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品購銷合同模板集錦五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購銷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購銷合同 篇1
法定代表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訂產(chǎn)品如下:
產(chǎn)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共計: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2)、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金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訂金到賬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兌匯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需在三日內發(fā)貨,(乙方支付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其余價款每批貨物送到甲方接貨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內支付貨物全部價款,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提貨方式:配貨車送甲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接收貨物后,簽發(fā)回批單。
4、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地磅檢斤,合理磅差為3‰以內。
5、違約責任:
。ǎ保、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解除合同。
。ǎ玻⑷缧璺礁犊畛^約定期限10天,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由需方全部負責。供方必須按需方約定及時供貨,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由天氣、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其他約定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以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匯款名稱:
賬 號: 農(nóng)行卡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商品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qū)域內具有商業(yè)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商品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商品的數(shù)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yè)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shù)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guī)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雙方對賬日應當約定在結算周期期限屆滿之7日前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jù)對賬后確定的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shù)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xié)商確定的有規(guī)律的結賬并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預付: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商品到貨前,預付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結算方式。
12.現(xiàn)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到貨驗收后,立即安排全額貨款支付的結算方式。
13.現(xiàn)結間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額支付貨款的最長期限,此期限僅用于雙方辦理結算手續(xù)。
14.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從供應商購入商品的數(shù)量、金額,間隔一定周期后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式
15.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結間隔周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后,至開始支付該月齡內購入商品貨款之間的期限。
17.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shù)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8.滾動結算周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后的結算依此周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xié)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賬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xié)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wǎng)絡管理系統(tǒng)打印的各種交易、對賬記錄。
商品購銷合同 篇3
第一條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xié)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guī)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fā)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xù)。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chǎn)的商品,在安排生產(chǎn)后,雙方都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xié)商優(yōu)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xié)商定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zhí)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jù)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xié)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fā),嚴格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fā)貨;季節(jié)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guī)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fā)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shù)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fā)貨?稍诤贤诘那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fā)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fā)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xié)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jīng)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mào)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mào)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chǎn)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并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guī)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yè)企業(yè),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xié)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xù)的,不按違約處理。2.甲方未能按期發(fā)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用和各種經(jīng)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也可依據(jù)雙方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2份,并送交當?shù)厝嗣胥y行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購銷合同 篇4
銷方(甲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方(乙方)簽訂地點:年月日
甲方在開發(fā)商品房,乙方要求購買,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
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購房地址數(shù)量戶型及分布情況
購房地址:
數(shù)量:乙方購買(套、間),每(套、間)建筑面積為平方料,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戶型及分布
住宅房間廳分布在單元樓號
住宅房間廳分布在單元樓號
住宅房間廳分布在單元樓號
辦公用房間分布在單元樓號
經(jīng)營性用房間分布在單元樓號
第二條價格
住宅房建筑面積元/M,乙方購買平方米,合計金額元
辦公用房建筑面積元/M乙方購買平方米,合計金額元
經(jīng)營性用房建筑面積元/M,乙方購買平方米,合計金額元
總計價款(人民幣大寫)
。A購商品房價暫定價,結算時以房屋竣工后物價部門核價通知書為準。
第三條房屋質量
房屋質量按國家規(guī)定的設計圖紙要求,以質量監(jiān)督部門的質量鑒定合格證書為標準,如質量達不到合格準,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甲方應按標準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購買現(xiàn)貨房屋,必須在簽訂本合同后十日付足購房款。
乙方購買在建、未建房屋必須在簽訂本合同十日內預付(房款、定金)元。余款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十日內付清。
第五條交付時間
乙方購買的房屋,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給乙方使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期交 付使用,交付期順延。
2、乙方在接到房屋交付通知書十日內,應辦妥接收手續(xù)。
1、房屋交付時,甲方應同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房屋的購買發(fā)票等證明材料。
第六條保修時間
土建保修期為壹年,水電保修期為半年,屋面積保修為三年,凡因施工或設計造成的質量問題,均屬保修范圍,保修期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如因乙方原因推遲交房。保修期不順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所購買房屋交給乙方,如不能按時交會付(含因工程質量或設計變更造成逾期交付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房部分房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應及時辦理交持手續(xù),乙方因故拖延房款,或不按時辦理接收手續(xù),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根據(jù)雙方對等原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4、甲方不能交房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房部分房款總值%的違約金。
5、乙方中途退房的,應向甲方償付退房部分房款總值%的違約金。
6、乙方超過兩個月不辦理接收手續(xù),甲方有權另行處理乙方預購房屋。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向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jīng)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份,合同副本份,送備案。
銷方(甲方)(章) 購方(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經(jīng)辦人: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jiān)制部門:
印制單位:
商品購銷合同 篇5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guī)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jīng)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shù)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jīng)雙方議定產(chǎn)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shù)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fā)貨單,該發(fā)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shù)量的結算依據(jù)。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shù)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shù)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shù)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xiàn)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xiàn)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xù),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jīng)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組織生產(chǎn),根據(jù)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chǎn)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jīng)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病⒐┓截撠煱磭乙(guī)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guī)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yōu)質服務
。础⒐┓綉e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xiàn)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xié)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xiàn)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xié)商。如協(xié)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jù)需方簽認的發(fā)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shù)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jù)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大規(guī)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潘腥藛T傷亡和設備等財產(chǎn)損失由本方負責。
、瓢葱璺酵ㄖ堰\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茄诱`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纫蚝贤环竭t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chǎn)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shù)刂俨梦瘑T會 仲裁;
2、如果經(jīng)當?shù)刂俨梦瘑T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xié)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xié)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zhí)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zhí)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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