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抵押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抵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 年 月 日乙方與債務人 簽訂的《 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編號: )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
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用作抵押的房產的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 路 街(巷、里) 座 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用地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 。甲方將房地產抵押給乙方時,該房產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二條:甲乙雙方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共作價為: 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標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履行債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率 ﹪。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
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當事人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抵押房地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及無重復抵押等情況。
2、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房地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3、抵押人保證辦理本次抵押事宜已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第五條:抵押期間內,甲方占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fā)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甲方的行為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以彌補不足。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換、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予與賠償。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出租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七條:甲方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況,給乙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物: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未能清償債務的;
(二)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處理抵押財產所得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上述所得價款償還債務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機關主管機關頒發(fā)他項權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交抵押登記主管機關存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房屋抵押合同 篇2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抵押房地產現(xiàn)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主合同期滿,如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本息,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八條
抵押房地產于本合同生效后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zhí)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第九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債務或者發(fā)生甲乙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抵押房地產的孳息。
第十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身份證:
乙方(簽章):
身份證: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3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與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共作價*** (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shù)膿5,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甲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權益屬甲方。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違約金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價款償還借款本息還有余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屋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屋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xù)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房管局報抵押存檔二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 篇4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利息為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借款人按合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
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公證處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5
在商品房預售的交易中,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guī)定的房價款后,有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稱之為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 。通過這種方式,一時難以支付全部房款的消費者可以購買商品房,發(fā)展商可以盡快收到房款,而銀行的業(yè)務也得以拓寬。
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與購房人簽訂書面的抵押貸款合同,約定購房人將其購買的商品房抵押給銀行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正常情況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購房人作為貸款人,依據貸款合同向銀行分期履行還款義務,應無異議。但是,在商品房買賣出現(xiàn)糾紛的時候,比如發(fā)展商不能按期交樓,甚至出現(xiàn)樓盤爛尾的情況下,購房人可能要求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并且可能停止還款給銀行。當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已經構成違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是否可以對抵押物主張抵押權呢要行使抵押權,銀行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銀行與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所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是否生效。
根據《合同法》第32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采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在實務中,銀行與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以采取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在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抵押貸款合同成立,應無異議。另外,根據《合同法》44條的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該條第2款還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梢钥闯,合同的生效與否,其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其二要看法律、行政法規(guī)是否規(guī)定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才能生效。
首先,我們來看看抵押貸款合同的合法性問題。
這一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其一:抵押物是否合法其二: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就第二個方面而言,抵押合同中抵押人如果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應當具備的條件有兩個:其一為抵押人必須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其二為抵押人需對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對于抵押人第一項條件,民事行為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要件,不再累述。因此,在分析預售房地產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主體資格
問題的時候,我們主要討論:抵押人是否具有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購房人是否已經獲得了對在建房屋的處分權
1、抵押物的合法性問題:
2、物權的客體為特定獨立之物 ,而物是指能夠為人所支配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物質實體和自然力,具有客觀物質性 。抵押是一種擔保物權,其客體應當是客觀存在的物。但是在商品房預售的交易中,在簽訂合同時商品房可能正在建造之中,根據工程進展的不同,有的預售商品房可能連輪廓都還沒有,因此不具有物的客觀物質性。當事人以并不存在的物來設定抵押,有悖于物權客體的客觀物質性。但如果以此否認房地產預售中將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合法性,對房地產行業(yè)的發(fā)展將是很大的打擊。其實,就正在建造過程中的物設定抵押,我國法律中也有規(guī)定,我國《海商法》中就特別規(guī)定正在建造的船舶可以設定抵押 。鑒于《擔保法》中對于正在建造的房地產是否可以設定抵押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擔保法》的司法解釋中,專門將正在建造的房
屋或者其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效力問題進行了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年12月13日施行)第47條規(guī)定:“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睋,正在建造的房屋雖然不符合物的客觀物質性,但作為特定抵押物同樣可以設定抵押。
2、抵押人的處分權的問題:
我國《擔保法》第34條明確規(guī)定了抵押房屋必須是抵押人所有。對于在建房屋的所有權的問題,存在爭議。有主張認為隨預購人支付房款的數(shù)額房屋所有權逐漸轉移給買方 。這種觀點使買方和賣方可能同時具有同一房地產的所有權,違反了物權法中一物一權的原理,而且與房地產所有權轉讓登記生效的法律規(guī)定也不符。買方雖然簽訂了房地產預售合同,但要取得房地產的所有權,還取決于兩個因素,其一為購買的房屋已建成為客觀有形的物,其二為房地產轉讓已經辦理登記,獲得了權利證書 。因此,對于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在建造完畢辦理產權轉讓登記之前,預售合同的買方不能獲得房屋的所有權。按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資格存在問題。
另外,預售的商品房非客觀存在的物,預售合同的買方對于預售商品房無物權可言,因此對物的處分權同樣也不存在。因此,商品房預售中的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既不是抵押物的所有人,也無在建房屋的處分權。(在簽訂預售合同之后,如沒有行政法規(guī)的限制,買方可以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轉讓其在預售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這只是買方處分合同的債權債務,而非買賣標的物的處分,并不是我們討論的對物的處分權。)
