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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0 10:43:08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7篇)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

          為了充分發揮醫院退休人員的專業技術優勢,調動退休人員參與醫院發展建設的積極性,規范醫院對退休人員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并結合醫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條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職稱,退休職工(執業醫師);

          2、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專家;

          3、身體健康,且能保證工作時間。

          4、因科室業務發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員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二、返聘人員待遇

          1、本院退休職工返聘工資待遇:參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參照同級同類在職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未參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實際出勤天數執行。

          2、外院退休職工返聘工資待遇:

          參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參照同級同類在職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每周上4-6個半天門診的正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4000元(副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30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實際接診人數考核后計算;每周上2-3個半天門診的正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2000元(副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10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實際接診人數考核后計算。

          3、所有返聘人員有關福利待遇按照醫院返聘職工標準執行。

          三、職責與要求

          1、退休人員返聘期間,醫院原則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職務,亦不負責其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

          2、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同樣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防差錯,杜絕事故;

          3、返聘人員到外出會診,要按照醫教科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得自行聯系外出;

          4、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行風建設相關規定;

          四、返聘、續聘

          1、符合返聘條件人員寫出書面申請,擬聘科室負責人結合科室工作崗位需要,簽署返聘意見,報分管院長審批,經院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返聘手續。

          2、經批準返聘人員,由醫院與其簽定聘用協議,明確聘期中的任務和要求。

          3、返聘實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動終止。

          4、返聘協議一年一簽。根據科室需求以及返聘者的工作、身體等狀況,每年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以決定是否返聘和續聘。

          五、解聘條件

          1、返聘期滿,即行終止聘用。

          2、經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聘用。

          3、雙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即可解除聘用協議。

          4、返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立即解聘:

          (1)不符合醫院的返聘條件和要求的;

          (2)不能勝任醫院安排的工作的,或經考核不合格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醫院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向醫院隱瞞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因身體原因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履行崗位職責,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六、相關規定

          1、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聘用,需提前一月通知對方。如不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的義務,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計一個月薪酬。

          2、正常終止或解除本協議的,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補償金。

          3、聘用期間,返聘人員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費用由返聘人員自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返聘人員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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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范返聘人員管理程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返聘人員,是指離開原工作崗位,已按國家規定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但因生產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內暫時由公司聘用的人員。

          第四條 各單位返聘人員工作應堅持“一事一聘”的原則。用人單位屬以下情況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請:

          一、臨時性、階段性工作難題、技術攻關等所需人員無法在集團范圍內調劑解決的;

          二、各單位業務工作的開展需要專業人員進行指導的;

          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人員原則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 返聘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返聘人員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身體健康,經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檢查,符合工作要求;

          二、被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男不得超過65周歲,女不得超過60周歲;

          三、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第六條 聘用審批程序

          一、各子公司因生產、工作急需,計劃使用返聘人員時,原則上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申請,并填報《返聘審批表》。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組織符合返聘條件的人員進行應聘,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確定出聘用人選、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項,并將最終結果反饋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據審批結果與應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職能部門需使用返聘人員時,由用人部門出具書面申請,并填寫《返聘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批,《返聘協議》由人力資源部與聘用人員簽訂。

          第三章 聘用期限及薪酬、協議管理

          第七條 返聘人員的聘用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兩種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長不超過一年,具體時間長短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員聘用期滿或工作任務完結后,各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終止手續,未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均不得繼續聘用。確因工作需要,應繼續使用時,各用人單位須重新填寫《返聘審批表》,由人力資源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返聘人員在聘期內勞動報酬支付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聘用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工作量進行核定,原則上不高于集團(股份)公司范圍內同類人員工資收入水平。返聘人員勞動報酬的支付由用人單位負責,在勞務費用中列支。用人單位根據返聘人員出勤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后按月發放,不承擔返聘人員的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返聘人員不享受公司各項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在每月2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書面報告返聘人員薪酬情況。

          第九條 各用人單位為返聘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若發生工傷事故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處理。

          第十條 返聘人員在聘期內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在《返聘協議》規定的聘用期內,一方因故需提前解除《返聘協議》而雙方未能協商一致時,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的,用人單位須在協議解除后向聘用人員多支付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作為提前解除協議的補償;由聘用人員單方解除的,聘用人員應向使用單位支付一個月本人勞動報酬的補償費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3

          1 適用范圍

          1.1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聘用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管理。

          2 職責

          2.1 人力資源部職責

          2.1.1 審核部門提出的返聘需求。

          2.1.2 負責《返聘協議》的簽訂、續訂、解除或終止的管理。

          2.2 各部門職責

          2.2.1 依據工作、生產需要,提出返聘需求。

          2.2.2

          2.2.3 代表公司與返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負責返聘人員工作的日常考核。

          3 管理內容

          3.1 返聘情形

          3.1.1 因在某個項目或其他工作中承擔的任務未完成且公司內沒有能夠承擔該項工作的人員時,可以返聘。

          3.1.2 因公司內某項技術或工作,目前的人員不具備或未達到承擔該項工作的能力時,可以返聘。

          3.1.3 因公司開發某個新項目或技術,承擔該項目的人員因經驗、技術缺乏需要指導時,可以返聘。

          3.1.4 其他經公司領導審批的`返聘情形。

          3.2 返聘工作要求

          3.2.1 部門提出返聘需求時,應以發展本部門生產和經營、提高管理水平、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開發新產品、加強年輕人才培養、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

          3.2.2 返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各部門的返聘工作應經人力資源部備案。

          3.2.3 返聘年限

          3.2.3.1 返聘協議期限應控制在1年以內,期滿后有需要可續簽。

          3.2.3.2 返聘總年限不得超過5年。

          3.3 返聘人員條件

          3.3.1 返聘的人員必須在是在技術、管理方面有專長,在原崗位上應是骨干人才。

          3.3.2 返聘人員年齡,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如有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年齡可放寬到70周歲。

          3.3.3 返聘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急性病,能夠完成部門交辦的任務。

          3.3.4 返聘的重點是在一線從事生產工作的高級技工和掌握重要技術或管理技能的高級職稱人員,對其他人員的返聘嚴格控制。

          3.4 返聘人員待遇

          3.4.1 返聘人員待遇按其承擔的工作職責及技術水平確定。

          3.4.1.1 工程技術崗位:原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返聘津貼(研高500元/月,副高300元/月,中級200元/月)

