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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3-07-09 10:24:27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優(yōu)]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反擔保合同[優(yōu)]

        反擔保合同1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XX公司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XY公司

          為確保__ 號《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據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為了保證甲方的權益,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期限

          1.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

          2.反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反擔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出質人承諾

          1. 乙方已就質押事宜征得 ___批準。

          2. 乙方保證對質押標的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

          3. 質押標的沒有被重復抵押,可以流通轉讓等。

          4. 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情形。

          5. 乙方保證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乙方應在訂立合同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股權證書等相關文件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 質押權的實現

          乙方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標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處置質押標的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繼續(xù)清償,直至甲方代償部分得到全部清償。甲方為乙方代償債務的資金占用費自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持有的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游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fā)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4.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標的存在爭議、重復質押等情況。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標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行為。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2

          債權人: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________簽訂的驥德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銀行(下稱貸款人)簽訂的驥德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萬元[( )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保證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借款,數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保證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保證期間:自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次日起兩年。

          五、保證的方式: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特約事項:

          (一)超出乙方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fā)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guī)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償后(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追索通知后15日內,應向甲方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

          (四)發(fā)生下列事項時,甲方應于事后十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發(fā)生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董事長、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2、甲方經營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重大不利訴訟、仲裁事件;

          3、甲方變更名稱、住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

          4、甲方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關閉、被宣告破產。

          (五)甲方有以下行為,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

          2、乙方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申請破產、申請歇業(yè)和關閉等行為。

          3、乙方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六)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務狀況的調查,按月及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主合同無效,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由乙方承擔相應的連帶保證責任。上述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若甲方和借款人有過錯的,由甲方根據借款人及其自身過錯承擔代償和承擔自身相應的民事責任后,由乙方一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借款人執(zhí)一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簽約地點:

        反擔保合同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丙方(抵押權人):________

          為確保甲方(借款人)與丙方(抵押權人)簽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理的財產抵押,丙方經審查,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自愿訂閱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財產或權利設立抵押。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金額(大寫)整。抵押期限為。

          第三條乙方在合同第____日起將抵押物權屬證明交于丙方,抵押期間該權屬證明(或有關部門登記的證件)由丙方代為保管。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大寫)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息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財產由乙方辦理保險并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值減小時,乙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并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保證總值不小于所擔保的債務。

          第六條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賃,重復抵押或以清償其他債務,丙方有隨時對抵押物進行檢查的權力,乙方因轉制、兼并、破產其他原因危及丙方實現抵押權的應及時通知丙方。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和評估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從丙方已代甲方清償債務之日起,無須再行協議,丙方既有權對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九條依《擔保法》規(guī)定應向有關機關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不須抵押登記的,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既使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仍需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與乙方(名稱)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份,貴行執(zhí)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_________(法人公章)

          簽發(fā)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5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fā)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篇2:借貸合同樣本:借款反擔保合同書借款反擔保合同書

          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以及反擔保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fā)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傤~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fā)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代表:代表:代表:日期:日期:日期:篇3:反擔保協議?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鑒于擔保人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qū)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yè)章程和企業(yè)內部的其他規(guī)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幣種)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范圍

          4.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5.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6.5對擔保人發(fā)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zhí),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反擔保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6.6.1反擔保人發(fā)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yè)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6.6.3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6.6.4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反擔保人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6.7.2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yè);6.7.5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6.7.6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0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fā)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fā)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1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guī)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7.3.2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對外提供擔保;7.3.3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guī)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xù)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深圳市地方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6

          XX銀行_____

          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下稱乙方)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

          應甲方要求,XX行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元整的第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XX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XX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XX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XX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XX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XX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XX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XX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XX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XX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XX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5條第

         。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XX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XX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XX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XX行執(zhí)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發(fā)日期:_____開戶行及帳號:_____

        反擔保合同7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ɑ蚱涫跈啻砣耍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使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它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只有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限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8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zhí)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fā)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9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fā)區(qū)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yè)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F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5.2抵押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xù):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guī)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x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fā)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fā)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zhí)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xù),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證費、執(zhí)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反擔保合同10

          擔 保 人: (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guī)定,在乙方向________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________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 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xù)。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yǎng),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15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或股東發(fā)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fā)生爭議;

          4、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 年,期滿可以續(xù)簽。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___年委托字第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___年保證字第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___年借字第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橐曳角鍍數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ㄈ┘追綖閷崿F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yǎng)、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ǘ┰诒竞贤炗喼,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fā)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ㄋ模┘追匠兄Z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ㄎ澹┮曳讲坏秒[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敿追酱鷥敽蠖吹玫角鍍敃r,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fā)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fā)生爭議;

