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超市合同模板9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超市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超市合同 篇1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酒類購貨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資質證明
1、簽訂合同前,乙方應提交具有國家相關認證部門確認的資格證書至甲方審核并存檔。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特殊商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
2、 乙方須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以便甲方采購部核查。
3、簽訂合同的供應商(乙方)應遵守酒店的規(guī)章制度,接受及配合甲方相關部門及財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對無法滿足酒店供應條件及違反酒店規(guī)章制度的供應商,將直接解除合作關系。
二、商品種類及價格見附表
三、雙方約定事項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是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提供相應的產品報告或證書),乙方必須對所提供產品的質量負全部責任,若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及名譽損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2、乙方所提供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有價格變動,變動一方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
3、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搞好銷售渠道,提供相關的銷售信息。
4、在上述情況下,乙方不得以價格上漲或其他借口(公共假期)等為由擅自延誤送貨或不送貨,阻斷甲方正常貨源,以致影響甲方營運,甲方一經發(fā)現,將扣除乙方當月貨款的30%作為處罰,若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合作關系。
5、甲方酒店試營業(yè)前乙方應提供相應數量的酒水贊助及促銷品。
四、 訂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訂貨,應當提前 五 個工作日發(fā)出訂單,雙方約定訂單形式為:電話或傳真。(電話:)乙方在確認甲方訂單后24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收貨時,商品應有甲方收貨委托代理人當面清點數量及質量并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商品驗收完畢后,如有差錯,乙方不承擔責任。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酌情扣除貨款。
五、到貨要求
1、甲方收到貨物后須開具收貨憑證給乙方(甲方簽字代表:餐飲部1人、倉庫保管1人,必須同時簽字生效),收貨憑證是甲方與乙方結算當期貨款的重要和不可缺少的憑據。未經甲方收貨驗收的貨物一律視為該貨物未送達甲方。甲方采購部門可隨時查驗貨物到貨情形。
2、如遇特殊情況到貨(工作日以外、甲方公眾假期等情況時),乙方送貨至甲方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值班總經理、餐飲部值班人員共同收貨,并一同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乙方憑有效簽字送貨單到甲方收貨部門開具收貨憑證。
六、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商品結賬為“送二結一”模式,即乙方送甲方下單采購的第二批貨后結第一批已送貨款,以此類推。
2、為方便甲乙雙方核對及結清賬目,乙方應自覺遵循甲方財務結賬制度。每月最后三個工作日為雙方對賬日,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每月第三周的后三個工作日為付款時間,結上月貨款。
七、爭議與協商
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自愿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超市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
乙方(受聘員工) :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并結合本行業(yè)實際情況在平等自愿基礎上,雙方同意簽定如下勞動合同,并共同信守。
2、勞動合同期:
合同期為6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3、合同期內,乙方的崗位職務為() ,試用期工資為();試用期滿,其基本工資為( )元,獎金視出勤情況、工作業(yè)績而定。
4、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崗位職務發(fā)生變化的,根據公司的工資管理方案,工資也隨之進行調整。
5、乙方在合同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積極工作,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和銷售任務。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6、1發(fā)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再從事公司的相關工作的;
6、3乙方因嚴重違反本店管理條例,達到辭退條件的;
6、4乙方如連續(xù)曠工兩天或在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即予解聘。
6、5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yǎng)和判刑的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
7、工作時間內乙方應按時準時上班,遲到、早退或臨時請假應提前通知,并視本店情況而定,并做到服裝整齊,熱情工作,把平時情緒不要帶到工作中,違者按甲方店規(guī)處理。
8、乙方工作環(huán)境是負責收銀并理貨、核對賬目,如出現資金對不上賬,小票不打的情況由乙方負責。
8.1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辭職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有關事項按甲方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本合同期滿時,在乙方自愿且經甲方考核合格的基礎上,可續(xù)簽勞動合同,根據工作的類別可相應的調整工資。
10、本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1、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住址: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甲乙雙方物管協議規(guī)定,為進一步提高廣州萬寶集團有限公司的服務質量,給入園企業(yè)職工提供便攜的就餐環(huán)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調,特制定本協議。
一、經營方式
甲方投資建設食堂用房,產權歸甲方所有,交付乙方使用,100人以上每平方2元,100人以下物業(yè)費每平方8角,200人以上物業(yè)費1元,300人以上每平方1.5元。
二、經營模式
乙方經營的食堂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保證職工就餐的前提下,通過努力增加花色品種,提高飯菜質量,改善服務態(tài)度,以優(yōu)質的服務和價廉物美的食品來吸引入園企業(yè)員工就餐。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在食堂房屋交付使用前將屋前屋后整平,水、電、光纖、下水道改造安裝到位。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經營手續(xù)。
3、園區(qū)保證一家食堂,一家超市。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日內 年 月 日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壹萬元質保金,承包期間如無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期滿后將壹萬元質保金返還給乙方。
5、自 年 月 日起,定時按量計收取乙方的食堂水、電費用。按居民用電、用水計算。
6、監(jiān)督乙方食品質量安全,要求其制定合理的食品價格提供優(yōu)質的餐飲服務和價廉物美的飯菜。
7、協調好食堂的外部關系,搞好食堂水電供應,保證食堂正常運轉。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食堂于 年 月 日前投入運營。
2、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要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食堂有關崗位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持證經營和持證上崗。
3、樹立為入園企業(yè)職工服務的思想,服務熱情,態(tài)度和藹,禮貌待人,認真負責。
4、努力增加花色品種,提高飯菜質量,做到價格合理,讓員工滿意。
5、正確使用房屋等設施,合同期滿后整體交還甲方,若有人為損壞按價賠償。
6、節(jié)約用水用電,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繳水、電費和物業(yè)費、房租費。
7、搞好安全工作,確保職工就餐和自身安全,若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和其它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在承包期間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退出機制
1、如遇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建設的正式食堂投入使用時,需要解除協議的,甲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乙方,通知滿一個月后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2、如果乙方經營不善,造成食品價格高、服務質量差等因素,經甲方勸說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3、如因乙方單方原因造成不能繼續(xù)經營的或轉包,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經濟補償。
六、合同簽訂與續(xù)簽莉冰式
1、本臨時食堂合同簽定時間為月,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后,如正式食堂未建成投入運營前進行選聘時在甲方對乙方的各項綜合服務和食品質量皆滿意的前提下乙方享受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權(續(xù)簽權)。若乙方無續(xù)簽權,甲方盡量協助將餐具設備、電器折舊給第二輪承包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字):
