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全稱動力車輛,是指軌道交通系統(tǒng)中裝有動力裝置的車輛,包括機車和動力車廂兩大類。動車裝配有驅動車輪,而與之相對應地無驅動裝置車輛就是拖車。列車要能在軌道上正常運行,就必須有動車為整列火車提供足夠牽引力,但可以不掛沒有動力的拖車。
高鐵,全稱高速鐵路,在不同國家不同時代有不同規(guī)定。歐洲早期組織即國際鐵路聯(lián)盟1962年將舊線改造時速達200公里、新建時速達250~300公里的鐵路定為高鐵。當前各國新建的高速鐵路大多把最高速度定位在250~350公里/小時。1985年日內瓦協(xié)議做出新規(guī)定:新建客貨共線型高鐵時速為250公里以上,新建客運專線型高鐵時速為350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