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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時間:2022-11-24 19:35:56 運輸合同 我要投稿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11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11篇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guī)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guī)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________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yè)務,托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yè)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yè)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zhí)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________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yè)執(zhí)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jiān)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________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xù)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fā)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lián)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fā)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fā)貨人員發(fā)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qū)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fā)貨手續(xù),雙方辦理完發(fā)貨手續(xù)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 甲方發(fā)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zhí)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 貨到客戶處,如發(fā)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lián)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戶處,發(fā)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fā)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lián)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yè)信息或運輸業(yè)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3、本協(xié)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2

          甲方(托運人):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________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________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xié)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lián)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fā)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xié)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確保甲方所承攬的運輸業(yè)務保質保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由乙方以其運力參與甲方所承攬的運輸業(yè)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一般規(guī)定

          1、簽訂合同的雙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yè)執(zhí)照、公路運輸許可證或委托單位的證明文書(委托書)或雙方確認的有效證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采取電話、傳真、簽單或辦理運單手續(xù)等方式進行。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明確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及裝、卸地點、收發(fā)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聯(lián)系方法和注意事項,為乙方順利完成運輸任務提供便利。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必須的相關憑證和文件,倡導文明服務,熱情周到、耐心細致地為乙方做好服務和解答工作。

          3、甲方可協(xié)助乙方處理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商務事故,但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4、甲方接到乙方正確、有效的送貨回執(zhí)后,應及時收回運輸費用,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撥付運輸費用。

          5、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或被甲方客戶(含甲方客戶轉讓權利)追償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甲方業(yè)務單位(客戶)的服務范圍、要求、考核規(guī)定等(統(tǒng)稱規(guī)定)制訂或轉發(fā)相關規(guī)定,乙方應積極配合并執(zhí)行。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運甲方所承攬的運輸貨物時,所調派車輛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負責,其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2、乙方接受承運業(yè)務后,應保證人員、車輛迅速、及時到達指定裝貨地點。所調派的人員、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手續(xù)完備;車輛性能完好,車型滿足貨物裝載要求;消防安全器材和輔助工具(油布、繩索、緊固器等)必須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3、乙方在裝卸貨物時,應盡監(jiān)裝、監(jiān)卸的責任,應做好驗貨手續(xù)。應準確無誤與發(fā)貨

          人、收貨人點件交接,并在收、發(fā)貨單上簽字認可。裝載貨物時,應嚴格遵照貨物所標識的裝、放要求,不得違規(guī)裝載和違章指揮,因裝載不妥造成貨物損害,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4、乙方所調派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保持通訊聯(lián)系,24小時暢通,必須按照客戶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如實反映運輸中的情況。未經許可,駕駛員、押運員不得隨意改變行駛路線和裝卸貨地點。

          5、乙方在貨物運輸途中,應做好車輛和貨物的安全檢查,中途停車、就餐、住宿必須將車輛停放具備安全設施的停車場。必要時,應派專人看管。運輸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況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案和通知甲方,并做好現場清點、處理記錄,未經許可乙方無權處理貨物。

          6、乙方對承運的貨物應保證安全、及時、準確送到指定的收貨地點及單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貨物滅失或貨物逾期到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乙方在完成任務后,應及時把正確、有效的收貨憑證交付甲方,以便及時結算、劃撥運輸費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誤結算或不能結算運輸費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由于甲方過錯造成運輸費用的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索賠要求。

          四、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若因業(yè)務運作模式發(fā)生變化,雙方積極協(xié)商另按新模式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如協(xié)商不成,則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相關條款或約定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在應付給乙方的運輸費中扣除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相等金額的運費,用以抵消甲方的損失。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論何種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甲方與業(yè)務單位合同解除或終止除外)。

          4、如發(fā)生運輸合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年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合同以月為單位自動延續(xù)至雙方簽訂新的合同,但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利益損害時,甲方無需乙方同意即可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

          年 月 日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4

          托運方(甲方):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甲方現委托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yè)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yè)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托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托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fā)、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托單中明確注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托單見附件)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后,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注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并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fā)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具體價格參見合同附件:________公路貨運價格表。該附件略,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或增減。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并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________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fā)票給甲方。

          第六條 運輸通知

          每次托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 運輸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托運單中的指令為準。

          第八條 運輸方式

          甲方托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fā)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為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為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yōu)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為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并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后,如不再繼續(xù)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xù)合作,則轉為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后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 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fā)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托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 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并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污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托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并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于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發(fā)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運方: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5

          序言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_____)

          鑒于締約國認識到需要制約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特別是有關此種運輸所使用的單證和承運人責任的統(tǒng)一條件,特協(xié)議如下:

          第一章適用范圍

          第一條

          1.以營運車輛的公路貨物運輸的每一合同,不管締約方住地和國籍,凡合同中規(guī)定的接管和交付貨物的地點位于兩個不同國家,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締約國者,本公約均適用之。2.在本公約中,“車輛”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約第四條中所規(guī)定的機動車、拖掛車、拖車和半拖車。