          3.4.1.2 工人技術崗位:基本工資(高級技師800元/月,技師700元/月,高級工500元/月)+工時獎金

          3.4.1.3 管理崗位:控制在800—1500元/月。

          3.4.1.4 掌握公司急需技術的人員及外聘高級技術專家待遇可協商辦理。

          3.4.2 返聘人員不參加部門獎金及績效的分配。作出特殊貢獻者,可由部門申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根據制度給予專項獎勵。(特殊貢獻指:有重大的技術發明或對項目做出重大貢獻并產生較大經濟效益的;提出重大的工藝改進并取得成效的`;對管理改進做出重大貢獻的。)

          3.4.3 公司提供返聘人員必要的勞防用品,按其協議期限購買人身保險。

          3.5 管理程序

          3.5.1 各部門需要返聘退休人員,應提前1個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交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3.5.2

          3.5.3 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與返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聘期內因聘用人員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提前解除聘約的,各部門應及時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解聘手續。

          3.5.4 《返聘協議》到期前1個月,人力資源部應通知部門,部門作出續簽或終止的決定。

          3.5.5 如需續簽,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批,聘用總年限在3年及以下的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聘用總年限在3年以上5年以下的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續簽應重新簽訂返聘協議。

          3.5.6 如不續簽,部門應提前15天通知返聘人員辦理工作交接并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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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資源,繼續發揮已達退休年齡人員的專長與經驗,依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方面的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在職員工已達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但有意愿在公司繼續工作的,可提交申請交董事長審批。

          三、退休返聘一般分為兩種:行管人員返聘和技術人員返聘。

          四、因退休返聘人員已失去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在返聘期內與公司建立的不是正式的勞動關系,故不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相關待遇。

          五、退休返聘的工資待遇原則上實行協商制。行管人員的返聘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補貼兩部分組成(無職務工資、職稱工資),福利待遇、獎金按在職員工的50%發放。技術人員返聘工資參照當時市場行情,協商制定。退休返聘員工不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六、退休返聘期限 :確定退休返聘的員工,需簽訂《退休員工返聘協議》,聘用期限為1年。協議期滿后視其工作業績與身體健康狀況決定是否續簽,續簽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七、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解除返聘:

          (一)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違法亂紀而受到行政執法部門處理的;

          (二)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個人責任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三)返聘人員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或因生病醫療期在一個月以上的;

          (四)向公司提交虛假資料,隱瞞重大疾病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七、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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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目的

          規范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使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維護用工雙方權益,杜絕或減少因退休和返聘管理不當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權益損失,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常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返聘管理。

          3.0職責

          3.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按國家相關規定實施員工退休管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的資格審核、風險評估、協議簽訂、備案公正、糾紛處理等。

          3.2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退休返聘人員的申請、面試、試用、考核、風險評估等工作。

          3.3總經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再用的最終審批。

          4.0定義

          4.1退休: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男60周歲,女55周歲)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4.2提前退休:指從事國家規定的工種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而提前退出工作崗位。

          4.3返聘:指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重新返回工作崗位。

          5.0管理規定

          5.1退休

          5.1.1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男60周歲,女55周歲),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注銷員工檔案。

          5.1.2因其它原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的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離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注銷員工檔案。

          5.1.3符合國家規定提前退休的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離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并注銷員工檔案。

          5.1.4員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如需向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申報和備案的,由人力資源中心攜帶員工離退休資料到國家相關勞動管理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申報和備案手續,退休員工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5.2返聘

          5.2.1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人力資源中心應與其簽訂書面返聘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保險、勞動保護待遇、工作期限、解約條件(可提前解約)等權利和義務。

          5.2.2離退休人員被公司返聘后,其與公司形成的關系,不屬于國家法定勞動關系,不受國家相關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5.2.3離退休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同離退休人員協商處理,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5.2.4離退休人員與公司發生其它爭議的,如果屬于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范圍的,由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5.2.5人力資源中心監督審查離退休人員是否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6.0返聘程序

          6.1返聘申請

          6.1.1凡符合人力資源中心招聘要求和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可根據《員工招聘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應聘申請。

          6.1.2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需求、人才補充難易度、公司整體運營的平穩性和連續性、特殊人才和特殊崗位的用工需求等實際情況,可向總經理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并征求用人部門意見。

          6.1.3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人力資源配置的實際需求,可向人力資源中心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

          6.2返聘審核

          6.2.1返聘審核的內容除包含常規應聘審核的項目外,重點審核離退休人員退休的合法性、健康狀況、病史、崗位工作對其健康明顯或潛在的影響和風險、其對崗位工作壓力的承受性和環境適應性等,以充分評估退休返聘人員可能和潛在的用工風險(職業健康及法律風險等)。

          6.2.2退休返聘人員應向人力資源中心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資料,若因個人信息資料虛假或隱瞞,經查證屬實,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退休返聘人員承擔(可在返聘協議里約定)。

          6.2.3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根據《員工應聘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招聘、甄選、錄用、試用、轉正、考核等工作,并共同承擔因審核不力出現的用工糾紛責任。

          6.2.4退休返聘人員經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審核通過,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6.2.5若退休返聘人員需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需要辦理公正手續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到相關公正機構辦理公正手續。

          6.2.6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每三個月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一次用工風險評估,經評估合格后方可繼續聘用。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發揮本院退休專家及退休技術骨干的作用,加強和規范醫院聘用人員的工作,以技術提升為重點工作目標,落實醫院品牌服務的戰略,不斷拓寬服務領域,不斷提升醫療技術水平和醫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醫院衛生人才資源的目的,經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聘用原則

          所有返聘人員應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崗位管理設置進行返聘。根據不同的反聘條件,申請相應的反聘崗位,并經辦公會討論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辦法

          1.專家(管理)人員返聘實行院科兩級返聘

          1.1.返聘條件:

          院級專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長期從事衛生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年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均屬醫院院級退休返聘選擇對象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醫院有需求時可予以院級返聘: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具有醫院5年以上院級領導任職經歷。

          科級專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長期從事衛生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年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均屬醫院科級退休返聘選擇對象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級返聘:

          1.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具有醫院8年以上中層干部任職經歷。

          3.碩士生導師組成人員,有帶教任務者。

          4.未結題的省級以上科研課題的主要負責人。

          5.南京市級重點學科及特殊專業的學科帶頭人。

          1.2.返聘年齡:

          返聘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正高≤70周歲,副高≤68周歲。

          返聘管理人員年齡:男性≤65周歲,女性≤60周歲。

          1.3.返聘程序:

          院級返聘:實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關部門與返聘人員簽定目標責任書,應嚴格遵守本人崗位職責,程序如下:

          根據醫院崗位設置,由個人提出申請,必須在距法定退休年齡前1個月將書面返聘申請,經相關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審議合格后,報送醫院辦公會討論通過,被聘任者簽定雙向選聘協議書。

