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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20 10:24:47 晶敏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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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成為文明、衛生,安靜的得到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周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鬧、喊叫。熄燈后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折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或釘釘子,墻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賭博。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準。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2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準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煙,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大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后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干凈,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床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范化標準

          1.床鋪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凈整齊;被子必須折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干凈無污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干凈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墻壁要求:墻壁無亂貼亂畫;保持墻壁潔白;墻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凈明亮;粘貼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觀大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

          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獨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大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并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并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斗毆、起哄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哄鬧者,給予口頭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涂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污損墻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后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并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周六和周日檢查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3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大小便后要沖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嘩、吹拉彈唱、大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準,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1.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家具、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后,須疊被并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干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臟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4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結合我校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學生離返校安全

          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責任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5

          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

          2、學生應嚴格按學院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財物,學期結束前將鑰匙、遙控器,由舍長統一上交宿舍管理員處。

          3、就寢后嚴禁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熄燈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衛生,每天按時整理內務,保證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張貼于門后,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不得向洗簌間水池和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愛護宿舍內的`公物,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不得用腳踢門;宿舍鑰匙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留存在宿舍門周邊或交給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大功率電器。

          8、學生宿舍內嚴禁飼養狗、貓、鳥等寵物。

          9、學生嚴禁在宿舍公共區域私自張貼小廣告、通知、告示。

          10、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突發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值班輔導員。

          二、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畢業搬宿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宿舍長及時報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宿管處登記,學校后勤處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宿舍公共區域設施由宿管員負責管理和責任承擔。

          三、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學生在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學分:

          1、無正當理由晚歸或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扣3分;在一學年內,學生夜不歸宿一次扣5分,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不按規定住宿,未經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或搶占宿舍房間、床位,經勸說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內隨手向窗外隨手倒水、倒飯、亂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拋物者視情節和后果嚴重扣3-5分。

          4、違反規定私接電源線、網線者,扣5分。因上述違規行為而引發火災事故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5、違反規定使用大功率電器扣5分,并沒收違規電器。

          6、凡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提供賭的用具、賭場者,扣5分。經教育后再次參與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6、酗酒滋事,對他人雖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財務安全,或擾亂公共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各系每周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據衛生、紀律各方面學生處在各系評選出一個優秀宿舍,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區部門匯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盡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1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區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并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后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后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折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學生宿舍,并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周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復制、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打架斗毆、起哄,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并作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墻、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表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1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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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創造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代表學校實施對學生宿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學年報到注冊時須繳清當年住宿費后方可住宿。學生畢業、退學、休學時,經后勤處管理人員驗收室內家具設備完好后,方可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第五條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和使用,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統一安排。學生住房一經確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如違反規定,根據校紀校規進行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個別調整時,須有所在班級輔導員簽字,由所在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處審批,并報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備案后辦理。

          第六條學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內家具、電器及室外設施,均為學校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破壞和處置。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對宿舍內公用設施、家具逐一登記建卡、編號落實到人,定期檢查。

          第七條學生不得私自將公物搬出宿舍,學生經批準更換宿舍、畢業離校時要如數移交,并辦理好物品交接手續,公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

          第八條學生應愛護公物,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等在墻壁、天花板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人為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第九條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學生宿舍除值班人員負責門衛值班工作外,學生應當認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生刷門禁卡進入所住樓棟,未經允許,其他樓棟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居住樓棟。外來人員找樓棟內的學生,須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樓棟,強行進入的交學校保衛處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實行分棟封閉管理。不得任意進出異性宿舍,需聯系事情時,可請宿舍值班人員通知學生在宿舍樓下處理。特殊情況,須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批準并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后并方可進入樓棟。

          第十二條嚴禁學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經批準,學生不得夜不歸宿,宿舍內不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異性。

          第十三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不得在宿舍內賭博、大聲喧嘩、酗酒滋事、打架罵人或從事其他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每天6:00開門,23:00點鎖門,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回宿舍時學生證將被扣留在樓棟值班室處,并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學生次日憑輔導員證明領回學生證。

          第十五條每個學生配發一把房間鑰匙,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學生離校時須退還鑰匙,否則照價賠償。學生不準私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鑰匙丟失要以書面形式報告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領取鑰匙或更換門鎖,并由遺失者按成本付費;如不報告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學生的貴重物品個人應妥善保管,大額現金應存入銀行,各宿舍做到人走關燈、及時關閉水龍頭、關窗、鎖門,發生物品現金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案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攜帶有毒、有害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經商。

          第十八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養寵物。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水電計量一律以宿舍為單位計算。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每人每月定額用電量8度,定額用水量3噸,超過額定用量的`,到學校卡務中心自費購買。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宿舍內照明設備、電器由寢室長與同室人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及時報修,電器具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安全用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壺、電熱棒(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等器具。學生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私自安裝熱水器。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樓棟值班人員每天負責打掃室內走廊及室外衛生,寢室內衛生由學生自己打掃,學生應在每天上午8點、下午2點前將室內垃圾裝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條學生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干凈整潔。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內焚燒廢紙、隨地吐痰、亂刻亂畫、在墻壁留腳印、打球,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雜物等。

          第二十五條學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后勤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維修,宿舍公用設施等出現破損,學生應在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報修,房產管理科應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維修不及時造成水電浪費或發生重大事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留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報學生處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

