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書:
例4(1): 例4(2):
法1: 小紅的年齡+30歲=爸爸的年齡 人在月球上能舉起的質量是:6a
法2: a+30 小朋友在月球上能舉起的質量是:
當a=11時,爸爸的年齡是: 6a=6×15=90
a=30=11+30=45
課后記:
第三課時:用字母表示數(shù)(三)
教學內容:練習課,教材P51-P52 練習十第7-13題
教學目的:1、能較熟練的掌握用字母表示數(shù)的方法。
2、能正確運用字母表示常用數(shù)量關系、數(shù)量。。
3、會利用公式、常用數(shù)量關系求值。
教學重、難點:能熟煉地運用字母表示數(shù)。
教學準備:投影儀
教學過程:
一、基本練習:
1、填空:(1)a+a=( ) a×a=( )
(2)當a=5時,2a=( ),a的平方=( )
2、同學們在操場上做操,五年級站了x列,平均每列20人,六年級有a人。說出下面各式所表示的意義:
(1) 30x (2)30x+a (3)a-30x
3、小結;用含有字母的式子不僅可以表示數(shù)量關系,也可以表示數(shù)量。
二、綜合練習:
1、獨立解答P51 第7題 師巡視指導個別學困生。
投影展示,集體評議,注意評講求值的書寫格式。
2、 討論口答P51 第8題 注意指導學生理解(3)小題,3x表示投中3分球得的
總分數(shù)。
3、 分小組完成P51 第9題 請幾個小組派代表說說式子表示的含義。
4、 獨立完成P52 第10-12題 師注意巡視指導學困生。
三、全課總結:通過練習,你還有什么疑困?你覺得你掌握得比較好的知識是什么?有困難需要幫助的地方是什么?
四、發(fā)展練習:
1、討論P52 第13題 請學生先獨立思考,再集體討論。
2、在下面算式中,a、b、c、s各代表什么數(shù)?
a b c s
× 9
s c b a
課后記:
2. 解簡易方程
第一課時 方程的意義
教學內容:數(shù)學書P53-54及“做一做”,練習十一1-3題。
教學目標:
1、 初步理解方程的意義,會判斷一個式子是否是方程。
2、 會按要求用方程表示出數(shù)量關系。
3、 培養(yǎng)學生觀察、比較、分析概括的能力。
教學重難點:會用方程的意義去判斷一個式子是否是方程。
教具準備:天平、空水杯、水(可根據(jù)實際變換為其它實物)
教學過程:
一、 導入新課
今天我們上課要用到一種重要的稱量工具,它是什么呢?對,它是天平。同學們對天平有哪些了解呢?天平由天平稱與砝碼組成,當放在兩端托盤的物體的質量相等時,天平就會平衡,根據(jù)這個原理,從而稱出物體的質量。
二、 新知學習
1、 實物演示,引出方程。
操作天平:第一步,稱出一只空杯子重100克,板書:1只空杯子=100克;
第二步,往往空杯子里倒入約150毫升水(可在水中滴幾滴紅墨水),問:發(fā)現(xiàn)了什么?天平出現(xiàn)了傾斜,因為杯子和水的質量加起來比100克重,現(xiàn)在還需要增加砝碼的質量。
第三步,增加100克砝碼,發(fā)現(xiàn)了什么?杯子和水比200克重。現(xiàn)在,水有多重,知道嗎?如果將水設為x克,那么用一個式子該怎么表示杯子和水比200克重這個關系呢?100+x>200。
第四步,再增加100克砝碼,天平往砝碼這邊傾斜。問:哪邊重些?怎樣用式子表示?讓學生得出:100+x<300.
第五步,把一個100克的砝碼換成50克,天平出現(xiàn)平衡,F(xiàn)在兩邊的質量怎樣?用式子怎樣表示?讓學生得出:100+x=250。
像這樣含有求知數(shù)的等式,人們給它起了個名字,你們知道叫什么嗎?對,叫方程。請大家試著寫出一個方程。
2、 寫方程,加深對方程的認識。
學生試著寫出各種各樣的方程,再在全班展示,當然也有可能會出現(xiàn)一些不是方程的式子,教師應引導學生說出它不是方程的原因。
看書第54頁,看書上列出的一些方程,讓學生讀一讀。然后小結:一個式子要是方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兩個條件,一要是等式,二要含有求知數(shù)(即字母),這也是判斷一個式子是不是方程的依據(jù)。
3、 反饋練習。
完成做一做,在是方程的式子后面打上“√”。對于不是方程的幾個式子要說明其理由。
4、 小結。
這節(jié)課學習了什么?怎么判斷一個式子是不是方程?
提問:方程是不是等式?等式一定是方程嗎?
看“課外閱讀”,了解有關方程產生的數(shù)學史。
三、 練習
1、 完成練習十一第2題,先讓學生說出圖意,再根據(jù)圖意再列出相應的方程。
2、 獨立完成第3題,評講時,介紹什么叫數(shù)量關系要,然后讓學生先說出各幅圖中的數(shù)量關系,再說出相應的方程,同一幅圖由于數(shù)量關系有不同的形式,因此方程形式也可能不同。
四、 作業(yè)
練習十一第1題。
板書:
課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