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文言虛詞的用法及其舉例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為、焉、也、以、因、于、與、則、者、之
(一)而
1. 用作連詞。
(1)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并且”“又”。例如: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鱔之穴無可寄托者(《勸學》)
(2)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并且”或“而且”。例如: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3)表示承接關系?勺g為“就”“接著”,或不譯。例如: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師說》)
(4)表示轉折關系?勺g為“但是”“卻”。例如: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六國論》)例如:
(5)表示假設關系?勺g為“如果”“假如”。例如:鍥而不舍,金石可鏤
(6)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可不譯。例如:吾嘗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勸學》)
(7)表示因果關系,可譯為“因而”。例如:表惡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戰(zhàn)》)
(8)表示目的關系,縵立遠視,而望幸焉(《阿房宮賦》)
2. 通“爾”,用作代詞,第二人稱,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嫗每謂余曰:“某所,而母立于茲!保ā俄椉管幹尽罚
3. 通“如”:好像,如同。軍驚而壞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于“罷了”。聞道有先后,術業(yè)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而況】即“何況”,用反問的語氣表示更進一層的意思。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
(二)何
1. 用作疑問代詞。
(1)單獨作謂語,后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么”“什么原因”。
例如:①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六國論》)②不能自免 ,卒就死耳,何也?(《報任安書》)
(2)作動詞或介詞的賓語,可譯為“哪里”“什么”。譯時,“何”要前置。例如:①豫州今欲何至? (《赤壁之戰(zhàn)》)②大王來何操? (《鴻門宴》)③不然,籍何以至此?(《鴻門宴》)
(3)作定語,可譯為“什么”“哪”。例如: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琵琶行》)
2. 用作副詞。
(1)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么”“怎么”。例如:①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戰(zhàn)》)②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2)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么”“多么”“怎么這樣”。例如: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ā睹魅崭琛罚
3. 何:通“呵”,呵問。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誰何:呵問他是誰。意思是檢查盤問。)(《過秦論》)
【何如】【奈何】表示疑問或反問,譯為“怎么樣”“怎么辦”“為什么”。例如:①德何如,則可以王矣?(《齊桓晉文之事》)②沛公大驚,曰:“為之奈何?”(《鴻門宴》)③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阿房宮賦》)
【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于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jù)“以”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拿什么”“憑什么”等。例如:①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齊桓晉文之事》)②君何以知燕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無何】譯為“不久”“沒多久”。例如: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促織》)
【何乃】譯為“怎能”。例如: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qū)區(qū)(《孔雀東南飛》)
(三)【乎】
1. 用作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勺g為“嗎”“呢”。例如:①無以,則王乎?(《齊桓晉文之事》)
②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zhàn)》)
(2)表示反問語氣,相當于“嗎”“呢”。例如:①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石鐘山記》)②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師說》)
(3)表測度或商量語氣,可譯為“吧”。例如:①圣人之所以為圣,愚人之所以為愚,其皆出于此乎?(《師說》)②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殽之戰(zhàn)》)
(4)用于感嘆句或祈使句,可譯為“啊”“呀”等。例如:①嗟乎!一人之心,千萬人之心也。(《阿房宮賦》)②吾家讀書久不效,兒之成,則可待乎。ā俄椉管幹尽罚
(5)用在句中的停頓處。例如: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佇乎吾將反(《離騷》)
