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集合五篇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fā)展的今天申請書在現(xiàn)實生活中使用廣泛,申請書不同于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什么樣的申請書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饒##,男,1968年##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原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武漢市洪山區(qū)##號。
被申請人:武漢##有限責任公司,住武漢市洪山區(qū)##。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長。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jīng)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規(guī)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養(yǎng)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y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y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yè)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yè)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x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xiàn)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洪山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qū)___號。
第一被申請人:武漢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漢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被申請人:武漢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住所:武漢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______街,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申請人連帶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________元;
3、由被申請人連帶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________元;
4、由被申請人連帶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由被申請人連帶為申請人補辦基本醫(y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6、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進入第一被申請人處工作并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滿后雙方分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又續(xù)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________年____月,申請人被第一被申請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申請人保持勞動合同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先后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違反合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經(jīng)常要求申請人在節(jié)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請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請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請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請人辦理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申請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請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請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請人的工資標準。________年____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xù)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口頭通知申請人,讓申請人不要再來上班。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武漢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xiàn)住:
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
負責人: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人民幣元。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年X月X日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工作,擔任X崗位,月工資為X元,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為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但入職后被申請人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社保,X年X月X日因為申請人不能接受被申請人再次拖延支付工資而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拖欠支付工資、沒有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等行為已經(jīng)嚴重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xiàn)申請人特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jù)清單》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鎮(zhèn)油坊村2組13號,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電話:822*****
被申請人:十堰市**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xxxxxxxx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jīng)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XX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勞務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未按法律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jīng)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jīng)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fā)生的后續(xù)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y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jīng)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y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by/52790.html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jīng)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x后續(xù)醫(y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jù)以下法律法規(guī)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jù)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的規(guī)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jù)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第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jù)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附:1、副本2份;2、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