乙方簽字(字):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受聘員工)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福建省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行業(yè)實際情況在平等自愿基礎上,雙方同意簽定如下勞動合同,并共同信守。
2、勞動合同期: 合同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期內,乙方的崗位職務為 ,試用期工資為 ;試用期滿,經考試合格后,其基本工資為 元,級別工資為 元,職別工資為 ,工齡工資為 元,獎金視出勤情況、工作業(yè)績而定。
4、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崗位職務發(fā)生變化的,根據公司的工資管理方案,工資也隨之進行調整。
5、乙方在合同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積極工作,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和銷售任務。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發(fā)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再從事公司的相關工作的;
3乙方因嚴重違反本公司管理條例,達到辭退條件的;
4乙方如連續(xù)曠工兩天或在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即予解聘。
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yǎng)和判刑的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負傷在醫(yī)生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懷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9、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簽定日期:
超市合同 篇5
為了更好的做好服務工作,長期建立合作關系,經雙方認真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的義務:
1、為確保軟件真正能夠發(fā)揮作用,甲方必須指定專人參加培訓,負責軟件應用。 2、為了保證軟件正常運行,甲方必須保證提供相應的軟硬件環(huán)境。 3、甲方在乙方進入現場安裝和調試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作。 4、甲方不得進行盜版活動,不得出租、轉讓給他人。
5、甲方應積極向乙方提出軟件的相關改進意見和建議,以利于乙方的改進工作。
B、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利享受軟件授權協議中的權利。
2、 合同免費服務期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免費的優(yōu)質售后服務。
3、 合同免費服務期內,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負責軟件的升級工作,不再另收取費用。 4、 合同免費期后,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產品升級以及售后服務,甲方需要按支付總金額
的15%/年,作為軟件升級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的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提供優(yōu)秀的正版軟件產品,具體軟件清單見附件1。 2、乙方負責軟件的安裝和調試,以及相關的培訓工作。
3、乙方負責軟件的售后服務,乙方通過電話、網絡或上門的形式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承諾24小時內解決軟件的調試工作。
4、乙方負責培訓甲方相關人員,學習軟件的安裝維護和數據的備份等工作,協助甲方使用和管理。
5、乙方承諾軟件的載體(光盤等)如非人為因素損壞,一年內免費調還。 6、乙方負責軟件的升級工作,乙方承諾軟件免費升級。
B、乙方的權利:
1、乙方是產品的版權持有人,如甲方要求二次開發(fā),可向甲方開放部分源代碼。 2、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相應貨款。
三、 有效日期:
該協議自_20xx_年_12月_ 31 _日起生效。合同服務有效期_叁__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2、在軟件安裝、調試、數據初始化以及培訓工作完成,項目交付甲方使用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的80 %,即人民幣 元整。
2、在軟件運行3個月后的一周內,即年甲方向乙方付清項目尾款即人民幣元整。
五、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災害和確定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屢行合同時,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
七、本合同在執(zhí)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本項目各類資料雙方有義務負責保密,不得外泄。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雙方簽字:
甲 方: 乙 方:xx公司 簽 約 人:簽 約 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超市手推車廣告牌租賃一事達成共識,并承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以下協議:
一、出租超市手推車廣告牌所處位置:。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出租手推車廣告牌時間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個月)
三、價款
1、單價:每輛手推車廣告每個月租賃金人民幣¥元。
2、出租手推車廣告數量合計:(個)。
3、手推車廣告租賃金額總計人民幣¥元。
四、合同價款
1、(不含版面設計費):一次性版面設計費人民幣¥2、以上價格含材料費、制作費、場地費、安裝費、維修費、政府審批費用等,(不含發(fā)票)。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預付款,合計人民幣元。
2、廣告發(fā)布后經驗收合同三日內,乙方付清剩余款,合計人民幣¥元。
六、廣告制作完工時限:乙方簽定合同及簽署設計稿件、寫真小樣之日,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七、完工驗收:廣告制作安裝完工后,甲方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驗收,乙方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為驗收合同。驗收標準為乙方簽署
的設計稿件、寫真小樣。
八、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雙方商定廣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簽約時乙方提供廣告版面電子版示意圖壹份。
2、甲方按乙方意圖設計,經乙方簽字認可。
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廣告發(fā)布審批所需的材料,并保護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所耽誤的時間計入發(fā)布期。
2、乙方有權監(jiān)督甲方廣告制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發(fā)布期間有權督促甲主修復破損部位,更換損壞材料。
4、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付清款項。
十、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法審查乙方提供發(fā)布廣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擔審查責任。
2、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xù)。
3、乙方未按時付款的,可停止發(fā)布。
4、嚴格按照雙方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按期竣工。
5、甲方負責在發(fā)布期限內對廣告底架、廣告畫面的保養(yǎng)維修工作。
6、在發(fā)布期滿內因廣告牌造成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7、發(fā)布期間甲方有檢查維護之義務。
十一、因下列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1、乙方要求變更工程量或設計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十二、廣告發(fā)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連帶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在廣告發(fā)布期間,廣告受損,甲方負責恢復,并承擔所有費用。
2、在廣告發(fā)布期間,如遇6級以上地震,廣告受損,雙方各自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十三、因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責任造成廣告終止,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政策性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廣告牌不能發(fā)布,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乙方可選擇于甲方擁有衢州市同等價值的其它超市的手推車廣告位繼續(xù)發(fā)布。
2、乙方也可選擇廣告費至廣告實際發(fā)布終止日而終止付款。甲方扣除廣告費總額的50%作為政府審批費用及制作安裝費用等,余款為廣告發(fā)布費用,根據實際發(fā)布時間,將未發(fā)布的廣告費用退還乙方。
十四、廣告制作施工及保養(yǎng)維修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如人員傷亡、財務 損失等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五、其他約定:
1、廣告制作完工經驗收不合格,廣告發(fā)布期限按驗收合格日期順延。
2、廣告版面、結構設計圖紙版權歸乙方,另一方未經許可不得另作使用。
3、廣告版面設計圖紙以廣告審批機關審批通過為準。
4、發(fā)布期間,乙方如需變更調整廣告設計圖紙版面,應提前十天通知甲方,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變更高速相關工程費用由乙方支付。
5、發(fā)布期間,乙方需要變更廣告宣傳版面的以每輛手推車10元收取。
6、廣告發(fā)布期滿后,廣告安裝設置材料為甲方所有。
十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0.3%承擔違約金,或相應縮短發(fā)布期。未及時付款超過十天,甲方有權拆除乙方廣告畫面,另行發(fā)布其他廣告。