2. 用作介詞,相當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譯。例如:①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前一個“乎”:在;后一個“乎”:比。)②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勸學》)(乎:對。)
3. 可作形容詞詞尾,譯為“……的樣子”“……地”。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罚
(四)乃
1. 用作副詞。
(1)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可譯為“才”“這才”等,例如:①悉使羸兵負草填之,騎乃得過。(《赤壁之戰(zhàn)》)②度我至軍中,公乃入。(《鴻門宴》)
(2)表示時間上的緊相銜接,可譯為“就”。例如:懷王乃悉發(fā)國中兵以深入擊秦 (《屈原列傳》)
(3)強調某一行為出乎意料或違背常理,可譯為“卻”“竟”“反而”等。例如:①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②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師說》)
(4)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只”“僅”等。例如: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垓下之戰(zhàn)》)
(5)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①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zhàn)》)②無傷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齊桓晉文之事》)
2. 用作代詞。
(1)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2)用作指示代詞,譯為“這樣”。例如: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齊桓晉文之事》)
(3)還可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如:若乃綜述性靈,敷寫氣象 (《情采》)
【無乃】表猜測,譯為“恐怕……”。例如:今少卿乃教以推賢進士,無乃與仆私心剌謬乎(《報任安書》)
【乃爾】譯為“這樣”。例如:長嘆空房中,作計乃爾立(《孔雀東南飛》)
(五)其
1. 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1)第三人稱代詞。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復數(shù))。例如:秦愛紛奢,人亦念其家。(《阿房宮賦》)
(2)第三人稱代詞。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應譯為“他”“它”(包括復數(shù))。例如: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
(3)活用為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譯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例 如:
①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zhàn)》)②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4)指示代詞,表示遠指?勺g為“那”“那個”“那些”“那里”。例如:①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②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zhàn)》)③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云?(《孔雀東南飛》)
(5)指示代詞,表示近指,相當于“這”“這個”“這些”。例如: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 (《琵琶行》)
(6)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后面多為數(shù)詞。例如: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 用作副詞。
(1)加強祈使語氣,相當于“還是”“可要”。例如:①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殽之戰(zhàn)》)②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ā读婀賯餍颉罚
(2)加強揣測語氣,相當于“恐怕”、“或許”、“大概”、“可能”。例如:圣人之所以為圣,愚人之所以為愚,其皆出于此乎?(《師說》)
(3)加強反問語氣,相當于“難道”。例如:且行千里,其誰不知?(《殽之戰(zhàn)》)
3. 用作連詞。
(1)表示選擇關系,相當于“……還是……”。例如: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非其真邪?(《祭十二郎文》)
(2)表示假設關系,相當于“如果”。例如:其若是,孰能御之?(《齊桓晉文之事》)
4. 助詞,起調節(jié)音節(jié)的作用,可不譯。例如:路曼曼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離騷》)
【何其】譯為“多么”。例如:至于誓天斷發(fā),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六)且
1. 用作連詞。
(1)遞進關系,而且,并且,況且,再說。例如:①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己久疲。(《赤壁之戰(zhàn)》)②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六國論》)
(2)讓步關系,尚且,還。例如: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ā而欓T宴》)