在商品房預售的業(yè)務中,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方雖然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對預售的房屋沒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但他在將來可依法獲得其所購買的商品房的所有權,即享有對所有權的期待權。而《擔保法》沒有規(guī)定無權利人將來可以獲得權利的情況下所簽訂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問題。在特別法沒有規(guī)定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適用一般法的有關規(guī)定。而作為一般法的《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庇墒峭浦,無處分權的人訂立的抵押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生效需要取決于權利人的追認,或者在訂立合同之后獲得處分權。如果權利人不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之后不能獲得處分權,即為不發(fā)生使合同有效的事實,則該合同始終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的這一內容,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這種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的情況做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該解釋的第49條規(guī)定,以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財產抵押的,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能夠提供權利證書或者補辦登記手續(xù)的,可以認定抵押有效。從該條款的字面意思可以看出,只要抵押人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終結之前獲得權利證書,即為抵押人取得對抵押物的處分權,該抵押合同可以認定有效。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合同法》中所規(guī)定的經過權利人追認也可以使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的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并沒有作相應的規(guī)定。
從上面的分析,對于預售商品房中抵押合同的合法性問題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可以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房地產預售合同的買方以其購買的正在建造的房屋進行抵押所簽訂的抵押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結束之前,買方可以獲得房屋的處分權,抵押合同的效力不應因此受到影響。
其次,我們再來討論商品房預售中,辦理登記對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響。
關于抵押登記的效力,存在兩種立法主義,登記對抗主義和登記要件主義 。如果采取登記對抗主義,抵押權的設定,在當事人達成抵押合同之后即可成立,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是,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抵押權不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采取登記要件主義,抵押權的設定,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還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才能產生效力。根據我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guī)定,以城市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的,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生效?梢姡瑢τ诔鞘蟹康禺a的抵押,我國《擔保法》采取登記要件主義。另外,商品房預售中的抵押合同,由于在預售的時候,商品房還處于在建過程中,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7條所規(guī)定的將在建房屋或者建筑物進行抵押的情況。根據該條規(guī)定:“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睆脑摋l內容可以看出,以在建房屋設定抵押權的,也采取登記要件主義。從這些規(guī)定可以看出,在商品房預售的按揭業(yè)務中,預售合同的買方作為抵押人將預售的房產抵押給銀行,在辦理抵押物登記之后,可以認定抵押有效。但是,在實務中,如果商品房沒有建成,抵押人沒有獲得權利證書,根本不能對預售商品房抵押合同進行登記。如果抵押物沒有辦理登記,是否必然導致抵押合同無效《擔保法》中雖然對城市房地產的抵押采取了登記要件主義,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根據登記的不同情況,我們可以看出明顯的立法指導思想的變化。因此,回答抵押登記對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響這一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房屋抵押合同 篇6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證件名稱: 號碼:
合同簽訂和履行地點: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其他事項,依據國家法律和《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基本情況
抵押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部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用途: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shù)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fā)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數(shù)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據為準)。
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時,借款人須結清前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自甲方放款之日起按月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___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___‰。乙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繳付利息和綜合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逾期5日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提前實現(xiàn)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贈與、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臵,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變,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抵押物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或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價值顯著減少,乙方須在2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在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
第六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xiàn)
乙方違反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xiàn)。
乙方逾期5日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xiàn)。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若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則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直接強制執(zhí)行的抗辯權。
第八條:絕當物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铐椉芭馁u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xù)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的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乙方清償完債務為止。逾期還款、交納利息和綜合費按借款余額每日1‰計收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爭議,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乙方對當票、本合同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證義務為本合同及當票的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是當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當票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xié)議中未修改的繼續(xù)有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fā)生效力,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義務在三日內協(xié)助甲方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ê炞/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7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滿足其購買住房、車位、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和住房裝修等多種需求的人民幣貸款。
房屋抵押合同是什么:
1、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為標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標的物不能轉移地點,地理位置和門牌號確定,房屋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占有和使用;
2、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種要件合同,房屋抵押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雙方必須到房管部門為理登記手續(xù);
3、房屋抵押合同是一個從合同,是為了保障主合同的履行而設立的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其從合同(抵押合同)也不存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4、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所有人不能出租、轉讓該房屋;
5、房屋抵押權人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6、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種經登記即生效的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普通的為清償債務而設立的抵押,一種是房地產按揭。
房屋抵押合同 篇8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與乙方協(xié)議約定。 乙方愿為協(xié)議的履行提供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xié)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乙方協(xié)議約定的債權,數(shù)額為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 市_________路 號的_______房產作為乙方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乙方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xié)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乙方配合甲方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乙方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9
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認定
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xiàn)現(xiàn)時其才出現(xiàn)。房產抵押合同的效力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中不得約定事項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權利憑證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約定房產權證等相關權利憑證由抵押權人妥善保管。
3、抵押標的的保險抵押標的如果是房產、船舶等不動產,抵押合同當事可以約定對該標的投保。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shù)牡谝皇芤嫒。這樣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抵押權人債權得以實現(xiàn)。還可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抵押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抵押費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確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費用由誰承擔,避免糾紛。
5、注意辦理抵押標的登記手續(xù)依照法律規(guī)定,有些抵押物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權方可生效。如房產、土地等做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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