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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疫情請假制度

        時間:2022-12-27 09:08:34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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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請假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xiàn),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疫情請假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疫情請假制度(15篇)

        疫情請假制度1

          1.全院教職工,必須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做到有事(。┮埣伲倨趦炔挥嫻ぷ髁浚,任何人不得例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請假人要寫假條,按規(guī)定權限有關領導同意簽字后送學院辦公室備查。請假人要自己請假,不得口頭請假或請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不視為請假(因突發(fā)性重病臥床不起或住院者除外)。假期屆滿或提前結束,需到批準人處銷假。教師耽誤的課,由教師到辦公室領取調課登記表,辦理調課手續(xù)。否則,按未上課處理。

          3.集體活動(如勞動、學習、運動會、各種比賽及排練等)和周二下午學習時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而請假者要經計算機學院院長或學院黨總支書記批準。

          4.科級領導批準假期的權限為半天,副院長的批準權限為一天,計算機學院院長批準假期的權限為三天,超過三天的假期經學院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批。

          5.按規(guī)定權限,工作人員分別向其主管領導請假銷假,專職教師在任課期間請假需征得教學院長的同意。

        疫情請假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的正常秩序,根據(jù)國家和地方衛(wèi)生防疫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兩種。

          1.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因學校有關部門委派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培訓、活動等需要請假的。

          2. 病假: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二、請假的程序和審核流程

          (一)請假申請

          1.學生在校期間應當按時參加學校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和統(tǒng)一組織的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的,應當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書面請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請假,事后及時辦理書面補假手續(xù),經批準后生效。

          2.學生因病請假的,應當出具醫(yī)院診斷證明或者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歷診斷書、病假證明等材料。

          3.學生因事請假的,應當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學生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

          4.學生因學校、學院委托辦理公事,或者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等活動需要請假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應提供用人函說明用人事由,請假時長在三天以內,由班級輔導員所在班級輔導員簽署意見,并報送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大于三天,由班級輔導員簽署同意意見后,再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簽署意見后,到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學生因公請假,應當遵循 “非必要不請假”原則,用人單位需正確貫徹第二課堂教育理念,在學生學業(yè)之余安排參加活動。

         。ǘ⿲W生事、病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1.學生請假須填寫《人文學院學生請假條》,并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同一事由連續(xù)多次請假的,須按累計請假天數(shù)履行審批手續(xù)。

         。1)請病假七天以內、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內的,由輔導員審批,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內,由輔導員簽署意見,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3)病假假時間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內,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內,由輔導員、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4)請假時間為三十天以上,建議休學處理

          2.學生在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及雙休日前后,不得提前離校或者延遲返校。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蛘卟荒馨磿r返校的,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3.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當前學期三分之一時間,超過三分之一學期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應當在批準的請假期限內按時返校,若請假期限屆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者續(xù)假手續(xù)未獲得批準的,視為曠課,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請假要求

          1.學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區(qū)以外市、縣的,學生須告知家長請假事由并征得家長同意才能請假,同時,學生家長須主動聯(lián)系輔導員,并向輔導員說明請假原因且同意學生請假的輔導員老師才能審批,學工辦審批蓋章并登記。

          2.因防疫規(guī)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xù)。

          3.學生請假外出,必須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guī)定,遵紀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請假學生,返到目的地后須向輔導員老師發(fā)短信或QQ消息報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銷假辦法

          1.學生因事假時間屆滿后,應及時向班級輔導員履行銷假手續(xù)。由本人填寫并提交《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xù),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應按照疫情期間返校流程辦理,并由本人填寫《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xù),同時須向輔導員老師提供醫(yī)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治愈證明材料一并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3.所有學生經過輔導員老師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教學活動。

          四、請假管理

          1.學生請假申請條、請假證明等材料,輔導員應當記錄和存檔,同時學生所在班級班長、學習委員上課時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學生請銷假情況。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1)未按照本辦法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未獲得批準自行離;蛘呱米噪x校的;

         。2)請假時間屆滿,回校后未按規(guī)定辦理銷假手續(xù)的;

