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運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運合同 篇1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英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貨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業務工作需要,需租用甲方運輸貨物的船舶,為乙方運輸煤炭貨物,現就各項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裝船地點:枝江白洋碼頭(宜昌市山移港埠有限公司碼頭)卸煤地址為:宜都東陽光煤業有限公司(電廠)
二、乙方在裝船前3天告知甲方裝船時間,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積極配合安排裝船事宜,不得拖拉影響乙方貨物按時進廠。
三、運輸費用為7元/噸包干,輪船靠港后由甲方辦理一切正常手續,保證乙方順利卸煤,乙方與甲方之間不再產生其他任何費用。
四、甲方在水面運輸途中,要絕對保證乙方的貨物運輸安全,如發生透水、滲水、換煤和貨物丟失的,一切損失按煤炭進廠價格、質量和數量,由運輸單位(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
五、煤船靠港后,乙方保證甲方貨船在四天內卸完貨物,如逾期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費用結算:當月貨物交貨完畢后,按入廠實際噸位,于次月十五日前結清上月運輸費用。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經簽訂蓋章,長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運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運合同 篇4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發往 的裝載機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貨物品名及規格: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裝載機運輸業務交與乙方承運。
2.裝貨前,甲方必須核對乙方發給甲方的車輛信息與裝貨車輛及證件的一致性,確認無疑后方可裝貨;在發車前乙方需清點并確保甲方裝貨數量與清單數量及卸貨數量準確無誤。
3.合同生效后,待單次貨物卸完后及時將運費付于乙方。
4.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指定專人清點貨物數量并在貨運單上簽字確認,乙方按甲方簽收的回單付運費。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在合作范圍內的物品進行考核。
2.乙方收到甲方的運輸信息后需及時派車運輸貨物。
3. 本次運輸的裝載機價值 萬元,乙方應按規定購買貨物保險,運輸途中如有貨損,乙方要向甲方按原價賠償經濟損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
2.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或增減,須雙方協商同意后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附件。
3.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貨物安全到達指定地點并卸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5.支付方式:轉賬或現金支付。
五、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運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貨運運輸合同范本。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合同范本《貨運運輸合同范本》。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______、貨到付款______、月結______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______至______按______元/件、______至______按______元/件。
七、乙方______至______到達時間為______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運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乙方(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二、運輸地:
三、要求乙方車輛: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_____米、車箱寬_____米、車箱高_____米。
四、運距:
五、運費:
六、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七、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于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八、甲方負責聯系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___%。
十、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后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_____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并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貨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代表人:
乙方于20xx年11月28日承運甲方南寧市旺秀建材銷售部經過廂竹大道——竹溪大道——佛子嶺路——鳳凰嶺路——云景路至人才公寓工地,共計7000方,現雙方就貨運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的運輸車輛須具備各種公路貨物運輸所需證件,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符合消防安全并配帶滅火器等消防器具。
2、貨物上車時,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托運的貨物、水泥磚數量、質量、體積檢查和監督,如乙方發現貨運憑證清單上貨物與實際貨物不符或危及運輸安全的,則乙方有權拒簽貨運憑證清單或拒運。
3、乙方在貨運憑證清單上簽字或蓋章,即視為乙方已全部驗收完貨物且對貨物數量、質量、體積等無異議并同意承運。 雙方共同協議以達成。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運合同 篇9
甲方:四川廣安眾信桿塔有限公司運輸分公司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方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遵守廣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單位駕駛員待遇的有關規定,按甲方工資計核標準按月發放。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以及公司各項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要求,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第九條 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條 乙方應杜絕**、侵占公司財物,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沒有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視為延續勞動合同,延續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
第十二條 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證》的;
5.甲方因經營發生困難需要裁減人員;
6.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廣安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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