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的認知主義心理學論文
音樂教育是全面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對學生自身素養(yǎng)、審美能力、創(chuàng)造能力等提高都有較大的幫助。然而在我國正如火如荼進行全民音樂教育的同時,也出現(xiàn)了大量的問題,如灌輸式教學理論、應試性教學制度等。這對國民接受音樂教育起到很大的抑制作用,阻礙了音樂教育的發(fā)展。
這些問題都歸結于對音樂的認知程度還不夠。因此,在認知心理學向藝術拓展的背景下,文章站在認知心理學的視角下重新詮釋音樂課程和教育理論,從認知心理學中得到對音樂教育的新啟發(fā),以嘗試構建音樂教育的良性循環(huán)機制。
一、認知心理學與藝術
1967年,美國哲學家納爾遜?古德曼在哈佛大學教育研究院設立了“零點計劃”的研究項目,其目的是為了研究哲學和心理學在人體符號上存在的缺陷,所謂人體符號即音樂、詩歌、美術等。這些符號在發(fā)展的過程中對人類的心理有特殊的影響,對藝術概念和學習也產(chǎn)生了新的觀點和啟發(fā)。“零點計劃”的理論基礎是形成于這時期的認知心理學,計劃的實施意味著認知心理學拓展至藝術領域。藝術類別中的認知主義表現(xiàn)在:藝術不是作為知識存在,而是大腦活動的一部分。
即一個從事藝術工作的人能夠用抽象的形式表達出喜悅、悲傷等心理狀態(tài),而藝術“讀者”也能夠分辨并且明白這種抽象表達。20世紀70年代后,“零點計劃”研究轉向學前至大學階段的藝術教育,并獲得大量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成果應用于藝術教學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論證了藝術對人類所產(chǎn)生的重大影響。“零點計劃”在心理學、教育學,尤其是藝術教育觀念都造成了巨大沖擊,形成加德納多元智能理論。目前該理論在我國得到學術界的認可并應用于教學實踐。加德納多元智能理論與傳統(tǒng)智能不一樣的地方在于前者加入了心理和行為,產(chǎn)生了音樂、人際關系、空間信息等更多元化的自我認識。
音樂是認知心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其被證實為人類智慧的形式存在,為音樂教育方向點亮了一盞明燈。認知學習理論是認知心理學研究的成果之一、其與認知心理學的觀點基本一致,但在其基礎上豐富了學習過程方面的研究。
認知學習理論強調意識的重要性,學習的過程:提出學習者是學習過程中的主體,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的重要性;認為主體的學習效果除了已有的知識水平、認知結構之外還包含外部刺激和個體主觀意識;思考、認知等意識性活動在學習中能發(fā)揮重要作用;強調學習者的創(chuàng)造力;重視主體內在強化的作用;強調心理和外部環(huán)境對主體學習的影響。認知學習理論就是照亮音樂教育前方的明燈,對音樂課程和教學理論有很大的啟發(fā)。
二、認知心理學與音樂教育
根據(jù)認知心理學的啟發(fā),在音樂教育的過程中,應該從心理學角度出發(fā)刺激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培養(yǎng)其創(chuàng)造能力。同時,創(chuàng)設有利的音樂教育環(huán)境,開放的音樂課程,進而發(fā)展音樂教育,提高教學成果。
(一)認知心理學對音樂課程的啟發(fā)
第一、開設音樂課程,完善音樂課程。在我國中小學當中普遍存在忽視音樂課程,重視文化課程的“應試體態(tài)”。除了一些藝術生之外,文化生幾乎與音樂隔絕,這直接阻礙了學生對音樂進行認知行為,也構成了中小學跨越大學的音樂教育斷層。音樂教育是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如此狀況下根本無法實現(xiàn)全民音樂教育的愿望。大學中盡管開設了音樂課程,但僅僅只是單線條的存在,在課程結構上并沒有把學生的心理需求考慮進去。
