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外住協議書
為加強學校管理,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和學校的安全穩定,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廳〔2007〕4號)文件精神,以及《中國z大學z學院學生校外住宿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強化因特殊情況經學校審批允許外住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簽定如下責任協議:
甲方:中國z大學z學院學務部
乙方:外住學生
丙方:外住學生家長
一、甲方權利
1、加強學生法制、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使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明確外出居住的安全隱患。
2、特殊情況下有要求乙方回校居住的權利。
3、對拒不回校居住的乙方有給予校規校紀處理的權利。
4、對乙方在外居住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和后果有免責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對乙方在校期間的學習有督促的義務。
2、對乙方在外居住引發的問題和后果在知情后及時通知丙方的義務。
3、對乙方在外居住引發的問題和后果有協助乙方、丙方解決的義務。
三、乙方權利
1、依據協議在外居住的權利。
2、就外住產生的問題有請求甲方協助處理的權利。
3、就外住產生的問題有請求甲方通知丙方的權利。
四、 乙方義務
1、在外住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的責任和義務。
2、因外住期間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和后果負全部責任的'義務。
3、有遵守校規校紀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以外住為理由違反校規校紀或逃避集體活動、公益勞動。
4、努力學習完成學業任務的責任和義務。
5、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的義務。
6、特殊情況下遵守甲方規定回校居住的義務。
五、 丙方權利
1、對乙方在校外居住申請否決的權利。
2、就乙方在外住期間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有接受甲方或乙方通知的權利。
六、丙方義務
對乙方在外居住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和后果負有法律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本責任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內容辦理。本協議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省教育廳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為準。本責任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z大學z學院學務部(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二級學院院別: 班級: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與乙方關系
身份證號 手 機
通信地址
郵編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