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颙,字子昂,興化軍仙游人。登紹興元年進士第,為廣州南?h主簿,攝尉。盜發(fā),州檄巡、尉同捕,巡檢獲盜十余人,歸其勞于颙,颙曰:“掠美、欺君、幸賞,三者皆罪,不忍為也!睅浽_大善之。
賀允中薦颙靜退,遂召見。颙論國仇未復,中原之民日企鑾輿之返,其語剴切,高宗嘉納。除將作監(jiān)簿。后移颙知常州。颙初至郡,無旬月儲。未一年,余緡錢二十萬;騽瘾I羨,颙曰:“名羨余,非重征則橫斂。是民之膏血也,以利易賞,心實恥之!闭贋樯袝,除右司。詔求直言,颙上疏謂:“陛下以手足之至親,付州郡之重寄,是利一人害一方也!比朔Q其直。除吏部侍郎,復權尚書。
時七司弊事未去,上疏言選部所以為弊,乃與郎官編七司條例為一書,上嘉之,令刻板頒示。御史林安宅請兩淮行鐵錢,颙力言不可,安宅不能平,既入樞府,乃上 章攻颙云:“颙之子受宣州富人周良臣錢百萬,得監(jiān)鎮(zhèn)江大軍倉!庇吠醪砸嗾撝。颙乞下吏辯明,乃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上下其事臨安府,時王炎知臨安,上令炎親鞫置對,無秋毫跡。獄奏,上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并免所居官,仍貶安宅筠州。召颙赴闕,入見,上勞之曰:“卿之清德自是愈光矣。”
乾道三年冬至,不疾而薨,年六十八。以觀文殿學士致仕,贈特進,謚正簡。颙為人簡易清介,與物若無忤,至處大事毅然不可奪。友人高登嘗上書譏切時相,名捕 甚急。颙與同邸,擿令逸去。登曰:“不為君累乎?”颙曰:“以獲罪,固所愿也!奔礊榫咧,舟移乃去。自初仕至宰相,服食、僮妾、田宅不改其舊。
(選自《宋史葉颙傳》)
翻譯:
葉颙,字子昂,是興化軍仙游人。紹興元年,考中進士,擔任廣州南海縣主薄、代理縣尉。當時發(fā)生了搶劫事件,州里命令巡檢、縣尉一起捕獲強盜。巡檢捕獲了十 幾個盜賊,把功勞歸給葉颙。葉颙說:“搶別人的功勞,欺騙皇帝,貪求獎賞,以上三件事情,都是罪過,我不忍心這么做。”元帥曾開非常贊賞他。
賀允中向朝廷推薦葉颙,稱他靜肅謙遜,皇上于是召見他。葉颙談及國仇未報,中原百姓每天企盼皇上返回舊都,他的話非常懇切,高宗高興地接受了,任命他為將 作監(jiān)簿。后來調任葉颙為常州知州,他剛到任上,郡內沒有十天、一月的蓄積,沒到一年積余緡錢二十萬。有人勸他將盈余的錢進貢,葉颙說:“所謂盈余,實際上 不是加重征收就是專橫搜刮來的,這都是百姓的血汗,用百姓的利益來換取個人獎賞,心里實在對此感到羞恥。”朝廷征召他為尚書郎,授任右司;噬舷略t征求直 言,葉颙上疏說:“陛下以手足之情對待至親,交給他們州郡的重任,這是有利于一人而害了一方啊。”人們稱贊葉颙正直。授官吏部侍郎,又暫代尚書。
當時七個官署的弊病未除,葉颙上疏陳說選部產(chǎn)生弊病的原因,于是他跟郎官把七個官署的條例編寫成一個文件,皇上贊賞他,傳令他把它刻在板上公布給大家看。 御史林安宅請求在兩淮流通鐵錢,葉颙極力陳說不行,林安宅內心不平,他入樞府后,就上書攻擊葉颙說:“葉颙的兒子接受了宣州富人周良臣的百萬賄賂,周良臣 得以監(jiān)守鎮(zhèn)江大軍倉!庇吠醪砸策@樣攻擊他。葉颙請 求派官吏將此事調查清楚,于是他以資政殿學士的身份掌管洞霄宮;噬习堰@件事下達給臨安府調查核實,當時王炎為臨安府知府,皇上命令王炎親自審問上報,結 果發(fā)現(xiàn)沒有絲毫跡象。案件審理結果上報后,皇上認為林安宅、王伯庠傳聞失實,一起免去他們擔任的官職,又貶林安宅到筠州去。召葉颙進宮,葉颙進宮拜見皇 上,皇上勸慰他說:“你的清白的德行從此更加光大了。”
乾道三年冬至,他無病而死,終年六十八歲。在觀文殿學士任上退休,皇上封他為特進,賜謚號“正簡”。葉颙為人隨便平易,清高耿介,與世無爭,一到對待大事 時卻堅毅不可動搖。友人高登曾經(jīng)上書嚴厲責備當時的宰相,朝廷指名追捕很緊急。葉颙跟他同住,指使他讓他逃離,高登說:“這不是牽累你嗎?”葉颙說:“如 果因此獲罪,實在也是我甘愿的!庇谑翘娓叩菧蕚浯,船走了葉颙才離開。從剛做官到任職宰相,服食、僮妾、田宅不改原有的習慣和數(sh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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