中小學缺乏對音樂的認知能力,大學音樂教育又未考慮這一因素,課程結構設置較難,導致大部分的學生對音樂課程不太滿意,進而失去興趣。大學的音樂課程應該根據(jù)普遍大學生對音樂的認知能力,由淺入深、從易到難、循序漸進地進行。課程內容也不能只停留在音樂欣賞方面,應該結合一定的理論知識,調動學生思考和分析的主觀能動性,使其通過音樂認知世界。
第二,音樂教材的極端性。在中小學中不乏在課余時間進行音樂教育的學生,但是這些學生接受音樂教育很多都不是出自主觀意愿,而是把音樂作為一種知識,為了接受家長、教師、社會的考核而學。進而也就有了音樂考級一說,所配套的還有考級教材,完全將“應試教育”搬到了音樂教育中。考級教材盡管是專家為不同程度的音樂學習者所精心編寫,但是從認知心理角度來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學習者的行為意識,更不用強調學習者的創(chuàng)造能力。而普通高校中,則缺乏相對應的音樂教材,有些教師要么憑個人喜好選擇教材,要么直接把專業(yè)音樂院校的教材作為教學內容。教材的極端性使普通高校的學生無法接受適合自己的系統(tǒng)音樂教學,造成不良心態(tài),形成惡性教育機制。教育者應該努力編寫適合音樂教育各個階段的教材,其目的主要調動學習者的主觀能動性,讓其對音樂進行不同階段的認知,而非目的性的應試。
第三,開放性“音樂課程”。這種課程的形式自由,沒有強制性的.內容和課程地點,純粹以培養(yǎng)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以及刺激學生對音樂的創(chuàng)造力為目的。無論是中小學,還是普通高校都可以開設音樂社團,一切以學生為主體,開展社團活動,教師只作為輔助指導而存在。課程內容方面則可打破傳統(tǒng)的音樂知識灌輸,而是交流大家對音樂的認知程度和水平,溝通音樂學習過程中的難點,積極調動學生意識的發(fā)展,讓其充分地發(fā)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力。
(二)認知心理學對教學理論的啟發(fā)
認知心理學對教學理論最大的啟發(fā)就是要將理論建立在學生的心理之上,遵從學生學習的自然發(fā)展規(guī)律,重視不同年齡的心理特征,不拔苗助長,不強加教師主觀意識。比如幼兒在學習音符時,首先學習四分音符,因為這個節(jié)奏與其走路的節(jié)奏一致,幼兒容易接受;學習音階時則從二聲音階人手,即“sol-mi”,因為這個音調和幼兒最早掌握的詞匯媽媽的音調一致,隨后再慢慢加入la、do、re,以形成完整的五聲音階。如此教學理論則充分體現(xiàn)了學生自然發(fā)展的規(guī)律。
其次小學生大都有活潑好動的性格特點,靜止的音樂教學對其不太適合,教師則需要采用“游戲教學法”引起學生的興趣,寓教于樂,在玩樂的過程中讓學生認知音樂,感受音樂。普通高校的大學生心理、認知能力各方面都發(fā)育成熟,對其進行音樂教育以啟發(fā)主觀意識為主,大學生一旦主觀意識上對音樂進行學習認知,就能自我探索創(chuàng)造力等。教師可從火爆的選秀節(jié)目中吸取精華,采用“PK教學法”,讓學生在PK的過程中,認知自我音樂學習能力、學習水平和創(chuàng)造力,進而自我開發(fā)探索,以求PK獲勝。
三、總結
綜上所述,從認知主義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音樂教育,有助于提高教學理論的創(chuàng)新以及音樂課程的完善。認知心理學從心理角度出發(fā),突出重視學生對音樂學習的意識和主觀能動性,主張從從內至外地刺激學生對音樂認知行為的意識和主觀能動性,進而開發(fā)其創(chuàng)造力。
音樂教育的目的本身也就是讓學生獲得終身的興趣、素養(yǎng)、審美能力以及傳揚音樂文化。學生主觀意識的形成有助于其主動認知音樂,探索音樂和創(chuàng)造音樂,為自身音樂能力以及音樂發(fā)展帶來了無限的可能,可見認知主義心理學的積極作用。長期以來,家長、教師都沒能從學生心理的角度出發(fā),讓其學習音樂,傳統(tǒng)的灌輸型教學和強制性手段反而減退了學生對音樂學習的主觀能動性。至此,希望教師、家長能夠站在認知主義心理學的視角下看待音樂教育,找到最適合學生的教學理論,最終達到音樂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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