(3)并列關系:又,又……又……,一面……,一面……。例如:①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孔雀東南飛》)②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石鐘山記》)
2. 用作副詞。
(1)將,將要。例如:①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②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2)暫且,姑且。例如:誓不相隔卿,且暫還家去。(《孔雀東南飛》)
【且夫】句首助詞,表示下文是更進一步的議論,“況且”,“再說”。例如: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況仆之不得已乎(《報任安書》)
【且如】就像。例如:且如今年冬,未休關西卒(《兵車行》)
(七)若
1. 動詞,像,好像。例如: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石鐘山記》)
2. 用作代詞。
(1)表對稱,相當于“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例如:①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鴻門宴》)②吾兒,久不見若影 (《項脊軒志》)
(2)表近指,相當于“這”“這樣”“如此”。例如: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齊桓晉文之事》)
3. 用作連詞。
(1)表假設,相當于“如果”“假設”等。例如:若據(jù)而有之,此帝王之資也。(《赤壁之戰(zhàn)》)
(2)表選擇,相當于“或”“或者”。例如: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漢書高帝紀》)
(3)至,至于。例如:①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齊桓晉文之事》)
【若夫】用在一段話的開頭、引起論述。近似“要說那”、“像那”的意思。例如:若夫霪雨霏霏,連月不開。(《岳陽樓記》)
【若定】心中有數(shù),從容不迫。例如:指揮若定。(《赤壁之戰(zhàn)》)
【若何】怎么樣。例如:以閑敝邑,若何?(《殽之戰(zhàn)》)
(八)所
1. 名詞,處所,地方。例如:某所,而母立于茲。(《項脊軒志》)
2. 助詞,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組成“所”字結構,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 的情況”等。例如:過蒙拔擢,寵命優(yōu)渥,豈敢盤桓,有所希冀(《陳情表》)
【為……所】“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例如:
仆以口語遇遭此禍,重為鄉(xiāng)黨所笑,以污辱先人(《報任安書》)
【所以】(1)表示行為所憑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據(jù),相當于“用來……的方法”“是用來……的”等。例如:師者,所以傳道受業(yè)解惑也。(《師說》)(2)表示原因。相當于“……的原因(緣故)”。例如: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鴻門宴》)
【所謂】所說的。例如:非吾所謂傳其道解其惑者也。(《師說》)
【所在】(1)到處。例如:石之鏗然有聲音者,所在皆是也。(《石鐘山記》)(2)所在之處,處所。例如:急趨之,折過墻隅,迷其所在。(《促織》)
(九)為
1. 動詞。
(1)有“做”“作為”“充當”“變成”“成為”等義,翻譯比較靈活。例如:①客何為者也 (《鴻門宴》)②約為婚姻 (《鴻門宴》)③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④圣人之所以為圣,愚人之所以為愚 (《師說》)
(2)以為,認為。例如:此亡秦之續(xù)耳。竊為大王不取也(《鴻門宴》)
(3)判斷詞,是。例如:①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鴻門宴》)
2. 介詞。
(1)表被動,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譯為“被”。例如:①吾屬今為之虜矣。(《鴻門宴》)②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③羸兵為人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眾。(《赤壁之戰(zhàn)》)
(2)介紹原因或目的。為了。例如:慎勿為婦死,貴賤輕何。ā犊兹笘|南飛》)
(3)介紹涉及的對象。給,替。例如:旦日饗士卒,為擊破沛公軍。(《鴻門宴》)
(4)對,向。例如:如姬為公子泣(《信陵君竊符救趙》)
3. 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反詰。呢。例如:何故懷瑾握瑜而自令見放為?(《屈原列傳》)
(十)焉
1. 兼詞。
(1)相當于“于之”、“于此”、“于彼”。例如:①三人行,必有我?guī)熝桑ㄔ谄渲校。(《論語》)②積土成山,風雨興焉(從這里)。(《勸學》)
2. 代詞。
(1)相當于“之”。例如:微波入焉,涵淡澎湃而為此也 (《石鐘山記》)
(2)哪里,怎么。例如: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齊桓晉文之事》)
3. 語氣詞。
(1)句末語氣詞,了,啊,呢。例如:①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六國論》)
②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齊桓晉文之事》)③則牛羊何擇焉?(《齊桓晉文之事》)
(2)作句中語氣詞,表示停頓,相當于“也”。例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否焉,(《師說》)
(3)作詞尾,相當于“然”,譯為“……的樣子”“……地”。例如:盤盤焉,囷囷焉,蜂房水渦,矗不知其幾千萬落(《阿房宮賦》)
(十一)也
1. 句末語氣詞,
(1)表示判斷語氣。例如: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鴻門宴》)
(2)句末語氣詞,表示陳述或解釋語氣。例如:若無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齊桓晉文之事》)
(3)用在句中或句末,表示肯定、感嘆的語氣。例如:古之人不余欺也(《石鐘山記》)
(4)用在句末,表示疑問或反詰語氣。例如:使秦復愛六國之人,則遞三世可至萬世而為君,誰得而族滅也?(《阿房宮賦》)