          第二十八條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二十九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學生宿舍管理員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由學校對外招聘產生,后勤處負責對宿舍管理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所轄樓棟的管理和衛生保潔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接受后勤處的領導。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指定位置打卡,不離崗曠工,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曠工者,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曠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做好來訪登記,辦好交接班手續。值班期間不得因私事離開崗位到其他樓棟串崗聊天。

          第三十六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學生宿舍保潔,按要求每天定時打掃衛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畢。

          第三十七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保管好樓棟公共財物及水電設施,經常進行巡查,對損壞公共財物現象及時上報,堅決制止。

          第三十八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電設施等登記報修工作。按規定辦理學生入住、退房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禁止在值班室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嚴禁將學校或學生的財物未經允許擅自變賣給他人,發現一次將以實物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服務學生要熱情周到,遇事按程序處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嚴禁在工作中和學生發生爭執,不允許發生罵人和打架現象。

          第四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大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8

          一、衛生

          1、上課時間被子未按規定疊好,發現一次扣2分。

          2、床鋪不整潔,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發現一次扣1分。

          3、床品擺放特立獨行,破壞寢室整體美觀,發現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發現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懸掛衣服、衣架等,發現一次扣1分。

          6、寢室門前走廊有積水,責任人扣3分,如責任人不明確,寢室每人扣2分。

          二、紀律

          1、擅自調換寢室、床鋪,發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

          2、熄燈后大聲喧嘩、放歌、在走廊走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就寢點名時,不在寢室者,發現一次扣2分。

          4、在寢室踢打球類、用腳踹門、摔打門窗等,發現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丟棄垃圾,發現一次寢室成員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遞交請假條,私自回家,發現一次扣10分。

          7、夜不歸宿(沒有回家),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8、將泡面或外賣帶回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電吹風、電夾板、熱得快、充電器等,發現一次扣3分。

          10、在寢室內吸煙、打牌、喝酒,發現一次扣10分。如責任人不明確,以寢室全體成員為責任人。

          11、按規定時間離開寢室,遲出或滯留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或者在寢室有安全隱患的事情的.,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寢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鬧、推搡等情況,相關人員扣5分。

          14、頂撞管理人員、學管會學生干部的,不服從管理,發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時,冒名頂替,追查雙方責任,發現一次各扣5分。

          16、無出入證進宿舍的、通校生進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團委規定要求進行晨練,一周內未到一次扣3分,一周內翻倍扣分。

          2、周日返校生按要求于周日14:00―18:00到校,一學期里沒請假未到一次,遲到兩次或者累計請假次數達到三次,一律取消周日返校生資格。

          個人每周扣分達到10分,則通學一周,每周達到20分或一學期累計達到30分,則取消個人住校資格。

          住校生個人自愿參與學管會管理,每周視參與程度加1―5分,優秀者推薦進入學管會。

          學校以周為單位每周評選“最佳寢室”、“最差寢室”,累計達到兩次“最差寢室”的寢室通學一周,累計達到三次“最差寢室”的寢室取消住校資格,另連續獲得三次“最佳寢室”的寢室,定為星級寢室,學校將予以獎勵。此細則根據具體情況變化進行修改,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9

          1、按時就寢,熄燈鈴響后馬上熄燈,不得拖延并保持安靜,起床鈴響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須打掃寢室,平時也要注意及時打掃,以保持寢室清潔,并保管好衛生用具(如掃帚、畚斗)。

          3、嚴禁在寢室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寢室,違者將作嚴肅處理。

          4、嚴禁在寢室里抽煙、喝酒、賭博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5、不得隨意損壞寢室墻壁(不得用水泥釘等釘在墻上),不得在寢室墻上隨意在張貼各種圖片及紙張。

          6、自覺維護寢室內外墻及公共墻壁的清潔,不得隨意亂涂亂畫,不得在墻上留下腳印。

          7、愛護門窗、玻璃及其其他設施,誰損壞誰賠償。

          8、節約水電,及時關好水龍頭、電燈及電風扇。

          9、自覺維護樓層廁所及洗室的.清潔,上廁所時請使用粗紙或衛生紙,不得使用報紙、書簿及其它硬性紙張,以防廁所堵塞。

          10、晚上就寢熄燈后不得擅自關門,必須由管理人員清點人數后統一關門。平時要求最后離開的同學及時關門。

          11、日常學習期間(包括早晚自修)寢室大門統一關閉,杜絕在此期間逗留寢室,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到生活指導處登記。

          12、不得向窗外拋灑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傾倒污水,以免危及他人身體或影響寢室周遍環境。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0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1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于管理、樂于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準,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并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里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方便面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周,并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布。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學生宿舍檢查評分標準:

          1、床鋪(6分):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間(2分):無污跡,無蛛網,無灰塵,不掛衣服雜物等。

          3、地面(4分):室內、地面干凈,無污跡。

          4、門窗(2分):包括門內外兩側墻壁,無污跡,無損壞,窗臺禁止亂放東西,門窗按時關鎖。

          5、物品擺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整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鐵條上或鞋架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

          6、就寢(3分):晚上熄燈后要按時休息。休息時,要保持宿舍內安靜,不講話,不吃東西,不洗衣服,不聽音響,不隨便走動,不在宿舍區做影響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學生生活指導老師和宿舍管理員不定時檢查記分,各宿舍每周得分為各天分數之和,各班每周得分為本班各宿舍當周得分之和。

