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制度(熱)
現(xiàn)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請假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請假制度1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fā)生與流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者,應向班主任出示或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證明。如因突然發(fā)病,無法由醫(yī)院開具證明者,也務必及時向班主任口頭請假,事后補交假條或醫(yī)院證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課的情況后,應立即查清學生的請假事由或病情,并進行追蹤,作好學生病情狀況的`,同時上報學校備案。
三、任課教師發(fā)現(xiàn)堂課有學生缺課時,必須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如發(fā)現(xiàn)上課學生身體有異常情況,應該及時學校。學校負責人要及時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負責跟蹤,隨時掌握學生病情。
四、教師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學校請假。學校防控辦要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跟蹤調查了解教師病情。教師病愈到校后及時銷假,備案。
五、生病學生病愈后,應到班主任處銷假,并說明情況,班主任到學校負責人處說明、銷假。
六、班主任填寫《學生因病缺課情況》,學校填寫《師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備案歸檔。
學生請假制度2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安全工作環(huán)節(jié),確保學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現(xiàn)對學生考勤、請假做以下規(guī)定:
1、實行課前考勤制度。每節(jié)課(正式課、自習、輔導、各類活動)教師首先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無故不到學生及時報告教學處。
2、實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學生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出校門,并進行詳細的登記,學生返校要在門房進行銷假。
3、實行家長簽字制度。走讀生臨時請假外出,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必須告知家長,住校生臨時請假外出,必須要安排至少一名學生陪護。學生請長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時間),必須由家長在請假條簽字并來校領人,如果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必須要有家長給班主任通過發(fā)信息請假。
4、實行領導簽字制度。學生請假超過3天,必須由德育處批準簽字,學生請假超過一周7天,必須由分管校長簽字。
5、實行跟班教師準假制度。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如果屬于班主任不上班時間,則由跟班、輔導教師準假,并嚴格執(zhí)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6、實行值周領導準假制度。學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則由值周領導準假,并嚴格執(zhí)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學生請假制度3
為了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確保教學正常秩序,規(guī)范學生請假行為,根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院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錄取的接受學歷教育并取得學籍的各類學生。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種。事假,因家里發(fā)生重大事情需要臨時返家而提出的請假,需家長通過電話或提供書面函件作為證明。病假,確因重大疾病或身體不適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請假時需提供醫(yī)院的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學院重大活動無法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由學院學工辦統(tǒng)一出具證明。
2、學生請事假、病假、公假時,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請假無效。
3、考試期間,除病假外,其它情況一般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需上報學校本科生院審批,同意請假后方可。
4、專業(yè)小課請假需經(jīng)專業(yè)老師同意后由專業(yè)老師電話或短信確認,至輔導員處簽寫假條并經(jīng)輔導員簽字;其他課程請假須經(jīng)任課老師與輔導員同時同意后,方可簽寫假條并經(jīng)輔導員簽字。
二、請假手續(xù)
1、請假條由輔導員負責管理,每個班級單獨一本請假條,班級之間不可混用。
2、請假的同學首先到輔導員處領取假條,并按要求填寫,然后經(jīng)輔導員簽字并蓋學院團委章后方有效。
3、批準后,假條由所在班級的學習委員負責保管,并統(tǒng)一上交授課老師(如涉及多門課程則需由學習委員負責分別告知各門任課老師)。
三、請假權限
1、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相應的輔導員審批。
2、三天以上的請假,由黨委副書記審批。
四、補假、續(xù)假、銷假
1、學生因急事無法及時去辦公室請假,或者黨委副書記與輔導員無法及時為其簽字的,需親自電話給相應輔導員說明情況,并在請假時間結束后及時補寫假條。
2、學生在請假期滿后需延續(xù)請假時間,必須在假期內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由本人打電話向輔導員或副書記解釋原因,并獲得批準,否則超出原請假時間的,按曠課論處。
3、請假期滿后必須及時到相應的輔導員或副書記處銷假。
五、其它
1、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編造理由的',按學校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2、上課期間,學生因病、因事臨時請假,需直接向當堂任課老師請假,任課老師視具體情況是否批準,超過當次課程上課時間的,必須另行向輔導員或副書記請假。
3、若學生違反請假制度造成缺課的,按曠課處理。曠課數(shù)按相關時段內實際所上課數(shù)計算,并根據(jù)學校相關規(guī)定對曠課學生予以相關處分。
4、本規(guī)定自院務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學生請假制度4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請假者,需憑醫(yī)院就診病歷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無正當理由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shù)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xù),如需續(xù)假,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wèi)應在規(guī)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xù)。
