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錯《論貴粟疏》原文與翻譯
《論貴粟疏》是漢代大臣晁錯的文章,出自《漢書·食貨志》,是當時給漢文帝的奏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晁錯《論貴粟疏》原文與翻譯,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原文:
民貧,則奸邪生。貧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當具。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節選自晁錯《論貴粟疏》,有刪節)
注釋:
(1)食(sì)之:給他們吃。 “食”作動詞用。
(2)衣(yì)之:給他們穿。 “衣”作動詞用。
(3)道:途徑。
(4)捐瘠(jí):被遺棄和瘦弱的人。捐,拋棄;瘠,瘦。
(5)不避:不讓,不次于。
(6)地著(zhuó):定居一地。《漢書·食貨志》:“理民之道,地著為本。”顏師古注:“地著,謂安土也。”
(7)廩(lǐn):米倉。
(8)牧:養,引申為統治、管理。
(9)石:重量單位。漢制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10)弗勝:不能勝任,指拿不動。
(11)長(zhǎng):養育。
(12)政:同“征”。虐:清代王念孫認為當作“賦”。
(13)改:王念孫認為原本作“得”。
(14)倍稱之息:加倍的利息。稱,相等,相當。
(15)賈(gǔ):商人。
(16)奇贏:以特殊的手段獲得更大的利潤。
(17)阡陌(qiān mò)之得:指田地的收獲。阡陌,田間小路,此代田地。
(18)乘堅策肥:乘堅車,策肥馬。策,用鞭子趕馬。
(19)履絲曳(yè)縞(gǎo):腳穿絲鞋,身披綢衣。曳,拖著。縞,一種精致潔白的絲織品。
(20)乖迕(wǔ):相違背。
(21)縣官:漢代對官府的通稱。
(22)拜爵:封爵位。
(23)渫(xiè):散出。
(24)損:減。
(25)車騎馬:指戰馬。
(26)大用:最需要的東西。
(27)五大夫:漢代的一種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級中屬第九級。凡納粟四千石,即可封賜。
(28)擅:專有。
譯文:
百姓生活貧困了,就會去做邪惡的事。貧困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務農,不從事農業就不能在一個地方定居下來,不能定居就會離開鄉土,輕視家園,像鳥獸一樣四處奔散。這樣的話,國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墻,深險的護城河,嚴厲的法令,殘酷的.刑罰,還是不能禁止他們。受凍的人對衣服,不要求輕暖;挨餓的人對于食物,不要求香甜可口;饑寒到了身上,就顧不上廉恥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兩頓飯就要挨餓,整年不做衣服穿就會受凍。那么,肚子餓了沒飯吃,身上冷了無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兒子,國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賢明的君主懂得這個道理,所以讓人民從事農業生產,減輕他們的賦稅,大量貯備糧食,以便充實倉庫,防備水旱災荒,因此也就能夠擁有人民。
現在農夫中的五口之家,家里可以參加勞作的不少于二人,能夠耕種的土地不超過百畝,百畝的收成,不超過百石。他們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獲,冬天儲藏,還得砍木柴,修理官府的房舍,服勞役;春天不能避風塵,夏天不能避署熱,秋天不能避陰雨,冬天不能避寒凍,一年四季,沒有一天休息;在私人方面,又要交際往來,吊唁死者,看望病人,撫養孤老,養育幼兒,一切費用都要從農業收入中開支。農民如此辛苦,還要遭受水旱災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斂,隨時攤派,早晨發命令,晚上就要交納。交賦稅的時候,有糧食的人,半價賤賣后完稅;沒有糧食的人,只好以加倍的利息借債納稅;于是就出現了賣田地房屋、賣妻子兒女來還債的事情。
當今的迫切任務,沒有比使人民務農更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從事農業,關鍵在于抬高糧價;抬高糧價的辦法,在于讓百姓拿糧食來求賞或免罰。現在應該號召天下百姓交糧給政府,納糧的可以封爵,或贖罪;這樣,富人就可以得到爵位,農民就可以得到錢財,糧食就不會囤積而得到流通。那些能交納糧食得到爵位的,都是富有產業的人。從富有的人那里得到貨物來供政府用,那么貧苦百姓所擔負的賦稅就可以減輕,這就叫做拿富有的去補不足的,法令一頒布百姓就能夠得益。依順百姓心愿,有三個好處:一是君主需要的東西充足,二是百姓的賦稅減少,三是鼓勵從事農業生產。
作者簡介
晁錯(前200~前154),潁川(今河南禹縣)人,西漢文帝、景帝時期的政治家。初從張恢學申不害、商鞅的法家學說。文帝時任太常掌故,曾奉命從故秦博士伏生受《尚書》。后為太子家令,得太子(即景帝)信任,號“智囊”。景帝即位,任為御史大夫。他堅持“重本抑末”(即重農抑商)政策,主張納粟受爵,建議募民充實邊塞,積極備御匈奴貴族的攻掠,并進言削藩以鞏固中央集權,得到景帝采納。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諸侯因此以“請誅晁錯,以清君側”為名,舉兵反叛。景帝畏于七國連兵,遂將其處死。晁錯的著作較為完整的現存有八篇,散見于《漢書》的《爰盎晁錯傳》、《荊燕吳傳》和《食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