          3.本公約也適用于屬本公約范圍內而由國家或政府機構組織所從事的運輸。

          4.本公約不適用于:

          (a)按照任何國際郵運公約條款而履行的運輸;

          (b)喪葬運送;

         。╟)家俱搬遷。

          5.除使本公約規(guī)定不適用于締約國的邊境運輸或授權在運輸活動中公約的使用完全限于代表物權之運單的締約國區(qū)域外,締約國同意不以雙邊或多邊的特殊協(xié)議來修改本公約的任何規(guī)定。

          第二條

          1.除適用第十四條規(guī)定外,當載貨車輛上的貨物沒有從車輛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鐵路、內河或航空接運,則本公約應依然適用于全程。如果經證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貨物所發(fā)生的任何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不是由于公路承運人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而僅由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和由于其它運輸方式承運的原因而發(fā)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貨物運輸合同本身是根據該運輸方式貨物運輸法規(guī)定的條件由發(fā)貨人和該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所簽訂的,則公路承運人的責任不應由本公約確定,而應按照其它運輸承運人責任的方式來確定。但如無所述條件,公路承運人的責任應由本公約確定。

          2.如果公路承運人同時也是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則他的責任也應按本條第1款規(guī)定來確定,但就其以公路承運人和其它運輸方式承運人的身份應作為兩個不同當事人看待。

          第二章承運人負責的對象

          第三條

          在本公約中,當承運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在其受雇范圍內行事,承運人應對這些代理人、受雇人和為履行運輸而使用其服務的任何其它人的行為和不行為一如他本人的行為或不行為一樣負責。

          第三章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四條

          運輸合同應以簽發(fā)運單來確認。無運單、運單不正規(guī)或丟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仍受本公約規(guī)定所制約。

          1.運單應簽發(fā)有發(fā)貨人和承運人簽字的三份正本,這些簽字可以是印刷的或如運單簽發(fā)國的法律允許,可由發(fā)貨人和承運人以蓋章代替。第一份應交付發(fā)貨人,第二份應交付跟隨貨物,第三份應由承運人留存。

          2.當待裝貨物在不同車內或裝有不同種類貨物或數票貨物,發(fā)貨人或承運人有權要求對使用的每輛車、每種貨或每票貨分別簽發(fā)運單。

          1.運單應包括下列事項:

         。╝)運單簽發(fā)日期和地點;

         。╞)發(fā)貨人名稱和地址;

         。╟)承運人名稱和地址;

          (d)貨物接管的地點及日期和指定的交付地點;

          (e)收貨人名稱和地址;

         。╢)一般常用的貨物品名和包裝方法,如屬危險貨物,說明通常認可的性能;

         。╣)件數和其特殊標志和號碼;

          (h)貨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數量;

          (i)與運輸有關的費用(運輸費用、附加費用、關稅和從簽訂合同到交貨期間發(fā)生的其它費用);

         。╦)辦理海關和其它手續(xù)所必須的通知;

          (k)不管有任何相反條款,該運輸必須遵照本公約各項規(guī)定的說明。

          2.如可適用,運單也應包括下列事項:

          (a)不允許轉運的說明;

         。╞)發(fā)貨人負責支付的費用;

          (c)“現款交貨”費用的金額;

         。╠)貨物價值和交貨優(yōu)惠利息金額的聲明;

         。╡)發(fā)貨人關于貨物保險所給予承運人的指示;

         。╢)議定的履行運輸的時效期限;

          (g)交付承運人的單據清單。

          3.締約國可在運單上列上他們認為有用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1.發(fā)貨人應對由于下列事項不確切或不當致使承運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a)在第六條第1款(b)(d)(e)(f)(g)(h)和(j)項所列事項;

         。╞)第六條第2款所列事項;

          (c)發(fā)貨人為使運單簽發(fā)或目的在于將其列入運單而給予的任何其它事項或指示。2.如果應發(fā)貨人要求,承運人將本條第1款所述事項列入運單,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承運人應被視為他已代表發(fā)貨人如此辦理。

          3.如果運單未包含第六條第1款(k)項所列的說明,承運人應對由于有權處置貨物者的不行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第八條

          1.當接管貨物時,承運人應核對:

          (a)在運單中對件數及其標志和號碼申報的準確性;

         。╞)貨物的外表狀況及其包裝。

          2.當承運人對本條第一款(a)項所述的準確性無合理的核對方法,他應將他的保留條件連同其理由記入運單。同樣,他應對貨物外表狀況及其包裝所作出的任何保留說明理由。除非發(fā)貨人在運單上明確同意受此種保留所制約,否則此種保留對發(fā)貨人不應有約束力。3.發(fā)貨人應有權要求承運人核對貨物的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數量。他也可要求對貨物的內容進行核對。承運人應有權對此種核對產生的費用提出索賠。核對結果應記入運單中。第九條

