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合集八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xié)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xié)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到底應如何擬定協(xié)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1
卷 名: 借貸糾紛 (卞留才、卞留兵)
卷 號:人民調解員:
調解日期:20xx年3月05日
立卷人: 劉姍姍 立卷日期: 20xx年3月21日
保管期限: 伍年
備 注:
卷 內 目 錄
人民調解申請書
申請人:
姓名 卞留兵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5
職業(yè)或職務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qū)福裕小區(qū)
被申請人:
姓名年齡職業(yè)或職務居民 聯系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qū)福裕小區(qū)
糾紛簡要情況:卞留才與卞留兵兩人合伙做生意,當時兩人商議好各出資
100000元,開一間小的休閑茶餐廳,在籌資的過程中,卞留才因實力不夠,
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榮漢暫借,由卞留兵做擔保,借款時限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還錢的時候了,徐榮漢拿著借條找到卞留才,但對方托說沒錢還,徐榮漢于是找到擔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認為這錢是卞留才
欠的,與他無關,因此拒絕還款。兩人發(fā)生矛盾。
當事人申請事項1、卞留才主動還清欠徐榮漢的50000元。
當事人申請事項2、要求現在就取消該筆50000元借款擔保人資格。 當事人申請事項3、人民調解委員會已將申請人民調解的相關規(guī)定告知我,現自愿
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申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
人民調解受理登記表
解委員會主動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解 卞留兵、卞留才 之間
的糾紛。
糾紛類型: 借貸糾紛
案件來源:①當事人申請②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調解
糾紛簡要情況:卞留才與卞留兵兩人合伙做生意,當時兩人商議好各出資
100000元,開一間小的休閑茶餐廳,在籌資的過程中,卞留才因實力不夠,
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榮漢暫借,由卞留兵做擔保,借款時限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還錢的時候了,徐榮漢拿著借條找到卞留才,但對方托說沒錢還,徐榮漢于是找到擔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認為這錢是卞留才
欠的,與他無關,因此拒絕還款。兩人發(fā)生矛盾。
當事人(簽名)
登記人 (簽名)
人民調解委員會
備注:此表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填寫
人民調解調查記錄
時 間: 20xx年3月06日
地 點:
參加人: 施峰、劉姍姍
被調查人: 卞留兵
記 在接到卞留才的申請后,我們找到了卞留兵詢問相關情況,問:卞留兵,你是否因與卞留才合伙做生意拿不全投資款,而向徐榮漢借款50000元?該筆款項的擔保人是否為卞留才? 答:是的。問:卞留兵,當時的借款賃條中擔保人一項寫的是卞留才,是否為卞留才自
愿,當時的情況是什么樣的? 答: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找徐榮漢借款時,他說要找一個擔保人,我當時就想到了卞留才,因為他既是我的哥哥,又是生意合伙人。他是個比較適合的人選,再說,當時我找到卞留才請他作為我該筆50000元借款的擔保人,他也沒有任何疑義,當即是爽快的答應了。問:卞留兵,這張欠條的還款時間就是本月,你目前的償還能力如何?答:我去年年底剛剛結婚,婚房裝了一半還沒完工,因此手頭上暫時也拿不
出這么多錢來還款,當然我會盡量提前還款的。
調 查 人(簽名):
被調查人(簽名):
記 錄 人(簽名):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2
當事人:
蘭花玉(繼母,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qū)**路**弄**室。
佘敏方(繼子,繼承人),男,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qū)**路**弄**室。
佘亦藍(繼女,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qū)**路**弄**室。
原西北工業(yè)學院畢業(yè)、1995年元月退休于**解放軍****工廠的佘茂林(蘭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藍父親),20xx年11月18日過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書遺囑內容包括:一是安葬費、工作單位有關補助,均由蘭花玉領去;二是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歸佘敏方,但須交15萬元于蘭花玉以作補償;三是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可讓蘭花玉居住到過世后歸還,否則應按房價升值和原有購房出資比例,扣去其用于我治病費用后分給蘭花玉全權處理;四是我原工作單位有關對老職工福利分房的處理,由蘭花玉與佘敏方、佘亦藍共同商議處理。
現三方當事人對如何落實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意見有悖,請求居委會等有關調解組織給予調解。調解人員指出,首先,該遺囑形式要件構成齊全,內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由于權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孫***,并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財產,遺囑人無權處分,該條內容應屬于無效。再次,安葬費、遺囑人原單位有關補助,亦不是遺囑人生前合法財產,而且遺囑只說“領去”,并沒有明確權屬處置。
經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主持,三方當事人遵循互諒互讓精神,根據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和繼承法有關規(guī)定,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繼承人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補助費以及被繼承人原單位有關補助或者其他不可預見補貼,均由蘭花玉領取并歸蘭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房屋產權歸佘敏方所有,蘭花玉和佘亦藍應當協(xié)助佘敏方辦妥變更登記手續(xù),所需各項費用由佘敏方承擔,佘敏方支付15萬元人民幣給蘭花玉以作補償。
三、盡管遺囑人對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遺囑處分無效,但佘亦藍仍自愿支付給蘭花玉人民幣3萬元補償,以表達誠意。該3萬元人民幣補償支付后30日內,蘭花玉搬出該房屋。
四、遺囑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單位福利分房的期權,如果原單位能夠兌現,由蘭花玉、佘敏方、佘亦藍三人均等出資購買,產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該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繼承人還有其他未列入遺囑的遺產,一經發(fā)現均由蘭花玉自行處理和所有,與佘敏方、佘亦藍無關。但如果辦有關手續(xù)需要時,佘敏方、佘亦藍應當給予協(xié)助。
以上遺囑繼承分割,三方當事人再無其他爭議,主持調解的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予以支持。三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此協(xié)議書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確認。
蘭花玉(簽章) 20xx 年 月 日
佘敏方(簽章) 20xx年 月 日
佘亦藍(簽章) 20xx年 月 日
調解組織1(簽章) 20xx年 月 日
調解組織2(簽章) 20xx年 月 日
調解組織3(簽章) 20xx年 月 日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3
申請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民族: 住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被申請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 民族: 住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 與被申請人________ 糾紛一案 ,各方當事人自愿申請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雙方自達成如下的協(xié)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協(xié)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應當按照協(xié)議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xié)議,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