          科級返聘:實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級返聘人員須經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簽定協議書后方可返聘錄用,嚴格遵守本人崗位職責,滿編或超編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據醫院崗位設置,由個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將退休通知提前1個月通知用人科室,個人提出返聘申請,經相關科主任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報送辦公會討決定,人力資源部將討結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資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簽定雙向選聘協議書。

          1.4.返聘后考核與分配:

          院級返聘:

          1.返聘人員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崗期間工資待遇發放。工作量等指標由院部考核,獎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員不再擔任行政職務,并應服從院部安排,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返聘期間法定假必須在返聘當年休完,逾期作廢。

          科級返聘:

          1.返聘人員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變,并按規定補足工資。返聘人員占所在科室的編制,享受在職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并納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員不再擔任科室負責人,并應服從科室安排,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返聘期間法定假必須在返聘當年休完,逾期作廢。

          1.5.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員應服從醫院和聘用科室的領導,聘用科室應加強返聘人員的管理。

          2.返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執業醫師和護士等專業的相關規定。

          3.返聘人員應參加醫院績效考核。返聘人員為醫院作出顯著成績,可按在職職工一樣,參加院級評選先進個人,醫院給予表彰獎勵。

          4.返聘人員按在職職工同樣進行考勤、考核、參加政治學習和各項社會活動,考核的.結果作為續聘的參考依據。

          1.6.續聘與解聘:

          1.返聘人員聘期滿后,如需要繼續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條件與年齡者,按本規定辦理,并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如期滿前一個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滿終止。

          2.醫院和聘用科室有權對返聘違規人員和因病因事不能勝任工作者實行解聘。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有權解聘:

          (1)不履行協議者。

          (2)不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者(如收受“紅包”、“回扣”、“三單提成”、違規外轉病人等)。

          (3)返聘期間在民營、私立醫院掛牌、工作。

          (4)未經醫院同意到院外從事醫療活動者。

          (5)聘任期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者。

          2.其他人員聘用: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人員,確因科室需要,個人向科室提出申請,科室可根據崗位設置許可,由科室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作為臨時性用工聘用,經醫院崗位聘用管理委員會票決是否聘用。待遇按相應崗位的臨時用工規定發放,一切費用納入科室成本核算,年齡男性≤65周歲,女性≤60周歲。

          3.除上述人員以外的退休人員一律不返聘。

          三、備注:

          1.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員。

          2.本辦法解釋權屬縣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管理部。

          3.本辦法如與上級主管部門人事聘用管理規定或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7

          為規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員聘任、管理等流程,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條件

          返聘人員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日常工作。年齡要求為:女性,不超過62周歲,男性,不超過65周歲。督導崗位,年齡可放寬至女性65周歲,男性70周歲。

          2、熱愛所聘崗位工作,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3、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能為人師表。

          二、退休返聘人員管理辦法

          返聘人員的聘任、考核及課時津貼發放由組織人事處、教務科研處及聘任部門共同監督、管理。

          聘期為一年一聘,每年根據人員缺編情況,由工作小組審核提出擬返聘人員名單,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議認定。返聘人員審核工作小組一般由以下人員組成:分管人事副校長、教務處負責人、組織人事處負責人、科研規劃處負責人及四系(印刷、設備、出版、藝術)系主任。

          1、返聘辦法及手續

          需要返聘人員的`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申請,并填寫《聘用外來(退休)人員申請表》,提供可證明擬返聘者身份證明的材料,報組織人事處審核,經工作小組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議同意后進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員由聘任部門負責管理考核,對于不能勝任本崗工作的,應及時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員的待遇以上海市規定工資標準。每周30個工作小時,享受寒暑假。

          辦法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8

          為適應醫院發展需要,充分發揮退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進一步加強對青年醫師的培養,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返聘原則

          1、醫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請,科室與個人雙向選擇。

          3、具有良好的醫德,為人師表。

          4、返聘以醫療臨床一線為主,藥、護、技及管理人員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則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條件

          1、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學術水平較高,在本專業領域內有一定影響。確因工作需要,專業技術職稱可以適當放寬。

          2、身體健康,特別是能夠堅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齡一般在65歲以下,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

          4、在院外無其他個人收入的兼職工作。

          三、返聘人員職責

          1、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履行同樣本職工作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類人員工作職責》中的各項規定。

          2、返聘期間不得再受聘于外單位或個人,如需外出會診、手術或查房應按院內有關規定辦理。

          3、服從科室工作安排,對青年醫師言傳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內執行同級在編職工工資標準(補足原工資)。

          2、享受同級人員獎金及院內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辦法

          1、本人申請并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陳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擔的.工作報院辦公室。

          2、根據所在科室及相關職能科室意見,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3、聘期為一年,根據返聘情況可以進行續聘。

          六、解聘

          返聘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間未能按約定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出現重大差錯和過失而損害醫院利益。

          3、違反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類人員工作職責》中的規定,對醫院造成不良影響。

          4、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違反醫院規定在外單位兼職。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9

          為使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后能繼續發揮其特長,同時有利于年輕專業技術人才的成長和學科建設,確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以促進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粵組通[1999]47號、校人發[1997]64號文、中大人事[2002]22號文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返聘作如下規定:

          一、延、返聘對象

          1.本人自愿;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服從工作安排的'醫教研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3.受院長委托,負責某項特殊工作的人員。

          二、延、返聘條件:

          (一)延聘條件:博士生導師

          (二)返聘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學研究生的導師;

          2.由上級有關單位和學校指定的重要學術著作、教材主持人;

          3.經省部級以上批準的高級醫療保健專家;

          4.科室需要或受醫院委托負責某項特殊教、醫、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 博士導師可延聘到65周歲。

          2. 博士導師,可返聘至70周歲;

          3. 非博士導師正高,可返聘至65周歲;副高返聘至63周歲;

          4. 每期返聘時間1-2年,原則上連續返聘時間副高不超過3年,正高不超過5年。

          5. 愿意前往黃埔院區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體聘期由醫院決定。

          6. 接受院長委托承擔特殊任務暫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員按在職人員的要求上全班,參加醫院醫教研工作。原則上,非手術科室65周歲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間每周教授門診時間不少于3單元;手術科室返聘期內累計門診時間不少于四分之一,具體由科室安排,沒有開設門診的科室,依此安排相關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參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向醫院提出申請,經人事科核實情況,報請院長書記會審批,獲準后通知相關科室,并填寫相關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個月通知相關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準備。凡需繼續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條程序報批。

          3.因故提前終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科室同意后上報人事科備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醫院現行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醫院其它文件中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八、本規定由人事科負責解釋。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健全和完善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員退休管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部為員工退休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退休條件、時間認定

