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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動合同

        時間:2022-12-01 10:25:51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薦】關于勞動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薦】關于勞動合同

        關于勞動合同1

          現(xiàn)實中,很多單位為了逃避對職工的義務而選擇不簽勞動合同,以為這樣單位就可以不用對職工負責了。然而我國法律中卻有規(guī)定,單位不與職工簽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僅不能免除義務,還有有其他的法律責任。那么單位未簽勞動合同有哪些責任呢?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介紹。

          一、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yè)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若簽了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眴T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yè)。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眲趧诱咿o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yè)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yè)是不利的。

          四、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yè)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guī)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yè)就應履行勞動法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

          如果單位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需要支付職工雙倍工資,同時單位與職工之間成立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單位對職工的社保義務依然不能免除。所以,單位不與職工簽勞動合同的弊肯定是大于利的。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與你簽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來電向網站的專業(yè)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關于勞動合同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為xxxx年,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共xxxx個月。

          二、工資待遇: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xxxxxx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xxxxxx元,次月xxxxx日發(fā)放(預留半月工資,在合同解除時結算;對于工作突出的員工,給予獎勵。)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鑒于餐飲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為xxxxx小時(包吃飯時間),乙方每月休息xxxxx日。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2、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將不予發(fā)放當月工資及預留的15天工資。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生產;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yè)機密。

          六、其它事項: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

          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日

        關于勞動合同3

          實習生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代理人:

          乙方(實習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jù)《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xié)議。

          一、協(xié)議期限

          本協(xié)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jù)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 規(guī)劃實習生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xiàn)行制度確定實習生的實習津貼。具體支付方法如下:實習津貼元/月,其他補貼: 根據(jù)實習生在崗工作表現(xiàn),以獎金形式發(fā)放。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假日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2、甲乙雙方具體約定: 如有項目需要,本著自愿原則加班。

          加班補助細則如下: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補貼30元/天,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fā)票和出租車發(fā)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補助15元,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fā)票和出租車發(fā)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還是在校學生,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3、甲方根據(jù)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guī)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實習學生患職業(yè)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合同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本協(xié)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 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fā)現(xiàn)乙方對甲方項目造成損失或乙方無法達到項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xù)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4

          199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guī)定是“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關于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內對勞動合同試用期進一步細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guī)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六、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七、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關于勞動合同5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作人員勞動合同制管理暫行辦法

          建設銀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設銀行向國有商業(yè)銀行轉軌的需要,深化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建立與完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并結合建設銀行的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各行在冊的正式職工,即由勞動部統(tǒng)計口徑所規(guī)定的固定職工和合同制職工。

          第二章 實施范圍及要求

          第三條 建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及附屬機構的工作人員,屬勞動合同制管理范圍。

          第四條 為了積極穩(wěn)妥地推行勞動合同制改革工作,與全國全員勞動合同制改革同步實施,目前,我行的改革工作分步進行。

         。ㄒ唬┙ㄔO銀行新入行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新入行人員,系指本暫行辦法實施后,新接收、安置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復員轉業(yè)軍人及從外單位調入的一般工作人員;

         。ǘ┙ㄔO銀行附屬機構的工作人員在1996年內完成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ㄈ20%的建設銀行分支機構在1996年內完成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試點工作;

         。ㄋ模┰跅l件成熟的時候;建設銀行的工作人員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五條 建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及附屬機構(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和本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與有關人員訂立勞動合同。

          第六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趧雍贤谙;

         。ǘ┕ぷ鲀热荩

         。ㄈ﹦趧颖Wo和勞動條件;

         。ㄋ模﹦趧訄蟪;

         。ㄎ澹﹦趧蛹o律;

         。﹦趧雍贤K止條件;

         。ㄆ撸┻`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ò耍┊斒氯穗p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新入行人員,一般要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六個月(新參加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能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固定期限一般為三年。在建設銀行連續(xù)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員,當事人雙方同意續(xù)延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工作人員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 合同終止條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和計劃單列市分行按照《勞動法》的要求自行制定。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辦理。

          第四章 工資及待遇

          第十二條 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員,執(zhí)行行員等級工資制度。工資分配應執(zhí)行《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十三條 職業(yè)培訓、保險及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和計劃單列市分行,應當根據(jù)本暫行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并報總行人事部備案。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由總行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正式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關于勞動合同6

