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績效方案合集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資績效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資績效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范圍:
受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后,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附件1),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附件2)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干、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干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范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附件3)。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干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小學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附件4)按月發放。
工資績效方案2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不含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至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工資績效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鄉鎮衛生院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優勞優酬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鄉鎮衛生院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因事設崗、以崗定責、以分計酬”的原則。
(三)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堅持績效工資分配不與藥品收入掛鉤的原則。
(五)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各單位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院長(主任)為組長,成員由院委會成員等人員組成。
四、績效工資構成
我縣將財政拔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資和單位收入減去支出結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則上不超過15%)作為各單位的崗位績效工資總量,劃分為基本工資、基本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三部分。財政拔付工資額中的30%部分作為基本工資;財政拔付的40%部分作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單位收入減去支出結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項構成。
五、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工作人員基本工資依據考勤按月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崗位、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工作質量、群眾滿意度和工作數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扣除部分納入單位考核周期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再分配。各單位制定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標準并報衛生局備案。衛生局按照各單位考核結果及時拔付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與工作數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掛鉤。縣衛生局制定
鄉鎮衛生院(社會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辦法,衛生局按季度對各單位進行考核,財政局、人社局參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結果做為資金劃拔、人員獎懲的依據。根據考核結果,按季度拔付獎勵性績效工資。各單位按月對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進行考核,作為本單位季度考核后對職工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
(一)衛生局對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根據《柘城縣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結合重點工作、中心工作,縣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抽調人員組成考核組,對各單位進行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80分的,財政拔付工資的30%部分全額拔付;低于60分的按財政拔付工資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績效考核<80分的,按財政拔付工資的30%部分的80%拔付。扣除的不合格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工資,按50%、30%、20%的比例用于獎勵績效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合格衛生院。
(二)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衛生局核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加上本單位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部分、單位收入減去支出結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為本單位季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可先提取院長獎勵基金,剩余部分依據對職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1、院長(主任)獎勵基金。各單位可提取單位獎勵性
績效工資總額2%,設立院長(主任)獎勵基金。用于發放給單位職工在考核周期內工作量大、貢獻量大、關鍵崗位成績突出人員的績效獎勵。各單位應制定院長(主任)獎勵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其激勵創新作用。
2、加、值班費。由單位在運行經費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員考核方法
1、崗位分類。各單位將職工依據工作性質分為臨床醫療、護理、醫技(包括心電圖、B超、檢驗、放射、藥房等科室)、公共衛生、行政后勤(包括總務后勤、收費等)五個考核類別。
2、崗位考核內容。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工作質量、群眾滿意度、工作數量等具體每項指標及分值由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確定。
3、崗位系數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風險、工作量等確定每個崗位的系數。崗位系數設置指導性意見:醫生1.1;護理1.0;醫技藥劑0.95;公共衛生1.0;總務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級(技師)、初級師(高級工)職稱各在本崗位系數上加0.10、0.07、0.05;無執業(從業)資格人員的崗位系數減少0.1;除領導外的院委會成員加崗位系數0.1,中層干部加崗位系數0.08(上述人員不得重復計算系數);兼職人員加崗位系數0.08(兼職人員崗位系數原則上只累加1次)。各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進行適當調整完善。
4、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分配
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工作質量、群眾滿意度、工作數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標實行百分制考核,按月進行,與基礎性績效掛鉤。工作數量0分開始計算,累計總得分,上不封頂、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鉤。
(1)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勞動紀律20分+醫德醫風20分+工作質量20分+群眾滿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數/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礎性績效工資額。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個人基礎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崗位系數×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額。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額=(全院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院長獎勵基金)/工作人員工作量70%以上部分總得分。
工作人員工作量70%以上部分總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礎性績效考核得分率×個人崗位系數)之和×30%。
(2)單位領導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各單位領導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衛生局對單位考核結
果分配。單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職、副職分別享受工作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1.5倍、1.2倍;60分≤單位考核得分<80分的,正職、副職分別按工作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1倍、0.8倍;單位考核得分<60分的,正職、副職分別按工作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80%、50%。
(3)考核周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核實后,按崗位系數50%及以下確定考核得分系數(具體由各單位在考核細則中明確)。
①違反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被上級部門通報處罰的; ②收受紅包、回扣等經調查核實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徑轉診病人或擅自在院外從事各種醫療經營活動等經查實的;
④因服務態度、工作失誤引發醫療糾紛給單位造成損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時逐級報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現金不及時入賬的;
⑦以醫謀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種輔助檢查費經查實的;
⑧受各種黨內、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
⑨不服從院領導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內實行醫療責任事故、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無理鬧訪、掛床騙保、胎兒性別鑒定等一票否決制,
獎勵性績效工資零發放,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評優。
(4)獎分事項
①因工作積極,態度認真,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或積極參加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效果顯著等,受到上級表揚的,視級別高低給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發表論文或著作、新聞稿件等被上級采用的,視級別高低給予加分。