6、嚴格會客制度,學生上課期間嚴禁讓家長進校會見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經(jīng)學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課達一定程度者,按《學生違紀處罰規(guī)定》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學生請假制度5
為了保障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加強內涵建設,培養(yǎng)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經(jīng)濟管理系結合學生實際,出臺了相應的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要求
1、原則上事假一律不準(特殊情況除外),周一到周五期間遵守學院的封閉式管理。
2、病假須出據(jù)市級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嚴格按照學院的請假程序辦理。
3、輔導員、班主任每周每班的請假人數(shù)原則上不能超過本班人數(shù)的2%。
二、請假程序
1、學生因病請假,須持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三天內由輔導員、班主任審批,需加蓋學工辦的章子和意見。
2、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內由輔導員提供證明、學工辦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
3、一周以上一個月以內由輔導員、學工辦、主管學生領導審核,報院學生處備案。
4、因病需要離校治療,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者需辦理休學手續(xù),并報主管院長審批。
學生請假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現(xiàn)對學生請假作如下規(guī)定:
一、批假權限
學生請假(病假憑校醫(yī)務室假條、在外地憑鄉(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證明),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需報學校備案;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教務處領導批準,三天至五天(含五天)必須由教務處、政教處共同批準,五天以上須逐級上報,由校領導審批。學生請假后,班主任老師需通報給任課老師。
二、請假條件
1、學生家中有重大突發(fā)事件,必須學生回家。
2、學生因病在校無法妥善治療,須回家就診的,由醫(yī)務室出具證明。
3、平時有突發(fā)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參加出操、自習、上課或勞動等等,由班主任老師審核(病假另憑醫(yī)務室假條)后,方可請假。
4、其他特殊情況。
三、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假條中應詳細說明請假事由及請假期限(病假憑醫(yī)務室假條),然后先由班主任審批(如班主任不在,由值班老師代為審批,事后向班主任匯報),最后交有關部門和領導審批。
2、一般情況下,學生應先請假,批準后再休。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個人應提出書面申請并委托其他同學辦理審批手續(xù)。
3、批準后,各班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假條,在教學日志上作好記載,并將假條向有關考勤人員出示。
4、各班請假人數(shù)要嚴格控制,原則上各班在同一教學時間內(含自習課)準假人數(shù)不得超過三人(含三人)。如有特殊情況,由班主任會同教務處領導協(xié)商處理。
5、學生假滿回校后,須向原批假人或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若假滿后仍不能回校,必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并提供有關證明。
四、本規(guī)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xx年五月起試行。
學生請假制度7
為了加強學生日常管理和學風建設,規(guī)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院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校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市級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差假,因參加校內外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jīng)有關院系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一天的需與學生家長電話聯(lián)系,核實學生請假事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時,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系辦審批,同意請假后需辦理緩考手續(xù)。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參見統(tǒng)一格式),說明請假的原因和起止時間。請病假需要校醫(yī)院或市級以上醫(yī)院的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
2.需要班長或者值班班干部簽署意見。
3.到輔導員處簽署意見。
4、到總支書記或系主任助理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準假權限
1.一天內的.假(僅限當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由輔導員審核,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2.兩天以內的請假,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輔導員與家長核實后簽意見,明確需要請假的起止時間、假條數(shù)量,總支書記審批。
3.三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助理簽署意見,報系主任審批。
4.七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學部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輔導員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對沒按時返校者,需要上報黨總支書記,查清原因,酌情處理。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輔導員已經(jīng)同意的情況下,學生按曠課處理,同時要追究輔導員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shù)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則要求休學,不得參加考核。
5.所有學生、班干部、輔導員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6.對駕?荚、非直系親戚結婚等情況一律不許準假。
學生請假制度8
一、學生必須在開學前一天到校,從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在上課、早操、自習、實習、設計、勞動、軍訓、集體活動等,都實行考勤,因故不參加者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論處。
