支付違約金、滯納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

          注:

        1.本借款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還清借款和所有應出費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訴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3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fā)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qū)街小區(qū)(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zhí)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zhí)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xù):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并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xù)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zhí)。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yè)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fā)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xù)。在變更手續(xù)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xù)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并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fā)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fā)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fā)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yōu)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xù);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xù);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xù),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guī)定,經與抵押人協(xié)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fā)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fā)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xié)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xù);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xù)。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xù),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fā)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yōu)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guī)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xié)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xié)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fā)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zhí)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guī)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zhí)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xié)議;

          6、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zhí)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4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借款人的擔保人: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平等、公平的原則,經多次協(xié)商自愿訂立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還款內容

          1.借款人:________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小寫

          3.出借方在________年__月__日以轉賬的方式將款項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帳號________,出款人收到借款確認書為憑。

          4.借款方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收到了借款。

          5.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_天,________年__月__日)。

          6、如借款方對本合同借款逾期,則乙方須額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借款人承諾該筆借款只用于收購________,保證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式將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帳戶。

          第二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本年度月財務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基本帳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帳戶、銀行存貸款情況;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及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xù)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償還。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發(fā)生的費用、抵押物品產權轉移而發(fā)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可預計而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發(fā)生債務糾紛,或者擔保人財務狀況出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條擔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及承擔因本合同所有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2.保證范圍:包括保證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息。如果乙方違約或乙方出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出現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時,則由保證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應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對該筆借款負有償還的無限責任。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全部債務”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費用”。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續(xù)的擔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本合同變更履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可撤消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4.保證期間:自合同開始履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通知保證人,保證人繼續(xù)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至變更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滿后兩年。

          5.賠償:保證人不可撤消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xié)議。如發(fā)生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解決。如需起訴,則在______法院起訴。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經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的擔保人(丙方)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5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guī)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fā)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zhí)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提交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或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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