2、甲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價款0.3%承擔違約金,或相應延長發(fā)布期。
十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衢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相關部門一份。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執(zhí)行。
甲方單位:(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單位(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超市合同 篇7
采購方:百聯超市(以下簡稱)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聯系人: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EMAIL:
供應商:
注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EMAIL: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百聯超市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鑒于百聯超市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采購條件、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百聯超市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百聯超市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fā)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百聯超市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采購條件中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雙方簽字確認。采購條件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購條件外,百聯超市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百聯超市協商并在百聯超市登記其將向百聯超市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guī)定登記后,百聯超市應當優(yōu)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百聯超市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百聯超市一經向供應商發(fā)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百聯超市向供應商發(fā)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fā)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guī)定發(fā)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百聯超市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fā)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guī)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guī)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fā)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 百聯超市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百聯超市發(fā)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三個月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于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百聯超市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對外營業(yè)時間訪問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了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百聯超市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百聯超市提出,并經百聯超市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百聯超市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zhí)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百聯超市。 如違反本規(guī)定,供應商每次應向百聯超市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百聯超市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百聯超市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guī)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百聯超市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供貨價格)為行
政區(qū)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地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并保證百聯超市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fā)現,供應商給予的供貨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百聯超市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對于百聯超市供應商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百聯超市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guī)定的包裝標準向百聯超市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guī)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yè)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百關采購條件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百聯超市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fā)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guī)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百聯超市有權拒收貨物并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guī)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簽發(fā)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借百聯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
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guī)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接收主體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 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guī)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fā)現不相符貨物,則百聯超市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并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支付相當于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百聯超市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百聯超市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后,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
3),并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guī)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fā)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百聯超市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fā)現或全部發(fā)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百聯超市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guī)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百聯超市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普通發(fā)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fā)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guī)定外,如百聯超市發(fā)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百聯超市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百聯超市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并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百聯超市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百聯超市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guī)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體接收并處置的狀態(tài)時并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百聯超市。
14.2如果貨物采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百聯超市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百聯超市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fā)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