三、對學校按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一切活動(含德育課),以實際占用學時計算,每天按9學時計,進行考勤。
四、學生請假必須有假條,一日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日內由班主任簽字,系批準報學工期部備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學工處批準,報校領導備案(請假條一律用信紙寫;病假要有醫(yī)院醫(yī)生簽字的'休息證明)。
五、學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應在假期前按規(guī)定向系或學工處辦理請假手續(xù)(用電報、掛號信),返校后必須持久有地方縣級以上醫(yī)院的病情證明和病歷或有關證明到學工處銷假,無證明者,按曠課論處。
六、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經(jīng)批準后方可有效,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一律無效(急病或緊急事件除外),否則按曠課論處,對請事假者應嚴格控制。
七、對病假超過四周者,報學工處、教務部作休學處理,休學以一次為限。
八、凡屬曠課者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及《考勤辦法》執(zhí)行。
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學生請假制度9
一、請假程序
學生家長(本人或打電話)到班主任處確認學生請假學生本人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統(tǒng)一制作的請假條填寫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時間學生本人簽字班主任核實簽字并作記錄學生科登記蓋章將一份請假條交宿舍生活老師并填寫離校登記將另一份請假條交門衛(wèi)填寫離校登記離校。
二、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種。
病假:
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而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請病假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事假:
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請事假并須由學生家長親自提出。
公假:
1、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jīng)學會、班主任證實后并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學生請假制度10
一、全園教職工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準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由專人負責每天劃考勤,出勤情況與獎金掛鉤。
三、病、事假報園長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凡無故不上班或事后請假視為曠工,每個月請假(無論病事假)一天者,扣除當月獎金。
四、婚假七天,產(chǎn)假90天(剖腹產(chǎn)另加15天),流產(chǎn)假15天,超過者按事假處理。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2天者,不得參加年終評優(yōu)。
五、病假必須有醫(yī)生證明,無病假條和藥費發(fā)票者按事假處理。假條及時交財務人員。
六、不能參加全園或班組組織的學習和其它活動,要及時向園長或班組長請假。
學生請假制度11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fā)生與流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者,應向班主任出示請假條或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證明。如因突然發(fā)病,無法由醫(yī)院開具證明者,也務必及時向班主任口頭請假,事后補交假條或醫(yī)院證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課的'情況后,應立即查清學生的請假事由或病情,并進行追蹤,作好學生病情狀況的記錄,同時上報學校備案。
三、任課教師發(fā)現(xiàn)堂課有學生缺課時,必須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如發(fā)現(xiàn)上課學生身體有異常情況,應該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負責人要及時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負責跟蹤調查,隨時掌握學生病情。
四、教師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學校請假。學校防控辦要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跟蹤調查了解教師病情。教師病愈到校后及時銷假,備案。
五、生病學生病愈后,應到班主任處銷假,并說明情況,班主任到學校負責人處說明、銷假。
六、班主任填寫《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學校填寫《師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備案歸檔。
學生請假制度12
為了嚴格管理、規(guī)范程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重慶市田家炳中學制定學生請銷假制度,凡我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因事因病不能上課,要認真履行請假手續(xù)。
一、學生請(銷)假程序
學生本人填寫由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學生請假單,班主任老師在得到家長的證實材料(家長意見書或電話記錄)之后將學生請(銷)假申請單規(guī)范填寫并交至門崗處。學校門崗驗收后放行學生。如果是住宿生請假并且當晚不在校住宿的,須同時向生活老師出具班主任簽字的請假證明并存檔備案。
學生請假結束返校后要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備案,已到請假時間而沒有銷假又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按曠課處理,并由班主任及時上報學生發(fā)展處備案。
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私自離校的缺課時數(shù)按曠課處理。同時其擅自離校行為按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處理。
二、學生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
2、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須經(jīng)年級組長批準。
3、請假一周以上須經(jīng)學生處批準。
三、續(xù)假辦理
因有特殊情況到期不能返校的必須履行續(xù)假手續(xù),續(xù)假權限與請假審批權限同。
四、學生請假須備材料
病假7天以內須持縣、區(qū)級或以上級別醫(yī)院診斷證明,超過15天的'須持市級或以上級別醫(yī)院診斷證明。學生休假期間按實際授課數(shù)計算病休課時,病休課時數(shù)達到一定數(shù)量,執(zhí)行學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凡請假離校的學生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有家長簽字的意見書或與家長電話通話記錄。學生請(銷)假申請單、家長意見書或電話記錄由學生發(fā)展處存檔備案。