          (3)請假時間屆滿后不能按時返校,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者續(xù)假手續(xù)未被批準的;

          (4)虛構請假事由或者請假證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規(guī)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疫情請假制度3

          每天早上及下午第一節(jié)課前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追蹤因病缺勤的學生狀況,并填好《xx市學校晨午檢登記表》。第二節(jié)下課前報給醫(yī)務室。

          一、班主任在晨檢、午檢中,發(fā)現(xiàn)學生體溫超過37.3°C,應了解學生具體情況,是否剛運動結束等,給予學生第二次測量,如果體溫居高不下,應該讓學生先到學校衛(wèi)生室觀察。

          二、班主任發(fā)現(xiàn)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如發(fā)熱、皮疹、嘔吐、腹瀉、黃疸、眼結膜紅、腮腺腫大、咳嗽大于2周等),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馬上讓學生到學校衛(wèi)生室做觀察。

          三、學校衛(wèi)生室接到有疑似病癥的學生后,應給予觀察,發(fā)現(xiàn)學生出現(xiàn)較強傳染性疾病,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并視情況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四、通知疑似病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y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yī)院診斷結果。

          五、按相應隔離期進行居家隔離。并為學生辦理隔離請假手續(xù)。

        疫情請假制度4

          為規(guī)范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或因私事外出的管理,根據(jù)鄭州大學和高新區(qū)社會事業(yè)局教育防控辦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質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管理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適用范圍

          1.上級交代或偶發(fā)事件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3.學校指定出席的會議或參加的.培訓。

          二、相關人員工作職責

          1.教職工于工作時間內外出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配合工作。

          2.教務處負責工作時間外出的審核申請、登記與批準,并履行請假手續(xù),填寫《教職工請假單》一式兩份(教務處、學校辦公室各一份),由教務處通報其他處室。半天由教務處主任批準,半天以上至三天(含三天)由分管教務的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教職工離開學校和返回學校(不含五市一縣)必須由校長批準。

          3.學校辦公室負責工作時間外出人員的登記、監(jiān)督、控制,進行學校教職工外出的規(guī)范化管理。

          三、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應遵守內容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前必須呈請部門主管核準后,到教務處按《教職工請假單》規(guī)定逐項填寫,經批準主管簽名后,方得工作時間外出。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回來必須及時到教務處填寫返回時間。

          2.第二天早晨上班直接外出去往辦事地點,無法到學校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點前到學校辦公室辦好外出辦事手續(xù),填寫《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登記表》。

          3.外出教職工需嚴格按照外出辦事登記表辦理公事,嚴禁利用外出時間去往其它地點,嚴禁利用外出時間辦理私事,違者將按其外出時間以曠工論處,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計,半日以上,以全日計。

          4.工作時間外出未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填寫《教職工請假單》或《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登記表》的,經查外出系辦公務,且經主管證實者,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即予書面警告。

          5.外出辦事的教職工在外要注意學校形象,嚴禁以學校名義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道德的事情。要注意個人安全及財產安全,攜公款外出人員須保證學校錢款安全。如有意外,若為個人疏忽大意造成,將由個人承擔責任。

          6.外出辦事發(fā)生的費用,教職工需向相關單位索要發(fā)票單據(jù),以便回來按規(guī)定辦理報銷手續(xù)。

          7.出席會議的教職工,返回學校后需提交會議資料、會議聯(lián)系人等證明;參加外部專業(yè)培訓人員,培訓完畢提供參加培訓資料等。

          8.工作時間公務外出或私自離校,未按規(guī)定辦理外出審批手續(xù),沒有到教務處填寫《教職工請假單》備案的,如果在擅自外出期間遭遇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由違規(guī)教職工個人自行承擔責任(含醫(yī)療費和誤工工資等各項經濟損失)。

