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通知八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我們都跟通知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lián)系,通知是用來發(fā)布法規(guī)、規(guī)章,轉發(fā)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你所見過的通知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年休假通知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年休假通知 篇1
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
根據(jù)《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浙江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管理辦法》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溫州市人事局、溫州市財政局《關于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通知》(電話通知)的精神,現(xiàn)就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年休假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按照執(zhí)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和對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為黨政群機關及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對象為上述范圍內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且已轉正定級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XX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guī)定年限的周年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當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節(jié)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四)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二)、(三)、(四)款規(guī)定期限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參加其它各類療養(yǎng)活動,休養(yǎng)時間長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時間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繼續(xù)享受。
五、實施年休假要有計劃性。各單位要關心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維護工作人員的休假權利。各單位制訂本單位當年工作人員的年休假計劃,須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備案。要根據(jù)機關推行“ab”崗的要求,合理進行崗位與人員的配置,科學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年休假,避免出現(xiàn)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證本單位的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
六、實行領導干部帶頭休假制度?h四套領導班子成員、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和縣機關部門正職的年休假要報縣委書記批準(其中政府直屬部門正職先報縣政府領導同意后報縣委書記),縣機關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黨群副書記批準,紀檢監(jiān)察、政法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政法副書記批準,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組織部部長批準。
七、規(guī)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確貫徹年休假制度,按規(guī)定享受年休假天數(shù),各單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記管理臺帳。對年休假要及時掌握動態(tài)、提示信息,實施報告和檢查,認真履行年休假手續(xù)。要正確處理好病事假與年休假的關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嚴格按病事假的規(guī)定扣減工資福利及獎金待遇。
八、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機關工勤人員、事業(yè)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本通知執(zhí)行。
十、本通知從**年起執(zhí)行。我縣原有相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執(zhí)行,如上級有新規(guī)定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各單位應從實際出發(fā),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實好年休假。有關部門要督促、檢查各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落實情況,積極探索適應不同單位、不同群體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 篇2
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室:
一、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原則
1、依據(jù)《大港油田公司員工假期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本著從員工本人意愿出發(fā)、工作崗位具體情況統(tǒng)籌安排的原則,保證全體員工享受年休假制度。
2、依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辦法,各單位在制定年休假計劃時,應本著一切從實際出發(fā)的原則,要根據(jù)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每一位員工工作的實際情況,合理科學地安排。
二、年休假適用范圍及休假規(guī)定
1、適用范圍:連續(xù)工作滿1年及以上、現(xiàn)在崗工作的油田公司員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a) 累計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b) 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c) 累計工作時間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a) 依法享受寒暑假或當年組織上已安排療(休)養(yǎng),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b) 實行以年、季或月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采用集中輪休方式安排休假,且輪休天數(shù)超過本人應休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以及年休假天數(shù)的。
c ) 當年請事假累計30天以上的。
d )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當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20年以上,當年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 ) 因本人原因(不含病假)離開崗位超過本人應享受年休假天數(shù)的。
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當年已享受年休假的,其次年的年休假應停止享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休假執(zhí)行統(tǒng)一規(guī)定。
a) 當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可在辦理退休手續(xù)前安排年休假。
b) 在油田公司各單位之間流動,調出前已享受年休假的,調入單位不再安排,調出前未享受年休假的,調出單位出具相關證明,由調入單位統(tǒng)一安排。
5、其它規(guī)定
a) 對于月制度工作日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工作日的,其年休假天數(shù)應相應減少。
b) 年休假原則上每年集中安排1次。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較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經(jīng)員工所在單位勞資部門批準后,可在年內分段安排休年休假,分段次數(shù)控制在2次以內。
三、休假程序