          (2)有嚴重違紀情況的,如點蠟燭、蚊香,私搭亂接電線、亂倒水或從窗口向外倒水、丟拋雜物,故意破壞偷拿他(她)或公共財物,打架斗毆,不服從管理,帶球進宿舍,在宿舍內打球等,一旦發現,將從所在宿舍的.總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學期一宿舍累計兩次以上的將取消該宿舍的評選文明宿舍資格。對違紀學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取消住宿資格。

          (3)混合宿舍每周應在門上寫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級,當周該宿舍得分記入所在班級宿舍得分,同時該宿舍每周得分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的依據。

          (4)每天的檢查結果按天通知到年級,如有疑問請與學生生活指導老師聯系。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2

          一、住宿生入住前應簽定《住宿承諾書》,做到講禮貌、講禮貌,爭創優秀宿舍,爭當先進個人,自覺服從生活指導教師和宿舍自管會的管理,不得影響學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學生進校后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到統一劃分的樓層房號住宿。未經生活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房間。如遇宿舍調整,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按時間調房或搬遷。

          三、學生必須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熄燈、就寢,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高聲播放音響設備等。晚上無特殊原因不得晚歸。夜間晚歸的學生,應持身份證或學生證在宿舍值班室登記,經生活指導教師批準后,方可進入宿舍。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嚴禁住宿生夜不歸宿。

          四、學生必須遵守公共道德,愛護公物。不得損壞或私自拆裝宿舍各種設施設備,凡是人為損壞公用設施者,必須照價賠償,視情節輕重給予1—2倍罰款。學生要愛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消防設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損壞消防設施者學院將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職責。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區域吸煙、酗酒、賭博、斗毆、吸毒等。在學生宿舍區域,不得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動,在宿舍使用體育器械嚴重影響他人休息者,將對該體育器械予以沒收。學生不得在宿舍進行封建迷信活動。嚴禁觀看、傳播觀看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

          六、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等危險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進入宿舍。

          七、學生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內禁止私拉電線或私自使用電熱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凡因學生不遵守相關用制度引起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由職責人承擔所有職責并負責賠償學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損失。

          八、學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大筆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鑰匙,不得借與他人,一旦丟失應立即向宿舍長或生活指導教師報告。

          九、市內學生周末原則上不得在學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學生必須準時離校。特殊原因節假日確需留校住宿者,應向系部領導提出申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間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十、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客人,更不準留宿異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須報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未經許可,任何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確有必要到異性宿舍會客者,必須征得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記。

          十一、物業管理公司相關人員進入宿舍進行維修、衛生等工作,應經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允許,并做好進舍離舍的時間、事項等相關登記,不得做一切有損學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嚴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販進入學生宿舍,如有發現應立即向學生宿舍值班室舉報。走讀生原則上不能進入學生宿舍。

          十三、學生必須愛護環境衛生,宿舍內嚴禁飼養寵物;嚴禁在墻壁上亂貼、亂寫、亂畫;嚴禁向走廊、窗外潑水、丟雜物;垃圾和廢物實行袋裝化處理后倒到指定的地點;禁止攜帶一次性飯盒進入宿舍樓及在宿舍內用餐。

          十四、講究個人和公共衛生,按要求做好宿舍衛生和內務整理,每一天輪流打掃宿舍,個人用品應放置整齊,隨時堅持宿舍的整潔與美觀。

          十五、堅持宿舍用水衛生,按要求節儉使用純凈水,不得用純凈水洗各種杯具,時刻堅持飲水機及其周邊環境干凈無污染。

          十六、學生休學、退學、畢業時,應在接到離校通知后二日以內內辦理退宿手續,將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則不予簽發學生離校清單。

          十七、以上制度適用于全體住宿學生,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者,根據我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辦法》以及相關學生管理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職責。

          十八、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3

          為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須堅持衛生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盜、防電,愛護燈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竊、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三、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發現,嚴肅處理。

          四、注意節儉用水、用電,按時熄燈。

          五、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爐、電烙鐵、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時要注意安全,人離開宿舍時,必須把電燈關停。

          七、學校宿舍實行每一天查鋪制度,各學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對無故不按時作息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并進行登記,過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準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批準。

          九、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報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員。

          十、上課時間,未辦理有關手續,一律不得逗留宿舍。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攀登窗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4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標準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治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治理員,負責監視和治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當。

          二、消防安全治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爭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仔細學習消防安全學問,了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急程度,熟悉各種消防安全標志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識滅火學問(如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把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把握自防自救和逃命的'根本技巧及留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詳細位置,應急照明平常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學問。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治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狀況,如發覺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準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治理員監視,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仔細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準時倒入垃圾池內,避開垃圾堆放。

          2、宿舍內存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準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制止用電超負荷運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盡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5、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床上點蠟看書。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5

          一、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防火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住宿生生命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宿舍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仔細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治理方法,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學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防火安全的預防治理納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體住宿學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從保障自身安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動身,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治理規定,堅決杜絕各種違規行為,防微杜漸,把事故隱患毀滅在萌芽狀態。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覺性,任何人不準有意破壞、撤除或隨便挪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同時要保證宿舍樓內防火通道暢通無阻。

          五、住宿生在離開宿舍時,必需關掉電燈,仔細檢查好室內狀況,方可離開。

          六、住宿生不行擅自私拉電路,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以外的照明。制止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不準使用電褥子,一經發覺,沒收電器設備。情節嚴峻并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賜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不準擅自設置灶具(如煤氣爐、酒精爐、火爐等),嚴禁在宿舍樓內燃燒廢紙及棄物,制止在宿舍樓內點蠟燭,制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災隱患的行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樓內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急的物品。

