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徽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報名
1、高考報名工作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20〕32號)執(zhí)行。
二、考生電子檔案
2、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忌娮訖n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體檢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績信息、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guī)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忌娮訖n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報考學校(專業(yè))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的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3、市、縣(市、區(qū))兩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根據教育部頒發(fā)的招生信息標準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省考試院)制訂的考生信息采集辦法,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考生電子檔案管理。要組織專門人員對采集的考生有關信息進行比對校驗和確認,并負責匯總、整理,確?忌娮訖n案與紙介質材料或相應信息數據庫內容的一致,確保考生相關信息完整、準確、安全,并按規(guī)定格式建立本地考生電子檔案庫?忌娮訖n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忌趯W;騿挝粦獙忌恼螒B(tài)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蚬ぷ鲉挝坏目忌瓌t上由所屬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鑒定。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中。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jié)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尚在刑法、處罰期內的。
四、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6、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忌缫蛏眢w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yī)院相應材料。申請考試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其既往病史須與相關體檢項目結果一致。
體檢工作在市、縣招生委員會統一指導下,由縣級以上招生考試機構和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按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7、考生體檢須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y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yī)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yī)生擔任。體檢醫(yī)生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主檢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須按第6條的相關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做出相應的、規(guī)范準確的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y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8、安徽醫(y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為我省指定的終檢醫(yī)院,負責對有關方面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
9、報考軍事、公安類院校(專業(yè))的考生體檢工作按教育部、中央軍委有關部門、公安部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高校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的基礎上,可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要求。補充要求必須合法、合理,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五、考試
12、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統考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和外語三個科目,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學科;“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