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充
分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 2.0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為____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為¥: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fā)放當日起,每30日為一月,并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六、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將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約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超過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訴訟或者嚴重經濟困難,出現(xiàn)預期還款困難未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
4、乙方或保證人提供的資料、信息不真實的。
5、乙方有低價處臵資產、轉移資產、無償處臵資產等行為,可能導致還款困難的。
6、乙方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財產有轉移、滅失、毀損等情形的。
7、乙方出現(xiàn)死亡/注銷/解散/吊銷執(zhí)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
8、保證人出現(xiàn)死亡/注銷/解散/吊銷執(zhí)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包括電話、短信、電子郵件、書面通知等任一形式)之時起12小時后合同解除,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將借款本息歸還甲方;利息計算至本金全部收回之日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為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并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為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為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則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lián)系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fā)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xié)議一式 貳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協(xié)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 款 合 同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fā)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 6.3 款執(zhí)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xiàn)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zhí)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fā)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于擬提前還款日前 1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xié)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了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并征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采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fā)生了不 利于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于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后 7 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xù)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為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解決;未 能協(xié)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編號: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地址: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請,擔保人同意繼續(xù)為其提供擔保,各方當事人就上述貸款的展期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金額(大寫) _ 萬元整。展期金額和期限見下表借款人應于展期的到期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條 貸款展期期間的貸款利率:依據(jù)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即 。
第三條 抵押條款
一、在抵(質)押借款情況下,抵押(出質)人承諾繼續(xù)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 _____財產提供抵(質)押,原與委托人簽訂的抵(質)押合同繼續(xù)有效,并應根據(jù)委托人的要求負責重新辦理抵押(質)物登記、公證及保險手續(xù)。如更換或增加抵(質)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另行與委托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過原抵押或質押財產保險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擔保人負責抵押、質押財產的續(xù)保手續(xù)。
三、因展期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有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本協(xié)議是對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和編號為 的擔保合同部分條款的調整和補充,除 依本協(xié)議書將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xù)有效,各方當事人同意繼續(xù)信守。
第五條 本協(xié)議生效條件
本協(xié)議書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xié)議書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xié)議書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xié)議書一式 份,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 有權簽字人: 貸款人(公章): 有權簽字人: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有權簽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