          1.運單應是運輸合同成立、合同條件和承運人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

          2.如運單中未包含承運人的特殊保留條件,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應認為當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貨物和包裝外表狀況良好,件數、標志和號碼與在運單中的說明相符。

          第十條

          除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其包裝不良是明顯的或承運人知道其缺陷卻未對此作出保留,否則由于貨物包裝不良對人員、設備或其它因素不予負責,他僅應對本條中造成滅失、損壞或延遲他應負責范圍內的那些因素負責。

          1.為在交付貨物前辦妥海關或其它手續(xù),發(fā)貨人應在運單后隨附必需單證或將其交承運人支配和提供承運人所需全部情況。

          2.承運人無責任調查這些單證和情況是否準確或適當。除非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對由于這些單證和情況的短缺或不正規(guī)所引起的損壞,發(fā)貨人應向承運人負責。

          3.承運人對運單所規(guī)定的和跟隨運單的或交存承運人的這些單證,由于滅失或不正確的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擔一個代理所負的責任,但承運人所支付的賠償以不超過如貨物滅失所支付的賠償為條件。

          第十二條

          1.發(fā)貨人有權處置貨物,特別是以要求承運人停止在途貨物運輸的方式來改變貨物交付地點或將貨物交付給非運單所指定的收貨人。

          2.當第二份運單交給收貨人時或當收貨人按第十三條第1款行使其權利時,則該權利即告終止。此自以后,承運人應聽從收貨人的指令。

          3.收貨人有權自運單簽發(fā)之時起處置貨物,如果發(fā)貨人在運單中注明有如此說明。4.如收貨人在行使其處置貨物的權利時,已指示將貨物交給另一方,那末其它人無權再指定其它收貨人。

          5.行使處置權應遵照下列條件:

         。╝)發(fā)貨人或如在本條第3款所述情況下擬行使權利的收貨人出示上面已列明對承運人的新指示的第一份運單和向承運人賠償由于執(zhí)行該指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b)當指示到達執(zhí)行人手中時執(zhí)行該指示是可能的,同時既不干擾承運人的正常工作的進行,也不妨礙其它貨物的發(fā)貨人或收貨人;

         。╟)該指示并不造成貨物的分票。

          6.由于本條第5款(b)項的規(guī)定,當承運人不能執(zhí)行收到的指示時,他應立即通知給他該指示的人。

          7.未執(zhí)行本條規(guī)定的條件中所給予的指示,或已執(zhí)行指示而未要求出示第一份運單的承運人,應對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向有權提賠人負責。

          第十三條

          1.當貨物到達指定的交貨地點后,收貨人有權憑收據要求承運人將第二份運單和貨物交給他。如果貨物滅失已成立或在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貨物并未到達,收貨人對承運人有權以其自己名義享受運輸合同產生的任何權利。

          2.援引本條第1款所授權利的收貨人應支付運單中所應支付的費用,但就此事如有爭執(zhí),除非收貨人已擔保,否則不應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第十四條

          1.如果由于某種原因或者根據運單規(guī)定的條件,在貨物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前執(zhí)行合同已經或成為不可能,承運人應按第十二條規(guī)定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

          2.但是,如果情況允許按不同于運單規(guī)定的條件進行運輸和如果承運人不能根據第十二條規(guī)定在合理時間內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他應采取他認為對有權處置貨物者最有利的措施。

          第十五條

          1.如果貨物到達指定交付地點后的情況妨礙貨物交付,承運人應要求發(fā)貨人給予指示。如果收貨人拒絕接貨,發(fā)貨人應有權處置貨物而無需出示第一份運單。

          2.即使收貨人已拒絕接貨,但只要承運人未從發(fā)貨人處收到相反的指示,收貨人仍可要求交貨。

          3.當收貨人行使第十二條第3款的權利而指示將貨物交付另一人后發(fā)生交貨受阻的情況,本條第1、2款應適用,一如該收貨人是發(fā)貨人,另一人是收貨人。

          第十六條

          1.除非要求得到指示和執(zhí)行該項指示而發(fā)生的費用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疏忽所引起,否則承運人應有權享受償還該費用的權利。

          2.在第十四條第1款和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承運人可為有權處置貨物者立即卸貨,自此以后運輸應視作終結。然后,承運人應代表有權處置貨物者掌管貨物。但承運人也可將貨物委托給第三方掌管,在那種情況下,他除履行合理謹慎選擇第三方的責任外,不負任何其它責任。在運單中應付的費用和所有其它費用應以貨物擔保。

          3.如果貨物易腐或貨物的狀況證明如此、或當棧租費將超過貨物的價值,承運人可出售貨物而無需等待有權處置貨物者的指示。在其它情況下,如果在合同期限屆滿后,承運人未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收到要求他合理執(zhí)行的相反的指示,他也可將貨物進行出售。

