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精選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
為科學有序推進水泥企業開展錯峰生產,持續推進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改善,減少能源消耗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建材行業減污降碳、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錯峰時間
2022年11月1日-2023年3月10日
二、實施范圍
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均要錯峰生產130天,規定時限內未完成錯峰生產的天數在2023年6月底前補足。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規定。水泥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國家及自治區開展水泥錯峰生產的規定要求,不得自行縮短錯峰生產時間。要嚴格執行自治區相關能耗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萬元產值能耗限額、萬元增加值能耗限額等相關指標,確保錯峰生產落實到位。
(二)強化服務指導。各縣(市)區、園區要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停窯前期準備,要求按規定時間停窯。并調查了解企業實際情況和企業訴求,結合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和預測預報結果,與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會商研判后,適時對冬季錯峰生產與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有機結合,進行靈活調整。同時協調督導企業在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對錯峰生產企業及時宣傳引導,要求企業對停限產時限、停限產方式等實行臺賬式管理,并在門戶網站和企業門口適當位置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將落實錯峰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群眾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增強自律意識。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牽頭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業監督,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推動錯峰生產落實。
(四)加強監督檢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生態環境局于11月1日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實地查看企業停窯情況。錯峰期間要采取日常檢查、突擊檢查和暗訪等方式,加強對企業落實錯峰生產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冬春季熟料儲存現場管理,防止原料、生料、熟料、成品露天存放造成二次污染。
(五)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故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且拒不改正的企業,提請自治區核實后在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注明,限制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并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各縣(市)區工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分局,各園區工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依據方案督促企業實行臺賬式管理,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調度制度,確保錯峰生產平穩有序開展。錯峰生產結束后要進行認真總結,2023年3月15日前將錯峰生產工作總結分別報銀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
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2
11月7日,河南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關于實施2022-2023年度全省水泥行業錯峰生產工作的通知”。
一、實施范圍
省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不含水泥粉磨工序和粉磨站)。
二、時間安排
(一) 2022—2023 年度采暖期全省通用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生產時間安排。
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采暖期期間,實施錯峰停產。執行錯峰停產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按照省生態環境廳企業環保績效等級評定結果,A級企業按照2022年11月20日至次年1月5日,2023年1月21日至同年3月15日兩個時間段實施錯峰停產;B級企業按照2022年11 月15日至同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6日至同年3月15日兩個時問段實施錯峰停產;C級企業按照2022年 11月15日至次年1月31日,2023年2月11日至同年3月15日兩個時間段實施錯峰停產;D級企業和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驗收的企業,自2022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期間,實施錯峰停產。
2.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實施“以熱定產”,在保障供暖任務前提下,按照最低生產負荷運行;利用電石渣生產線自2022年11月15日至同年12月31日實施錯峰生產。上述兩類生產線均應按照省生態環境廳企業環保績效等級評定結果,從2023年3月16日起補停其應錯峰生產停窯天數,且補停時問和非采暖季錯峰停產時間不得沖抵。
3. 處理原生狀態的生活垃圾和污泥高于 400噸/日、低于600噸/日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執行該條生產線按照企業環保績效等級應錯峰生產停容時間的2/3;處理原生狀態的生活垃圾和污泥總量達到600噸/日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日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高于水泥熟料產能6%的生產線,執行該生產線按照企業環保績效等級應錯峰生產停密時間的1/2。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制定錯峰生產計劃,明確水泥密協同處置生產線具體停窯時間,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對于上述水泥密協同處置生產線的處置情況是否屬實,將組織專家以現場核實情況判定為準。
(二) 2022—2023 年度采暖期全省鋁酸鹽、硫鋁酸鹽、白色硅酸鹽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生產時間安排。
自2022年11月15日至同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5日至同年2月15日期間,按照上述兩個時間段實施錯峰停產。
(三)2023 年非采暖期全省通用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生產安排。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水泥行業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精神,我省在2023年3月16日至同年11月14日非采暖期期間,可由省建筑材料工業協會組織全省水泥企業自行商定錯峰生產計劃,并將有關錯峰生產落實情況報省工業和信定錯峰生產計劃,并將有關錯峰生產落實情況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
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3
近期,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于開展2022年度水泥行業錯峰生產工作的通知》(閩工信聯函新材〔2022〕99號),現轉發你們并提出以下貫徹落實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市、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對水泥行業錯峰生產的認識。水泥行業實行錯峰生產,是中央部委為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實現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而部署的減排降碳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水泥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