          9.凡是未經學校部門主管領導和分管校長、校長批準簽名的工作時間私自公務外出或私事離校,不得作為工作時間發(fā)生事故進行工傷事故申報和享受工傷相關待遇。

        疫情請假制度5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近期學校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緊急通知》(晉教辦函【20xx】77號)文件精神,不斷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復工復學有序有效,現(xiàn)就進一步規(guī)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是嚴守政治紀律和組織工作紀律的體現(xiàn)。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管理與監(jiān)督,是切實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慎終如始地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勢頭的必然要求。全體教職工要牢固樹立規(guī)矩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嚴格執(zhí)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原則上,疫情期間教職工不得出太原市,因公或因私確需跨省跨市外出的均需嚴格按規(guī)定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二、嚴格履行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審批程序

          (一)請假

          1、教職工因公因私請假但不出太原市范圍的,按照《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考勤管理辦法》正常履行相關手續(xù)。

          2、教職工因公或因私跨市但不出省的需至少提前24小時向本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后,報分管院領導批準。

          3、教職工因公或因私需出省的至少提前24小時向本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申請,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同意并簽字后,報書記(院長)批準。

          (二)備案

          各部門應全面準確掌握相關人員出行信息和行蹤軌跡,及時、如實將請假外出人員情況報學院防控辦和組織部(人事處)備案,備案完成后請假人員方可出行。書面請假申請等過程材料一并報防控辦留存?zhèn)洳椤?/p>

         。ㄈ╀N假

          教職工需嚴格按照請假申請上的時間節(jié)點返回,返回后需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銷假,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和學院防控辦報告。

          三、其他事項

         。ㄒ唬⿲嵭小罢l審批、誰負責”制度。教職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疫情請假制度6

          為做好開學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開學后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流坡塢中學組織教職工進行模擬開學和應急處置疫情防控演練。

          一、分組

          總指揮:

          1、褚家組

          組長:

          檢測人員:

          值班人員:

          學生:

          錄像拍照:

          2、本部組

          組長:(錄像拍照)

          檢測人員:(消毒、體溫槍)

          值班人員:

          學生:

          錄像拍照:

          二、模擬演練分二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1、全程模擬開學第一天,包括入校安檢、進樓體溫門檢測,進班復測、課間跑操、中午就餐、校車乘坐、放學等。

          入校安檢演練具體要求:扮演學生的教師站成二排,一米間隔。檢測人員在二邊逐個進行檢測學生,并對學生自行車、書包等物品進行消毒,值班人員站在門口維護秩序。

          進樓體溫門檢測要求:扮演學生的教師站成二排,一米間隔。檢測人員在二邊逐個指導學生通過體溫門,值班人員站在門口維護秩序。

          進班復測演練具體要求:

          值班人員扮演班主任在班級前面站立,對體溫檢測和消毒做好記錄,檢測人員扮演班干部對學生依次進行檢測并對班級進行清毒。扮演學生的教師在課桌上靜坐等待檢測。

          課間跑操演練具體要求:

          值班人員模仿校領導進行值班,檢測人員扮演班主任指導學生跑操。扮演學生的教師站成二隊,間隔大于1米,進行跑操演練。

          中午就餐演練具體要求:

          值班人員模仿校領導進行值班,檢測人員扮演送飯人員派飯,并隨時對車輛進行消毒,扮演學生的教師站成二隊打飯,間隔大于1米,在教室就餐時必須在各自桌子上吃飯,不得聚集。

          校車乘坐演練具體要求:

          值班人員模仿校領導進行值班,檢測人員扮演校車服務人員,對車輛進行清毒,重點門把手等關鍵部位,演學生的教師站成一隊,間隔大于1米,依次上車,上車不得摟抱,擁擠。

          學校下課演練具體要求:

          值班人員模仿校領導進行值班,檢測人員扮演班主任指導學生錯鋒依次走出教室,不得在課間扎堆打鬧。

          學校放學演練具體要求:

