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質押借款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押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質押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xù),在____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fā)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guī)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guī)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xù),所登記質押權存續(xù)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xù)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guī)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guī)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
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tǒng)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fā)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各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xié)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xié)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質押借款合同2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xié)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fā)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xié)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xié)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xù),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yōu)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yōu)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xié)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xié)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xié)議第三條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xié)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
失)。
第八條本協(xié)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xié)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3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合同法》規(guī)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發(fā)動機號大架號。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月利息%,月綜合費用%。
第五條
借款期限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
雙方自愿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xié)商續(xù)簽借款合同和續(xù)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zhí)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叢臺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zhí)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4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宜昌市西陵區(qū)
乙方因臨時資金周轉,申請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內容,供雙方信守執(zhí)行。
一、借款內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元),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為 。乙方保證該借款用于合法途徑。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應在每月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應以現金方式向甲方結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就未償還的部分按日萬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若乙方在約定借款期限內提前還款,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追討該債權所產生的'其他費
用(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擔保約定:
乙方自愿為本次借款提供車輛質押擔保,于 年月 日型號為 、牌照號為 、發(fā)動機號為 、 車架號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將該車輛行車證及車戶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項償還完畢。
乙方對甲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權利瑕疵。甲方無義務為該車輛交納任何規(guī)費(保管費用除外)。
乙方應對質押于甲方的車輛辦理保險,并將保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
質押期間,乙方每月須支付甲方車輛保管費 元,直至保管狀態(tài)結束。
三、其它約定: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處分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條約定的費用為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內,甲方發(fā)現乙方資不抵債或將所借款項用于違法用途,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該借款本息。
四、訴訟管轄:
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所附文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車輛價值認定書
質押借款合同5
貸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出質人:
身份證號:
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嚴格執(zhí)行。
出質人愿以下列動產(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1、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2、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3、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后,貸款人經審核評估后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借款用途: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貸款期限 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后五天內,借款人不來辦理續(xù)借手續(xù),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2、質保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3、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fā)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4、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文件及材料連同質物一并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5、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并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沖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fā)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xù)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xù)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生產經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驙幾h。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jiān)督。
3、用本企業(yè)資產或個人財產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4、借款人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fā)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5、質物的保險、公證鑒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出質人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質押借款合同6
出質人:_____(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xié)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fā)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xié)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xié)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xù),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yōu)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yōu)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xié)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xié)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xié)議第三條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xié)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xié)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xié)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以在經營的網吧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而且本合同的質押不收任何限制。
第二條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陸萬元整。每萬元月利率為2。5%,每月10日前還利息,借款期滿一次性給乙方歸還本金。
第三條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人的權利為出質人位于的網吧經營權,權利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其屆滿收回貸款時未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行使網吧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其他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權力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收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xié)助乙方免受侵害。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guī)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網吧設備減少,經營利潤走低。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貸款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嘉峪關市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附則
甲方必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質人:
質權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月日
質押借款合同8
甲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為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出質自己所有的車輛,現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質押物基本情況,車牌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牌
型號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入戶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將上述車輛質押給乙方,該車輛及相關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還款利息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車輛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還款利息、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拍賣或變賣費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還清借款的,乙方有權對該質押車輛自由支配使用,包括變賣或拍賣等。
六、甲方承諾同意,車輛質押期間乙方可轉質質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還清借款的,乙方可對質押物做適當地處分以實現自己的債權。
八、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交的相關證件、憑證真實有效;質押車輛未涉盜搶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爭議;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設立質押權或抵押權情形。
九、若甲方違反第九條保證條款的,乙方有權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償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
法院起訴。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和質權的,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區(qū)/縣。
十四、 甲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地充分
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地理解。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9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x年x月共同投資設立xxx有限公司,注冊資本xx萬元。其中,甲方占有股份60﹪,乙方占有股份40﹪,目前按照前述比例已實際投資xx萬元,F需按照股權比例繼續(xù)出資150萬元,即甲方出資90萬元,乙方出資60萬元。因乙方資金周轉困難,要求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60萬元給乙方作為本次出資,F就借款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同意借款60萬元給乙方作為本次股東的繼續(xù)出資。
二、借款期限為一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率為月息 分,利息每季度結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將其在xxx有限公司所持股權作為本次借款的質押出質給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如乙方到期無法歸還借款本息,則乙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xxx有限公司5%的股份折價60萬元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均同意該公司5%股份不再評估,無論盈虧均折價60萬元。如有利息未還,則另行歸還利息或折成股份歸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歸還借款本息,則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60萬元借款本金歸甲方,甲方將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視為借款60萬元本金已經清償。如還有利息未還,則該利息應繼續(xù)還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價清償。
五、乙方承諾其所持xxx有限公司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質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質押他人。
六、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xxx有限公司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xxxxx有限公司(章)
20xx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10
抵押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_________幣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或經由_________銀行之_________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或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_幣_________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 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yè)(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向_________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之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fā)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yè)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dy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guī)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 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 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 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guī)定,并不影響其它規(guī)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_________》、《_________》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約規(guī)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公證處存檔_________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抵押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抵押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___(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質押借款合同11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 型號:
車牌號: 發(fā)動機號: 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 % 計算。在乙方發(fā)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 %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guī)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占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占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fā)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托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fā)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xù)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fā)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xù)。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xù)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12
借款人: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抵押人: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貸款人: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取出房屋他項權證)時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五條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guī)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百分之)。利息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注明的依照本條規(guī)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guī)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xx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xié)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3
出質人:___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xié)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fā)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xié)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xié)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xù),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yōu)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yōu)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xié)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xié)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xié)議第三條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xié)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
失)。
第八條本協(xié)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xié)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4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共有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抵押房地產基本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碼:____________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性質: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xié)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抵押房地產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xù)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xié)議》約定為準。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諾等及于展期的債務。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房地產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xù)期間,乙方應按房屋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并盡維修、養(yǎng)護義務。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該房地產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
2、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借用、抵償債務等),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抵押房地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毀損、滅失或被拆遷、征收征用等,乙方須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告知甲方。抵押權效力及于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保險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如抵押房地產價值顯著減少的,乙方應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該房地產;確需出租的,在征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后,須將承租人出具的已獲知房屋存在抵押、自愿承擔可能產生的相關損失的書面證明和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
5、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房地產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疲膊坏靡栽摲康禺a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第九條抵押人及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房地產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xù)、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乙雙方在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查封、行政限制、權屬爭議、涉及該房地產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房屋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隱患等)。
3、如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存在出租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租賃合同、租金交付情況說明以及承租人同意乙方在該房屋上設定抵押和在甲方行使抵押權時無條件終止租賃合同、騰退房屋,并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4、丙方作為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乙方簽訂當票及本合同,同意以該房地產設定抵押。
第十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抵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2、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乙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xù)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zhí)行期間等)。
3、乙方、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丙方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xié)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xù),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補充協(xié)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xié)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fā)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乙方、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
質押借款合同15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 *******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于本人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息 分計算,到期歸還本息共計 元。
第四條:甲方在質押期間不得將質物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臵物質。
第六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fā)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后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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