          一、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概述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因當事人雙方主客觀情況的變化或某種法定事由的出現(xiàn),由勞動者一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所謂單方解除權,是指當事人依法享有的,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單方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力。單方解除權性質上為形成權,即不須有對方當事人同意便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權利。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38條對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詳細的規(guī)定,勞動者如要解除勞動合同,除通過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時解除權以及第38條最后一款無需通知用人單位直接解除合同外,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行使一般解除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其他任何實質條件,但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以使用人單位進行必要的準備,避免影響其生產和經營。勞動者的辭職權,亦即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yè)權利的一項具體化權利,是《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guī)定是對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yè)的權利的肯定和具體化。此規(guī)定為勞動者行使自主選擇的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jù)!秳趧雍贤ā芬(guī)定勞動者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積極意義在于:

          (一)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處于弱者地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以用人單位一方的格式合同為準,對于勞動者的限制多于權利。因此,勞動法從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fā),規(guī)定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有力保護了勞動者行使權利的現(xiàn)實性和可能性。

          (二)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

          它有利于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xiàn)最大價值。勞動者出于興趣、愛好、專業(yè),待遇等考慮,認定現(xiàn)有的單位和職業(yè)不適合于自己時,其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也需要實現(xiàn)新的選擇。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自由,就可以積極主動地調整資源的組合方式,為實現(xiàn)新的更優(yōu)的組合提供了可能。

          (三)在程序上限制了解除權的濫用,維護了合法的效力,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合法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guī)定在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的同時,施加了提前告知的程序義務以限制解除權的行使,這樣便兼顧了兩個目標,即維護合同效力與維護合同自由。并且,一定程度上給用人單位足夠的時間,以減少用人單位的損失。不至于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的離開而嚴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在實踐中所存在的問題

          我國勞動合同法雖然對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規(guī)定,但是在實踐中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如勞動者的預告解除問題,勞資雙方關于授權不平等引發(fā)的問題,違約責任問題等,這些問題給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帶來了不少難題和麻煩,如果妥善解決好這些問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勞動者的預告解除問題

          第一,預告期限問題

          按照第37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的預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這一期限在司法實踐中也產生不可避免的爭議,這是因為在社會發(fā)展到知識經濟的時代,勞動者的替代程度因勞動者素質的不同已經產生了不容忽視的變化,一些高級人才的替代程度遠遠低于普通勞動者,可以說三十日這個預告期限已經成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有看法的焦點,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辭職請求只能無條件接受,無形中給用人單位帶來了損失,而勞動者卻可以隨時離開。

          第二,預告期限內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

          在勞動爭議中,勞動者主張勞動合同因已經提前預告而解除,而用人單位則不認為勞動合同已經解除的情況很多。其主要的爭議點就是在預告期限的起算問題以及預告期限內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上。現(xiàn)在勞動者形式期預告解除權的方式往往是以辭職報告的形式出現(xiàn)的,并且許多勞動者都是在提交辭職報告后即離開用人單位而另謀他職,在等到三十日的期限滿后才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xù),這就給預告期限內的勞動合同的效力帶來了極大的影響。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提前預告是勞動者的義務,在法定期限屆滿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仍然是有效的,雙方之間仍然存在著勞動合同的關系,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用人單位也不應當利用預告期限的規(guī)定,片面利用其有利條件在預告期限的確定上作文章,而給勞動者重新就業(yè)制造障礙。

          第三,用人單位在預告期限內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作為對勞動者單方解除的抗辯

          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單方面解除權的前提是保護勞動者的勞動自由和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勞動者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guī)定行使單方面解除權時,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動者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成為其抗辯依據(jù),勞動合同應當視為解除。這一點勞動部在立法說明中已經加以了充分的說明,但司法實踐中仍然有人認為用人單位可以抗辯,這是與立法精神相違背的。

          (二)關于授權不平等引發(fā)的難題

          世界各國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規(guī)定,都有一個相同的內容:即單方面提前通知解除權只適用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于約定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能基于正當?shù)姆ǘㄊ掠砂l(fā)可解除。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38條并沒有明確指出究竟是實用于哪種勞動合同,勞動者對所有勞動合同均可行使一般解除權而單方解除!秳趧雍贤ā返39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基于法定的正當事由,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補償。許多勞動爭議案件都明顯反映出這種授權不平等,必然會導致產生勞動爭議。