          值班人員模仿校領導進行值班,檢測人員扮演班主任指導學生排隊出校園,間隔大于1米,扮演學生的教師推著自行車依次出校門。

          2、出現(xiàn)疫情時模擬。

          一位“學生”在入校時有發(fā)熱癥狀(1張照片),體溫超過37.3,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模擬演練:扮演學生的教師在教室就坐,值班人員(鄭會勇,李士泉扮演)模擬班主任打電話上報學校總指揮張海艷校長。檢測人員(曹成軍孫延東、岳振德)帶領疫情學生(曹國敏、商學芬扮演)先到觀察室。隔離室管理人員(岳勝才、岳士龍扮演)身穿隔離服目鏡帶領疫情學生進入隔離室。

          總指揮張海艷校向上級領導和當?shù)胤酪卟块T上報等待進一步處理。

          三、其他應注意的內容。

          教室復查,定時檢測,保持距離,科學防控。

          學生進入校園后,在老師疏導下進入教室,班主任對進入教室的學生逐一進行第二次體溫檢測,并填寫晨記錄表。

          對體溫超標者,任課教師立即向疫情防控辦公室主任匯報,由防護人員帶離并對其采取隔離措施。班主任做好學生病情追蹤工作,留觀室負責人對病人所在的教室、活動過的場所進行空氣消毒。

          健康保障,大課間錯時跑操,積極進行戶外運動,強身健體。

          防控疫情,采取各年級上下午錯時跑操,學校、各級部、各班級舉行其他體育項目及活動,列隊單人前后左右保持間隔不少于一米。

        疫情請假制度7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wěn)定,根據(jù)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病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一星期以內的,由本人寫假條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請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長批準,再回教育局審批。

          2.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具假條由校長批準,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yī)院證明,具請假條報請校長批準。

          3.事假、病假天數(shù)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師每天扣40元(或每節(jié)課10元),全部補給代課教師。

          5.教師事假、病假期間不享受30%的績效考核工資。

          三、法定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假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shù)依據(jù)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jù)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①具備請假條;

         、厶峁┯嘘P證明材料;

         、馨匆(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

         、菖鷾屎蟮恼埣贄l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學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假按月統(tǒng)計,每月公布教師請假情況。

          4.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5.曠課一節(jié)扣30元,曠課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7.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疫情請假制度8

          為落實落細疫情防控要求,嚴把疫情“外防輸入”關口,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jù)《西安翻譯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西安翻譯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guī)定》,結合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和學校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疫情期間廣大學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遵守學校封閉管理,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非必要情況下不得請假,尤其是要自覺嚴控外出行為。

          第二條 若因客觀原因必須請假者,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第三條 未履行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批、續(xù)假未準者,均按曠課予以處理。具體處理規(guī)定詳見《西安翻譯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

          第四條 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須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突發(fā)、緊急情況除外。突發(fā)、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xù)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五條 輔導員是學生日常管理第一責任人,疫情期間學生請假必須嚴格審批,對學生請假申請給出明確處理意見,為逐級審批提供真實有效的參考。

          第六條 所有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進行初審,判斷學生請假事由是否屬實,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開出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七條 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請假:申請者必須持活動組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2.因事請假:申請者需聯(lián)系家長,由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方式與輔導員確認無誤后,輔導員按批假程序的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3.因病請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靜養(yǎng)休息的,需提供校衛(wèi)生所開具的病假證明;因病需要轉診或回家療養(yǎng)的,需提供校衛(wèi)生所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yǎng)治療證明”。

          第八條 請假程序:

          1.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當面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認真填寫假條。

          2.經審批簽字后請假手續(xù)生效,請假學生要及時將請假條“考勤員持聯(lián)”交班長處進行存檔,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學生應持請假條“學生持聯(lián)”到二級學院辦理“出門證”。

          4.請假期滿后,學生應持請假條“學生持聯(lián)”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學生以院為單位報備學生處。

          5.請假期滿不能如期返校者,須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xù)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xù)假、銷假手續(xù)。

          第九條 批假權限:

          1. 一天之內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批準。

          2. 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學生病事假,經輔導員初審同意后,提交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審批。

          3. 三天以上,一周之內(含七天)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初審,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復審,主管學生工作副院長批準。