          4.如貨物已

          按照本條被出售,在出售的貨款中扣除由貨方承擔之費用后的余額應歸有權處置貨物者所支配。如果這些費用超過貨款,承運人應有享受其差額的權利。

          5.出售貨物的手續(xù)應由貨物所在地的法律或習慣來確定。

          第四章承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1.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fā)生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

          2.但如果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是由于索賠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是由于索賠人的指示而不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由于貨物的固有缺陷或承運人不能避免的情況和承運人不能防止的結果所造成,承運人應免除責任。

          3.對由于為履行運輸而使用之車輛的不良狀況或由于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4.遵照第十八條第2至第5款,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在下述一種或一種以上情況中產生的特殊風險所引起的,承運人應予免責:

         。╝)當已在運單中明確議定和規(guī)定使用無蓋敞車。

         。╞)如貨物根據其性質,在無包裝或未予妥善包裝時易于損耗或損壞的情況下,無包裝或包裝不良;

         。╟)由發(fā)貨人、收貨人或代表發(fā)貨人或收貨人所從事的貨物搬運、裝載、積載和卸載;(d)特別是由于斷裂、生銹、腐爛、干燥、滲漏、正常損耗或蟲蛀特易造成全部滅失或部分滅失或損壞的某些貨物的性質;

         。╡)包裝上標志或號碼不足或不當;

         。╢)承運活動物。

          5.根據本條,承運人對造成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的某些因其它貨物的損壞以及由此所引的任何費用,發(fā)貨人應對承運人負責。

          1.對第十七條第2款所規(guī)定的原因之一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承運人應負舉證責任。2.當承運人確定案情中的滅失或損壞能歸因于第十七條第4款所述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特殊風險,則應推定就是這樣引起的。但索賠人有權證明滅失或損壞事實上不是全部或部分歸因于這些風險之一。

          3.如有大量短少或整件的滅失,此種推定不應適用于第十七條第4款(a)項中所述情況。4.如貨物由裝有特殊設備以便保護貨物不受熱、冷、溫度變化或空氣濕度影響的汽車承運,除非承運人證明他對這種設備的選擇、維修和使用的情況均已采取了理應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照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索賠第十七條第4款(d)項規(guī)定的利益。

          5.除非承運人證明,根據情況他已采取了一般理應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第十七條第4款(f)項的利益。

          第十九條

          當貨物未能在議定的時效期限內交貨,或雖無此種議定時效期限,在考慮到實際情況后,運輸的實際期限,特別是分票運輸,在通常情況下組成整票貨物所需要的時間超過了允許一個勤勉承運人的合理的時間,則視為延遲交付發(fā)生。

          第二十條

          1.在議定期限屆滿后三十天內或如無議定期限,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起六十天之內貨物未交付的事實應視為貨物滅失的最終證明,所以有權提出索賠的人可視貨物已經滅失。2.有權提賠人在收到對滅失貨物的賠償時,可提出書面要求--在賠償支付后一年期間如貨物被找到,應立即給他通知。對他的此種要求應給予書面確認。

          3.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十天之內,在交付運單上應付費用和退還他收到的賠償金(減運其中包括的費用)后,上述有權提賠人可要求將貨物交付給他,但不損害第二十三條中交貨延遲賠償的任何索賠和如可適用的第二十六條。

          4.如無第2款提及的要求或在第3款所述三十天期間無任何指示或在賠款支付超過一年后貨物仍未找到,承運人有權根據貨物所在地的法律處理該貨物。

          第二十一條

          如果貨物已被交付收貨人而未按運輸合同條款收取承運人應收取的“現款交貨”費用,承運人應向發(fā)貨人負責賠償不超過該費用的金額,此種賠償不妨礙他對收貨人的訴訟權利。第二十二條

          1.當發(fā)貨人把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交付承運人,他應將危險的確切性質通知承運人和如有必要時指出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如此種情況并未列入運單,發(fā)貨人或收貨人可通過一些其它方式負責舉證證明承運人了解由該貨物運輸所造成危險的確切性質。

          2.在本條第1款所述情況下,承運人不知道貨物的危險性質,則危險貨物可能隨時隨地由承運人卸載、銷毀或使之無害而無需給予賠償;再者,發(fā)貨人應對接管或運輸引起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負責。

