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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3-07-29 14:34:28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15篇(實用)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反擔保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反擔保合同15篇(實用)

        反擔保合同1

          _________銀行: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shù)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zhí)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fā)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2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經各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shù)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jù)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jù),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xiàn)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男碌膿N铩7羌追皆蚨沟盅何飪r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yǎng)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xù)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xù),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xù)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xù)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shù),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zhí)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shù),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xù)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shù)摹?/p>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zhí)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xiàn)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shù),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xié)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fā)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yè)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xù)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yè)已公布并正在執(zhí)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已經對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zhí)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guī)定為其發(fā)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guī)定為其發(fā)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fā)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fā)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fā)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fā)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zhí)行的約定優(yōu)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zhí)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jù)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fā)執(zhí)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后監(jiān)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fā)放后,甲方有權根據(jù)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zhí)行財產。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guī)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shù)額等嚴格執(zhí)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shù)娜靠铐。超?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xié)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shù)谋窘、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反擔保合同4

          根據(jù)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5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分立、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zhí)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shù)額為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反擔保合同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ɑ蚱涫跈啻砣耍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 市 縣(區(qū))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使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它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只有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限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jù)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6

          股權質押(反擔保)

          出質人:(簡稱甲方)

          質權人:(簡稱乙方)

          根據(jù)公司(借款人)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擔保協(xié)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根據(jù)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幣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fā)生代償后之日起兩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所發(fā)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shù)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幣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經雙方協(xié)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xié)議后,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xié)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xié)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xié)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guī)。如發(fā)生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xié)商,另簽協(xié)議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

          年月日于市

        反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fā)區(qū)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營業(yè)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F(xiàn)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shù)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jù)《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jù),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shù)赜嘘P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5.2抵押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xù):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經與甲方協(xié)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shù)姆秶鷥认蛞曳教峁⿹!5盅何飪r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x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fā)生爭議或出現(xiàn)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fā)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jù)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xiàn)抵押權,實現(xiàn)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xiàn)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zhí)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xù),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證費、執(zhí)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反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

          質權人:

          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jù)甲方與 (下稱借款人)簽訂的榮 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lián)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農信社___年保字第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萬元[()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shù)額為人民幣佰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重慶市峰高水泥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xiàn)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shù)娜總鶆諡橛嬎慊鶖?shù),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年 月 日在 縣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據(jù)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ㄒ唬┺k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ǘ┮曳讲坏秒[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ㄈ┵|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ㄋ模┊敿追綖榻杩钊舜鷥敽螅、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xié)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shù),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ㄎ澹┙杩钊诉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15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shù),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 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9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甲方就工程項目與乙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保證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為《委托保證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保證金

          1.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簽定后3日內以交付保證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交存,共計人民幣元(¥)。

          2.該保證金在甲方履行完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且乙方保函責任解除前由乙方監(jiān)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還該筆款項。(那我保證金按這句話就是不能退了嗎?)

          3.若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乙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將保證金用于履行保證責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違約金,甲方對此不提出異議。

          在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保證責任及支付有關費用后,保證金達不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發(fā)出《補足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補足保證金,逾期每日按保證金總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賠償及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fā)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應將不足部分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應支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的返還

          1.在保證期間,甲方如實履行完畢主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以及保函規(guī)定的義務,未引起索賠的,則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且甲方將保函原件退還乙方并提交齊全退保資料之日后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存放期間,不計收利息。

          2.若甲方行為導致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并且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反擔保保證金尚有余額的,保證期限屆滿,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將保證金余額退還甲方。

          3.甲方退還保函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保函原件;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3)甲方開給乙方的保證金資金往來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項反但保。

          1.由項目負責人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人反擔保書》(附后)。

          2.由第三方法人單位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甲方若出現(xiàn)重大違約違法或財務惡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調高擔保費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擔保,甲方應予提供。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無任何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其已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出具本項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前出現(xiàn)下列任一事項時,甲方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甲方違約事項;

          (2)發(fā)生與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或財務惡化情形;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現(xiàn)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公章廢止或啟用、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現(xiàn)或即將出現(xiàn)訴訟、仲裁或被采取訴訟保全、執(zhí)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lián)系人等均為有效聯(lián)系方式,乙方依據(jù)上述聯(lián)系方式郵寄、傳真出的文件,均應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依據(jù)原聯(lián)系方式發(fā)出的郵件、傳真應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后監(jiān)管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本項目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組成人員名單、主要進場施工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料提供一套原件給乙方,以備乙方保后監(jiān)管之用;