③鼓勵學歷和資格教育,取得高級證書的當月給予一定分值獎勵。
④各單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項。
5、考核時間及結果運用
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組織進行。
各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分月進行,分別在每月結束后5天內進行。績效考核結果是工作人員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未開展績效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晉級、獎勵評優、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依據,年度內兩次績效考核達不到60分的,個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一次績效考核達不到60分的,定為基本合格。
七、相關規定
(一)因病確實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并經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鑒定的,其病假期間績效工資發放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動申請并經單位同意脫產進修的,其進修期間不享受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法定產假、婚嫁、因公致殘按國家規定執行工資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執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做好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重要基礎,對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領導,縣衛生局成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落實具體經辦人員,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成立考核組和監督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組和監督組中職工代表均應不少于2人。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各單位要依據本指導意見,將本單位目標工作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量,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本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會議或院職工大會通過后,報市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布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正公平。各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考核,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考核結果要及時公示,自覺接受職工監督。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各單位一律不得擅自發放津補貼。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考核內容,創新考核機制,規范考核程序,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合理性,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工資績效方案4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干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周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干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并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并經上級或學校批準的掛職、脫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準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后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余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余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初三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后不設獎。初三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后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于初三級中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余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準之后,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工資績效方案5
一、 儀容儀表的規定
二、 形體、姿態的規定(優良的姿態是最能體現員工的氣質和風度,從坐、立、走等方面的一舉一動都應做到謙遜、端正與瀟灑)
三、 禮貌禮儀規定(不同禮貌用語,謝字當頭)
四、 服務規定(包括上菜報菜名等)
五、 值班人員交接制度(包括什么情況不允予交接)
六、 信息反饋制度(包括客人對酒店任何事的投訴)
七、 前廳考勤制度(應聽從眾人意見)
八、 前廳員工的調崗與晉升管理制度
九、 前廳日常工作檢查制度(包括衛生、餐具的清查)
十、 餐飲成本規定(包括菜品出現問題是否可退換)
十一、 餐具使用管理制度(輕拿、輕放、報損等)
十二、 餐飲部財產管理制度(包括酒店公共物品)
十三、 餐飲部會議制度
(1) 每日晨會:總結昨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通告最新菜等。
(2) 另因有重要原因召開各類會議如衛生工作會:每周一次,生產工作會每周一次《服務質量、服務創新》等。
(3) 前廳紀律會:每周一次通報一下考勤考核情況及前廳紀律。
(4) 設備會議:每周一次對酒店設備如燈等設備的使用、維護、簡修。
(5) 安全會議:每半月一次主要以消防等。
(6) 協調會議:每周一次主要相互交流溝通每會不應費時討論,不可糾纏不清。
十四、 前廳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1)考核的原則:考核是一項常規工作,每月度進行一次,每年度匯總考核一次。對被考核的'`員工的工作表現要充分的了解搜集其上次考評以來的工作表現記錄,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使被考核員工心服口服,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
(2) 考核內容:
1、素質、上進心
2、工作能力
3、心態、態度
4、績效(對酒店作出貢獻)
工資績效方案6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干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后,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準,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并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后,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干部與全體干部職工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干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干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干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采取簡便宜行,易于操作,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并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匯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匯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并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匯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匯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準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并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于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工資績效方案7
第一條公司績效考核工資方案是調節公司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的重要手段,與公司原有的員工量化考核、崗位獎勵等相關制度一起構成行之有效的公司員工隊伍激勵管理機制。為提高公司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努力為公司創造更大經濟效益,杜絕不穩定因素,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辦法中績效考核工資方案主要體現公司全體員工這一集體的年度貢獻,以是否完成當年利潤總額預算指標(以下簡稱利潤預算指標)來實施薪酬方案,完成利潤預算指標則給予公司全體員工績效收入獎勵,不能完成利潤預算指標則對公司全體員工績效收入進行扣減。
第三條本辦法中績效考核工資項目為員工考核年度的年終獎金和下一年度的獎勵工資(浮動工資+考核工資,標準詳見附表)。
第四條當年利潤預算指標的確定,由公司財務部門根據上一年度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進行預算,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上報***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
第五條公司設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董事長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由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調度指揮部、督查保衛部、押運管理部、金融服務部、后勤保障部7個部門負責人任組員,下設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財務部負責人主持績效考核工作中具體利潤預算指標的初步編定、全體員工績效收入的核準及發放等相關工作。
第六條公司績效考核工作對象
本辦法績效考核工作對象為公司全體現職員工,含公司領導班子、管理干部和普通員工。
第七條公司績效考核工作原則:
1、強調團隊精神的原則;
2、激勵奮斗拼搏的原則;
3、當年利潤預算指標貼合實際的原則;
4、排除員工隊伍不穩定因素的原則。
第八條未能完成當年利潤預算指標的薪酬方案:
1、公司全體員工(含公司領導班子、管理干部)一律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
2、公司領導班子、管理干部在下一年度每月按未完成利潤預算指標的.百分比扣減獎勵工資,實現實質性減薪(詳見附表);
3、公司普通員工(公司領導班子、管理干部除外)下一年度獎勵工資不進行扣減;
第九條完成當年利潤預算指標100%的薪酬方案:
全體員工一次性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
第十條超額完成當年利潤預算指標10%以上(含10%)的薪酬方案:
1、全體員工一次性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
2、超額完成當年利潤預算指標,按超額利潤稅后提取50%分配給股東,提取50%給全體員工一次性發放績效年終獎金。
3、績效年終獎金的發放辦法。績效年終獎金由公司超額部分利潤稅后提取的50%組成,隨著員工年終獎金一起發放。其中績效年終獎金的20%分配給公司領導班子,績效年終獎金的20%分配給公司管理干部(公司領導班子不參與分配),績效年終獎金的60%分配給員工(公司領導班子和管理干部不參與分配)。
4、在下一年度按超額完成利潤預算指標的配比每月加發獎勵工資給全體員工(詳見附表)。