          第二十三條

          1.如果根據本公約規(guī)定,承運人負責賠償貨物的全部和部分滅失時,這種賠償應參照接運地點和時間貨物的價值進行計算。

          2.貨物的價值應根據商品交易所價格,或無此種價格則根據現行市價,或如無商品交易所價格或現行市份,則參照同類、同品質貨物的通常貨價決定。

          3.但該短缺的賠償額毛重每公斤不超過25法郎!胺ɡ伞币庵钢10/31克,其黃金純度為千分之900的金法郎。

          4.此外,如果貨物全部滅失,運輸費用、關稅和有關貨物運輸發(fā)生的

          其它費用應全部償還;如貨物部分滅失,則按遭受滅失部分的比例償還,但不付另外的損壞費用。

          5.在延遲情況下,如索賠人證明損壞是由此引起的,承運人應支付該損壞不超過運輸費用的賠償。

          6.只有在貨物的價值或交貨的優(yōu)惠利息已根據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條作申報時,才可索賠較高賠償額。

          第二十四條

          發(fā)貨人憑支付雙方議定的附加費,可在運單上申報超過第二十三條第3款所規(guī)定的限額的貨物價值。在此情況下,申報的金額應代替該限額。

          第二十五條

          1.如果貨物損壞,承運人應對貨物降低價值的該部分金額負責,其計算則參照第二十三條第1、2和4款確定的貨物價值。

          2.但賠償不可超過:

          (a)如整票貨物損壞,在全部滅失情況下所支付的金額;

         。╞)如僅部分貨物損壞,在部分滅失情況下所支付的金額。

          第二十六條

          1.如果貨物滅失或損壞或超過議定時效期限,則發(fā)貨人憑支付議定的附加費,可以將金額列入運單的方式來確定交貨時的優(yōu)惠利息的金額。

          2.不論在第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五條中關于賠償如何規(guī)定,如交貨優(yōu)惠利息一經申報,已證明的額外滅失或損壞的賠償直至申報利息的全部金額可予索賠。

          第二十七條

          1.索賠人應有權索賠應付賠償金的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的利息應從向承運人書面提出索賠之日起,或未提出索賠則從法律訴訟之日起計算。

          2.計算賠償額如不是按提賠國家的貨幣來表示時,則應按照賠償支付地當天所采用的兌換率來換算。

          第二十八條

          1.根據適用的法律,本公約內運輸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導致的合同以外的索賠,承運人可援引免除其責任或確定或限制賠償金的本公約的規(guī)定。

          2.按第三條規(guī)定,如承運人對應予負責的某一方的貨物的滅失、損壞或延遲的合同以外的責任有爭議,該承運人也可援引免除承運人責任或確定或限制賠償金的本公約的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1.如損壞不是由承運人的故意不當行為或根據受理該案的法院或法庭的法律認為相當于故意不當行為的承運人的過失所引起,則承運人無權援引免除或限制他的責任或推卸舉證責任的本章的規(guī)定。

          2.如果故意不當行為或過失是由承運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或為履行運輸他所利用其服務的其它人所作,當這些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是在其受雇范圍內行事時,則同樣規(guī)定應予適用。再者,在這種情況下,該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無權就其個人責任援引第1款本章的規(guī)定。

          第五章索賠和訴訟

          第三十條

          1.如果收貨人接管貨物時未與承運人及時檢驗貨物狀況或如有明顯的滅失或損壞,在不遲于交貨的時候,如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在交貨后七日內(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未向承運人提出保留說明滅失或損壞的一般性質,則接收貨物的事實應作為他收到運單上所載明的貨物的初步證據。如貨物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則所述保留應用書面作出。

          2.當貨物的狀況已經收貨人和承運人及時檢驗,只有在滅失或損壞不明顯而且收貨人在檢驗之日起七日內(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已向承運人及時提出書面保留的情況下,才允許提出與本檢驗結果相反的證據。

          3.除非自貨物置于收貨人處置時起二十一天內已向承運人提出書面保留,否則交貨延遲不予賠償。

          4.在計算本條規(guī)定的時效期限時,根據實際情況,交貨日或檢驗日或將貨物置于收貨人處理之日,不應包括在時效期限內。

          5.承運人和收貨人應相互為進行必需的調查和檢驗提供各種合理的方便。

          第三十一條

          1.本公約中運輸所引起的訴訟,原告可在雙方協(xié)議約定的締約國的任何法院和法庭提起,也可以在下列地點所屬的國家的法院或法庭提起:

         。╝)被告的通常住所或主要營業(yè)所、或者經手訂立合同的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的所在地;或

         。╞)承運人接管貨物的地點或指定的交貨地點。

          而不得在其它法院或法庭起訴。

          2.關于本條第1款所述索賠,如已向根據該款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提起訴訟或此類法院或法庭已就此項索賠作出判決,除非受理第一次訴訟的法院或法庭的判決在提起新訴訟的國家不能執(zhí)行,否則相同當事人之間不得基于相同理由提起新的訴訟。

          3.如果就本條第1款所述的任何訴訟,由一個締約國的法院或法庭作出的判決在該國已經生效而可以執(zhí)行,一旦在任何其它締約國辦妥所需手續(xù),該判決也可以在該締約國執(zhí)行。所需手續(xù)不應涉及審理案件的實質問題。

