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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匯報制度
從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乃至工作,越來越多的事情需要進行匯報,匯報的主要內容有工作摘要、內容、花費時間、對應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等,說了那么多,你會寫匯報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定期匯報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定期匯報制度 篇1
為進一步推進團支部學風建設、提升學生工作水平,充分發(fā)揮院團委的管理和監(jiān)督作用,使團支部能正確的行使自己的`職責,形成良好的氛圍,更及時準確深入的把握全院學生思想和學習狀態(tài),我院建立了各團支部工作記錄匯報制度。
匯報制度:
每周工作匯報的截止時間是每周日晚20:00點前。
每周工作匯報的內容及要求如下:
1、團支部已開展工作的情況。包括服務活動、團支部人員自身建設等各個方面。報告的形式為新聞稿件,要求有時間、地點、參與人員、活動開展情況、活動效果。重點匯報活動的創(chuàng)新點和亮點。匯報人為團支部書記,每項活動字數(shù)不超過150字,如有團支部在一周內沒有開展任何工作,可不做匯報。
2、各系學生重大活動。報告形式為新聞稿件,要求活動具有一定影響力,重點匯報活動的創(chuàng)新點和亮點,每項活動字數(shù)不超過100字,各團支部遵循自愿原則,可根據(jù)本系部一周工作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匯報。
3、下周各團支部計劃進行的工作。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等信息,字數(shù)不超過50字。
三、各相關負責人應準時將工作匯報文本和電子檔案交給院團委。
四、院團委負責在周日整理好匯報材料,制作成《岳陽職業(yè)技術學院團委工作周記》,以方便日后考察。
五、如各團支部出現(xiàn)沒有及時上報的情況,按照《岳陽職業(yè)技術學院團委年度考核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定期匯報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落實“常規(guī)工作規(guī)范抓,重點工作重點抓”的工作思路,增強工作執(zhí)行力,確保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工作通報、公示制度
1.行政例會、校務會議作出的決定和會議內容,根據(jù)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通報。
2.評模、評優(yōu)、職稱評審推薦、年終考核等重要事項要及時公示。
3.督導結果于每月底25日前公示并形成書面材料匯報校長。
4.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在每月教職工例會通報。
5.辦公室及時通報學校獲得的榮譽和各處室、系上報的教師、學生榮譽、先進事跡、榜樣行為。
6.各處室、系有重要事項公示,需經(jīng)校長審批,辦公室蓋章方可進行。
二、處室重要工作上報、匯報制度
1.各處室、系組織全校性活動、大型會議、重要活動要及時上報辦公室。
2.教師、學生獲得榮譽、先進事跡、榜樣行為要及時上報辦公室。
3.各處室、系有重要、緊急事項、各項計劃執(zhí)行情況以及按規(guī)定需要上報的事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及相關處室上報。其中屬重要、緊急事項需上報的,原則上經(jīng)分管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上報。
4.職權范圍內的重大事項的.處理結果及時匯報分管領導,職權范圍外的重大問題,要事先請示分管領導或校長,事后報告處理結果。
5.每周行政例會前,各處室、系主任要將上周工作情況匯報給各分管領導和辦公室。
6.處室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結果等及時上報辦公室。
7.處室之間,經(jīng)溝通協(xié)商后,仍有不同意見的事項上報分管領導。
8.人事調整或聘用教職工、購置固定資產或辦公用品要報告校長。
三、實行逐級請示報告制度
緊急特殊情況可越級請示報告,但事后必須向分管領導匯報。對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干擾和阻撓如實上報或不按時上報、請示的,造成重大影響的,經(jīng)查實,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
四、及時處理
接到下級請示報告的問題,在職權范圍內應及時處置,如屬人為因素不及時處置的,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定期匯報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支公司正確貫徹執(zhí)行,支持和幫助行政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保證企業(yè)經(jīng)營目標的實現(xiàn),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yè)黨支部定期聽取企業(yè)行政領導的報告制度,是企業(yè)黨組織保持企業(yè)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的一種組織行為,同時也是避免和減少決策失誤的一項有效措施。
第二章 向黨支部報告工作的主要內容
第三條 行政領導定期向黨支部報告工作,應主要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ㄒ唬┢髽I(yè)發(fā)展戰(zhàn)略的執(zhí)行情況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ǘ┢髽I(yè)年度生產經(jīng)營目標的執(zhí)行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ㄈ┢髽I(yè)重要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及多種產業(yè)項目的立項及執(zhí)行情況。
。ㄋ模┢髽I(yè)財務及資金運作的重大問題。
。ㄎ澹┢髽I(yè)內部改革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和重要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
。┞毠そ逃嘤栆(guī)劃的實施情況。
。ㄆ撸┥婕奥毠で猩砝娴腵工資調整、獎金分配、職工住房分配等有關事項的執(zhí)行情況。
。ò耍┢髽I(yè)行政監(jiān)察和審計工作需通報的重要事宜。
。ň牛┬姓I導認為需要向黨支部報告的其他重要問題。
第三章 報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條 行政領導向黨支部報告工作,一般以一年兩次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組織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適當增加報告的次數(shù)。
第五條 行政領導向黨支部報告工作,在支委會或支部擴大會上進行。報告工作一般為行政主要負責人,單項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第六條 報告的程序:
。ㄒ唬h支部書記與行政領導在報告工作前應互通信息,交換意見,確定報告的具體時間及具體內容。
。ǘ┬姓嘘P領導和部門負責人應就報告的主要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并將準備情況反饋給黨支部主要負責人。
(三) 企業(yè)黨支部應認真負責地討論研究行政領導報告的有關事項,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ㄋ模 行政領導應認真地聽取黨支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根據(jù)黨支部的意見和建議修正和完善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
。ㄎ澹 企業(yè)黨支部應通過各級黨的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廣大黨員通報企業(yè)中心工作的完成情況,使廣大的黨員群眾了解掌握企業(yè)生產的經(jīng)營情況,增強黨員自覺為企業(yè)多做奉獻的積極性。
。 企業(yè)黨的各級組織應廣泛的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和職工積極為企業(yè)的改革和發(fā)展獻計獻策,并通過自身的努力工作,確保企業(yè)經(jīng)營目標的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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