          第四條: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可辦理退休手續:

          1、達到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即:男員工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退休條件。

          員工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辦理退休手續:

          1、員工向公司借款尚未還清的。

          2、給公司造成損失或重大損失尚未賠償的。

          第五條:員工退休時間的認定,以出生時間為準。對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員工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員工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六條:員工符合退休條件的,由人力資源部提前90天啟動退休審批流程。對公司負有債務清償義務、損失賠償責任的員工,應自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之日起30日內履行其義務。員工逾期未完成債務清償、損失賠償的,公司將通過訴訟實現其權利。

          人力資源部提前60天填寫《員工退休審批表》,經財務部、法務部確認無異議后,交員工所在部門領導會簽,人力資源部經理確認,報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審核,交由總經理辦公室填寫意見,最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完成《員工退休審批表》審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員工發出《員工退休通知單》。員工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退休手續。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在員工退休次月,停繳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九條:參加社會保險的員工,應協助人力資源部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員工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據國家規定領取養老金。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行。

          第十二條:已滿足本規定退休條件的在崗職工,自規定實行后辦理退休離崗手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1

          根據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對應公司各職位的要求,制定本退休規定。

          第一條退休的條件

          凡從業于本公司的中方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該退休。

          男性員工:年齡滿60周歲

          女性員工:

          在46級(含46級)以下級別的職位上工作,年齡滿50周歲在47級(含47級)以上級別的職位上工作,年齡滿55周歲。

          男性員工年齡滿50周歲,女性員工年齡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退休時間的認定

          1、員工退休時間的認定,以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2、執行中如發現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時間與員工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人事課應會同員工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查證核實,并以其批準認定的出生日期作為計算退休年齡的依據。

          第三條退休手續的辦理

          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的20日由人事課發出關于退休的《人事通知單》,本人辦理退休手續。

          第四條退休員工的待遇

          (一)養老金待遇:

          1、從辦理退休手續次月起,停發退休員工工資,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月發給其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標準,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政府規定核準執行。

          2、公司為員工辦理的“補充養老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公司“住房基金個人帳戶”,在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時,由公司結算一次性發給員工。

          3、退休金:員工退休時,公司按退休人員在職最后12個月的標準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資、月獎金)的平均值為基數,每滿1年本公司工齡給付1個基數額的退休金,最多不超過12個基數額,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時一次性發給。

          工齡計算標準:

          (1)員工工齡是指:從到本工作之日起至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之日計算的工齡。

          (2)工齡計算的余數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醫療待遇:

          在南京市未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前,本公司退休員工的醫療待遇按公司在職員工的醫療報銷標準執行,由人事部門按公司規定負責審核批準;在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之后,按醫療保險制度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其他

          1、退休員工需要時,公司可為其出具在公司工作期間的有關證明。

          2、公司確因工作需要繼續聘任已退休的員工,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提議,在員工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后,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返聘任職協議》。返聘期限最多為1年,期滿后是否續聘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決定。返聘人員不作為公司正式員工。

          3、退休員工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規定發給其親屬。

          4、每年春節和公司成立紀念日,公司將組織慰問退休員工。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2

          一、離退休干部的接收安排和離退休費的核定、調整

          (一)調整離退休費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傳達、測算、調整、發放、歸檔等環節的`工作,做到不遺漏,不出差錯,細致穩妥、準確及時做好離退休費調整工作。

          (二)接收離退休人員,以上級主管人事部門的退休通知單和離退休費核定(調整)情況登記卡(存檔)為依據,方可辦理人員接收手續。負責核定(離)退休費(調整)情況登記卡,確認無誤后,通知財務處計發離退休費。接收離退休人員檔案,并負責登記造冊。

          (三)本著就近的原則安排離退休干部退休后學習活動的地點,并通知有關活動站和黨支部(是黨員的,將組織關系一并轉去)做好接收工作。離退休人員因住地變化及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站屬關系時,負責事先同所在工作處和接收工作處協商,經同意后做出調整。

          二、離退休干部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

          (一)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外單位來人調閱檔案,必須持有調檔單位黨委或人事部門出具的介紹信。調出、調閱檔案必須登記,經辦人簽字后方可借閱。對已故20年以上離退休人員的檔案,可移交檔案庫保存。

          (二)妥善保管好檔案。注意做好離退休干部人事檔案的防火、防潮、防蛀、防丟失幾個環節的工作,確保人事檔案的安全。

          (三)離退休干部統計工作。離退休人員的個人基礎資料,實行計算機管理,加快統計速度,提高統計質量。統計工作采取月報、季報和年報相結合的形式,月報離退休人員增減情況,季報離退休人員的變化情況,在此基礎上做好離退休干部年終統計報表工作。

          三、辦理離退休干部出國出境審批工作

          離退休干部短期自費出國審批工作,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辦理審批手續要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經確認審批表內容無誤,報辦領導簽批后,方可加蓋黨委公章。

          按規定負責離退休局級干部護照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護照使用退回登記保管制度。

          四、協助有關單位撰寫去世離退休干部生平

          離退休干部去世后需要撰寫生平時,商有關單位和家屬撰寫生平,及時提供老干部檔案材料,并負責審核成稿后的生平材料。通知財務處注銷去世離退休干部工資關系。

          離退休干部人事管理日常工作辦理由黨委辦公室負責。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3

          一、成立以后勤黨總支書記為組長,由退休黨支部書記、總公司工會主席、辦公室負責人、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總公司離退休工作管理小組指導、落實總公司的離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養、校區把離退休人員分成四組,推選有一定組織能力、身體狀況較好的退休同志擔任組長,協助管理小組做好總公司與離退休人員的聯系、溝通工作。

          三、把離退休管理工作列為總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學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并要求下屬各部門參與離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健康檔案資料,完善管理信息網絡,及時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體情況。

          五、每逢單月離退休人員回校之際,管理小組派出聯絡員協助學校離退休工作處做一些相關工作。

          六、不定期召開管理小組、離退休小組長、全體離退休人員等不同層次的會議,研究、討論總公司離退休工作,傳達學校重大會議精神,通報總公司有關情況。

          七、重視退休黨支部建設,委派總支委員擔任支部書記,定期組織退休、退養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八、關心離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體健康狀況,組織好有關活動,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勵離退休同志參加學校老年大學的學習,每人每學期可向總公司報銷一門課的學費。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發事件,總公司和該同志所在部門及離退休小組派員前往慰問。

          3、每年老人節,組織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動內容有:登高、參觀杭州新景點和展覽等。