          九、加強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展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對火災規律及其危害的熟悉,加強防火、滅火、逃命自救等常識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識,提高全員防火安全責任感。

          十、修理人員在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對電器線路要常常檢查,發覺隱患要馬上實行措施,排解險情并作好記錄報告主管領導。

          十一、防火安全檢查是實現依法治火、嚴格監視的重要手段。宿舍治理人員每日要對學生宿舍進展防火安全檢查,特殊是節假日防火安全大檢查及重點要害部位大檢查,提高預防治理水平。

          十二、發覺火險隱患必需準時報告,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反學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為。

          十三、住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宿舍防火安全治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法令,違反制度規定視其情節,對其進展停宿、退宿或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6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7

          為強化宿舍公物管理,明確管理責任,確認責任人及損壞(損失)賠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樓內所有公共財物,由宿管科負責管理,向校產科負責,宿管科長是負責人。

          二、學生宿舍樓內公物,一律實行責任制。樓內公共場所公物由各樓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宿舍內公物由全體宿舍成員共同負責。

          三、學生宿舍內所有公物由全體成員共同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損,不得在公物上刻畫,涂寫,張貼。

          四、攜帶公物出門必須經宿管科管理人員同意方可。

          五、畢業生離校前,由宿管科管理人員對公物進行統一檢查驗收,發現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賠償,并由有關部門作出嚴肅處理。

          六、學生違反公物管理制度,除按規定處罰外,從所在宿舍紀律考核分中按規定扣分。

          七、每學期末,由校產科會同宿管科對宿舍公共財物檢查統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學生宿舍內的公物,遵循誰受益誰保護,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使用者是具體責任人,如發生損壞不能確定損壞人的,由使用者承擔賠償。無意損壞的,賠償的.金額按被損公物修補材料費及工本費計,需全新更換的按該項目、類別整體價格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九、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公物發生損壞,不能確定損壞人的由相應管理人員承擔賠償。

          十、宿舍樓內公共財物發生損壞,不能確定損壞人的,由宿管科負責人承擔賠償。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8

          為充分發揮宿舍樓的作用,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住宿環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把綜合樓作為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們共同愛護它,強化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堅持物盡其用,損壞賠償的原則,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鋪、壁櫥等統一編號,造冊記卡一式三份,做到人號對應,登記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總務處手持一份,以便平時和學期末時進行檢查。

          2、公共設施:走廊、樓梯間、衛生間、盥洗間、浴室、門廳、過道、熱水房等處的墻壁、門、窗玻璃、燈、扇、指示燈、電器設備、消防設備、給排水設施、監控設施、音響設施等具體落實到宿舍或學生,責任明確,以便檢查。

          3、為確保學生的安全,任何同學不得開啟走廊內的`總控開關、空調插座,任何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充電器,不得隨意修理燈扇,嚴禁任何同學私接亂扯電線。

          4、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文明用電、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燈滅。

          二、檢查制度及賠償規定

          (一)、檢查辦法

          1、各室室長、公共設施的負責人每天對所負責的各類公物隨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宿管老師匯報,協助宿管老師查找損壞的原因和責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負責人賠償,由宿管老師及時報給總務處認定價格賠償后及時維修。

          2、宿管老師對所負責樓層的各類公物隨時檢查使用情況和損壞情況,發現問題即時處理。

          3、值班領導、總務處人員對宿舍隨機抽查,發現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對宿管老師和學生進行處罰。

          4、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總務處對各宿舍進行全面檢查。對保管好的宿舍、樓層的室長、公共設施的負責人、宿管老師進行適當的獎勵。對損壞公物又未及時上報維修的,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二)、公物管理減分與賠償標準

          1、 打破一塊鋁合金窗玻璃,大塊減10分,賠償60元;小塊減5分,賠償20元;打破大門玻璃一扇減50分,賠償200元;

          2、損壞鐵床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0元,一塊床板減10分,賠償50元;壁櫥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0元,一扇壁櫥門減5分,賠償30元,壁櫥門扣一個減2分,賠償5元。桌子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元。

          3、損壞各宿舍的門一扇減20分,賠償20--150元,損壞房門的拉手插銷減3分,賠償5元。

          4、故意損壞水龍頭一個減5分、賠償10元、地漏一個減10分、賠償100元、其他水路設施視損壞情況給予50—500元的賠償。

          5、損壞小開關、插座一個減5分、賠償20元,電燈一個減5分、賠償40元、電扇一個減10分、賠償150元,指示燈一個減5分、賠償50元;總開關發現開啟一次減20分、賠償50元,若有損壞一次賠償200元,

          6、宿舍內私自更換大功率燈泡減20分,亂拉電線,亂接插座和多用燈減20分、罰50元。使用充電器除沒收外,一次減10分、罰10元。

          7、消防設施私自開啟一次減5-20分、罰10-500元。

          8、墻壁發現一處污跡一次減10-20分、罰50-500元。墻磚一塊減5分、罰10元、地板磚一塊減10分、罰20元;損壞樓梯扶手一處減5-20分、罰50-500元。