清單復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百聯超市出具的發(fā)票復印件后,按**采購條件和訂單中的規(guī)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guī)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百聯超市。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百聯超市。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百聯超市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 供應商同意,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百聯超市應得利益后,在百聯超市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百聯超市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百聯超市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yōu)惠。貨物采購價格一般應以**采購條件的規(guī)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百聯超市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yōu)惠,則供應商給予百聯超市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百聯超市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后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百聯超市通知為準。
15.5.2現金折扣。如百聯超市在規(guī)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發(fā)票金額進行計算。
15.5.3銷量折扣。根據百聯超市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百聯超市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百聯超市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fā)生的各種損耗、支持百聯超市對顧客的最優(yōu)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項目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于因百聯超市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百聯超市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1對依據本合同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權限;
16.1.2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中不存在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為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及規(guī)范,不會侵犯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16.1.4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yè)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并已將可能的環(huán)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具備此種貨物應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供應商已對貨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確書面說明;如果發(fā)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條中供應商的確認并保證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而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
超市合同 篇8
一、期限,本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合同期內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崗位工作,甲方根據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資待遇也隨崗位變動而變化),乙方應服從安排,但該崗位應為乙方能夠勝任之工作。乙方應敬業(yè)愛崗,按時保證衛(wèi)生和缺貨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 、工資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工資按月發(fā)放,不無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資,在合同期內乙方工資隨工作崗位的變動而變動,乙方工資加提成不得低于當年工作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工作與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甲乙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有權法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調休,乙方必須服從。
2、春節(jié)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員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資發(fā)放。
3、喪假三天,婚假5天,如無故請假每月超過3天者,為自動辭職。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及超市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遵守與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全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就終止或續(xù)訂的意向書或口頭通知乙方,如續(xù)簽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全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如有意犯錯,甲方有權開除并扣出當月工資及服裝押金。
4、辭職者,需提前15天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載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補貼、補助等其他。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未能協商一致,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三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激勵原則,充分調動乙方的積極性,以最終確保完成工作任務。本著自愿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以干股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干股:指甲方名義上的股份,干股持有者不是指甲方的實際股東,干股的持有者僅享有參與甲方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股份所有權和其他股東權利,干股不得轉讓和繼承。
1.2分紅:指甲方年終按照章程可分配的利潤。
1.3分紅風險基金:指丙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提取可得紅利的10%作為分紅風險基金存放在甲方(可累積);若甲方當年沒有可分配利潤,可以從分紅風險基金中計提。
1.4所有數據以甲方財務確認并公布的數據為準。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授予乙方%干股。
2.1乙方取得的干股股份,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持有資產的依據。
2.2.計算方法:
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為乙方的當年干股數乘以每股當年可供分紅的利潤。
三、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各自應交稅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3.1在每個會計年度,根據經營情況,在每年的月日前,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3.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的延續(xù)。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新的書面協議。
五、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第四條規(guī)定續(xù)約。
六、雙方持續(xù)的義務。
本合同終止后,本合同第7條的規(guī)定,雙方仍須遵守。
七、保密義務。
7.1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干股、股數及分紅等情況。
7.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到涉及到甲方和丙方的任何工作資料、文件等,除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向國家機關披露的情況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人泄露。
八、違約。
8.1如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條之規(guī)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如本協議書的條款發(fā)生變更,需要雙方重新簽署確認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叁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署:乙方簽署:
日期:20xx年x月x日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丙方簽署:
日期:年月日
【超市合同】相關文章:
超市裝修合同07-04
超市轉讓合同04-21
超市供貨合同05-04
超市租賃合同05-03
超市購銷合同06-28
超市用工合同05-07
超市供貨合同12-07
超市租賃合同11-09
超市租賃合同05-15
超市商品購銷合同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