          4、每年春節前,召開老同志迎春茶話會。

          5、以部門小組為單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賀生日。

          6、每年“三八”節,總公司組織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動。

          7、協助學校離退休工作處組織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動。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難(如水電安裝、維修、家具挪位等),總公司及時派員上門解決。

          9、以小組為單位,給予訂閱保健類報刊、雜志。

          10、總公司聘用非在編人員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安排身體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親屬。

          九、總公司員工經批準退休后,所在部門組織一定范圍的歡送會,總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總公司代表學校負責協助家屬處理好喪事和善后工作。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4

          開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體活動,是離退休教職工強身健體、陶冶性情、延年益壽、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穩定離退休教職工隊伍、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措施。為了保證全體離退休教職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參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提高老年文體活動的參與率,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基本原則

          1、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比賽活動和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活動,一要進行安全論證,安全系數不大的活動不能批準;可以開展的活動,也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派專人負責落實。二要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為防止人身意外,組織者對于高齡、有特定疾病不適應參加此項活動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勸其不參加。

          2、積極自愿的原則。離退休教職工要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自愿選擇參加各種文體活動。

          3、就近為主的原則。依托各種文體團隊,立足校區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適當進行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市區的比賽(表演)活動和外出旅游活動。

          4、分層負責的原則。

          ①校區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文體團隊建設和校區的各項文體活動,協助有關方面抓好校區離退休教職工參加全院性的活動。

          ②學院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和外出比賽的選拔活動,協助離退休工作處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動。

          ③離退休工作處負責抓好離退休教職工文體活動的領導、協調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比賽等活動。組織參加校外比賽、表演和旅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要派工作人員負責行車、就餐、服務、安全等事宜。

          二、組織管理

          1、活動的計劃。年初由離退休工作處和院老年協會共同討論,制定全年文體活動計劃,內容包括項目、形式、時間、地點、負責人等,各校區老年協會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本校區的活動計劃,并報離退休工作處備案。

          2、活動的方案。每項活動必須制定完整的方案,內容包括活動形式、參與對象、時間、地點、交通、器材、服裝、安全措施、服務措施、注意事項、有關責任人等。大型活動的方案必須經集體討論制定。

          3、活動的審批。組織全院性的活動或代表學院外出參加比賽和表演必須報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準,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活動或外出住宿的活動必須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準。

          4、比賽活動。組織全院性的比賽活動或外出比賽活動僅限于離退休教職工。

          ①組織的院內各種比賽活動以校區為單位組隊參加。

          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麻將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兩支代表隊(共8名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門球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一支代表隊(以勝出隊為基礎,適當吸收其他優秀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其它比賽,根據情況在全院公開選拔若干支代表隊。院老年協會要提前做好有關組隊工作。代表期限為一年。

          5、表演活動。組織全院性的表演活動或外出表演活動,經院老年協會研究同意和離退休工作處批準,可適當吸收我院內退人員及教職工配偶參加。

          6、旅游活動。以自費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進行組織。可適當吸收我院教職工及教職工親屬自費參加。

          7、活動團隊。對文體活動團隊實行年審制。每年二月各校區老年協會要研究文體活動團隊的調整,并將各團隊名稱、負責人、隊員名單報學院老年人協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審批。

          8、書畫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由書畫協會另行制定。其它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基本保障

          為了用有限的經費開展更多的活動和保障活動的正常開展,原則上只提供基本條件的經費。

          1、器材。日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只提供活動場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將、棋牌、健身器、收錄機、電視機、影碟機、門球、羽毛球網、乒乓球桌及網、臺球桌及配套器材等),個人活動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門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劍、腰鼓等)。比賽時,除組委會提供的參賽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參賽用具一律由參賽隊員自理。(門球參賽隊的號碼布及隊長臂章由離退休工作處提供)

          2、交通。參加院內交流活動一般情況下乘坐學院班車。參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一般情況由離退休工作處租車。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一般情況乘坐學院班車或公交車(按比賽時間據實報銷),特殊情況須報請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準后可合乘出租車。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準,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交通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參加其它文體活動,交通費自理。

          3、伙食。經離退休工作處批準,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若因活動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補貼伙食費10元。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準,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伙食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院內白天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和外出訓練活動、交流活動,一律不得補貼伙食費(包括校區經費)。

          4、服裝。一般情況下比賽活動和表演活動所需服裝由隊員自理。特殊情況下經離退休工作處批準,代表學院參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藝活動和學院大型表演活動,可給予我院離退休教職工隊員適當的補貼或紀念品。

          四、獎勵措施

          1、獎勵范圍。僅限于我院離退休教職工。

          2、獎勵對象。全院性的各類比賽活動,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20人以下的為前三分之一)的個人。代表學院參加市級以上的比賽,成績為前三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的.個人。

          3、獎勵辦法。

          ①參加全院性的各類比賽(包括參加襄樊市老年項目的選撥賽),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報名參賽實際人數每人獎勵價值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一、二名的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三、四名的每人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五至八名的每人獎勵價值8元的獎品。未獲獎的參賽隊員,發給每人價值不超過5元的紀念品。

          ②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教育戰線比賽獲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獎勵價值25元、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前三名者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四至八名者,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老干局組織的全市城區比賽和全市比賽,獎勵標準分別提高5元和15元。比賽的團體名次與個人名次均以證書為憑。

          ③經學院領導批準參加省級以上比賽,集體或個人獲第一、二、三名,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分別獎勵現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參加城區組織的比賽和其他群眾團體組織的比賽以及對外交流賽、友誼賽,一律不發獎品或紀念品。

          ⑤經離退休工作處批準,為大型活動和推廣新項目聘請的藝術指導或教練,離退休處給予一定的紀念品。

          本規定此次修訂變動較大,從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5

          為規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員聘任、管理等流程,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條件

          返聘人員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日常工作。年齡要求為:女性,不超過62周歲,男性,不超過65周歲。督導崗位,年齡可放寬至女性65周歲,男性70周歲。

          2、熱愛所聘崗位工作,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3、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能為人師表。

          二、退休返聘人員管理辦法

          返聘人員的聘任、考核及課時津貼發放由組織人事處、教務科研處及聘任部門共同監督、管理。

          聘期為一年一聘,每年根據人員缺編情況,由工作小組審核提出擬返聘人員名單,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議認定。返聘人員審核工作小組一般由以下人員組成:分管人事副校長、教務處負責人、組織人事處負責人、科研規劃處負責人及四系(印刷、設備、出版、藝術)系主任。

          1、返聘辦法及手續

          需要返聘人員的'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申請,并填寫《聘用外來(退休)人員申請表》,提供可證明擬返聘者身份證明的材料,報組織人事處審核,經工作小組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議同意后進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員由聘任部門負責管理考核,對于不能勝任本崗工作的,應及時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員的待遇以上海市規定工資標準。每周30個工作小時,享受寒暑假。