          依《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guī)定,履行提前30日預告程序勞動者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的期限條款對勞動者來說幾乎沒有約束力,而僅僅對用人單位才有約束力。勞動者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可隨意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始終面臨著勞動者走人的缺員威脅。雖然法律規(guī)定有30日的預告期限,但現(xiàn)代企業(yè)中的高級人才、“高級打工仔”很難在30日找到替代者,一個關鍵勞動者的辭職,有時會使一個企業(yè)破產。一般解除權無區(qū)別地適用于所有勞動合同,會導致因一般解除權授予不平等所產生的利益失衡更加失衡。同時,用人單位因勞動者可隨時“跳槽”,必然對勞動者的培訓投入信心不足,從而限制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和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是必備條款,在約定期限內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現(xiàn)實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確定期限條款只對用人單位有約束力,而對勞動者卻沒有約束力。

          (三)關于違約責任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guī)定了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僅限于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將其賠償數(shù)額固定為合同依法解除時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是否充分合理?舉例,假設一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了一份5年期限的固定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者工作1年后,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此時雇主的賠償標準僅為2個月的工資(1個月工資的2倍),勞動者損失的四年甚至更長的工資和其他損失都無法得到賠償,這種賠償標準對勞動者極為不公!在合同法解除合同的場合,經濟補償?shù)闹匾饬x在于補償勞動者工作期間的貢獻,因此,應根據(jù)其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額;而在違法解除合同場合,賠償?shù)哪康氖菑浹a勞動者合同剩余期限的工資和其他損失,而不是已工作期

          間的貢獻,二者機理完全不同!秳趧雍贤ā芬(guī)定的這種責任機制,除了法理基礎和立法技術的嚴重缺陷,也遠遠無法賠償勞動者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實際損失。

          (四)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無條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形式的規(guī)范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38條對于即時辭職的通知形式并未作明確規(guī)定,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即時辭職與自動離職的區(qū)別在于勞動者是否通知用人單位,所以通知的形式很重要。勞動者將自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用明確正式的方式通知用人單位,有利于用人單位及時調整人員安排和妥善安排生產經營活動,防止因即時辭職造成損失,引發(fā)爭議?陬^通知雖然也是通知形式,但不規(guī)范,容易產生誤解和分歧,應對通知形式作出明確界定,以規(guī)范即時辭職行為。

          在現(xiàn)實中,由于即時辭職行為形式沒有明確規(guī)范導致很多問題,許多勞動爭議都是因為通知形式的不規(guī)范而引起的。應當對即時辭職的形式作出明確規(guī)范,避免因形式的不規(guī)范而引發(fā)不必要的紛爭。

          三、完善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幾點建議

          (一)區(qū)分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性質,規(guī)定不同預告期

          《勞動合同法》37條對勞動者的工作性質不加區(qū)分,而統(tǒng)一地賦予了所有勞動者行使權的30日的預告期,而現(xiàn)實中不同工作性質的勞動者可替代的程度是不同的。一個普通崗位上的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很快就可以找到接替人選,而一些重要崗位上的勞動者跳槽,卻很難在30日內找到替代者。對不同性質的勞動者行使解除權,法律應當區(qū)別對待。如果一個高級人才的流失可能會導致企業(yè)癱瘓,使企業(yè)蒙受巨大損失,那就應該適當延長其預告期,以使用人單位有充足的時間來尋找替代者,減少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沖擊和損失。

          (二)司法實踐應確認一般解除權的“棄權條款”的效力歸于無效。

          由于《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單方面預告解除權,這給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相對穩(wěn)定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因此有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與其簽訂確認放棄無條件預告解除權的所謂“棄權條款”,從而達到用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對《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guī)定的勞動者的無條件解除權進行限制的目的。這種做法在司法實踐中也引發(fā)了不少問題,一種觀點認為這種約定有效,其理論依據(jù)是合同法中的合同自愿原則,認為只要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勞動者放棄其權利并無不當,故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勞動者放棄無條件解除權以后不得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guī)定行使預告解除權。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7條而來的無條件解除權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否則就是違法,因此即使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也因其違反法律而無效。在目前的就業(yè)形勢下,絕大多數(shù)的普通勞動者相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是處于弱勢地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基礎上處于被動地位,從衡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利益看,棄權條款應歸為無效。

