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合集15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
甲方: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
法定代表人: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與乙方原于xx年xx月9日簽訂的就網(wǎng)吧企業(yè)管理業(yè)務的合作協(xié)議,現(xiàn)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xié)議中的第六條將____絡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xù)合作。
二、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同意,該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xié)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_萬元人民幣整,F(xiàn)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_萬_人民幣,現(xiàn)用甲方個人在xx網(wǎng)絡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絡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xié)議之前與協(xié)議簽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xié)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_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jīng)濟損失_萬_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_X年_2月20日起至___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_萬元人民幣整。
六、本協(xié)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所地:*****。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于 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20xx年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20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20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20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20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并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5月26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具備相關的法定情形的。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shù)?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fā)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xié)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yōu)先的承租權。
(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xù)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fā)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4
原告: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于____________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計算至起訴之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共145天,建筑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x0.6平方米x5元/平方米x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____________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并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5
您好!
貴方與我司于(下稱《協(xié)議》)即將到期,我司因經(jīng)營需要,貴方所使用的廠房不再出租,因此《協(xié)議》期滿后,不再與貴方續(xù)租。我司現(xiàn)向貴方通知以下事項:
一、 請貴方在《協(xié)議》期滿( 年月日)前搬出廠房,如期交還廠房。
二、 貴方在搬出過程中應保護好我司廠房及水、電、暖等設備設施,確保我司廠房及水、電、暖等設備設施的完好性。如我司廠房及水、電、暖等設備設施出現(xiàn)損壞,貴方應給予賠償或維修。
三、 如貴方逾期未搬離或未全部搬離,視為貴方遺棄剩余物品,我司有權自行收回廠房并清理,清理時,不會保管貴方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將做廢品處理。
本通知一式兩份,一份送達于貴方,一份我司留存。
特此通知!
接收人:
通知人: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______居住_______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因x自身原因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F(xiàn)甲、乙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zhí)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yè)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搬離。
三、現(xiàn)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jù)合同及雙方充分協(xié)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xié)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xié)議效力
本補充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7
茲因甲方基于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簽,標的物坐落于______縣市______市鎮(zhèn)鄉(xiāng)區(qū)______里(村) ______鄰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協(xié)議履行:
一、雙方于簽訂本協(xié)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系。?
二、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臺設施拆除,并將標的物返還于甲方
三、甲方應于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新臺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yōu)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兌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棄。
五、本協(xié)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zhí)壹份為憑。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8
原告:性別:
___年___月出生,籍貫:
家庭住址: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被告:
___年___月出生,籍貫:
家庭住址:
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訴訟請求:
1、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被告將承租的房產交還原告。
2、判令被告按現(xiàn)有市場價向原告支付從__年__月至被告歸還房產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___元。(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___元。)
4、判令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區(qū)___房屋,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產證號),租賃期共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金___元,年租金總___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證金元。合同約定,租賃期間,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經(jīng)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3)預期繳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類費用;
(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個月支付?墒窃谠嬉兰s將房屋租賃給被告后,被告卻屢次違反合同約定,拖欠房屋租金。___年___月,被告拖欠一個月工資,經(jīng)
原告追討后補交上。___年___月,又拖欠兩個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協(xié)調追討都被被告以各種借口拒之門外,甚至還對原告態(tài)度粗暴。
原告依照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5條第4款之約定,行使單方解約權,告知被告1個月后將收回該房產。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個月后,拒不搬出。時至今日,仍拒不將房產交還原告,租金自年月至今一直未繳納。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現(xiàn)依據(jù)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5條第4款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請求貴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敬禮!
銀川市興慶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9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存在的風險: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風險是潛在的違約風險。如果在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下,不會發(fā)生這種風險。但是如果當事人認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賃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的風險。
這是因為,法律雖然規(guī)定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但是這些條件都不是足夠清楚和不確定,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持有異議的話,那么最終只能由法院決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一旦法院認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1、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fā)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
2、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經(jīng)常會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律有沒有規(guī)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shù)額標準?”