          三、本辦法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返聘人員的管理,調動返聘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返聘人員的作用,為企業的科研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做出應有貢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返聘原則

          第二條堅持工作崗位需要的原則。公司各部門返聘人員必須是工作需要,返聘的崗位必須是當前工作急需,且暫時無合適的替代人選。同時,返聘部門應盡快安排在職員工上崗替代返聘人員。

          第三條堅持身體健康、勝任工作的原則。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且有從事返聘崗位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較高的業務水平。

          第四條堅持返聘人員年度審查的原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3年為一個聘期,其他返聘人員一年一聘。

          第五條堅持自愿的原則。返聘離退休人員必須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第三章返聘人員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返聘人員的范圍:離退休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豐富經驗的中級管理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確因公司經營生產發展需要返聘的其他具有特殊專長和作用的人員。

          第七條返聘人員的條件:返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必須是在其多年從事的業務崗位上的管理或技術骨干,具有較高的業務管理或技術水平。

          第四章返聘工作程序

          第八條公司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部門共同與被聘用人員協商返聘的時限及費用等協議內容,報董事會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與被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第五章返聘人員待遇

          第九條返聘人員的各項待遇,按照《返聘協議》的`相關約定執行。

          第十條返聘人員不在公司享受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除雙方經協商并認可的薪金外可享受交通補貼、工傷保險,并需在返聘協議中具體注明。

          第六章返聘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條返聘人員所在單位或部門應關心返聘人員的生活、工作和身心健康,并負責返聘人員的日常考勤與管理。

          第十二條首次返聘期滿,返聘單位或部門應對返聘人員進行返聘期內的業績考核和健康狀況評估,對健康狀況不良或不能勝任工作的返聘人員一律不再聘用。

          第十三條經考核合格的返聘人員需繼續聘用的,返聘單位或部門應提出續聘申請并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續聘事宜。

          第十四條返聘人員對于所在單位或部門分配的任務,要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在聘期內每年要寫出個人工作總結,返聘單位或部門要根據其在返聘期內的工作業績給出具體考核意見。

          第十五條在返聘期內,返聘人員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可以向聘任單位或部門提出終止聘用意見,聘任單位或部門經研究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按規定辦理解除聘用關系手續。

          第十六條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返聘期滿或聘期內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續聘或解聘事宜,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在返聘期內聘任單位或部門因工作變化不再對返聘人員有需要時,可以向返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關系,返聘人員應服從返聘單位或部門的決定。同時返聘單位或部門要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第十八條為方便管理,返聘人員原則上只能受聘于一個單位或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中冶恒通冷軋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7

          一、退休人員的管理

          1、從公司辦理完保險手續起,停止扣個人保險部分,對單位應繳納的補發,公司予以補發。

          2、所有辦理完退休人員,從辦理完之日起離崗,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二、返聘

          1、返聘應遵循單位工作需要與本人自愿的原則。

          2、返聘人員的年齡應在65歲以下,對特殊工作崗位按具體公司要求。

          3、返聘條件:

          1)有公司需要的中高級職稱的經濟管理或技術人才。

          2)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暫時無人接替的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崗位。

          3)身心健康有工作能力的。

          4、工資待遇

          1)在管理崗位返聘的,在退休工資的`基礎上,進行補差,補差至與現有人員工資待遇相同。

          2)全額享受公司的福利及績效工資。

          3)工人崗位仍按現有工資核發。

          4)工作期間工傷按國家有關辦法處理。

          5、返聘辦法

          1)本人依據返聘條件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返聘人員申請表。

          2)返聘成功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合同。

          6、解聘

          1)到公司規定的年齡。

          2)合同到期。

          3)違反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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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7篇)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

              為了充分發揮醫院退休人員的專業技術優勢,調動退休人員參與醫院發展建設的積極性,規范醫院對退休人員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并結合醫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條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職稱,退休職工(執業醫師);

              2、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專家;

              3、身體健康,且能保證工作時間。

              4、因科室業務發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員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二、返聘人員待遇

              1、本院退休職工返聘工資待遇:參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參照同級同類在職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未參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實際出勤天數執行。

              2、外院退休職工返聘工資待遇:

              參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參照同級同類在職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每周上4-6個半天門診的正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4000元(副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30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實際接診人數考核后計算;每周上2-3個半天門診的正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2000元(副高職稱人員基礎工資每月10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實際接診人數考核后計算。

              3、所有返聘人員有關福利待遇按照醫院返聘職工標準執行。

              三、職責與要求

              1、退休人員返聘期間,醫院原則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職務,亦不負責其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

              2、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同樣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防差錯,杜絕事故;

              3、返聘人員到外出會診,要按照醫教科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得自行聯系外出;

              4、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行風建設相關規定;

              四、返聘、續聘

              1、符合返聘條件人員寫出書面申請,擬聘科室負責人結合科室工作崗位需要,簽署返聘意見,報分管院長審批,經院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返聘手續。

              2、經批準返聘人員,由醫院與其簽定聘用協議,明確聘期中的任務和要求。

              3、返聘實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動終止。

              4、返聘協議一年一簽。根據科室需求以及返聘者的工作、身體等狀況,每年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以決定是否返聘和續聘。

              五、解聘條件

              1、返聘期滿,即行終止聘用。

              2、經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聘用。

              3、雙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即可解除聘用協議。

              4、返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立即解聘:

              (1)不符合醫院的返聘條件和要求的;

              (2)不能勝任醫院安排的工作的,或經考核不合格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醫院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向醫院隱瞞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因身體原因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履行崗位職責,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六、相關規定

              1、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聘用,需提前一月通知對方。如不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的義務,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計一個月薪酬。

              2、正常終止或解除本協議的,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補償金。

              3、聘用期間,返聘人員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費用由返聘人員自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返聘人員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范返聘人員管理程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返聘人員,是指離開原工作崗位,已按國家規定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但因生產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內暫時由公司聘用的人員。

              第四條 各單位返聘人員工作應堅持“一事一聘”的原則。用人單位屬以下情況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請:

              一、臨時性、階段性工作難題、技術攻關等所需人員無法在集團范圍內調劑解決的;

              二、各單位業務工作的開展需要專業人員進行指導的;

              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人員原則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 返聘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返聘人員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身體健康,經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檢查,符合工作要求;

              二、被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男不得超過65周歲,女不得超過60周歲;