          4、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一: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二: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三:

          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系反擔保人為經甲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乙方在 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丙方亦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guī)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丙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xù)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四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E、其他業(yè)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其他應付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或多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擔保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送達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書面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為向對方所留通訊號碼或電子郵箱地址發(fā)送之日。

          第九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它事項

          由乙方簽訂的所有與該筆借款相關的文件及合同,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印章):

          乙方(簽字、手印): 丙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甲方就工程項目與乙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保證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為《委托保證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保證金

          1.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簽定后3日內以交付保證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交存,共計人民幣 元(¥ )。

          2.該保證金在甲方履行完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且乙方保函責任解除前由乙方監(jiān)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還該筆款項。(那我保證金按這句話就是不能退了嗎?)

          3.若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乙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將保證金用于履行保證責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的費用、違約金,甲方對此不提出異議。

          在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保證責任及支付有關費用后,保證金達不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發(fā)出《補足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補足保證金,逾期每日按保證金總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賠償及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fā)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應將不足部分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應支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的返還

          1.在保證期間,甲方如實履行完畢主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以及保函規(guī)定的義務,未引起索賠的,則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且甲方將保函原件退還乙方并提交齊全退保資料之日后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存放期間,不計收利息。

          2.若甲方行為導致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并且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反擔保保證金尚有余額的,保證期限屆滿,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將保證金余額退還甲方。

          3.甲方退還保函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保函原件;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3)甲方開給乙方的保證金資金往來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項反但保。

          1.由項目負責人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人反擔保書》(附后)。

          2.由第三方法人單位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甲方若出現重大違約違法或財務惡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調高擔保費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擔保,甲方應予提供。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無任何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其已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出具本項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前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甲方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甲方違約事項;

          (2)發(fā)生與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惡化情形;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現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公章廢止或啟用、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仲裁或被采取訴訟保全、執(zhí)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系人等均為有效聯系方式,乙方依據上述聯系方式郵寄、傳真出的文件,均應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依據原聯系方式發(fā)出的郵件、傳真應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后監(jiān)管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本項目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組成人員名單、主要進場施工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料提供一套原件給乙方,以備乙方保后監(jiān)管之用;

          2、甲方在開工后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進度報表、已完工程量及下個月施工計劃報送給乙方;施工中出現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業(yè)主或行政部門處罰、通報、責令整改等事項,均應在事項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現工程款被拖欠、索賠及反索賠、工期順延、簽證困難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專業(yè)人員協助處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終止前,為預防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及項目部任何職員和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施工情況及財務情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均應給予支持和配合,真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jiān)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協助,并無異議: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監(jiān)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可參與或旁站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本項目項目經理部成員及施工負責人、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書面資料、取樣檢測;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運營及財務情況,有權調閱、復制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材料供應支付情況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項目部應給予協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項目施工出現重大困難、財務虧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脫逃、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材料款、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調查等重大事項,甲方應在事件發(fā)生后三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項目、派駐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態(tài)及損失擴大。

          5、本工程如有轉包、分包(含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組承包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并將有關書面合同文件復制一份送乙方備案。本工程如有變更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yè)主補充施工協議等重大事項,均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繳付《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費和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項(保費或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每發(fā)生一次違約行為,均應按出具保函擔保金額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1、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銷或解除合同。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4、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1、本合同所指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償、追償時所發(fā)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差旅費、查檔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有關中介費等各項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 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2、 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 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甲方為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反擔保方式

          1.1 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并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為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 無論《委托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

          2.1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 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

          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二年內。

          第四條 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yè)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了解和監(jiān)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fā)生分立、合并、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為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為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 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系,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yōu)先于丙方;

          5.2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蛩魅∪魏慰铐棧缫阉魅,該等擔;蚩铐棇⑷鐢到贿給甲方;

          5.3 如乙方發(fā)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為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于《委托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后監(jiān)管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jiān)控,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后監(jiān)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昆明市五華區(qū)。

          9.2 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guī)定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系方式進行聯系,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15

          接收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經審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房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小寫)

          2.抵押物:一類車輛,所有抵押車輛品牌的車輛均為自有。

          3.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移交車輛駕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和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發(fā)生分立或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被宣告解散和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5.如乙方未按約定的`還款期限還款,甲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

          6.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有形證明,該抵押物為乙方合法所有,與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無關。如以后因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可歸咎于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保證人,并愿意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如果該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xù)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和月

          收款方(簽章):電話:

          抵押權人(簽章):電話:

          連帶保證人(簽章):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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