二、落實錯峰生產。市內所有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必須嚴格落實省里統一部署、省建材協會具體組織實施的錯峰生產工作。各企業在錯峰生產停窯和開窯前,應向省建材協會、市水泥同業商會報告,并抄送給有市、縣兩級工信、生態環境部門。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相關縣(市、區)工科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組織開展本縣域內水泥企業錯峰生產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錯峰生產的企業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進行約談。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將適時會同龍巖市水泥同業商會組織對全市水泥行業錯峰生產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四、發揮協會作用。龍巖市水泥同業商會積極配合省建材協會,在組織實施錯峰生產過程中要加強與各水泥企業的溝通協調,強化行業自律;同時,積極配合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做好企業錯峰生產執行情況檢查工作。支持水泥同業商會完善行規行約,大力引導和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工信、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同時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峰生產哄抬水泥產品價格,保障市場穩定供給。
五、強化輿論監督。各縣(市、區)工信、生態環境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相關規定、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公開曝光。
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4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20〕201號),現就我省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全面實施錯峰生產
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3月23日我省在全國率先發布《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3576-2020),并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為10、50、100mg/m3,為目前執行的國家《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特別排放限值的50%、50%、31.2%。為進一步緩解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矛盾,促進水泥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進一步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根據國家要求,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都應進行錯峰生產。
二、科學謀劃,有序組織錯峰生產
各地要科學妥善謀劃,將常態化錯峰與差異化錯峰結合起來,在春節、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期間開展錯峰生產,統籌做好水泥窯、環保設施檢修及技術改造等工作。綜合考慮我省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月際變化和企業污染物治理水平,分區域、分等級開展錯峰生產。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等市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原則上于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實施錯峰生產,合肥、馬鞍山、蕪湖、宣城、銅陵、池州、安慶等市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原則上于冬季、雨季伏天實施錯峰生產。其中,電石渣生產水泥熟料的生產線也應參與錯峰生產;有全年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熟料生產線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但要適當降低水泥生產負荷。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為A級企業可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安排錯峰時段,B級企業錯峰生產時間不得少于30天,C級企業不得少于60天,D級企業不得少于90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應按照企業績效落實響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實施,應急響應減排時間不計入常態化錯峰時間。
三、發揮企業作用,實施錯峰生產
我省水泥產能集中度高,其中海螺集團和中國建材集團在皖水泥熟料產能占全省產能70%以上,上峰、珍珠、盤景、磊達、相山等企業產能占20%以上。各地要指導上述企業帶頭做好錯峰生產的時間和停窯順序安排,執行錯峰生產政策。其他水泥企業根據周邊情況作出相應的錯峰生產或降低生產負荷安排。在常態化錯峰生產的同時,確保市場供應平穩有序。
四、增進行業自律,強化監督管理
省水泥協會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編制水泥熟料企業錯峰時間計劃,調度錯峰生產實施情況,及時反映錯峰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政策執行的督查等工作。各地要通過大氣污染在線監測系統和排污許可等手段,加大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檢查力度。
對錯峰生產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可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反映。
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5
為全面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20〕201號)有關精神,扎實推動水泥行業綠色低碳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嚴格落實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當前,我區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的結構性矛盾依然嚴峻,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和能耗雙控目標任務仍然艱巨。全行業要深入踐行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各企業要踐行社會責任,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突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立足水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低碳發展,科學謀劃、分類指導、差異管控、落實責任,加強績效分級和區域聯動,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取暖污染排放疊加,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做錯峰生產的倡導者和節能減排的.先行者,促進水泥行業提高綠色生產水平,加快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錯峰時間安排
(一)錯峰范圍。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都應進行錯峰生產。
(二)錯峰時間。根據我區實際,從2021年起,12月1日至3月31日共4個月實行錯峰生產。
各盟市要明確每條水泥熟料生產線具體停窯時間,經所在盟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審核后,每年11月20日前將下一輪次錯峰生產方案報自治區工信廳。盟市工信局負責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與錯峰規則符合性審查;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核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錯峰生產、指導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與本區域環保管控要求的銜接。
自治區水泥協會可根據我區實際,在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自律方式在夏秋季開展錯峰生產。
三、錯峰規則
(一)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電石渣企業)應當主動與當地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非電石渣企業)溝通協調,通過“錯峰置換”參與錯峰生產。鼓勵電石渣企業通過上下游聯動等方式錯峰停窯,不足部分以錯峰置換的方式補齊。電石渣企業應當對非電石渣企業在非錯峰期增加停窯時間,按照非電石渣水泥企業生產成本價給予一定的補償。單條非電石渣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于30%(即實際運行時間低于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
