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二中 蔣曉輝 (528429)
再讀翟老師的文章,我還是不知道那么多的人為什么要再三說“相”是“副詞,有指代作用”?直接說成代詞不就完了嗎?為什么既要說是副詞,又要說有指代作用,從而導致這種尷尬局面產(chǎn)生?他們的說法是怎樣產(chǎn)生的?如果按翟老師的觀點,“會不相從許”是代詞做賓語的否定句,他們難道沒有發(fā)現(xiàn)?他們發(fā)現(xiàn)了,而又為什么要堅持說是副詞呢?筆者是中學教師,面對的是中學生,是高考試卷,說“相”是代詞,肯定是方便一些、輕松一些。但講過之后,要是有學生問起,我不可能就說一句“古人錯了”吧?古人錯了,那今人的教學參考書也錯了?如果是高考題,作副詞答,有依據(jù);做代詞答,依據(jù)在哪里?
還有幾個問題需要說明一下:一、我沒有說過“兒已薄祿相”之“相”是副詞,我只是說“《孔雀東南飛》中與‘會不相從許’之‘相’同類的‘相’到底是代詞還是副詞?”最后表明作副詞好理解一些。倒是翟老師說 “兒已薄祿相”之“相”是“福相”的意思,我覺得好像是錯誤的,哪里有“薄祿”的“福相”?二、“會不相從許”可不可以翻譯成“(我)一定不答應”呢?我文中說的“可以不譯出”,是這個意思,并不是說這樣翻譯比“一定不答應你的要求”更好。三、副詞不翻譯出來的情況是有的,如:“事急矣,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和“善哉,吾請無攻宋矣”兩句中的“請”就是可以不翻出來的。而代詞不翻譯出來的怕是很少吧。四、如果這個“相”作代詞理解了,那么,與之近似的“君既若見錄”和“府吏見叮嚀”之“見”也就要理解為代詞了,“大家不要見笑”和“還望見諒”中的“見”也需要改作代詞,這樣很多書就作廢了。
盡信書,不如無書。但大膽假設(shè)之后,小心求證總是有必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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