          4. 一周以上,兩周之內(含 14 天)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初審,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復審,由二級學院院長批準,報學生處備案。

          5. 兩周以上,一個月之內(不超過 31 天)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初審,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復審,二級學院院長擬提出審批意見,由學生處審核后提交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批準。

          6. 超過一個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譯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休學”的規(guī)定辦理休學。

          第十條 委托辦理: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學生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同學代為辦理。被委托人應持委托雙方身份證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請假申請,到委托人所在班級輔導員處按本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2.因健康狀況(學生行動不便、患傳染性疾病或嚴重心理問題及精神疾病的),學生無法返校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家長代為辦理。家長應提前以電話、電傳或信函等形式與申請者輔導員進行聯(lián)系,由輔導員代為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允許托人捎信請假。

          第十一條 返校銷假:

          1.請假一天,活動范圍在西安市內且能當日返校者,返校后持請假條“學生持聯(lián)”到輔導員處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當日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號牌; 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jù)等相關材料。

          2.請假二至三天(含三天),活動范圍在西安市內的按上一 款規(guī)定返校銷假;顒臃秶鑫靼彩袇^(qū)域的,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請假期內每日“一日三檢”記錄;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號牌; 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jù)等相關材料。

          3.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內(含七天),學生返校時應提供每日“一日三檢”記錄;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號牌;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jù)等相關材料;活動軌跡出省者還需提供返校前兩天內核酸檢測呈陰性的檢驗報告。

          4.請假一周以上者,均應在返校前通過“我在校園”平臺提出返校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請應提供請假期間的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及活動軌跡;“返校健康承諾書”;返校計劃;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jù)等相關材料;活動軌跡出省者還需提供返校前三天內核酸檢測呈陰性的檢驗報告。返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隔離觀察制度,進行 14 天隔離觀察,隔離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隔離觀察期滿且健康狀況良好的可返回班級銷假上課。

          第十二條 考試期間一般不予請假,對確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的,申請者應在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同時向學校教務部門進行備案,按照教務安排參加補考。

          第十三條 畢業(yè)班學生辦理就業(yè)實習長假手續(xù),應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學生,繼續(xù)教育學生和留學生的請銷假管理規(guī)定,可參照本規(guī)定制定。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定僅適用疫情防控期間,若疫情結束,學生 請銷假的規(guī)定仍按《西安翻譯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guī)定》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

        疫情請假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落細疫情防控要求,嚴把疫情“外防輸入”關口,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jù)《蘭州工業(yè)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蘭州工業(yè)學院學生處分管理規(guī)定》、《蘭州工業(yè)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guī)定》,結合新冠疫情防控特點和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校學習的各級各類學生。

          第二章校園封閉管理

          第三條廣大學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嚴控個人活動軌跡,除外出就醫(yī)、考試、復試、面試等其他特殊情況外,其他事由一律不允許請假外出。

          第四條未履行請假手續(xù),擅自外出者,按照《公共突發(fā)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蘭州工業(yè)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視情節(jié)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情節(jié)惡劣者,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條學生請假須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fā)、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xù)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六條請銷假流程:

         。ㄒ唬⿲W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并填寫《疫情期間學生請假出入審批單》,輔導員核實情況并跟學生家長溝通后簽字。

         。ǘ┹o導員同意后報學院領導簽字審批。

         。ㄈ⿲W院領導簽字審批后經學校疫情防控辦主任簽字審批方可生效。

         。ㄋ模┓敌r由輔導員審核學生返校提供的相關證明,簽署符合返校條件的意見后由二級學院領導簽字并經疫情防控辦批準后方可入校,同時在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xù)。

          (五)學生突發(fā)急性病等情況下可特事特辦,及時撥打120等救援熱線,事后逐級去辦理報批流程。

          第三章校園閉環(huán)管理

          第七條廣大學生應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線上教學時不離開校園,全面實行線下教學方可正常穿行南北校區(qū),非必要不得離開學校所在地域。