第十一條此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由公司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工資績效方案8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周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并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并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后,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后,從第五周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高考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余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布,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準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工資績效方案9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對象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后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后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并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并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匯總審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后,通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20xx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并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后,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后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
工資績效方案10
根據上級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學校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各工作目標的.積極性,努力推進學校各項工作的和諧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即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圍:
在編在崗的學校公辦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1、師德師風、重大安全問題(一票否決)
2、工作量(30分)
3、常規教學(30分)
4、教學業績(10分)
5、考 勤(30分)
合計100分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師德師風、重大安全問題考核。
1、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
2、依法從教,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3、愛崗敬業: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按時上課,不隨意離開課堂。
4、熱愛學生,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學困生。
5、嚴謹治學,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
6、團結協作,與同事和睦相處,自覺維護學校形象與家長和諧相處,尊重其人格,無投訴。
7、為人師表,打扮衣著大方得體,禁用教師忌語,麻牌無投訴。
8、廉潔從教,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9、服從分配,勇于承擔臨時任務。
10、不亂定復習資料,不亂收費。
由全體教職工對每位參加分配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按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過半數認為其不稱職者則無資格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優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等。采用民主評議方式進行考核。)、學校班子成員(重點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提高自身素質、參與學校管理或相關工作、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等情況。采用民主評議方式進行考核。)工作量10分(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雜事務)。(超代一節加0.5分,少代一節扣0.5分,勤雜一天1分)。
(三)、常規教育教學考核(30分)
1、備課:教案超前一周(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無故不送檢者每次扣1分。
2、上課:依師生綜合考評為準(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業批改:(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無故不送檢者每次扣1分。
4、按規定要求參加教育、教研、學術活動(遲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學業績考核(10分)
獲得全鎮學科競賽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依據學校考勤記載。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節扣0.2分。
3、病假每節扣0.1分。
4、曠工每節扣0.5分。
教師請假要寫請假條,病假要附縣級及以上住院病歷和結算單。無請假條作曠工處理。以上5項累計30分扣完為止。
工資績效方案11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文件、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對象范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余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初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周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課時。
(六)、教職工每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衛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信息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程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周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并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周必聽一節外,剩余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周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衛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衛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初三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周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后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布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項目,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項目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初三年畢業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于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衛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數據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后,將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工資績效方案12
為規范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局屬單位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縣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舒政辦[20xx]51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本系統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通過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統籌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分配關系,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文化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實施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局屬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20xx年執行《關于在其他事業單位預發工資(生活)性補貼的通知》(皖人社發[20xx]61號),補發20xx年1—6月份的工資(生活)性補貼。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發放方法
績效工資的構成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單位類別、崗位職責和經費來源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按月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具體項目、標準、考核和發放方式由局屬各事業單位確定,并報局審定、縣有關部門批準后施行。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應按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水平核定。
合理確定單位主要領導績效工資水平與本單位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比例關系,但應控制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3倍的幅度內。
對于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礎工資的職級標準執行。
六、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全額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百分制考核,結合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一并進行,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每年有3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推諉扯皮,貽誤工作的;
3.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
4.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5.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病假超過3個月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
(二)借調出工作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三)經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積余部分金額,由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七、相關政策和要求
