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股東協議書集合八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東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
1、大連 公司(下稱公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中國法律法規設立的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東,并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東,并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為公司的隱名股東,并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權利。
經三方平等、自愿協商,就丙方作為股東投資公司之事宜,與甲方及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股權轉讓
1、丙方受讓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權,受讓價款為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丙方作為公司的股東,并以甲方的名義對該公司持有40%股權。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依據,享受40%的股東紅利分配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3、乙方同意上述股權轉讓,并自愿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
4、XX應于本協議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將股權受讓價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于款項到賬后 個工作日內向丙方出具收款憑證。
5、甲方收到前款約定的價款后,以公司名義為丙方出具股東書面確認函件(股權憑證)。
6、股權轉讓前(即股權憑證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權利義務由甲方與乙方承擔,股權轉讓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義務。
二、保證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并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并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
3、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并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
三、各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銀行賬號、出具收款憑證、以公司名義出具股東確認函件等。
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其名下的股權,不得采取可能導致公司資產實質性減少的行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三)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2、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丙方有權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資。
3、丙方有權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甲、乙方轉讓公司股權時,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4、丙方享有公司法規定的其它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5、丙方認可其對公司的權利僅限于股東權利,并承諾不對該部分出資以任何名義行使債權人權利。
四、監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證號: 出任公司監事,并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職權。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須承擔中國現行法律所規定的違約責任。
六、協議解除或終止
1、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但須由各方簽訂書面終止協議。
2、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及承擔義務。
七、法律適用與管轄
各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國法院行使司法管轄權。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達地址以本合同載明內容為準,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釋產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本協議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協議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國籍: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股東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簡稱"全體股東")本著平等、自愿、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就共同合作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項目簡介:_______________
1.1公司簡介
全體股東擬成立公司的注冊信息如下,最終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公司名稱為____;
注冊資本____;
住所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經營期限____。
1.2項目簡介:_______________
____
第二條、股權結構
2.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公司的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2.2全體股東出資方式、認繳資本、持股比例、出資期限如下;
甲方出資方式____,認繳資本____元,持股比例____%,出資期限____。
乙方出資方式____,認繳資本____元,持股比例____%,出資期限____。
丙方出資方式____,認繳資本____元,持股比例____%,出資期限____。
丁X出資方式____,認繳資本____元,持股比例____%,出資期限____。
2.3全體股東應當承諾按出資時間足額繳納認繳出資。全體股東應當相互配合,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月內完成工商注冊,全體股東共同委托____辦理工商注冊。
2.4以非現金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第三條、股東職責分工:_______________
3.1全體股東作為創始人和核心成員,為了實現共同的項目目標達成本協議,現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____;
乙方負責____;
丙方負責____;
丁方負責____。
第四條、表決原則
4.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4.2公司設執行董事,由____擔任,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4.3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4對于公司重大事務,必須經代表全部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5對于公司非重大事務,根據股東職責分工,由負責股東執行。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決權的股東不同意,但總經理同意的,負責股東可以執行。
第五條、股權成熟
5.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分年成熟,每年成熟20%,5年后100%成熟。
5.2未成熟的股權但不能進行任何處分,但有分紅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
第六條、股權限制
6.1股權稀釋
如因融資或引進新股東需要出讓股權,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等比例稀釋。
6.2期權池
全體股東同意預留20%期權池,屆時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等比例稀釋。
6.3股權鎖定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前,任何股東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除非其他股東全部同意。
6.4成熟股權的轉讓
任何股東對內轉讓已成熟的股權,其余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等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任何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給第三方的,其余股東必須全部同意。
6.5未成熟股權的轉讓
任何股東發生離職、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等情況的,其未成熟股權由其余股東按持股比例等比例受讓,價格零元。
6.6股東資格限制
任何股東因離婚、去世、喪失行為能力等原因無法擔任股東的,對于已經成熟的股權,相關權利人不能取得股東地位,但可以依據協商或評估后對獲得補償。對于未成熟的股權,則依其余股東各自持股比例等比例受讓。
第七條、薪資和財務約定
7.1在獲得投資前,全體股東免薪。
7.2由____負責財務管理,定期向全體股東匯報,并由全體股東簽字確認。
第八條、股東引入和退出機制
8.1新股東引入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
8.2任何股東主動退出或因其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違反競業禁止義務而被其余股東全部要求其退出,則依據6.4條的約定進行,受讓的價格為依據其成熟股權的比例對應最近一輪融資的估值作為轉讓價格。
第九條、競業禁止
9.1全體股東在職期間及離職后2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雇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如果離職時公司未書面要求其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則視為該條款失效。
9.2如違反上述約定,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其股權依據6.5條和8.2條處理。
第十條、保密義務
全體股東對于公司商業模式、技術信息、商業信息等承諾保密。
第十一條、項目終止
11.1如遇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終止,全體股東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11.2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后項目可終止。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股東有權向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它
13.1未盡事宜全體股東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協議一式四份,全體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全體股東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 篇3
委托人(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受托人(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甲方投資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考慮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公司名義上的經理,并擔任名義上法定代表人。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 甲方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實際出資人,甲方實際擁有公司100%的股權和經營管理權,公司全部證照、公章、財務章、乙方作為法定代表人的簽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實際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權。