          第八條若因特殊原因必須請假的學生,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第九條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私自外出或校外住宿造成不良影響者,按照《蘭州工業(yè)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視情節(jié)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fā)、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xù)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十一條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員進行初審,判斷學生請假事由是否適當,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請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十二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蚬埣伲荷暾堈弑仨毘只顒咏M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ǘ┮蚴抡埣伲荷暾堈咝杪(lián)系家長,由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方式與輔導員溝通后,輔導員按批假程序和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ㄈ┮虿≌埣伲阂虿⌒枰谒奚犰o養(yǎng)休息或需要轉診、回家療養(yǎng)的,需提供校醫(yī)務所或三甲以上醫(yī)院所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yǎng)治療證明”。

          第十三條請銷假流程:

         。ㄒ唬⿲W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填寫請假條。

         。ǘ⿲W生請假前往蘭州市區(qū)以內的,輔導員審批簽字交由二級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審批;請假離蘭的還需報疫情防控辦主任審批簽字,并報學生處備案。

          (三)請假期滿后,學生應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ㄋ模┱埣倨跐M不能如期返校者,應當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xù)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xù)假、銷假手續(xù)。

          第四章常態(tài)化管理

          第十四條廣大學生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非必要不得離開蘭州市區(qū)。

          第十五條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學生,應嚴格履行請假續(xù)。

          第十六條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私自離蘭外出或校外住宿造成不良影響者,按照《蘭州工業(yè)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之規(guī)定,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當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fā)、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xù)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十八條所有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進行初審,核實學生請假事由是否適當,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請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十九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蚬埣伲荷暾堈弑仨毘只顒咏M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二)因事請假:請假離開蘭州市區(qū)者,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材料與輔導員確認無誤后,按請假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ㄈ┮虿≌埣伲阂虿⌒枰谒奚犰o養(yǎng)休息或需要轉診、回家療養(yǎng)的,均需提供校醫(yī)務所或三甲以上醫(y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yǎng)治療證明”。

          第二十條請銷假流程:

         。ㄒ唬⿲W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認真填寫請假條。

         。ǘ┱埣偾巴m州市區(qū)的,由輔導員審批;請假離開蘭州市區(qū)的,經輔導員審批后由二級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審批并報學生處備案。

         。ㄈ┬枰埣俪鍪〉男栌蓪W校疫情防控辦主任簽字審批并報學生處備案。

         。ㄋ模┱埣倨跐M后,學生應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學生以院為單位報備學生處。

         。ㄎ澹┱埣倨跐M不能如期返校者,應當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xù)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xù)假、銷假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批假權限:

          學生病事假三日之內的,由輔導員審批;三日以上的經輔導員簽字后由二級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審批;請假兩周以上的須報學生處審批。

          第二十二條委托辦理: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學生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同學代為辦理。被委托人應持委托雙方身份證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請假申請,到委托人所在班級輔導員處按本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二)因健康狀況(學生行動不便、患傳染性疾病、有嚴重心理問題及精神疾病的),學生無法返校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家長代為辦理。家長應提前以電話、電傳或信函等形式與申請者輔導員進行聯(lián)系,由輔導員代為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允許托人捎信請假。

          第二十三條返校銷假:

         。ㄒ唬┱埣偃煲詢,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者,返校后到輔導員處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二)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的按上一款規(guī)定返校銷假;顒臃秶鎏m州市區(qū)域的,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三)請假兩周以上(含兩周),無論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或市外,均需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報14天以內活動重點場所、地區(qū)。

          (四)請假一周以上者,均應在返校前通過“大學小幫手”平臺提出返校申請,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請應提供“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甘肅省健康出行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從疫情重點地區(qū)返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留觀制度,進行14天留觀,留觀期滿且健康狀況良好的可返回班級銷假上課。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guī)定所指蘭州市區(qū)包括城關區(qū)、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西固區(qū),其他地區(qū)以蘭外對待。

          第二十五條本規(guī)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guī)定自2022年4月10起執(zhí)行。