(一)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單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工作人員從退休的下月起停發績效工資,改按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執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與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同步實施。
(二)實施績效工資后,局屬各單位只能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不得在績效工資之外擅自發放任何津貼補貼和獎金。
(三)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分配辦法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各單位的分配辦法和年度考核量化分數等情況上報局黨組,經研究后對分配辦法和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滿后,干部職工無異議,按標準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單位考核組確定,報局領導組審定批準后組織實施。考核領導小組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和程序,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五)各單位要把績效工資實施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任務,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確保平穩順利實施;要正確理解績效工資的各項政策,及時研究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統籌兼顧,妥善處理好各種關系,關注各方面的反映和動態,確保單位穩定。
局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根據縣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舒政辦[20xx]51號)的通知精神和《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局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
二、考核機構
局黨組按有關考核程序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分配辦法
(一)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職務)所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二)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分配相應職稱(職務)所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三)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分配相應職稱(職務)所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四)考核分值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分配相應職稱(職務)所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0%;
(五)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工資績效方案13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進取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經過,考評細則一旦經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經過上述程序經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局認為貼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景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景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理解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工資績效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
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
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
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
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小學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系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系數(含崗位系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分校區按1/2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衛生50元/月、實驗 50元/月、教研組長 50元/月、網管電教 200元/月、出納 200元/月、辦公室組長 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注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系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周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周歲以上女教師,55周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注: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 ,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并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通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復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 ,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 ,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系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后,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發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xx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采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注: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小學升初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鑒定,并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并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審核并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后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系數給與補貼(崗位系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系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并適當考慮增加系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 ,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實行,解釋權在校行政會議。
工資績效方案15
依據《西烏珠穆沁旗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規定,教研室根據《西烏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對教研員全面考核后,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發放。
二、師德師風考核根據《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的結果發放。師德師風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4%。完成規定教研任務的發放該項全額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的給付超工作量費,不夠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費。非教研員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為準,教研室根據后勤人員考核細則對其進行考核。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業績)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6%。主要考核教研員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按照《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進行評定。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五、考勤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10%,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研員出勤情況。因此項工作牽扯面較廣,計發時要充分考慮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況。
(1)事假:一個月內,累計7天以內(含7天),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7天以上,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連續請假超過10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1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病假:一個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7天,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2個月,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身患嚴重疾病住院治療,并經教科局批準辦理病假手續,一個學期內連續超過2個月或累計超過3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曠工1次,扣當日的全部工資,同時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累計7次(或連續3天)以上,扣當月的全額工資;一個月內,連續7天(或累計15天)以上除扣當月的全額工資,同時扣本學期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脫產進修人員進修期間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婚假,產假,計生假和喪假工資在規定的天數內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審核批準。考核依據為教研室考勤記載,按月計發。
六、其他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4%。用于教研員加班補助及教研成果獎勵。
七、教研室根據此方案做出工資表后予以公示并報請教科局審批后執行,教研員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教研室考核領導小組提出,考核小組給予解釋,如還有意見可向教科局申訴,堅決杜絕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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