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二手房交易合同律師函
致:###先生
**律師事務所受***先生(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代理其主張相關權益,F(xiàn)函告閣下如下事項:
2015年6月8日,委托人與閣下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委托人將其所有的坐落于朝…………房屋(以下簡稱“涉案房屋”)出賣給閣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500萬元,其中定金人民幣10萬元于2015年6月9日前支付;剩余價款分3次付清,分別為2015年6月15日支付人民幣190萬元、2015年7月30日前支付人民幣200萬元、繳稅當日支付人民幣100萬元。 合同簽訂后,委托人按期向閣下交付了涉案房屋,然遲至今日,閣下仍未付清應在6月15日支付的190萬元。委托人多次向閣下索要購房款,閣下均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支付。
委托人與閣下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附件二》第七條規(guī)定“買賣雙方應按約定履行義務。若逾期履約,自逾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格的每日0.5‰向守約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如遇稅、費調整還應賠償守約方多繳納的稅、費,合同繼續(xù)履行。自逾期之日起超過十五個工作日仍未履行,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買賣合同》。任一方違約造成《買賣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或解除,守約方可依據(jù)定金罰則或成交價格的20%向違約方索賠。違約方還應承擔守約方因本次交易所支付的居間等各項費用!
現(xiàn)委托人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要求解除其與閣下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其附件,解除通知自本律師函到達閣下之日起生效。同時委托人將按照約定沒收定金,并要求閣下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致使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為妥善解決糾紛,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同時也避免給閣下的聲譽帶來負面影響,請閣下自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內搬出涉案房屋、將涉案房屋原狀交付委托人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閣下不履行上述義務,本所將根據(jù)委托人的授權,通過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屆時與訴訟有關的案件受理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交通費、差旅費等均將由閣下承擔,以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望閣下慎重考慮。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
二0**年七月十五日
【解除二手房交易合同律師函】相關文章:
二手房交易合同06-15
二手房交易合同06-13
二手房交易合同模板04-24
二手房交易合同的范本05-28
最新二手房交易合同07-03
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文06-21
二手房的交易合同模板07-01
【薦】二手房交易合同06-13
二手房交易合同【推薦】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