        疫情請假制度10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統(tǒng)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學工作精神,不斷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復工復學有序有效,現(xiàn)就進一步規(guī)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是嚴守政治紀律和組織工作紀律的體現(xiàn)。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管理與監(jiān)督,是切實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慎終如始地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勢頭的必然要求。全體教職工要牢固樹立規(guī)矩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嚴格執(zhí)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規(guī)定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凡因公、因私離開學校,赴外地(指離開西安市)應提前兩天辦理請假和報備手續(xù)。

          二、嚴格履行教職員工外出請銷假審批程序

         。ㄒ唬┱埣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離開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門負責人、分管(聯(lián)系)校領導及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校長辦公室)請假。

          2.疫情期間教職員工嚴禁因私因公出國出境。

          3.處科級干部外出請銷假審批程序按照學校黨委組織部相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

         。ǘ﹤浒

          各部門應全面準確掌握相關人員出行信息和動態(tài),完善《西安體育學院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員工外出請假審批表》(可在學校OA系統(tǒng)人事處流程文件中查找),經部門負責人、分管(聯(lián)系)校領導及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校長辦公室)審批,人事處備案方可出行。

          (三)銷假

          教職工需嚴格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時向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聯(lián)系)校領導銷假,并報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校長辦公室)備案。

          三、相關要求

          (一)實行“誰審批、誰負責”制度。教職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疫情請假制度11

          為進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發(fā)聚集性感染疫情,現(xiàn)就嚴格執(zhí)行疫情期間請銷假及外出報備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銷假報備規(guī)定

          全體干部職工疫情期間離開縣域范圍出差、出訪、學習或因私外出的必須提交《疫情期間干部職工外出審批表》,履行疫情期間請銷假及外出報備程序。

         。ㄒ唬┮话懵毠ね獬,需至少提前24小時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辦公室備案,方可出行;副科級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時報局長審批同意,辦公室備案,方可出行;處理其他緊急情況除外。

         。ǘ┩獬龇祷睾,一般職工需及時向分管領導銷假,副科以上人員需向局長銷假,并通知辦公室。

          二、有關要求

         。ㄒ唬⿲嵭小罢l審批、誰負責”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ǘ┤w干部職工疫情期間沒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須前往,原則上不到疫區(qū)。

         。ㄈ┙浾埣賵髠渫獬龅母刹柯毠ぃ獬銎陂g必須嚴格做好自身防護,并及時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

         。ㄋ模┩獬鲆咔榈貐^(qū)返回人員,必須按要求集中隔離觀察14天;外出全國其他地區(qū)的返回人員,本人必須高度關注日常健康狀況,每日上報辦公室,進行必要的健康監(jiān)測。

          (五)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縣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六)本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現(xiàn)定。

        疫情請假制度12

          為了加強學生的疾病預防和控制力度,提高學生防病意識,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防止各類傳染病的發(fā)生,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結合當前防疫形勢及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1.學生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在宿舍休息的,學生需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由班主任審批、二級學院審批即可。

          2.學生因病必須請假外出就醫(yī),由學生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由班主任審批、二級學院審批、學工處審批后,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備案,學生外出時需要出示審批通過的請假條,方可離校。

          3.學生因其他情況需要請假外出的,由學生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班主任需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確認請假原因后審批,二級學院審批、學工處審批,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備案。

          4.不論因何原因請假外出的學生,請假批準后,需要按要求如實并詳細記錄外出時間及行程,返校后交班主任處進行銷假。

          5.因防疫規(guī)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xù)。

          6.學生請假外出,必須遵守防疫期間公共場所相關規(guī)定,遵紀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疫情請假制度13

          為切實做好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形勢下教職工外出管理工作,經學校研究決定,再次重申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形勢下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全體教職工要充分認識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非必要,不外出”。各單位要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建立教職工外出管理臺賬,掌握外出教職工健康狀況,全力做好本單位教職工外出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外出審批(報備)制度。因工作需要必須離開工作所在地(荊州或武漢)外出的,須按照以下程序審批: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人事處審批;因私離開工作所在地(荊州或武漢)外出的,按照以下程序報備:本人申報—所在單位備案—人事處備案。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暫停一切因公、因私出國(境)的審批。