這里可以很準確的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shù)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shù)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
這樣,一旦發(fā)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jīng)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xié)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fā)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fā)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fā)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qū)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xié)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xù)。
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xù),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tài)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不管解合同是否協(xié)商一致,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
合同編號: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xxx市xxx區(qū)xxx路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F(xiàn)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xié)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xié)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jù)《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yōu)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xié)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xié)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xié)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
十、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將XXX路XX#XX單元XXX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面積、設施情況
1、出租房屋面積共XXX平方米(建筑面積)
2、該房屋現(xiàn)有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jù)。
第二條 乙方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XXX元(大寫: XXXXX)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租金XXXX元整,同時繳納押金XXX元,押金在租賃期滿乙方歸還鑰匙并繳清水、電、氣等費用后一次性無息退還。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水、電、氣、數(shù)字電視等的使用費及日常維修保養(yǎng)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損壞的,乙方應照價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XX年X月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F(xiàn)因乙方于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供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yè)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jīng)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jīng)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3
【案例】:
某日,A客戶攜帶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找到筆者。A客戶租賃B商務大廈約300平方米辦公面積,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務大廈發(fā)來書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A客戶向B商務大廈賠償剩余租賃年限對應的房屋租金作為賠償。A客戶前來咨詢的時候,已經(jīng)從B商務大廈搬出,并且A此前租賃的場地已由B商務大廈租賃給他人。
按照合同的約定,A客戶和B商務大廈對于合同提前解除的損失賠償計算方式,確實是“合同解除后的剩余租賃年限所對應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后、剩余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賃期間的租金。這是一種典型的以“預期可得利益”計算解除合同損失賠償?shù)募s定。如果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客戶需要支付巨額賠償。但是,這條約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雖然A客戶違約在先,但目前B商務大廈在A客戶違約行為發(fā)生后,已經(jīng)收回了A客戶承租的場地,并繼續(xù)收取租金;如果讓A客戶按照合同約定,把還沒有使用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B商務大廈,這就意味著B商務大廈因為A客戶的違約行為,獲得了在剩余租期內收取雙倍租金的權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問題,是合同法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據(jù)《合同法》第97條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像本案這樣的約定是否能夠獲得法律的支持?A客戶是否必須按照上述約定支付損害賠償?筆者對此持否定態(tài)度,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合同法》對于合同解除權的設計上看,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不應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滅合同雙方的法律關系,使合同雙方當事人達到訂約前的狀態(tài)。這種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對于未來的權利不得提前實現(xiàn)。因為,在合同一方出現(xiàn)違約行為時,作為非違約方的救濟途徑并不僅限于“解除合同”一種,非違約方亦可選擇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兩種不同的選擇所導致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違約方選擇繼續(xù)履行合同,那么非違約方有權依照合同約定,繼續(xù)享受合同權利,獲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違約方選擇了“解除合同”,則意味著非違約方自行終止了合同法律關系,在此前提下,無論是合同的違約方、還是非違約方,對于合同終止后剩余履行期間所對應的權利,都已無權享有,因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經(jīng)終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獲取未來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據(jù)。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后”的。
其次,從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出發(fā),在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后,也不應再支持非違約方對于預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初衷,多是為了重新與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關系、獲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機會,這是利益博弈的結果,也是作為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自己做出的選擇。如果允許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在獲得新的訂立合同機會的同時,還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額外獲取合同利益,這就意味著在同一合同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可以獲取雙份利益,這顯然違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從這一點而言,合同解除與預期利益損害賠償是不應并存的。
二、合同雙方的書面約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并不限制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對于各自的合同權利義務做出靈活約定。在本案所涉合同雙方對于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已作出書面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對抗上述書面約定?
合同可以“設權”,但這種權利的設置,應當以法律為準,不應突破法律的原則。誠然,《合同法》中對于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是否包含“預期可得利益”,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從《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來看,同時支持合同解除與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對于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而言,顯然是額外獲得了利益,對于違約方而言是不公平的。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作為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其合同地位是相對弱勢的;在發(fā)生欠付租金的情況后,出租方已收回租賃場地,且轉租給他人。雖然出租人與承租人對于解除合同后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有書面約定,但筆者認為,合同約定應當有法律基礎作支撐。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約方因違約方行為獲得了額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權利給予干預,平衡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這是不違反法律與意思自治的關系的。
本案后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不成,B商務大廈向上海某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人民幣100萬余元。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主持下達成和解,最終以A客戶支付人民幣15萬元賠償調解結案。
為什么白紙黑字寫下的合同條款不執(zhí)行?難道合同白訂了嗎?在此要提醒大家,訂立民事合同,確實鼓勵合同雙方進行相對自由的約定,但合同約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則,“簽字畫押”只是完成合同訂立行為的方式,合同條款的法律后果,最終還是要由法律來評價。因此,并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約定在簽字蓋章后都一定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在簽訂大額商務合同時,預先對于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其實是非常必要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原于二零一三年1月1日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總面積約為: XXXX平方米。現(xiàn)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裝修,改造,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xié)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fā)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XXXX,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xié)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xié)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
xx先生(女士):
我與你于xx年xx月xx日就位于xx市xx區(qū)xx大街xx號xx區(qū)xx號樓(具體門牌號)的
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現(xiàn)依據(jù)《合同法》和《租賃合同》第十條第7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的約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賃合同。
望收函后10日內,遷出該房屋。
否則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上述租賃合同的約定,追究你的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閣下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出租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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