電石渣企業每年11月20日前需將雙方簽字蓋章的置換協議、置換停窯方案,經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審核后,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廳、生態環境廳審核,公示公告后執行。電石渣企業若未按期報送置換協議,必須在12月1日停窯執行錯峰生產。
(二)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生產線。
采暖季優先保障居民供暖,應在非采暖季、非錯峰生產期間一次性補足錯峰時間。采暖期結束之日起,立即一次性停窯補足4個月錯峰時間。
由該企業在每年11月20日前通過盟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上報錯峰生產停窯期限安排。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公示公告后執行。
(三)承擔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任務生產線。
承擔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應當在滿足協同處置任務的前提下,降低至最低生產負荷。錯峰期結束后,應繼續降低生產負荷,以沖抵采暖季錯峰期最低生產負荷運行產生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由企業提出申請,根據錯峰期危險廢物的處置量,在確保儲存庫最大限度臨時儲存的基礎上,確定最低的生產負荷和運行時限,以及非采暖季、非錯峰期的生產負荷和運行時限,制定具體的錯峰限產方案。經當地盟市生態環境局初審認可后,11月20日前報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抄送工信廳備案。
(四)有關要求。
1.因應對重污染天氣、設備故障檢修等特殊原因出現的計劃外停窯時間,不得沖抵采暖季錯峰生產,不計入年度錯峰生產停窯時間。
2.同一盟市范圍內擁有多條熟料生產線(規模不相同的生產線按照國家產能置換辦法確定的窯徑換算錯峰時間)的企業內部,在達到能耗、排污標準的前提下,鼓勵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產線多開,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產線少開。
3.水泥熟料企業因應對能耗雙控、重大活動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窯的,經企業申請,盟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報自治區工信廳確認后,停窯天數計入錯峰時間。
4.承擔協同處置市政垃圾、污泥任務的生產線都應停窯執行錯峰生產。
5.承擔居民供暖、危險廢物任務的生產線,需將供暖或協同處置項目核準備案、竣工驗收文件及服務合同、服務資質等相關佐證材料報自治區水泥協會審核,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備案后,方可執行相應差異化錯峰規則。
6.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生產線如不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的負荷生產,經認定屬實的,企業必須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方案報生態環境廳、抄送工信廳。如再次發現的,將在下一輪次錯峰期停窯進行錯峰生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水泥企業為錯峰生產實施主體,要提前謀劃、科學組織,保障水泥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水泥窯、環保設施檢修及技術改造等工作,著力改善生產環境,深化環境治理,發揮好工會作用,結合業務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職工活動。在達到能耗、排污標準的前提下,鼓勵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產線多開,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產線少開。大型企業應發揮龍頭作用,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良好市場環境。鼓勵企業進行脫硫脫硝技術和降低顆粒粉塵物排放和噪聲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勵企業加強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加快推進綠色礦山綠色工廠建設。骨干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二)強化監督檢查。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生態環境廳負責督促各盟市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弄虛作假、不履行錯峰生產、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不按照確定的負荷生產、電石渣企業未按時簽訂置換協議或簽訂后不履行的企業,必要時進行約談。拒不改正的通報電力部門實施拉閘限電,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內蒙古)協同監管平臺列入黑名單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在下一年自治區工信廳按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注明,限制其作為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并納入生態環境部門重點監管對象。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會同生態環境局組織本地區相關的水泥企業制定錯峰生產停窯計劃,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并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派人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3月31日前要派人檢查實際停窯情況,期間不定時抽查。必要時通過調取各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要建立錯峰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12月起,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峰期結束)。對未完成錯峰生產任務的企業,各盟市整改情況將納入督查檢查,適時開展“回頭看”,督促其限期整改。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大氣污染在線監測系統和排污許可等手段,加大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檢查力度,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去產能平臺作用。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與自治區水泥協會溝通聯系,支持自治區水泥協會成立錯峰生產督導專門隊伍,建立錯峰生產臺賬檔案,對水泥企業實施常態化督導。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引導和協調督促相關企業加強自律,制定錯峰生產行規行約,認真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同時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峰生產哄抬水泥產品價格,保障市場穩定供給。去產能平臺(內蒙古水泥集團)負責編制電石渣與非電石渣錯峰置換方案,調度錯峰生產實施情況,并及時反映錯峰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監督檢查。
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抑制產能過剩,支持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企業開展夏秋季錯峰生產。加強與中國水泥協會及泛東北等周邊省份的溝通聯系,建立跨區域的業內協調機制,做好錯峰區域與非錯峰區域的協同協作。創新錯峰生產模式,積極探索利用能耗或電耗總量落實錯峰生產的有效方式。各相關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行業自律。
(四)強化宣傳引導。
利用傳統媒體、新型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促進行業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增強水泥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公開曝光。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掌握水泥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保障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平穩有序、順利進行。對上一年度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要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并予以宣傳,對落實不到位的負面典型及時通報處理,進一步實化細化錯峰生產常態化機制。并將上述情況在每年4月10日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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