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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時間:2023-03-20 08:01:44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4篇)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4篇)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yè)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yè)主的委托對實施統(tǒng)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yè)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fā)出書面業(yè)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tǒng)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tǒng)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fā)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

          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

          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

          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在每月的_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yè)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jù)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jù)商城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tǒng)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fā)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xù)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tǒng)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guī)劃設計及經營環(huán)境的規(guī)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wèi)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yǎng)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

          第七條規(guī)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

          第六條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fā)生方應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2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為了使甲方物業(yè)能夠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就甲方購買的"億都家居建材城"商鋪委托乙方統(tǒng)一經營管理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一、委托經營的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購買坐落在"億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層 號商鋪,共計 間,預測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委托經營目的

          1、為使"億都家居建材城"規(guī)范運作,交易繁榮,擴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統(tǒng)一經營管理。

          2、乙方對"億都家居建材城"進行整體規(guī)劃,按照業(yè)種業(yè)態(tài)的分布要求,以優(yōu)質服務規(guī)范的管理培育市場。

          3、雙方確認,甲方購買的商鋪通過統(tǒng)一經營和管理,有助于市場的快速成長,有利于提升商鋪的商業(yè)價值。

          三、委托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交由乙方統(tǒng)一經營管理,委托期限為十年,即從 年 月 日(以實際開業(yè)日期為準)至 年 月 日止。在委托經營期限內,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三條處理。

          四、 委托條款

          1、甲方同意將所購商鋪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前三年(即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給乙方無償使用,乙方享受對該商鋪的使用、收益權,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上述三年經營委托期為市場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統(tǒng)一招商,統(tǒng)一經營,培育費用(即招商費用、廣告費用、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后七年(即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由乙方統(tǒng)一代為出租,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時間開始計算給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給甲方的固定回報時,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做為市場管理費,所有收入稅費按照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第四、五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

          五、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后七年的租金,每滿一年期最后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則付款時間順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間內將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銀行,甲方自行開設的銀行帳戶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有關委托事項。

          二、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及時與開發(fā)商辦理商鋪交接手續(xù),并在此后十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的商鋪經營使用時間相應延長;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乙方的商鋪使用期限不延長。

          三、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因該商鋪使用而產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不可撤銷地賦予乙方使用,出租該商鋪及收益的權利,確認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始終有上訴權利。根據(jù)本條約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義直接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合同獲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經營期間或租憑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侵權人或承租人違反租憑合同等管理制度行為的,乙方還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向承租人提起訴訟,需甲方提供相關授權和證照配合的,甲方因給予以協(xié)助,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若轉讓商鋪,應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轉讓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乙方未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甲方應當書面告知受讓人本合同之內容,并要求受讓人嚴格遵守本合同之約定。

          六、乙方應積極招商,采用多種經營方式,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搞活市場。

          七、如果該商鋪具備提前裝修、試營業(yè)的條件,則在此期間甲方不享受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方參加業(yè)主委員會等業(yè)主行使的權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總體規(guī)劃、統(tǒng)一經營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約定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使用權。

          十、乙方有權根據(jù)其對"億都家居建材城"業(yè)種的定位和商鋪的整體業(yè)態(tài)規(guī)劃,自主決定該商鋪的經營業(yè)種,業(yè)態(tài);為實現(xiàn)統(tǒng)一經營目的,乙方有權根據(jù)經營者的需要對該商鋪進行必要的改造,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拆除該商鋪隔斷等;組織施工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期滿后,甲方可以繼續(xù)將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商鋪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獲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歸乙方所有),具體條款雙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將商鋪以清潔適用狀態(tài)交付給甲方,無須恢復到開發(fā)商交房之狀態(tài)。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條款,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果發(fā)生商鋪所有權主體發(fā)生變動的.情形,甲方承諾在產權變更前取得受讓方遵守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諾書,并會同乙方與甲方共同訂立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終止委托關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性處分商鋪,使乙方經營權喪失或者其它阻礙乙方行駛經營權行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若甲方無法繼續(xù)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幣 萬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給予相應賠償。

          三、如有其它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年租金數(shù)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其它

          一、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商鋪及乙方裝飾由各方分別負責辦理財產保險,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購商鋪發(fā)生損毀,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xié)商,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認為合同條款對雙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一方有權提出索賠。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鎮(zhèn)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協(xié)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yè)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yōu)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yōu)勢,傳導先進商業(yè)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實現(xiàn)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xù)租、管理等事宜,并協(xié)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yè)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jù))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jù))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xù)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xù)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yè)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tǒng)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guī)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lián)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jù)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guī)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xié)議。

          7.4為優(yōu)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yè)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yè)種業(yè)態(tài)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guī)劃、招商組貨、商業(yè)培訓、機構設置、開業(yè)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fā)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xié)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yè)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xié)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jiān)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fā)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xù)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xié)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qū)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xié)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xù)和證照申辦。

          9.3 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xié)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fā)出的書面文件,在發(fā)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 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 本協(xié)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 本協(xié)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zhí)壹份,承租方執(zhí)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房屋基本情況

          1、項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樓區(qū)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yè)廣場層號商鋪,建筑面積為 ㎡。

          2、項目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項目房屋的委托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項目房屋所產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項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項目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并有權按照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形象、統(tǒng)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項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戶根據(jù)經營需要在場內統(tǒng)一設計、變更項目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 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項目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xié)議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項目房屋的委托經營管理。

          3、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zhí)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發(fā)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fā)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shù)已發(fā)生天數(shù)進行計算并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zhí)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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