第二條 甲方是公司的實際經理及法定代表人,只是委托乙方作為公司的名
義上的經理和法定代表人,以乙方的名義作為經理及法定代表人對外開展業務。
第三條 乙方作為公司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不享有公司股東權利,不承擔股東義務。
第四條 乙方同意接受該委托事項、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經營管理權和實際所有權都為甲方享有。乙方所擁有的公司經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職務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實際管理權。
第五條 本協議委托關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應對價。乙方本系甲方的職工,依法與甲方實際經營控制的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享有勞動法所規定的相關職工權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該委托關系享有任何額外的報酬。
二、委托期限
第六條 本協議的委托期限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隨時撤消該委托,甲方撤銷該委托的通知發出即生效,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所涉及的全部手續。
三、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為方便日常事務的操作,公司的設立和變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記手續工作直接由甲方辦理,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八條 乙方承諾在公司實際經營過程中,按照包括保監會、外經委、工商、稅務、質檢、銀行等相關部門規定,應由經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辦理的各種手續(書面或現場)時,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未來實際經營的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對公司增加投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增資所產生的相關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應于積極配合。
第十條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特別委托授權,不得以公司名義簽訂任何協議或從事任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侵犯公司及甲方利益,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若乙方的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本協議的內容及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即使在協議履行完畢或終止后,雙方仍舊有保護本協議信息不被他人知曉的義務。
第十二條 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的約定,均視為違約。守約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承擔給守約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同時承擔三十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就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并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范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范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____個,其中自然人 ____個,企業法人 ____個,社會團體____ 個,事業法人 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____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1、自然人股東 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
2、企業法人股東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3、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_________(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4、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_% 。
乙方出資 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 。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準登記后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注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后,不設董事會,由________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后,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后,不設監事會,由________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________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并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托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于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后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 篇5
股東會決議主持人:
出席會議股東:、、。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年月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棄權或反對的占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注銷。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 ××× ×××
×××……,×××為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注銷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__、__和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商量,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與或者推選代表參與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與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依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依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要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含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能夠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含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依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依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該公司主要經營 ,現就設立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及經營范圍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
2、經營范圍:
二、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比例、方式
1、公司股東共 個,分別為:
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注冊資金(人民幣):元。
甲方出資萬元,占注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萬元,占注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萬元,占注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3、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4、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的設立
1、各股東預先交付 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簽字后交付,由 統一管理使用。
2、股東的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4、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及財務管理
1、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項指涉及公司的組織機構、對外擔保、重
大經營活動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營銷策略;
2)、對任何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作出決議;
3)、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任;
4)、其他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設立董事會,其中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由丙方擔任公司的執行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據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乙兩方共同委派會計,由丙方委派出納,共同管理公司的財務;
4、甲乙雙方同意按月結算經營所得,公司財務人員應定期向股東會提交結算的相關財務資料。
五、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二)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
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守約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二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公司的章程為準,如公司章程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股東協議書 篇8
甲方(公司):
乙方(入股人):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要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
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計一年。
二、入股金額:
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2萬元,計2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
按人民幣50萬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占98股,乙方占2股。
四、分紅:
①每月15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1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xx區域內做同類產品營利性投資。乙方在合同期滿后,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后,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同類產品經營公司。
2、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3、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簽約日:年月日 簽約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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