(5)用在句末,表示祈使語氣。例如: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殽之戰(zhàn)》)
2. 句中語氣詞。用在句中,表示語氣停頓。例如:①是說也,人常疑之。(《石鐘山記》)②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師說》)
【……之謂也】【其……之謂也】意思是“說的就是……啊”例如: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齊桓晉文之事》)
【也哉】語氣助詞連用,為加強語氣,多有感嘆或反詰之意。例如:窮予生之光陰以療梅也哉。ā恫∶佛^記》)
(十二)以
1. 介詞
(1)表示工具。譯為:拿,用,憑著。例如: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石鐘山記》)
(2)表示憑借。譯為:憑,靠。例如: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3)表示所處置的對象。譯為:把。例如:操當以肅還付鄉(xiāng)黨。(《赤壁之戰(zhàn)》)
(4)表示時間、處所。譯為:于,在,從。例如:以至晉鄙軍之日,北向自剄。(《信陵君竊符救趙》)
(5)表示原因。譯為:因為,由于。例如:不賂者以賂者喪。(《六國論》)
(6)表示依據(jù)。譯為:按照,依照,根據(jù)。例如:今以實校之。(《赤壁之戰(zhàn)》)
2. 連詞。
(1)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可譯為“而”“又”“而且”“并且”等,。例如:
①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②忽魂悸以魄動。(《夢游天姥吟留別》)
(2)表示修飾關系,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余與四人擁火以入。(《游褒禪山記》)
(3)表示目的關系,后一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勺g“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因留懷王,以求割地 (《屈原列傳》)
(4)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臣以供養(yǎng)無主,辭不奉命(《陳情表》)
(5)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但是”。例如:酌潭泉而覺爽,處涸轍以猶歡 (《滕王閣序》)
3. 助詞
(1)作語助,表示時間、方位和范圍。例如:①受命以來,夙夜憂嘆。(以:表時間)(《出師表》)②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以:方位)(《廉頗藺相如列傳》)③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以:表范圍)(《張衡傳》)
(2)作語助,起調整音節(jié)作用。例如:逆以煎我懷。(《孔雀東南飛》)
4. 動詞
(1)以為,認為。例如:百姓皆以王為愛也。(《齊桓晉文之事》)
(2)用,任用。例如: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涉江》)
5. 名詞。譯為:緣由,原因。例如:古人秉燭游,良有以也(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
6. 通假
(1)通“已”,已經。例如: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2)通“已”,止。例如:無以,則王乎?(《齊桓晉文之事》)
【以為】認為,把……當作或看作。例如:
酈元以為下臨深潭(《石鐘山記》)木直中繩,輮以為輪 (《勸學》)
【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fā)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有以】【無以】意思分別是“有什么辦法用來……”“沒有什么辦法用來……”例如:
①項王未有以應,曰:“坐!保ā而欓T宴》)②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勸學》)
(十三)因
1. 介詞。
(1)依照,根據(jù)。例如:變法者因時而化。(《察今》)
(2)依靠,憑借。例如:不因風水,施機自運 (《祖沖之傳》)
(3)趁著,趁此。例如:不如因而厚遇之。(《鴻門宴》)
(4)通過,經由。例如: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 (《蘇武傳》)
(5)因為,由于。例如: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雁蕩山》)
2. 副詞。
(1)于是,就;因而。例如: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zhàn)》)
(2)原因,緣由,機緣。例如:于今無會因。(《孔雀東南飛》)
3. 動詞
(1)根據(jù) 例如:故事因于世,而備適于事(《五蠹》)
(2)沿襲,繼續(xù)。例如:蒙故業(yè),因遺策。(《過秦論》)
(十四)于
1.介詞。
(1)在,從,到 例如:①于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游褒禪山記》)②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前一個“于”:從)(《勸學》)③從徑道亡,歸璧于趙。(到)《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由于。業(yè)精于勤、荒于嬉(《進學解》)
(3)向,對,對于。例如:①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zhàn)》)②魯肅聞劉表卒,言于孫權曰……(《赤壁之戰(zhàn)》)③愛其子,擇師而教之,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
(4)被。例如:故內惑于鄭袖,外欺于張儀。(《屈原列傳》)
(5)與,跟,同。例如:莫若遣腹心自結于東,以共濟世業(yè)!冻啾谥畱(zhàn)》
(6)比。例如: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后一個“于”:比)(《勸學》)
【于是】相當于“于+此”,在這時,在這種情況下,對此,從此,因此。例如:①遂墨以葬文公,晉于是始墨。(從此)(《殽之戰(zhàn)》)②于是余有嘆焉。(因此)(《游褒禪山記》)