本協(xié)議一式____份,由雙方當事人、調委會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被申請人(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員:________________記錄員: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4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1996年,楊女士與范先生登記結婚,二人均系再婚。范先生與前妻育有一子,隨其前妻共同生活;楊女士早年喪偶,女兒跟隨楊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兩人婚后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間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內,楊女士并沒有外出工作,專心做起了全職主婦,每月要范先生固定給付零用錢。但楊女士并沒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顧范先生的起居飲食,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輸了錢就問范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鬧,不給范先生安寧。
1998年,范先生單位解困分房,夫婦倆便以租賃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當時的調配單上有范先生、楊女士夫婦、范先生的母親及范先生的兒子。入住后不久,范先生便將自己原先居住的位于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為他所有。20xx年,范先生在得到相關部門的準許后,購置了另一套工農四村的房產,產權登記人系范先生、范先生的前妻和范先生的兒子三人,并沒有楊女士的名字,這對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產生。
楊女士認為范先生此舉根本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氣,更為范先生經常過分的關心他的前妻而惱火不已。兩人還時常為一些家庭瑣事喋喋不休,雙方言語不和,甚至還動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現裂痕。
不巧的是,楊女士的女兒在那時生病需要照顧,不得不暫時回到自己父母那里照顧女兒。范先生亦不能理解楊女士的愛女心切,便乘楊女士離家期間擅自將市光四村房屋的門鎖更換,不讓楊女士進門。楊女士協(xié)同姐姐、女兒一同與范先生理論,甚至還想砸門而入,最后范先生還是念在夫妻之情,將新鎖的鑰匙給了楊女士?墒牵瑮钆恳廊粷M腔憤怒,終于做出了過激的行為。20xx年4月18日,楊女士乘家中無人,將家中所有的水、電、煤氣開關通通打開,自己跑出去。鄰居在聞到濃烈的煤氣味后撥打“110”報警。經居委及時與范先生聯系,打開房門,家中一股煤氣味,滿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時發(fā)現,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二、 三、 楊女士自愿無償放棄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產權和房屋的居住權,離婚后入住通北路房子。 范先生承諾不會讓自己的前妻和兒子再去騷擾楊女士,并賠償楊女士醫(yī)藥費六百元; 楊女士對自己的過激行為向范先生道歉。
履行協(xié)議的方式、期限:簽訂本協(xié)議的3日內履行協(xié)議約定內容。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和平派出所各執(zhí)一份。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字)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 記錄人(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年月 日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5
編號:(20xx)×調001號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陳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杭州市余杭區(qū)××鎮(zhèn)××村×組。職業(yè):拉絲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鄭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杭州市余杭區(qū)××鎮(zhèn)××村×組。職業(yè):拉絲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20xx年12月15日晚7時左右,陳某某在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yī)療費共計柒萬余元。鄭某某拒絕為其支付醫(yī)療費用。陳某某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由鄭某某承擔所有的醫(yī)療費用;
2)鄭某某一次性補償陳某某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yè)補助金合計壹萬貳仟元;
3)陳某某與鄭某某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xié)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1)本協(xié)議簽定之時,由鄭某某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陳某某現金壹萬貳仟元。
2)在20xx年3月31日前,由鄭某某為陳某某付清所有的醫(yī)療費用。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本案當事人自愿將糾紛申請
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
條件;在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下,達成本協(xié)議。
基本案情:
協(xié)議內容:
履行協(xié)議的方式: 履行協(xié)議的地點: 履行協(xié)議的期限: 本協(xié)議經本案當事人簽字、蓋章,人民調解員簽名,人民調解委
員會蓋章即發(fā)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嚴格遵守、自覺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調解協(xié)議。
本協(xié)議一式 份,由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調解員(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日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7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qū)××鎮(zhèn)××村×組。職業(yè):××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qū)××鎮(zhèn)××村×組。職業(yè):××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yī)療費共計×萬余元!痢痢辆芙^為其支付醫(yī)療費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由×××承擔所有的醫(y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yè)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xié)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xié)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yī)療費用。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
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 篇8
調解主持人:
被調解人(立約人):張xx,男, 1963年11月8日生,漢族,長慶石油勘探局xx公司職工,住西安市未央區(qū)xx路x號。
被調解人(立約人):李xx,女, 1960年12月14日生,漢族,西安市xx公司職工,住西安市未央區(qū)xx路12號。
被調解人張xx、李xx在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主持下,就雙方離婚糾紛,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被調解人張xx、李xx均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二、被調解人張xx、李xx的女兒張小芳由李xx撫養(yǎng),張xx每月給付女兒張小芳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共計400元,到張小芳大學畢業(yè)為止。
三、位于西安市未央區(qū)xx路xx小區(qū)x號樓xx室住房的使用權及所有權,均歸李xx所有。由李xx支付張xx住房補償費一萬元整。
五、原家中所有的電器、家具等用品,歸李xx所有。
六、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以前,張xx、李xx各自所負的債務,由各自負責償還。
七、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張xx、李xx各持一份,交西安市未央區(qū)人民法院一份,xxx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立約人簽名:
立約人簽名:
調解主持人簽名:
xx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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