1、請各單位(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結合員工個人意愿,編制年度帶薪休假計劃,并報人事勞資部門備案,以便統(tǒng)一調配。
2、員工個人按照制定的休假計劃,向本單位提出書面休假申請《員工休假請假表單》,由基層單位批準,人事勞資部門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后,將休假單交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留存。假期滿后回本單位銷假、上崗。員工休假期間的考勤要在考勤統(tǒng)計表中予以標注。
3、所屬單位員工休假由各單位人事勞資部門負責,每半年將休假實施臺賬報人事勞資部。機關及附屬單位員工休假由所在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簽字后,報人事勞資部辦理休假手續(xù)。
四、工作要求
1、請各單位(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員工20xx年度年休假計劃,認真填寫《20xx年度員工年休假計劃》(附件1),于20xx年12月12日前上報人事勞資部(代高生),以便全廠統(tǒng)一調配。
2、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員工年休假工作。員工休假時,其所承擔的崗位職責,要指派專人負責,保證各單位、各部門的日常工作在員工休假的同時能夠正常運轉。
3、無特殊情況,原則上符合休假條件的在崗人員在本年度內必須休假,因個人原因應休而未休的,由本人提交書面的放棄休假申請。
第三采油廠人事勞資部
20xx年12月2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科室、中心、支隊、分局、站:
為進一步規(guī)范干部職工休假,全面加強隊伍作風建設,根據(jù)《湖南省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精神,經(jīng)局黨組研究同意,現(xiàn)就干部年休假的相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1、年休假按照“休假為一般,不休假為特例”的原則落實,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每月原則上按照不少于20%,不多于50%的人員比例安排人員休年假,無特殊情況每位在職在編人員均可分批次休完假期。
2、除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chǎn)假等外,干部因事請假1天以上的,一律從年休假期中抵扣。
3、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須由所在單位說明情況,報市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再由局人事科匯總后報市局局長審定。
4、市局班子成員休年假需報局長批準,黨組書記、局長休年假按市委、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局人事科建立局機關干部請休假臺帳,局機關干部請休假須經(jīng)局人事科核定請假性質和天數(shù),領取定制表格,再按程序報批,假期得到批準后,需報人事科備案。休假不備案的按違紀論處,中心、支隊、各分局由其辦公室(人事科)參照執(zhí)行。
6、其他未盡事宜按《湖南省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執(zhí)行。
年休假通知 篇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天?h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天政辦發(fā)〔20xx〕198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干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工作的管理,解決好干部職工不能休、不敢休、應休不休等問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休假相關規(guī)定
按照《甘肅省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后,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shù)。其中,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探親假、婚喪假、產(chǎn)假)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核定干部職工休假天數(shù)(略)
二、結合需求制定休假計劃
干部職工根據(jù)自己的休假需求提出休假申請,由局辦公室匯總后制定干部職工休假計劃,統(tǒng)籌分批安排干部職工休假時間,經(jīng)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后執(zhí)行?萍夘I導干部休假應按相關規(guī)定報組織部審批,包xx、羅xx2名同志的休假由打柴溝鎮(zhèn)、縣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chǎn)巡查大隊負責審批。休假計劃制定后,原則上必須按照計劃進行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能按照休假的,工作結束后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申請補休。干部職工應主動按照單位制定的年休假計劃及時向單位請銷假,休假時填寫審批表,做到有據(jù)可依,有據(jù)可查,保證年休假制度規(guī)范運行。
三、休假期間嚴守相關紀律
所有干部職工休假都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交通、食宿等費用由個人處理,嚴禁轉嫁。休假人員在休假時,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要提前報告,并確保聯(lián)系暢通。因工作需要單位召回,本人確實在縣內的,必須服從,但可以補休。對休假期間通訊不暢,造成工作延誤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5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充分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精神和局黨委對全局員工的關懷,進一步調動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魯政辦字〔20xx〕10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經(jīng)局黨委研究決定,進一步嚴格帶薪年休假制度相關要求,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執(zhí)行時間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根據(jù)工作實際,在每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間統(tǒng)籌安排本單位人員當年度年休假。
二、執(zhí)行標準
(一)在編在崗職工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二)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chǎn)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計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計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為一個計算年度(20xx年度自1月1日起計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計算年度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超過應享受年休假天數(shù)且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請事假的按照實際事假天數(shù)抵減當年年休假天數(shù)。請病假未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休假證明的,按照請事假計算。
三、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要切實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從關心干員生活、維護干員合法權益的高度出發(fā),既要鼓勵大家弘揚愛崗敬業(y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勤 奮工作,甘于奉獻,又要提倡勞逸結合,妥善處理工休關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認真貫徹落實好帶薪年休假制度。
。ǘ┖侠戆才、統(tǒng)籌計劃。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負責制定本單位人員的年休假計劃。要根據(jù)各自的實際情況做好統(tǒng)籌計劃,合理安排本單位人員年休假,確保正常開展各項日常工作。局屬各單位每月休假人數(shù)不得超過本單位總人數(shù)的20﹪,單位班子成員同時休假人數(shù)不得超過班子成員的三分之一,同時休假人數(shù)不得超過本單位總人數(shù)的10﹪。局領導、機關各科室和人員較少的局屬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安排。休假人員要做好工作交接,嚴格落實《AB崗零缺位工作制度》,確保工作的延續(xù)性,堅決杜絕工作空檔。