(十五)與
1. 介詞。
(1)介詞。和,跟,同。例如: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鴻門宴》)
(2)給,替。例如: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陳涉世家》)
2. 連詞。和,跟,同。例如:徒忌二袁、呂布、劉表與孤耳 (《赤壁之戰(zhàn)》)
3. 動詞。
(1)給予。例如:則與一生彘肩(《鴻門宴》)
(2)結交,親附。例如:與嬴而不助五國也(《六國論》)
(3)參加,參與。例如:騫叔之子與師。(《殽之戰(zhàn)》)
(4)贊許,同意。例如:上官大夫見而欲奪之,屈平不與 (《屈原列傳》)
4. 通“歟”。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或疑問。例如:然則廢釁鐘與(《齊桓晉文之事》)
【孰與】【與……孰】表示比較與選擇,譯為:“跟……比較,哪一個……”例如:
①沛公曰:“孰與君少長?”(《鴻門宴》)②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十六)則
1. 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譯為“就”“便”。例如:
①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②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2)表示假設關系。譯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例如:
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 (《屈原列傳》)
(3)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加強對比,表示分句之間是并列關系?勺g為“就”,或不譯。例如: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②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六國論》)
(4)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轉折時,用在后一分句,譯為“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①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②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系。常和“非”“不”呼應著用,譯為“就是”“不是……就是”。例如: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2. 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2)表示出乎意料,發(fā)現(xiàn)新的情況,相當于“卻”“竟”。例如:及諸河,則在舟中矣。(《殽之戰(zhàn)》
3. 名詞。準則,法則。例如:以身作則。
4. 動詞。效法。例如:遵后稷、公劉之業(yè),則古公、公季之法。
(十七)者
1. 代詞
(1)用于動詞、形容詞指人、物、事、時、地等。“……的”,“……的(人、東西、事情)”。例如: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 (《屈原列傳》)
(2)用在數(shù)詞后面,譯為“……個方面”“……樣東西”“……件事情”。例如:
此數(shù)者,用兵之患也。(《赤壁之戰(zhàn)》)
(3)放在后置的定語后面,相當于“的”。例如:煙炎張?zhí)欤笋R燒溺死者甚眾(《赤壁之戰(zhàn)》)
2. 助詞
(1)用在“今”“昔”等時間詞后面,不必譯出。例如:今者出,未辭也,為之奈何?(《鴻門宴》)
(2)放在主語后面,引出判斷,不必譯出。例如: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 (《屈原列傳》)
(3)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例如: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鱔之穴無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勸學》)
3. 語氣詞。
放在疑問句的句末,表示疑問語氣等。例如:①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②誰為大王為此計者?(《鴻門宴》)
(十八)【之】
1. 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于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例如:
①愛其子,擇師而教之 (《師說》)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2)指示代詞,這,此。例如:
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2. 助詞。
(1)相當于現(xiàn)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例如:
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天論》)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例如:
王無異于百姓之以王為愛也。(《齊桓晉文之事》)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志。例如:
“他人之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 (《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后置的標志。例如: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為不及物動詞)后面,湊足音節(jié),沒有實在意義。例如:
久之,單于使陵至海上 (《蘇武傳》)
3. 動詞,到……去。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王佳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