          2、甲方在開工后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進度報表、已完工程量及下個月施工計劃報送給乙方;施工中出現(xiàn)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業(yè)主或行政部門處罰、通報、責令整改等事項,均應在事項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現(xiàn)工程款被拖欠、索賠及反索賠、工期順延、簽證困難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專業(yè)人員協(xié)助處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終止前,為預防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及項目部任何職員和現(xiàn)場人員了解工程施工情況及財務情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均應給予支持和配合,真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jiān)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協(xié)助,并無異議: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監(jiān)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可參與或旁站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本項目項目經理部成員及施工負責人、現(xiàn)場人員了解工程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書面資料、取樣檢測;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運營及財務情況,有權調閱、復制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材料供應支付情況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項目部應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項目施工出現(xiàn)重大困難、財務虧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脫逃、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材料款、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調查等重大事項,甲方應在事件發(fā)生后三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項目、派駐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態(tài)及損失擴大。

          5、本工程如有轉包、分包(含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組承包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并將有關書面合同文件復制一份送乙方備案。本工程如有變更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yè)主補充施工協(xié)議等重大事項,均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繳付《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費和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項(保費或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每發(fā)生一次違約行為,均應按出具保函擔保金額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1、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銷或解除合同。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所指乙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償、追償時所發(fā)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差旅費、查檔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有關中介費等各項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0

          甲方:(公司)

          乙方:

          1、 (個人),身份證號:

          2、 (個人),身份證號:

          3、 (個人),身份證號:

          根據(jù)甲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眨ū窘、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聲明與保證

          1、乙方向甲方聲明: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項: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乙方向甲方保證:

          (1)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全額及應付費用;

          (2)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利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償還債務風險的.各種情況均應書面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shù)%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乙方已將購買的坐落于的房產作為反擔保保證,與該房產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當乙方違約且無法履行償債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該房產進行處臵(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封、拍賣等)。

          五、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1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稱)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

          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XX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shù)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

          1、

          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________執(zhí)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反擔保合同12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經各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shù)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xiàn)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男碌膿N。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yǎng)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鑒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xù)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xù),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托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shù)模曳娇梢婪ㄉ暾埛ㄔ簭娭茍?zhí)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shù),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xù)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shù)摹?/p>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zhí)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xiàn)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shù)模瑒t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xié)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fā)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yè)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xù)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yè)已公布并正在執(zhí)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

          權證名稱

          及編號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jù)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F(xiàn)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xiàn),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jù)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xiàn)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并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fā)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jù)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shù)模追娇梢韵蛞曳叫惺沟盅簷,即與乙方協(xié)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并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guī)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shù)膿!?/p>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jù)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guī)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反擔保合同14

          編號為:匯融(20xx)002-3號

          致:廣東恒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jù)貴公司與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于 20xx年4月 日簽署的編

          號為 號的《擔保協(xié)議書》(以下簡稱“協(xié)議書”),貴公司為借款人向廣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所借金額為叁佰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本人應借款人的請求,愿意以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現(xiàn)出具以貴公

          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書。本擔保人愿作如下保證:

          一、擔保范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

          以及貴公司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二、本擔保人保證對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shù)牧x務和

          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

          簡稱“借款合同”)規(guī)定如期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在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債務后十個工作日內本

          人無條件地代為清償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異議。

          三、只要不增加擔保金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協(xié)議書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

          響或失效。

          四、本擔保人在此確認并保證:

          1、本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本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2、本擔保人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家庭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本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本擔保人承擔;

          4、本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擔保人非征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份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人保證協(xié)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如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貴公司的擔保的費用,則本擔保人對不足部份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費用全部還清為止。本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貸款之日起兩年。

          五、本保證書項下的擔保是本保證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

          六、本保證書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廣東地方有關法規(guī),若因本保證書引起糾紛,應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保證書自本擔保人簽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起失效。

          擔保人(蓋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為(擔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擔保人)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為上

          述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

          簽字: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xiàn)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有的,坐落于的.,產權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的房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xiàn)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xiàn)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質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抵押權、質押權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在保證、抵押、質押期限內,如任何第三人對丙方出質或用于抵押的財產主張任何權利,由丙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果由此引起乙方被追索,乙方所支出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產生的損失,全部由丙方負責承擔。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fā)生爭議、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七、本合同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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