五、關于寒暑假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說明
寒暑假、端午、五一、國慶、中秋、元旦和其他臨時放假時,學生必須按學院規(guī)定的離校時間離校,不得尋找理由請假提前離校。
新學期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結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校報到,如果不按時返校,耽誤課時按曠課處理。
學生請假制度13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
上課,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要履行請假手續(xù),
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為曠課處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請假,更不得以口頭或他
人代請假,請假時須由醫(yī)生正經(jīng)和家長親筆簽名,可由家長代請。
四、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在校內外出必
須經(jīng)主管人員簽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凡正常休息日學生必須離校,特殊情況不走的經(jīng)
主管部門批準方可。
六、凡開學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時到校者,需
用電話迅速說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經(jīng)批準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長期治療的學生,憑醫(y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
年,休學期滿憑醫(yī)院證明辦理付息手續(xù)。
八、凡請假期滿仍不能上課或會回校者,須辦理續(xù)假
手續(xù),否則以曠課處理。
九、請假手續(xù)
1、請假須由班主任調諧請假條,簽署意見報政教處審批。
2、請假期滿返校后,須到主管部門銷假,逾期不銷假者,以曠課處理。
3、請假條一式三份,主管部門、班主任、班長各一份。
4、續(xù)假手續(xù)同請假手續(xù)。
十、每班設立點名冊,即每節(jié)課均考勤登記。考勤情
況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報主管部門,學期結束后將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缺勤情況通知家長,未經(jīng)
請假批準,學生整天缺課,班主任要主動與家長聯(lián)系,了解情況,將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報。
十二、一學期內無故曠課24節(jié)課(三天)給與警告處
分,曠課滿40節(jié)(五天)給與記過處分,曠課滿80節(jié)課(十天)做自動退學處理,并正式通知家長,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學生學籍。
學生請假制度14
學校的因病缺課登記,按照學校的具體情況分教工和學生來制定。
一、教師的`因病缺課
1、教師的因病缺課,應由醫(yī)院出具的病假單為準,病假單交校教學工作處備案,并報校長辦公室。
2、教學工作處將病假老師的情況告知其他處室,由教學工作處負責安排好課務,以免影響學生的學習。
3、教師病假期滿應去校長辦公室銷假。
4、教導處肖建華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課的登記工作。
二、學生的因病缺課:
1、學生如在家生病,應由家長直接與班主任聯(lián)系,做好請假工作,班主任應了解學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記。
2、學生在學校出現(xiàn)的一些突發(fā)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家長,送醫(yī)院治療,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記。
3、對學生在學校出現(xiàn)的發(fā)熱、腹瀉等一些疾病,學生到校醫(yī)室根據(jù)病情確定是否通知家長送醫(yī)院治療,并觀察病情發(fā)展情況。
4、每一學期結束前由醫(yī)務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師發(fā)放《因病缺課登記表》,班主任老師將本學期因病缺課學生的情況填寫好交醫(yī)務室,醫(yī)務室將各班的情況統(tǒng)計好,并填寫好學!兑虿∪闭n》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生請假制度15
1、 學生考勤工作由值周老師、值周班勤學崗、所在班班主任和班長組成?记趦热莘譃檫t到、早退、事假、病假、曠課五項。每天由勤學崗同學在早讀或午休鈴響后到各班檢查出勤情況,各班班主任或班長應如實告之出勤情況并在記載表上簽名。每天由崗長匯總各班的考勤結果報值周老師。
2、 遲到規(guī)定:早讀鈴響后到;蛭缧葩忢懞蟮叫龠t到,由勤學崗和班長負責記錄,遲到者須在勤學崗記錄表上簽名。住校生在晚自修鈴響后到教室屬遲到,由班長記錄。是否遲到均以鈴響時有無進教室門為準。如因搞衛(wèi)生或交作業(yè)等原因未在教室,由班長如實報告檢查者。
3、 早退規(guī)定:上午第四節(jié)下課前離;蛱崆叭ナ程贸灾酗垖僭缤,下午第四節(jié)課下課前離校屬早退。住校生在上、下午第四節(jié)課下課前去寢室也屬早退。早退由班長負責記錄。
4、 因病因事不能來校上學或不能到教室上課的,須憑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請假,一天內向班主任請假,三天內向班主任和年級組長請假,一周內向班主任、年級組長和政教處請假,超過一周的向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和校長室請假。因特殊原因事先來不及或不能當面請假的,須電話請假或一天內補假。請(補)假條須經(jīng)相關老師簽名后交班長保管并記錄。
5、 經(jīng)常遲到、早退的,須向班主任說明原因,無特殊原因的,一周內遲到或早退共計四次及以上由政教處予以公開點名批評,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共計十次以上予以警告處分。
6、 沒有辦理請假手續(xù)(事后又不及時補假)的,或者請假條上冒充家長簽字的,或者相關老師沒有準假的,擅自不來校上課的作曠課論處。曠課半天(或一周內曠課1—4節(jié))的將公開點名批評;曠課半天以上一天以內(或一周內曠課5—8節(jié))的`,將警告處分;曠課一天以上一周以內(或一周內曠課8節(jié)以上)的,將嚴重警告處分;一學期內連續(xù)曠課一周以上(或曠課共計超過5天,或曠課共計超過40節(jié))的視情節(jié)予以記過及以上處分。
7、 因病或因事連續(x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按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處理,可建議休學。
8、 各班班長應及時如實將學生出勤情況記載在《教室日志》和《點名冊》上,每周五放學前將出勤情況匯總后填入《出勤周報表》,將《點名冊》和《出勤周報表》附有關請假條一并交政教處。
9、 各班的考勤結果列入“四項紅旗競賽”勤學項目,由值周老師和政教處負責統(tǒng)計匯總。如班長在周五放學前未及時將《出勤周報表》等交政教處,則取消該班勤學紅旗評比資格。
10、考勤工作應認真嚴格地按規(guī)定操作,如實地反映出勤情況。如在考勤工作中差錯嚴重或者弄虛作假,將對有關班級和個人予以批評,性質特別嚴重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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