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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1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fā)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xié)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yè)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z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
副組長: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qū)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qū)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情感態(tài)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xiàn)、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yè)綜合評語由畢業(yè)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fā)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qū)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guī)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yè)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yè)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yè)當年的4月份確定。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
1.《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出臺背景和研制過程是怎樣的?
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xiàn)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探索基于統(tǒng)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2014年12月,教育部印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提出具體規(guī)定,同時明確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經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作為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之一,將于2017年高一新生起開展試點。鑒于綜合素質評價影響高招錄取,關系學生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敏感性強,在研制過程中,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部文件精神,學習借鑒試點省市經驗,廣泛征求專家、學校意見。經反復研究論證,數(shù)易其稿,最終形成了目前的《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
2.北京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據的政策文件和指導思想是什么?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北京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計〔2016〕15號)精神,研究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堅持以下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突出首都特色,主動適應北京“四個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和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求,通過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fā)展,激發(fā)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優(yōu)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促進高中培養(yǎng)模式轉變,構建開放性、多元化、發(fā)展性的評價體系;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3: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遵守哪些基本原則?
答:《實施辦法》強調了四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育人為本、注重導向。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二是客觀記錄、公平公正。以事實為依據,客觀記錄和評價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發(fā)展狀況和突出表現(xiàn)。嚴格評價程序和監(jiān)督機制,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真實可信。三是全面評價、突出重點。全面記錄和評價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發(fā)展,重點考察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探索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四是過程指導、促進發(fā)展。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成長過程和點滴進步,根據評價情況及時調整教育教學方式,改進對學生的學習指導和發(fā)展指導。鼓勵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fā)展。
4.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是什么?
綜合素質評價包含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的表現(xiàn)。重點記錄學生參與黨團活動、“一十百千工程”、專題教育活動、公益活動與志愿服務等活動的內容、次數(shù)、持續(xù)時間及收獲等。二是學業(yè)成就。主要考察學生知識技能、學習能力、學業(yè)情感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學習內容和成績,研究性學習表現(xiàn)與成果等。三是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學生參與體育運動的習慣、效果,以及自我調控能力、應對困難與挫折的表現(xiàn)等心理健康情況。
四是藝術素養(yǎng)。主要考察學生在審美情趣和人文修養(yǎng)等方面的發(fā)展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在藝術、人文等方面的興趣和特長,以及參加藝術活動的過程和成果,特別是在傳承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方面的表現(xiàn)。五是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參加技術課程實習,游學,到社會大課堂實踐基地、高?蒲性核、博物館、科技館、企業(yè)、社區(qū)等社會場所開展參與實踐活動的內容、次數(shù)、持續(xù)時間及收獲等。
5. 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真實可信?評價過程的規(guī)范、公正?
在學生成長過程中,教師要指導學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中及時、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主要方面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
學校每學期對計劃提交給高校的事實材料和活動記錄進行審核,并通過“綜評平臺”在校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學校在“綜評平臺”確認。
健全監(jiān)督機制,區(qū)教委每年抽查學校比例不少于25%;建立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等如對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存有異議,可向學校舉報或申訴,學校及時將審核結果告知舉報人或申訴人;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背誠信的情況,要及時糾正,對有關責任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6.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如何使用?在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作用是什么?
學校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和自我評價,培養(yǎng)學生自我反思、自我管理的良好習慣,發(fā)揮學生的主動性,引導學生及時發(fā)現(xiàn)和正視自身優(yōu)缺點,做好生涯規(guī)劃。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評價方案,依據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真實記錄和日常表現(xiàn),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改進教育教學,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參考。相關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ǎng)方向,制定科學規(guī)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使用情況必須規(guī)范、公正。從2020年起,在市屬高校探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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