          (三)區(qū)分不同勞動合同類型,規(guī)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條件。

          世界各國勞動立法中關于勞動者的提前解除權只適用于不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于有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能基于正當?shù)姆ǘㄊ掠苫蚵男幸欢ǖ钠谙藓蟛拍芙獬6覈秳趧雍贤ā返?7條并無此限制,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無區(qū)別地適用于一切勞動合同。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對于定期合同來說,期限自始就是一種期待和利益。()而且這一期限也是能為勞動者所預見的。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明確了雙方當時人在此期間內必須全身心投入,共同創(chuàng)造最大價值,但勞動者享有了毫無限制的單方解除權后必然會影響其投入,這對企業(yè)無疑是不公平的,因此,有必要對有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加以限制,具體來講,可以進行如下設計:區(qū)分固定期限合同和不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條件。對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guī)定如果合同未到期,不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而不固定期限合同中,勞動者可以按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隨時解除合同。

          (四)適當授予用人單位以單方解除權

          我國《勞動合同法》把無條件的一半解除權只授予勞動者,而沒有相應的授予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基于《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法定正當事由,否則即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樣立法的目的在于嚴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范圍,保障勞動者的就業(yè)穩(wěn)定。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勞動者的就業(yè)能力和擇業(yè)觀念普遍不高的前提下,否定用人單位的一般解除權,嚴格限定其解除權的范圍,對于保障憲法賦予勞動者的勞動權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至關重要。但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和社會的進步,勞動者的利益和用人單位的利益時相輔相成的,勞動立法應以同時保護勞動者利益和用人單位利益為價值取向。由于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常常處于弱勢地位,因而勞動法對其進行重點保護。但重點保護應建立在平衡、平等、公平和正義的基礎之上。隨著各方面條件的逐漸成熟,在提供一定經濟補償?shù)那疤嵯,將無條件一般解除權平等授予用人單位。這樣,既符合世界勞動立法潮流,又可促進勞動立法在平等基礎上健康發(fā)展。

        關于勞動合同7

          一、《勞動合同法》的突破

          《勞動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和進步,體現(xiàn)了近年來我國在勞動合同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成果,相信對今后的勞動合同制度和勞動關系的調整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其突破和亮點我認為較突出地體現(xiàn)在以下方面:

          1、擴大了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以往的草案中,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多以列舉的方式規(guī)定,存在掛一漏萬的弊病,特別是勞動關系是極為活躍的、變動性較強的關系。該稿采用了在總則中界定勞動關系,再運用列舉和概括相結合的方式,將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確定下來。不僅擴大了適用范圍,適應了今后勞動關系的發(fā)展,同時避免了列舉無法窮盡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納入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中。

          2、肯定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口頭和行為默示方式

          由于勞動法中規(guī)定勞動合同只能以書面的方式訂立,導致實踐中大量事實勞動關系無法依法調整,勞動爭議層出不窮,勞動關系極不穩(wěn)定。該稿正視了勞動關系的特殊性,在第十一條將未訂立書面合同但事實形成勞動關系的視同勞動合同并納入勞動合同法,為處理這類關系,消除這類關系帶來的隱患,保護勞動者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jù)。

          3、在多方面區(qū)分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該稿作了較大突破:如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合同不同的解除條件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為預見性很強的合同,要求當事人嚴格履行,非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解除的補償金的標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特別是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shù)囊?guī)定,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xù)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些規(guī)定對鼓勵和促使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促進勞動關系的穩(wěn)定,防止勞動合同的短期化現(xiàn)象的蔓延具有積極的意義。

          4、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

          非全日制的靈活就業(yè)和勞務派遣是近年來發(fā)展較快的新型勞動關系。以往由于缺少法律規(guī)制,這類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權益經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單位甚至將勞務派遣作為降低用工風險、逃避勞動法責任的形式。該稿對這兩種用工形式作了專章規(guī)定,對于促進靈活就業(yè),防范用人單位以此侵犯勞動者權益,以及處理由此發(fā)生的勞動爭議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對幾個問題的認識

          1、關于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該稿第一條為立法宗旨,“為了調整勞動關系,規(guī)范勞動合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制定本法!眲趧雍贤ǖ牧⒎ㄗ谥,是勞動合同法的靈魂,反映出該法的價值取向和主導思想。認識這一問題,應明確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關系以及勞動合同法的區(qū)別。由于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系兼有平等關系和隸屬關系、兼有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特征,勞動法的性質不再屬于公法或私法的范疇,而是屬于社會法的范疇。社會法的價值目標即在于通過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以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因此,勞動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合同制度是勞動法的核心,勞動合同法自然屬于勞動法,其立法宗旨當然要以勞動法為準,體現(xiàn)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事實上,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已充分體現(xiàn)了這一點。明確這一點,對勞動合同法的內容、理解和適用關系重大。