              三、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第六條 聘用審批程序

              一、各子公司因生產、工作急需,計劃使用返聘人員時,原則上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申請,并填報《返聘審批表》。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組織符合返聘條件的人員進行應聘,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確定出聘用人選、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項,并將最終結果反饋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據審批結果與應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職能部門需使用返聘人員時,由用人部門出具書面申請,并填寫《返聘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批,《返聘協議》由人力資源部與聘用人員簽訂。

              第三章 聘用期限及薪酬、協議管理

              第七條 返聘人員的聘用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兩種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長不超過一年,具體時間長短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員聘用期滿或工作任務完結后,各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終止手續,未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均不得繼續聘用。確因工作需要,應繼續使用時,各用人單位須重新填寫《返聘審批表》,由人力資源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返聘人員在聘期內勞動報酬支付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聘用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工作量進行核定,原則上不高于集團(股份)公司范圍內同類人員工資收入水平。返聘人員勞動報酬的支付由用人單位負責,在勞務費用中列支。用人單位根據返聘人員出勤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后按月發放,不承擔返聘人員的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返聘人員不享受公司各項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在每月2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書面報告返聘人員薪酬情況。

              第九條 各用人單位為返聘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若發生工傷事故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處理。

              第十條 返聘人員在聘期內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在《返聘協議》規定的聘用期內,一方因故需提前解除《返聘協議》而雙方未能協商一致時,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的,用人單位須在協議解除后向聘用人員多支付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作為提前解除協議的補償;由聘用人員單方解除的,聘用人員應向使用單位支付一個月本人勞動報酬的補償費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3

              1 適用范圍

              1.1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聘用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管理。

              2 職責

              2.1 人力資源部職責

              2.1.1 審核部門提出的返聘需求。

              2.1.2 負責《返聘協議》的簽訂、續訂、解除或終止的管理。

              2.2 各部門職責

              2.2.1 依據工作、生產需要,提出返聘需求。

              2.2.2

              2.2.3 代表公司與返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負責返聘人員工作的日常考核。

              3 管理內容

              3.1 返聘情形

              3.1.1 因在某個項目或其他工作中承擔的任務未完成且公司內沒有能夠承擔該項工作的人員時,可以返聘。

              3.1.2 因公司內某項技術或工作,目前的人員不具備或未達到承擔該項工作的能力時,可以返聘。

              3.1.3 因公司開發某個新項目或技術,承擔該項目的人員因經驗、技術缺乏需要指導時,可以返聘。

              3.1.4 其他經公司領導審批的`返聘情形。

              3.2 返聘工作要求

              3.2.1 部門提出返聘需求時,應以發展本部門生產和經營、提高管理水平、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開發新產品、加強年輕人才培養、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

              3.2.2 返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各部門的返聘工作應經人力資源部備案。

              3.2.3 返聘年限

              3.2.3.1 返聘協議期限應控制在1年以內,期滿后有需要可續簽。

              3.2.3.2 返聘總年限不得超過5年。

              3.3 返聘人員條件

              3.3.1 返聘的人員必須在是在技術、管理方面有專長,在原崗位上應是骨干人才。

              3.3.2 返聘人員年齡,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如有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年齡可放寬到70周歲。

              3.3.3 返聘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急性病,能夠完成部門交辦的任務。

              3.3.4 返聘的重點是在一線從事生產工作的高級技工和掌握重要技術或管理技能的高級職稱人員,對其他人員的返聘嚴格控制。

              3.4 返聘人員待遇

              3.4.1 返聘人員待遇按其承擔的工作職責及技術水平確定。

              3.4.1.1 工程技術崗位:原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返聘津貼(研高500元/月,副高300元/月,中級200元/月)

              3.4.1.2 工人技術崗位:基本工資(高級技師800元/月,技師700元/月,高級工500元/月)+工時獎金

              3.4.1.3 管理崗位:控制在800—1500元/月。

              3.4.1.4 掌握公司急需技術的人員及外聘高級技術專家待遇可協商辦理。

              3.4.2 返聘人員不參加部門獎金及績效的分配。作出特殊貢獻者,可由部門申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根據制度給予專項獎勵。(特殊貢獻指:有重大的技術發明或對項目做出重大貢獻并產生較大經濟效益的;提出重大的工藝改進并取得成效的`;對管理改進做出重大貢獻的。)

              3.4.3 公司提供返聘人員必要的勞防用品,按其協議期限購買人身保險。

              3.5 管理程序

              3.5.1 各部門需要返聘退休人員,應提前1個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交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3.5.2

              3.5.3 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與返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聘期內因聘用人員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提前解除聘約的,各部門應及時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解聘手續。

              3.5.4 《返聘協議》到期前1個月,人力資源部應通知部門,部門作出續簽或終止的決定。

              3.5.5 如需續簽,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批,聘用總年限在3年及以下的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聘用總年限在3年以上5年以下的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續簽應重新簽訂返聘協議。

              3.5.6 如不續簽,部門應提前15天通知返聘人員辦理工作交接并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4

              一、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資源,繼續發揮已達退休年齡人員的專長與經驗,依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方面的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在職員工已達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但有意愿在公司繼續工作的,可提交申請交董事長審批。

              三、退休返聘一般分為兩種:行管人員返聘和技術人員返聘。

              四、因退休返聘人員已失去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在返聘期內與公司建立的不是正式的勞動關系,故不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相關待遇。

              五、退休返聘的工資待遇原則上實行協商制。行管人員的返聘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補貼兩部分組成(無職務工資、職稱工資),福利待遇、獎金按在職員工的50%發放。技術人員返聘工資參照當時市場行情,協商制定。退休返聘員工不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六、退休返聘期限 :確定退休返聘的員工,需簽訂《退休員工返聘協議》,聘用期限為1年。協議期滿后視其工作業績與身體健康狀況決定是否續簽,續簽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七、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解除返聘:

              (一)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違法亂紀而受到行政執法部門處理的;

              (二)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個人責任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三)返聘人員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或因生病醫療期在一個月以上的;

              (四)向公司提交虛假資料,隱瞞重大疾病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七、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5

              1.0目的

              規范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使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維護用工雙方權益,杜絕或減少因退休和返聘管理不當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權益損失,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常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返聘管理。

              3.0職責

              3.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按國家相關規定實施員工退休管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的資格審核、風險評估、協議簽訂、備案公正、糾紛處理等。

              3.2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退休返聘人員的申請、面試、試用、考核、風險評估等工作。

              3.3總經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再用的最終審批。

              4.0定義

              4.1退休: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男60周歲,女55周歲)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4.2提前退休:指從事國家規定的工種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而提前退出工作崗位。

              4.3返聘:指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重新返回工作崗位。

              5.0管理規定

              5.1退休

              5.1.1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男60周歲,女55周歲),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注銷員工檔案。

