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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抵押貸款合同

        時間:2022-10-01 10:38:48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抵押貸款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抵押貸款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抵押貸款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抵押貸款合同 篇1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yè)(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

          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

          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 市_____ 縣 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鑒于:

          1. 乙方愿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 丙方愿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 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fā)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guī)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fā)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jiān)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xù),并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xù);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fā)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zhí)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fā)放日中國銀行公布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zhí)行,當前月利率為 ‰;

          在本合同發(fā)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

         。薄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于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fā)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后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余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guī)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xù)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xù)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從中優(yōu)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后,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zhí)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護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ǎ保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履行,或乙方的監(jiān)護人、財產代管人愿意代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經甲方同意。

         。ǎ玻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提前收回貸款;

         。ǎ常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xù);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xù),并將已由甲方執(zhí)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xù)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zhí)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fā)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并優(yōu)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xù)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fā)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fā)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并優(yōu)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yōu)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并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fā)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fā)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fā)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fā)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yǎng);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征收的稅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fā)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zhí)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fā)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注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jiān)督、檢查并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xù)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xù)有效,并被視為丙方已重復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yè)、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ǎ保 甲方取得并正式執(zhí)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ǎ常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fā)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后,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fā)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zhí)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fā)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注銷手續(xù),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托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guī)定,視違約情節(jié)輕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fā)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zhí)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則應按未發(fā)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玻埃ビ嬎氵`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并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并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文件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ǎ保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ǎ常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ǎ矗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

          本合同備締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貳佰 萬元整,小寫:¥xx年12月15日起至xx年3月14日止,共 叁 個月。實際借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應相應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百分之叁,即3.0%,利息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利息總額為180000.00元整,分一期支付,利息于xx年12月15日前支付,于本合同實際還款日將本金一次性償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額還款,必須經過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請展期還欺的,應在還款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xù)。

          第八條 借款人承諾:

          l、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3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資料,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資信、借款用途及個人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對借款人按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l、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連續(xù)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并擁有處分權的位于青島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二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率為: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的當日,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I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問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I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欺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抵償債務、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本息;抵押期間,如果抵押人接到有關部門關于抵押房屋被拆遷的通知后,應立即告知抵押權人。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權實現: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將抵押房產折價實現抵押權;如雙方未就上述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直接實現抵押權。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或者變更,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三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締約人簽字、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完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并辦理抵押登記注銷后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抵押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后,超過5日借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貸款人款項的,應向貸款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利息額。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個月或1個月內的,應支付1個月利息,不再承擔違約金;借款期限3個月或3個月內的,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0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實際履行期限不足1個月的,應按1個月計息,不再承擔違約金。 借款期限3個月以上,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5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在最后一個月內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到本合同期滿為止,不再承擔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期滿(指實際還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貸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6、本合同期滿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自違反約定或者未盡應盡義務時起,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抵押人責任承擔:抵押人與借款人對本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zhí)行本合同以及為實現債權所可能產生的抵押物的估價費、鑒定費、過戶費、執(zhí)行費、貸款人的律師費、拍賣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 附件效力:合同項下所有與本合同利害關系人簽署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注:借款人和抵押人非同一人的,雙方同意由其中一方領取并保管),其他報相關部門備案留存。

          第三十條 締約人的意思表示:締約人對本合同的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貸款合同 篇4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作為一種補償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貸款分類有 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企業(yè)抵押貸款、信托抵押貸款、車輛抵押貸款、典當行抵押貸款、五色土抵押借貸。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焊髌谫J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

        抵押貸款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zhí)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xù)。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xù)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份。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就上記借款人與抵押權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貸款合同》向抵押權人提供擔保,擔保借款人按期履行還貸義務。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金額____萬元,用途為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四、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權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對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進行處置: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有或保管: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有或保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保管或使用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fā)現抵押人對所相關抵押物有保管不當或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zhí)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向借款人發(fā)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所保管或使用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有或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元,該保管費由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內向抵押權人一次付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貸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ㄒ唬┲Ц短幏值盅何锼栀M用(含稅金);

         。ǘ┲Ц兜盅喝饲方坏盅簷嗳苏脊艿盅何锏谋9苜M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ㄋ模┲Ц稇山杩钊酥Ц顿J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ㄎ澹┣鍍斏鲜隹铐椇笏嘟痤~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應將自己占有或保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guī)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绲盅浩陂g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合同為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8

          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工程繼續(xù)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資金融通等優(yōu)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yè)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采用。但是,在建工程抵押畢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不確定因素較多,隱含較多的風險,如操作不當,很可能出現法律風險,造成信貸資產損失。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愿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范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筑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準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qū)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guī)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余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稅費,并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yè)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并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系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注銷手續(xù)。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鑒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9

          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貸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向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用于資金周轉,借款期限從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擔保。

          第三條:本合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房管局各持一份。

          貸款人: 借款人: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10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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