          4.本條第3款規(guī)定適用于審理后的判決、缺席判決和法院裁定所確認的和解,但不適用于臨時判決或使全部或部分敗訴的原告賠償訴訟費用以外的損失的決定。

          5.對本公約運輸所引起的訴訟,不應向在締約國之一有住所或營業(yè)所的任何締約國國民要求費用擔保。

          第三十二條

          1.按照本公約運輸所引起的訴訟,其時效期限是一年,但如是故意的不當行為,或根據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認為過失與故意的不當行為相等同時,時效期限為三年。時效期

          限開始起算的時間是:

         。╝)如貨物系部分滅失、損壞或交貨延遲,自交貨之日起算;

         。╞)如系全部滅失,以議定的交貨期限屆滿后第三十天,或如無議定的交貨期限,則從承運人接管貨物之日起第六十天開始起算;

          (c)在所有其它情況下,在運輸合同訂立后滿期三個月時起算。

          時效期限開始之日不應計算在期限內。

          2.時效期限因提出書面索賠而中止,直至承運人以書面通知拒絕索賠并將所附單據退回之日為止。如索賠的一部分已承認,則時效期限僅應對有爭議部分的索賠恢復計算。收到索賠或答復和退回單據的舉證應由援引這些事實的當事人負責。時效期限的計算不應被具有同一標的的進一步主張所中止。

          3.除上述的第2款的規(guī)定外,時效期限的延長應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決定。該法律也應制約新的訴訟權利的產生。

          4.時效已過的訴訟權利不可以通過反索賠或抵銷的方式行使。

          第三十三條

          運輸合同可以包含給予仲裁庭管轄權的條款,如果該條款規(guī)定仲裁庭應適用本公約。

          第六章連續(xù)承運人履行運輸合同的規(guī)定

          第三十四條

          如受單一合同所制約的運輸是由連續(xù)公路承運人履行,則其每一承運人為全部營運負責。鑒于其接受貨物和運單,第二承運人和每個連續(xù)承運人即成為在運單條款中運輸合同的當事人一方。

          第三十五條

          1.從前一承運人處接受貨物的承運人應給前一承運人載有日期和簽字的收據,他應在第二份運單上登記他的名字和地址。如適用,他應在第二份運單和收據上列入第八條第2款的規(guī)定的那種保留。

          2.第九條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連續(xù)承運人之間的關系。

          第三十六條

          除基于同一運輸合同索賠的訴訟中提出的反索賠或抵銷以外,有關滅失、損失或延遲的責任的法律訴訟只可向第一承運人、最后承運人或在發(fā)生滅失、損壞或延遲的這一段運輸中履行那段運輸的承運人提起,一個訴訟可以同時向這些承運人的幾個提起。

          第三十七條

          已根據本公約規(guī)定支付賠償的承運人應有權從參加運輸的其它承運人處享受取得該賠償及其利息和由于索賠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對滅失或損壞負責的承運人應單獨負責賠償,不管此賠償是否由他或另一承運人支付;

          (b)當滅失或損壞是由二個或二個以上承運人的行為所造成時,每個承運人應按其所負責部分按比例進行分攤。

          (c)如不能確定屬于那個承運人的責任,滅失或損壞則應在上款(b)項規(guī)定的所有承運人之間按比例分擔賠償。

          第三十八條

          如某一承運人無力償還,應按支付給其它承運人的運費按比例在其它承運人中分攤他應支付和支未付的賠償部分。

          第三十九條

          1.如賠償金是在訴訟通知書已遞交給被告承運人并已給予法庭之后司法當局所決定的,則根據第三十七及三十八條,被告承運人無權對提賠的承運人所提出的支付有效性提出爭議。

          2.要提起訴訟而行使其追索權的承運人可向有關承運人之一常駐國家的或合同是通過有關承運人在該地的主要營業(yè)所或分支機構或代理訂立的國家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提出索賠。所有有關承運人均可作為一訴訟中的被告。

          3.第三十一條第3、4款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條所述的判決。

          4.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應適用于承運人之間的索賠,但時效期限應從按本公約規(guī)定確定支付賠償金的最終司法判決之日開始計算或如無此種司法判決,則從實際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第四十條

