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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0 19:05:11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2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療單位病假證明。

          ⒉、到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⒊、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工資。

          二、事假

          ⒈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于上班前用電話或委托別人請假,事后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⒉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三、曠工

          ⒈、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⒉、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⒊、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上級規定執行。婚假、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

          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后,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后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復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權限審批后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并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后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 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布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4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審批,1.5~2.5天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安排人代課或代班,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空堂)到醫院看病,不扣出勤獎。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不扣除當月出勤獎: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縣內3天,市縣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3個月,難產、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產的以病假對待,一年內流產兩次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扣1個月考評獎;

          e、做上環手術3天;

          f、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半天,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半天;

          j、教職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時,準假2天;

          h、教職工子女結婚準假1天。

          發當月出勤獎和當月考核獎;曠工三天,停發當月出勤獎和本學期考核獎;對長期曠工者要令其在教職工大會上深刻檢討,情節嚴重者,報市教委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市縣內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安排,市外由校長審批,并報教導處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年級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課間、課外時間不準授課,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活動、鍛煉和娛樂時間。

          5、教師考勤教導處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年級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外單位借調人員,停發學校一切獎金,不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發假內的課時津貼(按日均數計算),并分別按每天1.5元、2元扣發出勤獎;月累計事假達4天者,扣發當月出勤獎的50%。

          ⑵函授學習請假,只停發假內課時津貼(按日均數計算)。經學校批準的培訓學習,按均數發放課時津貼。

          ⑶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獎金)

          2、在崗考核

          ⑴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因病、因事臨時外出,教師必須向值勤行政領導口頭請假,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遲到者,教師需向值勤行政領導說明情況(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不說明的發現一次扣5元。

          3、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學校對惹是生非、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⑴無故缺課1節扣10元。

          ⑵私自調課扣5元。

          ⑶在培訓、會議、教科研活動和公益活動時間,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月累計3次按3元/次扣罰;缺席1次,扣罰3元,月累計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課內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扣罰任課教師當月10~50元津貼,并酌情給予其紀律處分。

          ⑸對惹是生非、打架鬧事、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影響者,一律書面檢討,批評教育,扣除當月考評獎,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扣除本學期考評獎,并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處理。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教導處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后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報銷后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于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三、崗位管理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后,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領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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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2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療單位病假證明。

              ⒉、到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⒊、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工資。

              二、事假

              ⒈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于上班前用電話或委托別人請假,事后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⒉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三、曠工

              ⒈、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⒉、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⒊、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上級規定執行。婚假、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

              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后,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后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復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權限審批后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并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后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 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布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4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審批,1.5~2.5天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安排人代課或代班,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空堂)到醫院看病,不扣出勤獎。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不扣除當月出勤獎: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縣內3天,市縣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3個月,難產、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產的以病假對待,一年內流產兩次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扣1個月考評獎;

              e、做上環手術3天;

              f、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半天,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半天;

              j、教職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時,準假2天;

              h、教職工子女結婚準假1天。

              發當月出勤獎和當月考核獎;曠工三天,停發當月出勤獎和本學期考核獎;對長期曠工者要令其在教職工大會上深刻檢討,情節嚴重者,報市教委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市縣內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安排,市外由校長審批,并報教導處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年級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課間、課外時間不準授課,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活動、鍛煉和娛樂時間。

              5、教師考勤教導處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年級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外單位借調人員,停發學校一切獎金,不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發假內的課時津貼(按日均數計算),并分別按每天1.5元、2元扣發出勤獎;月累計事假達4天者,扣發當月出勤獎的50%。

              ⑵函授學習請假,只停發假內課時津貼(按日均數計算)。經學校批準的培訓學習,按均數發放課時津貼。

              ⑶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獎金)

              2、在崗考核

              ⑴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因病、因事臨時外出,教師必須向值勤行政領導口頭請假,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遲到者,教師需向值勤行政領導說明情況(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不說明的發現一次扣5元。

              3、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學校對惹是生非、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⑴無故缺課1節扣10元。

              ⑵私自調課扣5元。

              ⑶在培訓、會議、教科研活動和公益活動時間,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月累計3次按3元/次扣罰;缺席1次,扣罰3元,月累計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課內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扣罰任課教師當月10~50元津貼,并酌情給予其紀律處分。

              ⑸對惹是生非、打架鬧事、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影響者,一律書面檢討,批評教育,扣除當月考評獎,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扣除本學期考評獎,并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處理。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教導處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學校后勤考勤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后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報銷后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于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三、崗位管理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后,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領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