          9、發現擅自攀爬六樓屋頂者一次減20分、罰100元。

          10、曬衣鐵絲、系蚊帳鐵絲損壞一根減5分、賠償10元。盆架一個減5-10分、賠償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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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成為文明、衛生,安靜的得到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周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鬧、喊叫。熄燈后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折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或釘釘子,墻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賭博。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準。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2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準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煙,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大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后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干凈,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床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范化標準

              1.床鋪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凈整齊;被子必須折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干凈無污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干凈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墻壁要求:墻壁無亂貼亂畫;保持墻壁潔白;墻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凈明亮;粘貼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觀大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

              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獨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大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并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并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斗毆、起哄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哄鬧者,給予口頭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涂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污損墻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后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并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周六和周日檢查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3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大小便后要沖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嘩、吹拉彈唱、大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準,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1.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家具、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后,須疊被并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干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臟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4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結合我校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學生離返校安全

              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責任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5

              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

              2、學生應嚴格按學院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財物,學期結束前將鑰匙、遙控器,由舍長統一上交宿舍管理員處。

              3、就寢后嚴禁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熄燈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衛生,每天按時整理內務,保證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張貼于門后,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不得向洗簌間水池和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愛護宿舍內的`公物,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不得用腳踢門;宿舍鑰匙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留存在宿舍門周邊或交給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大功率電器。

              8、學生宿舍內嚴禁飼養狗、貓、鳥等寵物。

              9、學生嚴禁在宿舍公共區域私自張貼小廣告、通知、告示。

              10、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突發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值班輔導員。

              二、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畢業搬宿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宿舍長及時報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宿管處登記,學校后勤處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宿舍公共區域設施由宿管員負責管理和責任承擔。

              三、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學生在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學分:

              1、無正當理由晚歸或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扣3分;在一學年內,學生夜不歸宿一次扣5分,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不按規定住宿,未經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或搶占宿舍房間、床位,經勸說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內隨手向窗外隨手倒水、倒飯、亂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拋物者視情節和后果嚴重扣3-5分。

              4、違反規定私接電源線、網線者,扣5分。因上述違規行為而引發火災事故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5、違反規定使用大功率電器扣5分,并沒收違規電器。

              6、凡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提供賭的用具、賭場者,扣5分。經教育后再次參與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6、酗酒滋事,對他人雖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財務安全,或擾亂公共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各系每周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據衛生、紀律各方面學生處在各系評選出一個優秀宿舍,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區部門匯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盡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1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區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并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后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后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折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學生宿舍,并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周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復制、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打架斗毆、起哄,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并作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墻、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表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1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創造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代表學校實施對學生宿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學年報到注冊時須繳清當年住宿費后方可住宿。學生畢業、退學、休學時,經后勤處管理人員驗收室內家具設備完好后,方可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第五條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和使用,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統一安排。學生住房一經確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如違反規定,根據校紀校規進行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個別調整時,須有所在班級輔導員簽字,由所在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處審批,并報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備案后辦理。

              第六條學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內家具、電器及室外設施,均為學校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破壞和處置。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對宿舍內公用設施、家具逐一登記建卡、編號落實到人,定期檢查。

              第七條學生不得私自將公物搬出宿舍,學生經批準更換宿舍、畢業離校時要如數移交,并辦理好物品交接手續,公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

              第八條學生應愛護公物,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等在墻壁、天花板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人為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第九條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學生宿舍除值班人員負責門衛值班工作外,學生應當認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生刷門禁卡進入所住樓棟,未經允許,其他樓棟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居住樓棟。外來人員找樓棟內的學生,須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樓棟,強行進入的交學校保衛處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實行分棟封閉管理。不得任意進出異性宿舍,需聯系事情時,可請宿舍值班人員通知學生在宿舍樓下處理。特殊情況,須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批準并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后并方可進入樓棟。

              第十二條嚴禁學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經批準,學生不得夜不歸宿,宿舍內不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異性。

              第十三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不得在宿舍內賭博、大聲喧嘩、酗酒滋事、打架罵人或從事其他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每天6:00開門,23:00點鎖門,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回宿舍時學生證將被扣留在樓棟值班室處,并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學生次日憑輔導員證明領回學生證。

              第十五條每個學生配發一把房間鑰匙,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學生離校時須退還鑰匙,否則照價賠償。學生不準私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鑰匙丟失要以書面形式報告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領取鑰匙或更換門鎖,并由遺失者按成本付費;如不報告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學生的貴重物品個人應妥善保管,大額現金應存入銀行,各宿舍做到人走關燈、及時關閉水龍頭、關窗、鎖門,發生物品現金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案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攜帶有毒、有害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經商。

              第十八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養寵物。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水電計量一律以宿舍為單位計算。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每人每月定額用電量8度,定額用水量3噸,超過額定用量的`,到學校卡務中心自費購買。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宿舍內照明設備、電器由寢室長與同室人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及時報修,電器具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安全用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壺、電熱棒(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等器具。學生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私自安裝熱水器。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樓棟值班人員每天負責打掃室內走廊及室外衛生,寢室內衛生由學生自己打掃,學生應在每天上午8點、下午2點前將室內垃圾裝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條學生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干凈整潔。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內焚燒廢紙、隨地吐痰、亂刻亂畫、在墻壁留腳印、打球,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雜物等。

              第二十五條學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后勤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維修,宿舍公用設施等出現破損,學生應在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報修,房產管理科應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維修不及時造成水電浪費或發生重大事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留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報學生處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

