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yīng)急方法
1、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可以代替身份證使用的還有:臨時身份證明、護(hù)照、戶口本、駕駛證、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軍人相關(guān)證件等。
2、臨時身份證明,可以到就近的公安局或者火車站派出所辦理,只要乘客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即可。臨時身份證明加蓋公安局印章,有效期15天,可以用于購票、取票、乘車。
高鐵站售票處有一個專門的制證窗口辦理的,需要一張本人的一寸彩色照片和你的信息證明。辦理臨時身份證的窗口是有上下班時間的,并非24小時都能辦理,若遇到臨時身份證辦理窗口已經(jīng)關(guān)門的時候,可以拿照片到進(jìn)站安檢那個地方找他們辦理臨時身份證。身份證丟了可以憑身份證號碼到高鐵站售票廳鐵路公安制證處免費(fèi)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就可以用來購票和乘車。
鐵路派出所填發(fā)的是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可以帶證明坐高鐵回家,不能跟在戶籍所在地辦理身份證時給你的臨時身份證混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