          四、為提高效率,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返校報備手續(xù)繼續(xù)實行網絡辦公(掃描二維碼、上傳審批、報備表)。

          五、上述管理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疫情請假制度14

          為保證在校師生身心健康,堅決防止疫情傳播進學校,根據(jù)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原則上,疫情防控期間,所有老師一律不允許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需遵照以下要求:

          一、請假流程

          1.本人填寫請假條(包括公務出差),一式兩聯(lián),按審批權限經相關領導簽字后方可憑條離校,門衛(wèi)留條放行,沒有請假條,無論公務還是私事,一律不得出校?记诮M長負責做好因病因事請假追蹤(一日三報體溫)。

          2.未在校期間和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來不及當面請假,應根據(jù)請假時間長短打電話逐級報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返校后及時(兩節(jié)課內)按規(guī)定程序補齊請假手續(xù)(考勤組要在假條上備注說明)。

          二、審批權限

          1.中層以上干部請假一律由所在考勤組組長、分管校長、校長簽字批準。

          2.教師請假。兩節(jié)以內,考勤組長簽字;兩節(jié)以上4節(jié)以內,考勤組長簽字后分管校長簽字;4節(jié)以上三天以內,考勤組長、分管校長簽字后校長簽字;三天以上一周以內,考勤組長、分管校長、校長簽字后報教辦審批。

          3.凡出市、出省人員一律需要向縣教體局報備,經縣教體局簽字審批后方可離開。

          三、返校規(guī)定

          1.返校后及時到所在考勤組銷假(由考勤組長填寫返校時間和請假時長)。

          2.凡出市、出省和離開校園超過24小時人員,一律需提供24小時或者48小時核酸證明方可入校。

          3.若從中高風險區(qū)返回,一律嚴格執(zhí)行上級防控要求。

          四、違紀處理

          1.在校期間未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而私自離校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并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值班門衛(wèi)相應處罰。

          2.未在校期間和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來不及當面請假的,返校后未按規(guī)定程序補齊請假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具有以上兩種情況的老師,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選摸資格。

          4.私自外出、隱瞞行程,一律按上級防控要求嚴肅處理。

          五、幾點說明

          1.請假一律使用《東阿中學疫情期間請假條》。

          2.本辦法自3月17日起實施,若根據(jù)疫情變化做出調整,以最新通知為準。

          3.未盡事宜由學校黨政辦公會研究決定。

        疫情請假制度15

          一、學生因病請假

          1、學生因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臨床癥狀的疾病需要請假,需報二級學院審批,二級學院要做好相關學生隔離工作,及時送醫(yī)并上報學工處,同時做好相關學生安撫工作,待確認學生病因后按照衛(wèi)生防疫相關規(guī)定處理。

          2、學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請假,必須持有學校醫(yī)院或二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方可辦理請假手續(xù)。病假三天以內的,由所在學院輔導員批準;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內的,經輔導員同意后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病假兩周以上至一月以內的,由輔導員報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批準;病假超過一個月,需經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呈報校主管領導批準,并轉教務處備案。病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一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xù)。

          二、學生因事請假

          1、學生原則上不得因事請假離開校園,如確有需要請假離開校園的,需提前2天報備學院審批,學院交學工處審批通過后方可離開校園。

          2、學生請事假但不離開校園的,一天以內由所在學院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內的,經輔導員同意后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內的,由輔導員報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批準;一周以上,需經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呈報校主管領導批準,并轉教務處備案。事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一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不予準假。

          三、學生因公請假

          由組織單位依據(jù)參賽文件或上級通知提出申請并簽署意見,學生所在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會簽,報組織單位的分管領導批準后,報備學工處和教務處。學生將批準函復印件交給輔導員和班長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論處。

          四、學生銷假

          1、學生自校外返回銷假,需經過學校相關防疫檢測通過后,來學工處辦理銷假手續(xù);

          2、學生未離開學校需銷假,需于請假時上報的最高級管理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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