。ㄈ﹪栏駥徟、及時備案。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應于每年10月15日前將本單位人員年休假計劃報局人事科審批,逾期不報送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批同意后,應嚴格按照計劃安排年休假,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動。確需調整的,由變動人員所在單位提出休假調整意見,經(jīng)局主要領導同意后報人事科備案。
。ㄋ模┳袷丶o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省委、市委有關要求,認真貫徹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禁止使用公車出行,禁止著制服出入各種旅游娛樂休閑場所;要保持通訊暢通,離開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單位;如確有工作需要須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可另安排時間補休;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確保渡過一個文明、輕松、愉快的假期。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20xx年9月27日
年休假通知 篇6
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了有序推動公司20xx-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據(jù)各單位年度年休假執(zhí)行情況,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況
1、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況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數(shù)2528天,占總天數(shù)比例3.80%,如下:
(1)、按一級機構分析:處室銷售處剩余比例最高,生產(chǎn)廠煉鋼廠剩余比例最高。
(2)、按崗位類別分析:一級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況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級機構分析:處室設備處完成比例最高,生產(chǎn)廠煉鐵廠完成比例最高。
(2)、按崗位類別分析:普通操作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術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相關事宜
1、20xx年度年休假 公司20xx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單位利用20xx年度剩余時間在不影響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到20xx年12月31日,公司所屬各單位員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的,填寫主動放棄年休假《申請》(見附件),專業(yè)、基層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后,經(jīng)直接主管簽字確認。
2、20xx年度年休假
(1)、到20xx年12月底,如員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申請主動放棄人員可填寫主動放棄《申請》(見附件),專業(yè)、基層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后,經(jīng)直接主管簽字確認。
(2)、到20xx年12月底,如員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請主動放棄人員,由所在單位進行評估,因生產(chǎn)、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即到20xx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xx年11月30日,各單位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天數(shù)將以郵件形式發(fā)送給各單位,請注意查收。
三、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間
公歷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蹤
取消年度年休假計劃,改為定期跟蹤員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處將上年度延期休假及當年度休假情況發(fā)給各單位,各單位確認各月份休假天數(shù),尤其確保特殊作業(yè)方式人員年休假天數(shù)準確。
3、合理安排
原則上優(yōu)先休年休假,再休補休,各級主管合理管控所轄機構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項
1、各單位組織做好員工本人填寫主動放棄年休假《申請》工作,避免其他員工代為申請現(xiàn)象。
2、各單位主動放棄20xx(20xx)年度年休假《申請》文本版材料請于20xx年1月10日17:00前報人事行政處。
人事行政處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7
各科室:
為進一步規(guī)范實施帶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權利,根據(jù)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機關事業(yè)單位帶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xx〕20號)精神,對20xx年度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計劃
各科室組織職工做好20xx年度帶薪休假計劃,為便于調休,要求休假計劃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報一個時間段,以科室為單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將《年度帶薪休假計劃表》(附件1)報辦公室備案,錄入“人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立公休假臺賬。
二、休假審批
20xx年3-10月,可根據(jù)年度工作安排,確定休假時間。
職工休假需簽《年度休假審批單》(附件2),休假審批程序依據(jù)《山東省淡水漁業(yè)研究院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魯?shù)k字[20xx]10號)第三條執(zhí)行。
在廳機關幫助工作的人員,年休假由所在處室審批,按照我院程序備案。
三、調休要求
1、9-10月集中進行調休審核,確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員,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將《年度帶薪休假調休登記表》(附件3)報辦公室,審核后對公休假臺賬進行調整,逾期未申報調休的均視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調休登記表。
2、規(guī)范填寫《年度帶薪休假調休登記表》中原計劃時間、已休假天數(shù)、擬調整時間及天數(shù),按照審批權限簽字后報辦公室備案。
3、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計劃休假,必須申報調休2次方可視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無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結轉下年度。嚴格考勤制度,對于超過規(guī)定的事假、病假天數(shù)(詳見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職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通知 篇8
根據(jù)《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號)及我區(qū)人社、財政局的相關要求,結合環(huán)衛(wèi)部門工作實際,就我局正式在職在崗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工作明確如下:
一、公休假時限規(guī)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內,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內,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關要求
全局干部職工每年必須申報并安排公休假期,個人不申報或申報后因個人原因未按計劃休假的,視同按政策規(guī)定天數(shù)休滿年休假,單位不計發(fā)未休假報酬,次年不補休。
2、各部門中層干部副職以下(含副職)休假,由個人填寫休假申報表,經(jīng)勞資審核休假天數(shù),報分管領導批示后,可按申請時間安排公休假。當年(按年度公歷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計,不計發(fā)未休假報酬,次年不補休。
3、各部門中層干部正職休假,由個人填寫申請表,經(jīng)勞資審核休假天數(shù),報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示后,可按申請時間安排公休假。部門正職符合休假條件,提出休假申請,但確因工作需要領導未予批準的,依據(jù)區(qū)政府相關部門的規(guī)定,視情況給予相應經(jīng)濟報酬。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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