          2、關于勞動合同的無效

          由于勞動合同與經濟合同在調整關系及性質上的不同,對勞動合同的無效不應簡單地照搬合同法關于無效合同的確認,而應持謹慎的態(tài)度,嚴格限制勞動合同無效特別是全部無效的條件。該稿規(guī)定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一)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低于國家和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的;(二)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第一種情況不當然導致勞動合同全部無效,而第二種情況規(guī)定得過于寬泛,實踐中難有統(tǒng)一的標準予以確認。

          該稿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的撤銷權,應當看到有進步意義。但勞動合同與經濟合同的不同,使得撤銷權在行使上也必然會有很大差異,特別是在撤銷權消滅的規(guī)定上,采用了合同法的規(guī)定,即在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由于勞動合同當事人存在的不平等關系,加之就業(yè)帶來的沉重壓力,勞動者要想行使撤銷權比較困難,而一旦不行使,一年的撤銷期滿,則撤銷權消滅,勞動者將不得不接受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這顯然將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另外,這一條在實際操作上的難度,也會導致這一規(guī)定的形同虛設。

        關于勞動合同8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經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本著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zhí)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xù)訂合同。

          第2條: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xié)商,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據(jù)企業(yè)的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員工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勞動保護

          1) 按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公司需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員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據(jù)員工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guī)定向員工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 員工患職業(yè)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

          第4條: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 員工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公司現(xiàn)行工資制度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記件工資。如員工的職務、崗位變動時,員工的工資可相應調整。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

          企業(yè)因生產或經營等原因,員工暫時不需上班,則按規(guī)定發(fā)給生活費。

          第6條:社保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為員工交納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險金,員工應繳納的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險金由公司從員工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颍簯獑T工的要求,員工的檔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進行轉移;并同意將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員工,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結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第7條:勞動紀律

          1)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2) 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程序。員工如違反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第8條 規(guī)章制度

          下列規(guī)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產制度;

          3) 質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條: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2)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公司企業(yè)宣布解散。

          4) 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9.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員工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采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3)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

          9.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2) 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9.4 需經雙方協(xié)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9.5 公司按本條9.1項第2)、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guī)定應予經濟補償?shù),公司按該?guī)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9.6 員工未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1) 按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或

          2) 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jié)而造成的生產、經營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增加員工的工資收入或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第11條 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后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yè)秘密的義務。員工于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商業(yè)秘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12條:離職手續(xù)

          12.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12.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guī)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2.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xù)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1)員工未按公司規(guī)定辦妥離職手續(xù)的;

          2)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第13條 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

          2)員工在《職工登記表》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yè)工作的。

          第14條 通知送達

          根據(jù)本合同要求所發(fā)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員工:

          地址:

          郵編

          電話: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fā)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15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xié)商;或在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日內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6條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xiàn)自愿簽字確認。

          公司:

          員工:

          營業(yè)執(zhí)照: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9

          勞動合同必須是具有簽約資格的當事人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其內容應當具備法定條款,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否則將被確認為無效。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缺少有效要件不符合法定條件,全部或部分不能發(fā)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的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诙鶙l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個勞動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須具備勞動法律所規(guī)定的有效要件,這就是主體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實,內容要合法、完整,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訂立程序要完備這四個方面的要件,任缺其一,均可導致勞動合同不能有效成立。

          無效勞動合同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主體不合格,是指勞動合同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而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主體雙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是決定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體不合格,即勞動者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或者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實,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在這種狀況下簽訂的勞動合同,其內容基礎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內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條款違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備條款。通常表現(xiàn)為違反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而顯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勞動標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書面形式或標準形式。

          5.訂立程序不完備,即訂立勞動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

          勞動合同無效必然導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因而它必須經國家機關確認。我國法定的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機關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

          勞動合同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自訂立起就沒有法律拘束力。但這并不是說,無效勞動合同不發(fā)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為法律事實的一種,必然會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責任問題,也即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基于過錯而對他方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可因其行為的嚴重性程度不同,引發(fā)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問題。對此,應理解為自訂立時起無效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jù),而不應理解為像無效民事合同那樣自訂立時起,就不對當事人產生權利義務。這是因為,勞動力支出后就不可回收,由此決定了對無效勞動合同已履行部分,即勞動者實施的勞動行為和所得的物質待遇,不能適用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的處理方式,并且對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秳趧雍贤ā返诙藯l規(guī)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shù)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根據(jù)無效的勞動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擔違約責任。由于勞動者用以交換的勞動力的特殊性,對于無效勞動合同,不可能采用返還及追繳等辦法處理,所以,根據(jù)無效勞動合同的特點可以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撤銷合同、重新訂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賠償損失三種。