          承運人應有權在他們中間同意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條以外的其它規(guī)定。

          第七章違反公約的規(guī)定無效

          第四十一條

          1.遵照第四十條規(guī)定,直接或間接違背本公約的任何規(guī)定,概屬無效。該規(guī)定的無效不涉及合同其它規(guī)定的無效。

          2.特別是給予承運人的保險利益或任何其它類似條款或任何轉嫁舉證責任的條款,均屬無效。

          第八章最終條款

          第四十二條

          1.本公約向歐洲經濟委員會成員國和按委員會職權范圍第8款以咨詢身份接納入委員會的國家開放,以供簽字或加入。

          2.根據歐洲經濟委員會職權范圍第11款可能參加委員會某些活動的國家,在本公約生效后通過加入公約可成為本公約的締約國。

          3.本公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放以便簽字。自此以后,則本公約開放,以便加入。

          4.本公約須經批準。

          5.批準或加入書應由聯(lián)合國秘書長保管。

          第四十三條

          1.本公約在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述五個國家交存批準或加入書后第九十日生效。

          2.對在五個國家交存其批準和加入書后批準或加入的任何國家,本公約應在該國交存批準或加入書后第九十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1.任何締約國將其退出要求通知聯(lián)合國秘書長即可退出本公約。

          2.在秘書長接到退出通知之日起十二個月后,退出應予生效。

          第四十五條

          如果在本公約生效后,由于退出因而締約國數目減少到不足五個,本公約應自最后一個退出生效之日起中止生效。

          第四十六條

          1.任何國家可在交存其批準或加入書時或在此后任何時間,以向聯(lián)合國秘書長通知的方式宣布本公約應擴展到所有或任何國際關系由其負責的地區(qū)。本公約應從秘書長收到通知后第九十日或如當天在本公約還未生效,則自生效之日起,將其適用范圍擴展到通知書指定的地區(qū)。

          2.已按前款作出聲明將本公約適用范圍擴展到國際關系由它負責的任何地區(qū)的任何國家,可根據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聲明該地區(qū)分別退出本公約。

          第四十七條

          在二個或二上以上締約國有關本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任何爭議,在當事各方不能通過談判或其它方式解決的情況下,可應有關締約國任何一方的要求,遞交國際法庭解決。

          第四十八條

          1.在簽字、批準或加入本公約時,每個締約國可聲明其不受本公約第四十七條所約束,其它締約國不受有關作出這樣保留的締約國的第四十七條所約束。

          2.任何已作出如第1款所規(guī)定之保留的締約國,可在任何時間以通知聯(lián)合國秘書長的方式撤銷此種保留。

          3.對本公約不能允許有其它保留。

          第四十九條

          1.在本公約生效三年后,任何締約國以通知聯(lián)合國秘書長的方式,要求召集以重新審議公約為目的的會議。秘書長應將此要求通知所有締約國。如果在秘書長通知后四個月之內,不少于四分之一的締約國通知秘書長贊同此要求,則應由秘書長召集重新審議的會議。2.如果根據上款召開會議,秘書長應通知所有締約國和要求他們在為期三個月之內提出他們希望會議考慮的這種提案。秘書長應至少在該會議召開之日前三個月將會議的臨時議程連同這些提案的文本分發(fā)給所有締約國。

          3.秘書長應邀請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涉及的所有國家和按第四十二條第2款已成為締約國的國家參加按照本條召開的任何會議。

          第五十條

          除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通知外,聯(lián)合國秘書長應將下述事項通知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述國家和第四十二條第2款所述已成為締約國的國家:

          (a)第四十二條中的批準和加入;

          (b)根據第四十三條本公約的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中的退出;

         。╠)根據第四十五條本公約的中止;

         。╡)根據第四十六條收到的通知書;

         。╢)根據第四十八條第1、2款收到的聲明和通知書。

          第五十一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本公約正本將交存聯(lián)合國秘書長。他應將已被證明的真實文本分發(fā)給第四十二條第1、2款提到的每一國家。

          為此,下列經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在本公約上簽字,以資證明。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寫成。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簽字議定書在進行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簽字時,下列經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同意下述聲明和解釋:

          1.本公約不應適用于大不列顛及北受爾蘭聯(lián)合王國和受爾蘭共和國之間的貨運。

          2.關于第一條第4款,下列簽署人負責談判制定家俱搬遷和多式聯(lián)運合同的公約。

          下列經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在本議定書上簽字,以資證明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6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之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行業(yè)的標準包裝:________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交易習慣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外包裝須乙方認可。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

          1、甲方的權利:________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抵達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額支付乙方所需運輸費。

          2、 甲方的義務:________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3、 甲方的權利:________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的領取運費金額。

          4、 甲方的義務:________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

          1、 乙方的權利: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________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到指定地點,按時間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__

          一、 甲方的責任

          及時通知發(fā)貨的時間、件數、噸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二、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 運輸過程中貨物的丟失、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生效,自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甲 方:________ (簽字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簽字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7

          甲方(托運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guī)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guī)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yè)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xié)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 ,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yè)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yè)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yè)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zhí)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營業(yè)執(zhí)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jiān)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________見本協(xié)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________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wèi)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