              第二十八條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二十九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學生宿舍管理員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由學校對外招聘產生,后勤處負責對宿舍管理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所轄樓棟的管理和衛生保潔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接受后勤處的領導。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指定位置打卡,不離崗曠工,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曠工者,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曠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做好來訪登記,辦好交接班手續。值班期間不得因私事離開崗位到其他樓棟串崗聊天。

              第三十六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學生宿舍保潔,按要求每天定時打掃衛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畢。

              第三十七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保管好樓棟公共財物及水電設施,經常進行巡查,對損壞公共財物現象及時上報,堅決制止。

              第三十八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電設施等登記報修工作。按規定辦理學生入住、退房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禁止在值班室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嚴禁將學校或學生的財物未經允許擅自變賣給他人,發現一次將以實物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服務學生要熱情周到,遇事按程序處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嚴禁在工作中和學生發生爭執,不允許發生罵人和打架現象。

              第四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大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8

              一、衛生

              1、上課時間被子未按規定疊好,發現一次扣2分。

              2、床鋪不整潔,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發現一次扣1分。

              3、床品擺放特立獨行,破壞寢室整體美觀,發現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發現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懸掛衣服、衣架等,發現一次扣1分。

              6、寢室門前走廊有積水,責任人扣3分,如責任人不明確,寢室每人扣2分。

              二、紀律

              1、擅自調換寢室、床鋪,發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

              2、熄燈后大聲喧嘩、放歌、在走廊走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就寢點名時,不在寢室者,發現一次扣2分。

              4、在寢室踢打球類、用腳踹門、摔打門窗等,發現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丟棄垃圾,發現一次寢室成員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遞交請假條,私自回家,發現一次扣10分。

              7、夜不歸宿(沒有回家),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8、將泡面或外賣帶回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電吹風、電夾板、熱得快、充電器等,發現一次扣3分。

              10、在寢室內吸煙、打牌、喝酒,發現一次扣10分。如責任人不明確,以寢室全體成員為責任人。

              11、按規定時間離開寢室,遲出或滯留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或者在寢室有安全隱患的事情的.,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寢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鬧、推搡等情況,相關人員扣5分。

              14、頂撞管理人員、學管會學生干部的,不服從管理,發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時,冒名頂替,追查雙方責任,發現一次各扣5分。

              16、無出入證進宿舍的、通校生進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團委規定要求進行晨練,一周內未到一次扣3分,一周內翻倍扣分。

              2、周日返校生按要求于周日14:00―18:00到校,一學期里沒請假未到一次,遲到兩次或者累計請假次數達到三次,一律取消周日返校生資格。

              個人每周扣分達到10分,則通學一周,每周達到20分或一學期累計達到30分,則取消個人住校資格。

              住校生個人自愿參與學管會管理,每周視參與程度加1―5分,優秀者推薦進入學管會。

              學校以周為單位每周評選“最佳寢室”、“最差寢室”,累計達到兩次“最差寢室”的寢室通學一周,累計達到三次“最差寢室”的寢室取消住校資格,另連續獲得三次“最佳寢室”的寢室,定為星級寢室,學校將予以獎勵。此細則根據具體情況變化進行修改,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9

              1、按時就寢,熄燈鈴響后馬上熄燈,不得拖延并保持安靜,起床鈴響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須打掃寢室,平時也要注意及時打掃,以保持寢室清潔,并保管好衛生用具(如掃帚、畚斗)。

              3、嚴禁在寢室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寢室,違者將作嚴肅處理。

              4、嚴禁在寢室里抽煙、喝酒、賭博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5、不得隨意損壞寢室墻壁(不得用水泥釘等釘在墻上),不得在寢室墻上隨意在張貼各種圖片及紙張。

              6、自覺維護寢室內外墻及公共墻壁的清潔,不得隨意亂涂亂畫,不得在墻上留下腳印。

              7、愛護門窗、玻璃及其其他設施,誰損壞誰賠償。

              8、節約水電,及時關好水龍頭、電燈及電風扇。

              9、自覺維護樓層廁所及洗室的.清潔,上廁所時請使用粗紙或衛生紙,不得使用報紙、書簿及其它硬性紙張,以防廁所堵塞。

              10、晚上就寢熄燈后不得擅自關門,必須由管理人員清點人數后統一關門。平時要求最后離開的同學及時關門。

              11、日常學習期間(包括早晚自修)寢室大門統一關閉,杜絕在此期間逗留寢室,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到生活指導處登記。

              12、不得向窗外拋灑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傾倒污水,以免危及他人身體或影響寢室周遍環境。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0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1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于管理、樂于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準,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并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里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方便面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周,并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布。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學生宿舍檢查評分標準:

              1、床鋪(6分):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間(2分):無污跡,無蛛網,無灰塵,不掛衣服雜物等。

              3、地面(4分):室內、地面干凈,無污跡。

              4、門窗(2分):包括門內外兩側墻壁,無污跡,無損壞,窗臺禁止亂放東西,門窗按時關鎖。

              5、物品擺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整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鐵條上或鞋架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

              6、就寢(3分):晚上熄燈后要按時休息。休息時,要保持宿舍內安靜,不講話,不吃東西,不洗衣服,不聽音響,不隨便走動,不在宿舍區做影響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學生生活指導老師和宿舍管理員不定時檢查記分,各宿舍每周得分為各天分數之和,各班每周得分為本班各宿舍當周得分之和。