          1.撤銷無效的勞動合同撤銷合同的處理方式,適用于被確認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是國家不予以承認和保護的,應通過撤銷合同來消滅依據(jù)該合同而產生的勞動關系,即勞動合同整體被確認無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對于已履行的部分,對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shù)较鄳騽趧诱咧Ц秳趧訄蟪辍趧訄蟪甑闹Ц,參照本單位相同或相似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確定。勞動合同全部無效而用人單位對此有過錯的,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具備主體資格,勞動者要求訂立勞動合同的,在撤銷無效的勞動合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

          2.修改合同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處理,適用于被確認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無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的某項條款被確認無效,該項條款不得執(zhí)行;應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條款應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該合同生效之時。

          3.賠償損失無效勞動合同所引起的賠償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不是勞動者。這一點在《勞動法》第九十七條有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履行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養(yǎng)老)保險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yè)登記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jù)甲方要求,經過協(xié)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yè)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xié)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 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規(guī)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guī)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guī)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zhí)行國家關于醫(yī)療期的規(guī)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fā)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jù)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jù)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jù)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jù)企業(yè)經營效益、當?shù)卣嫉墓べY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工資集體協(xié)商協(xié)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xié)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shù)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fā)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zhí)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規(guī)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zhí)行。八、協(xié)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xié)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或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yǎng)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y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約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zhí)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xù)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guī)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xiàn)居住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發(fā)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lián)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xié)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勞動合同11

          一、

          當您簽訂合同時,您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員會推薦的如下示范條款:

          第 條凡因本合同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一致同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注:1、本條款簽訂合同時作為仲裁條款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二、

          如果您愿意將發(fā)生的糾紛提請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員會向您推薦的如下示范協(xié)議:

          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如下事項:

         。幾h的事項)

          1、……

          2、……

          3、……

          當事人:當事人:

          地址:地址: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注:1、本協(xié)議供在爭議發(fā)生前、后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示范仲裁補充協(xié)議

          三、

          如果您在以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仲裁條款不明確,杭州仲裁委員會向您推薦如下仲裁補充協(xié)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我們經過協(xié)商,愿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合同第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xié)議: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杭州仲裁,并適用其仲裁規(guī)則。杭州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當事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注1、本補充協(xié)議供補充原合同條款、仲裁協(xié)議中的不明事項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

        關于勞動合同12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月(小時)。( 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xié)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zhí)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jù)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zhí)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xiàn)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wèi)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xiàn)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fā)生,避免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 職工發(fā)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guī)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根據(jù)《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區(qū)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可先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shù)?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jù)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yè)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xié)商, 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huán)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yè)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yè)保險和養(yǎng)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yè)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zhí)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xù)工作的,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xù)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xù),乙方要求續(xù)訂的,應補辦續(xù)訂勞動合同手續(xù),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yǎng)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jù)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并遵照執(zhí)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yī)療期。醫(y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y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可適當延長。乙方醫(yī)療期滿后,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fā)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y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fā)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并解除勞動合同,不發(fā)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yè)保險基金、養(yǎng)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yè)后,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guī)廠紀、店規(guī)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fā)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shù)厝朔ㄔ浩鹪V。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勞動合同14

         一、勞動合同終止:

          1.根據(jù)您20xx年2月14日簽字確認的《勞動合同順延通知書》,公司與您的勞動合同20xx年5月5日終止。

          二、甲方須履行職責:

          1.支付給乙方1個月待通知金作為經濟補償金,共計4.5個月工2。

          3.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乙方住院治療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由當?shù)毓kU經辦機構支付,乙方須自行辦理,如有必要,甲方須提供必要協(xié)助;按照甲方差旅政策為乙方報銷住院治療期間的交通費用;中扣除xxxx年5月6日至xxxx年5月31乙方原有工資賬戶。

          三、乙方須履行職責:

          1.在收到此通知書后3日內將離職手續(xù)辦理完畢,歸還公司財物,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電腦、移動電話、備用金、車輛等;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實醫(yī)療報告和單據(jù),以便進行相關費用的報銷;

          3.保持原有甲方用于支付工資的銀行賬號有效,以便接受甲方支付的相關款項。

          四、如有未盡事項,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乙方: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關于勞動合同15

          甲方:上!痢劣邢薰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xiàn)由方提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知識點: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fā)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fā)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fā)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xù),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fā)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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