          依次:________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 因甲方原因發(fā)生退貨,運費計算:________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fā)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 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fā)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 若發(fā)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________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xié)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zhí)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xù)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若未發(fā)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lián)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fā)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guī)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xié)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xié)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xié)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fā)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fā)貨人員發(fā)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qū)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fā)貨手續(xù),雙方辦理完發(fā)貨手續(xù)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甲方發(fā)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zhí)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 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fā)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fā)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 貨到客戶處,如發(fā)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lián)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fā)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 如發(fā)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lián)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 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yè)信息或運輸業(yè)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xié)議規(guī)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xié)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協(xié)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xié)議產生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

          別行政區(qū)及中國臺灣)的管轄。

          2、 因履行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協(xié)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xié)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xù)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xù)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xié)議附件是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協(xié)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協(xié)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此業(yè)務正文)

          附件1:________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________乙方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章:________

          甲方: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本協(xié)議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 月 日在青島市簽署。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8

          托運方: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yè)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________按保價額的 ‰ 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lián)p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fā)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________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________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________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________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________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xié)議。

          2.收貨人的義務:________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________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________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

         、俨豢煽沽;

         、谪浳锉旧淼淖匀粚傩;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芡羞\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________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

          托運方: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

          負責人或代理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負責人或代理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9

          托運方: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  編:________                 郵  編: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yè)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________按保價額的 ‰ 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lián)p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fā)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________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________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________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________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________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xié)議。

          2.收貨人的義務:________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________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________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

          ①不可抗力;

         、谪浳锉旧淼淖匀粚傩;

         、圬浳锏暮侠頁p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________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職  位:________                 職  位: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 月 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 月 日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10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________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________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fā)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fā)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________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guī)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________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___天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于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托運人后,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的,承運人有權委托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后,余額返還托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________

          (1)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托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________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xié)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fā)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fā)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________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________

          1.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guī)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________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

         、俨豢煽沽;

         、谪浳锉旧淼淖匀粚傩;

         、圬浳锏暮侠頁p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xié)商解決,無法協(xié)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yè)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11

          簽訂地: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托運方):_____

          址址: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

          電話:_____

          傳真號碼: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手機:_____

          住址:_____

          行車證號:_____

          車型:_____

          車號:_____

          擔保方:_____

          單位:_____

          電話:_____

          收貨人:_____

          電話:_____

          地址: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運輸的規(guī)定,經過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第三條貨物到達地點:第四條貨物起運日期:年月日。貨物止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等:

          1、貨物由乙方負責承運。

          2、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必須車況良好,車輛手續(xù)齊全,駕駛員證件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擔保方提供車輛,則擔保方對乙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行車證、駕駛證、身份證、保險等)必須嚴格審查,否則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由實際承運人承擔,而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貨物裝車責任和方法:貨物的裝車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并按甲方提供的裝箱清單驗貨,對整機的完整性檢查并簽字接收。

          第七條貨物卸車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目的地由收貨人(或甲方指定人員)按隨車裝車清單驗收簽字或蓋章后方可結帳。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運費匯入承運人姓名:_____

          匯入人卡號:_____

          開戶行:_____

          1、運費由甲、乙(無擔保方時)雙方或甲方與擔保方商定。含稅運費小寫:_____。

          2、承運期間沿途除含稅運費以外的所有費用,(如:燃料費、食宿費、過橋、輪渡、過路費等)均由承運方本人承擔。

          3、承運期間因乙方手續(xù)不全、違章等罰款均由承運方本人承擔。

          4、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甲方不支付任何預付款項。

          5、貨物運達目的地,經收貨人驗收并在收貨單據上簽字或蓋章后通知甲方。乙方(無擔保方時)或擔保方憑運輸發(fā)票及驗收單據傳真件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xù)。甲方在確認無誤后一次性結清運費。

          6、乙方運輸合同(驗收后),當收貨人簽字驗收完畢后,所執(zhí)運輸合同只作為運輸費用結算憑證。

          第九條貨物的保險:若甲方在貨物運輸前辦理了保險手續(xù),則乙方在承運過程中若貨物發(fā)生意外情況,乙方(承運人)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并通知甲方和擔保方配合處理好相關事宜。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貨的,乙方與擔保方按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元(壹仟元整)。

          2、乙方將貨物運輸至非合同約定地點的,應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且如遲延仍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違約金。

          3、乙方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無法在指定地點卸貨的,乙方應在合同指定地點壹拾公里范圍內免費送貨。

          4、貨物的隨機配件及隨車配件是貨物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運方不得拒絕裝載。

          5、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乙方與擔保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費等)向甲方照價賠償,并承擔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延誤交貨給用戶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如有糾紛,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代表(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擔保方:

          運輸合同附表1合同號:Y---15---702

          一.整機隨機附表

          運輸合同附表2合同號:Y---15--702

          (三)技術文件明細表

          說明:清點貨物與上表所有內容相符,整機完好無損,承運人自簽字認可后,出現任何風險導致?lián)p失的,都將由承運方或用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發(fā)貨人:(簽名蓋章)

          承運人(簽名蓋章)

          接貨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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