              (2)有嚴重違紀情況的,如點蠟燭、蚊香,私搭亂接電線、亂倒水或從窗口向外倒水、丟拋雜物,故意破壞偷拿他(她)或公共財物,打架斗毆,不服從管理,帶球進宿舍,在宿舍內打球等,一旦發現,將從所在宿舍的.總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學期一宿舍累計兩次以上的將取消該宿舍的評選文明宿舍資格。對違紀學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取消住宿資格。

              (3)混合宿舍每周應在門上寫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級,當周該宿舍得分記入所在班級宿舍得分,同時該宿舍每周得分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的依據。

              (4)每天的檢查結果按天通知到年級,如有疑問請與學生生活指導老師聯系。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2

              一、住宿生入住前應簽定《住宿承諾書》,做到講禮貌、講禮貌,爭創優秀宿舍,爭當先進個人,自覺服從生活指導教師和宿舍自管會的管理,不得影響學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學生進校后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到統一劃分的樓層房號住宿。未經生活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房間。如遇宿舍調整,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按時間調房或搬遷。

              三、學生必須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熄燈、就寢,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高聲播放音響設備等。晚上無特殊原因不得晚歸。夜間晚歸的學生,應持身份證或學生證在宿舍值班室登記,經生活指導教師批準后,方可進入宿舍。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嚴禁住宿生夜不歸宿。

              四、學生必須遵守公共道德,愛護公物。不得損壞或私自拆裝宿舍各種設施設備,凡是人為損壞公用設施者,必須照價賠償,視情節輕重給予1—2倍罰款。學生要愛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消防設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損壞消防設施者學院將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職責。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區域吸煙、酗酒、賭博、斗毆、吸毒等。在學生宿舍區域,不得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動,在宿舍使用體育器械嚴重影響他人休息者,將對該體育器械予以沒收。學生不得在宿舍進行封建迷信活動。嚴禁觀看、傳播觀看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

              六、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等危險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進入宿舍。

              七、學生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內禁止私拉電線或私自使用電熱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凡因學生不遵守相關用制度引起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由職責人承擔所有職責并負責賠償學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損失。

              八、學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大筆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鑰匙,不得借與他人,一旦丟失應立即向宿舍長或生活指導教師報告。

              九、市內學生周末原則上不得在學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學生必須準時離校。特殊原因節假日確需留校住宿者,應向系部領導提出申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間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十、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客人,更不準留宿異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須報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未經許可,任何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確有必要到異性宿舍會客者,必須征得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記。

              十一、物業管理公司相關人員進入宿舍進行維修、衛生等工作,應經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允許,并做好進舍離舍的時間、事項等相關登記,不得做一切有損學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嚴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販進入學生宿舍,如有發現應立即向學生宿舍值班室舉報。走讀生原則上不能進入學生宿舍。

              十三、學生必須愛護環境衛生,宿舍內嚴禁飼養寵物;嚴禁在墻壁上亂貼、亂寫、亂畫;嚴禁向走廊、窗外潑水、丟雜物;垃圾和廢物實行袋裝化處理后倒到指定的地點;禁止攜帶一次性飯盒進入宿舍樓及在宿舍內用餐。

              十四、講究個人和公共衛生,按要求做好宿舍衛生和內務整理,每一天輪流打掃宿舍,個人用品應放置整齊,隨時堅持宿舍的整潔與美觀。

              十五、堅持宿舍用水衛生,按要求節儉使用純凈水,不得用純凈水洗各種杯具,時刻堅持飲水機及其周邊環境干凈無污染。

              十六、學生休學、退學、畢業時,應在接到離校通知后二日以內內辦理退宿手續,將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則不予簽發學生離校清單。

              十七、以上制度適用于全體住宿學生,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者,根據我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辦法》以及相關學生管理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職責。

              十八、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3

              為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須堅持衛生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盜、防電,愛護燈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竊、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三、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發現,嚴肅處理。

              四、注意節儉用水、用電,按時熄燈。

              五、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爐、電烙鐵、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時要注意安全,人離開宿舍時,必須把電燈關停。

              七、學校宿舍實行每一天查鋪制度,各學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對無故不按時作息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并進行登記,過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準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批準。

              九、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報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員。

              十、上課時間,未辦理有關手續,一律不得逗留宿舍。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攀登窗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4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標準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治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治理員,負責監視和治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當。

              二、消防安全治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爭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仔細學習消防安全學問,了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急程度,熟悉各種消防安全標志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識滅火學問(如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把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把握自防自救和逃命的'根本技巧及留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詳細位置,應急照明平常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學問。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治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狀況,如發覺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準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治理員監視,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仔細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準時倒入垃圾池內,避開垃圾堆放。

              2、宿舍內存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準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制止用電超負荷運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盡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5、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床上點蠟看書。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5

              一、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防火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住宿生生命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宿舍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仔細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治理方法,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學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防火安全的預防治理納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體住宿學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從保障自身安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動身,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治理規定,堅決杜絕各種違規行為,防微杜漸,把事故隱患毀滅在萌芽狀態。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覺性,任何人不準有意破壞、撤除或隨便挪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同時要保證宿舍樓內防火通道暢通無阻。

              五、住宿生在離開宿舍時,必需關掉電燈,仔細檢查好室內狀況,方可離開。

              六、住宿生不行擅自私拉電路,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以外的照明。制止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不準使用電褥子,一經發覺,沒收電器設備。情節嚴峻并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賜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不準擅自設置灶具(如煤氣爐、酒精爐、火爐等),嚴禁在宿舍樓內燃燒廢紙及棄物,制止在宿舍樓內點蠟燭,制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災隱患的行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樓內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急的物品。

              九、加強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展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對火災規律及其危害的熟悉,加強防火、滅火、逃命自救等常識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識,提高全員防火安全責任感。

              十、修理人員在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對電器線路要常常檢查,發覺隱患要馬上實行措施,排解險情并作好記錄報告主管領導。

              十一、防火安全檢查是實現依法治火、嚴格監視的重要手段。宿舍治理人員每日要對學生宿舍進展防火安全檢查,特殊是節假日防火安全大檢查及重點要害部位大檢查,提高預防治理水平。

              十二、發覺火險隱患必需準時報告,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反學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為。

              十三、住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宿舍防火安全治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法令,違反制度規定視其情節,對其進展停宿、退宿或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6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7

              為強化宿舍公物管理,明確管理責任,確認責任人及損壞(損失)賠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樓內所有公共財物,由宿管科負責管理,向校產科負責,宿管科長是負責人。

              二、學生宿舍樓內公物,一律實行責任制。樓內公共場所公物由各樓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宿舍內公物由全體宿舍成員共同負責。

              三、學生宿舍內所有公物由全體成員共同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損,不得在公物上刻畫,涂寫,張貼。

              四、攜帶公物出門必須經宿管科管理人員同意方可。

              五、畢業生離校前,由宿管科管理人員對公物進行統一檢查驗收,發現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賠償,并由有關部門作出嚴肅處理。

              六、學生違反公物管理制度,除按規定處罰外,從所在宿舍紀律考核分中按規定扣分。

              七、每學期末,由校產科會同宿管科對宿舍公共財物檢查統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學生宿舍內的公物,遵循誰受益誰保護,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使用者是具體責任人,如發生損壞不能確定損壞人的,由使用者承擔賠償。無意損壞的,賠償的.金額按被損公物修補材料費及工本費計,需全新更換的按該項目、類別整體價格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九、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公物發生損壞,不能確定損壞人的由相應管理人員承擔賠償。

              十、宿舍樓內公共財物發生損壞,不能確定損壞人的,由宿管科負責人承擔賠償。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 18

              為充分發揮宿舍樓的作用,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住宿環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把綜合樓作為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們共同愛護它,強化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堅持物盡其用,損壞賠償的原則,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鋪、壁櫥等統一編號,造冊記卡一式三份,做到人號對應,登記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總務處手持一份,以便平時和學期末時進行檢查。

              2、公共設施:走廊、樓梯間、衛生間、盥洗間、浴室、門廳、過道、熱水房等處的墻壁、門、窗玻璃、燈、扇、指示燈、電器設備、消防設備、給排水設施、監控設施、音響設施等具體落實到宿舍或學生,責任明確,以便檢查。

              3、為確保學生的安全,任何同學不得開啟走廊內的`總控開關、空調插座,任何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充電器,不得隨意修理燈扇,嚴禁任何同學私接亂扯電線。

              4、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文明用電、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燈滅。

              二、檢查制度及賠償規定

              (一)、檢查辦法

              1、各室室長、公共設施的負責人每天對所負責的各類公物隨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宿管老師匯報,協助宿管老師查找損壞的原因和責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負責人賠償,由宿管老師及時報給總務處認定價格賠償后及時維修。

              2、宿管老師對所負責樓層的各類公物隨時檢查使用情況和損壞情況,發現問題即時處理。

              3、值班領導、總務處人員對宿舍隨機抽查,發現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對宿管老師和學生進行處罰。

              4、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總務處對各宿舍進行全面檢查。對保管好的宿舍、樓層的室長、公共設施的負責人、宿管老師進行適當的獎勵。對損壞公物又未及時上報維修的,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二)、公物管理減分與賠償標準

              1、 打破一塊鋁合金窗玻璃,大塊減10分,賠償60元;小塊減5分,賠償20元;打破大門玻璃一扇減50分,賠償200元;

              2、損壞鐵床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0元,一塊床板減10分,賠償50元;壁櫥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0元,一扇壁櫥門減5分,賠償30元,壁櫥門扣一個減2分,賠償5元。桌子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元。

              3、損壞各宿舍的門一扇減20分,賠償20--150元,損壞房門的拉手插銷減3分,賠償5元。

              4、故意損壞水龍頭一個減5分、賠償10元、地漏一個減10分、賠償100元、其他水路設施視損壞情況給予50—500元的賠償。

              5、損壞小開關、插座一個減5分、賠償20元,電燈一個減5分、賠償40元、電扇一個減10分、賠償150元,指示燈一個減5分、賠償50元;總開關發現開啟一次減20分、賠償50元,若有損壞一次賠償200元,

              6、宿舍內私自更換大功率燈泡減20分,亂拉電線,亂接插座和多用燈減20分、罰50元。使用充電器除沒收外,一次減10分、罰10元。

              7、消防設施私自開啟一次減5-20分、罰10-500元。

              8、墻壁發現一處污跡一次減10-20分、罰50-500元。墻磚一塊減5分、罰10元、地板磚一塊減10分、罰20元;損壞樓梯扶手一處減5-20分、罰50-500元。

              9、發現擅自攀爬六樓屋頂者一次減20分、罰100元。

              10、曬衣鐵絲、系蚊帳鐵絲損壞一根減5分、賠償10元。盆架一個減5-10分、賠償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