              5.1.2因其它原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的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離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注銷員工檔案。

              5.1.3符合國家規定提前退休的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離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并注銷員工檔案。

              5.1.4員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如需向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申報和備案的,由人力資源中心攜帶員工離退休資料到國家相關勞動管理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申報和備案手續,退休員工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5.2返聘

              5.2.1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人力資源中心應與其簽訂書面返聘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保險、勞動保護待遇、工作期限、解約條件(可提前解約)等權利和義務。

              5.2.2離退休人員被公司返聘后,其與公司形成的關系,不屬于國家法定勞動關系,不受國家相關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5.2.3離退休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同離退休人員協商處理,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5.2.4離退休人員與公司發生其它爭議的,如果屬于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范圍的,由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5.2.5人力資源中心監督審查離退休人員是否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6.0返聘程序

              6.1返聘申請

              6.1.1凡符合人力資源中心招聘要求和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可根據《員工招聘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應聘申請。

              6.1.2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需求、人才補充難易度、公司整體運營的平穩性和連續性、特殊人才和特殊崗位的用工需求等實際情況,可向總經理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并征求用人部門意見。

              6.1.3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人力資源配置的實際需求,可向人力資源中心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

              6.2返聘審核

              6.2.1返聘審核的內容除包含常規應聘審核的項目外,重點審核離退休人員退休的合法性、健康狀況、病史、崗位工作對其健康明顯或潛在的影響和風險、其對崗位工作壓力的承受性和環境適應性等,以充分評估退休返聘人員可能和潛在的用工風險(職業健康及法律風險等)。

              6.2.2退休返聘人員應向人力資源中心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資料,若因個人信息資料虛假或隱瞞,經查證屬實,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退休返聘人員承擔(可在返聘協議里約定)。

              6.2.3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根據《員工應聘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招聘、甄選、錄用、試用、轉正、考核等工作,并共同承擔因審核不力出現的用工糾紛責任。

              6.2.4退休返聘人員經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審核通過,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6.2.5若退休返聘人員需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需要辦理公正手續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到相關公正機構辦理公正手續。

              6.2.6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每三個月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一次用工風險評估,經評估合格后方可繼續聘用。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發揮本院退休專家及退休技術骨干的作用,加強和規范醫院聘用人員的工作,以技術提升為重點工作目標,落實醫院品牌服務的戰略,不斷拓寬服務領域,不斷提升醫療技術水平和醫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醫院衛生人才資源的目的,經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聘用原則

              所有返聘人員應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崗位管理設置進行返聘。根據不同的反聘條件,申請相應的反聘崗位,并經辦公會討論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辦法

              1.專家(管理)人員返聘實行院科兩級返聘

              1.1.返聘條件:

              院級專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長期從事衛生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年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均屬醫院院級退休返聘選擇對象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醫院有需求時可予以院級返聘: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具有醫院5年以上院級領導任職經歷。

              科級專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長期從事衛生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年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均屬醫院科級退休返聘選擇對象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級返聘:

              1.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具有醫院8年以上中層干部任職經歷。

              3.碩士生導師組成人員,有帶教任務者。

              4.未結題的省級以上科研課題的主要負責人。

              5.南京市級重點學科及特殊專業的學科帶頭人。

              1.2.返聘年齡:

              返聘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正高≤70周歲,副高≤68周歲。

              返聘管理人員年齡:男性≤65周歲,女性≤60周歲。

              1.3.返聘程序:

              院級返聘:實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關部門與返聘人員簽定目標責任書,應嚴格遵守本人崗位職責,程序如下:

              根據醫院崗位設置,由個人提出申請,必須在距法定退休年齡前1個月將書面返聘申請,經相關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審議合格后,報送醫院辦公會討論通過,被聘任者簽定雙向選聘協議書。

              科級返聘:實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級返聘人員須經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簽定協議書后方可返聘錄用,嚴格遵守本人崗位職責,滿編或超編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據醫院崗位設置,由個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將退休通知提前1個月通知用人科室,個人提出返聘申請,經相關科主任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報送辦公會討決定,人力資源部將討結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資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簽定雙向選聘協議書。

              1.4.返聘后考核與分配:

              院級返聘:

              1.返聘人員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崗期間工資待遇發放。工作量等指標由院部考核,獎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員不再擔任行政職務,并應服從院部安排,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返聘期間法定假必須在返聘當年休完,逾期作廢。

              科級返聘:

              1.返聘人員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變,并按規定補足工資。返聘人員占所在科室的編制,享受在職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并納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員不再擔任科室負責人,并應服從科室安排,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返聘期間法定假必須在返聘當年休完,逾期作廢。

              1.5.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員應服從醫院和聘用科室的領導,聘用科室應加強返聘人員的管理。

              2.返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執業醫師和護士等專業的相關規定。

              3.返聘人員應參加醫院績效考核。返聘人員為醫院作出顯著成績,可按在職職工一樣,參加院級評選先進個人,醫院給予表彰獎勵。

              4.返聘人員按在職職工同樣進行考勤、考核、參加政治學習和各項社會活動,考核的.結果作為續聘的參考依據。

              1.6.續聘與解聘:

              1.返聘人員聘期滿后,如需要繼續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條件與年齡者,按本規定辦理,并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如期滿前一個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滿終止。

              2.醫院和聘用科室有權對返聘違規人員和因病因事不能勝任工作者實行解聘。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有權解聘:

              (1)不履行協議者。

              (2)不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者(如收受“紅包”、“回扣”、“三單提成”、違規外轉病人等)。

              (3)返聘期間在民營、私立醫院掛牌、工作。

              (4)未經醫院同意到院外從事醫療活動者。

              (5)聘任期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者。

              2.其他人員聘用: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人員,確因科室需要,個人向科室提出申請,科室可根據崗位設置許可,由科室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作為臨時性用工聘用,經醫院崗位聘用管理委員會票決是否聘用。待遇按相應崗位的臨時用工規定發放,一切費用納入科室成本核算,年齡男性≤65周歲,女性≤60周歲。

              3.除上述人員以外的退休人員一律不返聘。

              三、備注:

              1.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員。

              2.本辦法解釋權屬縣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管理部。

              3.本辦法如與上級主管部門人事聘用管理規定或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7

              為規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員聘任、管理等流程,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條件

              返聘人員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日常工作。年齡要求為:女性,不超過62周歲,男性,不超過65周歲。督導崗位,年齡可放寬至女性65周歲,男性70周歲。

              2、熱愛所聘崗位工作,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3、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能為人師表。

              二、退休返聘人員管理辦法

              返聘人員的聘任、考核及課時津貼發放由組織人事處、教務科研處及聘任部門共同監督、管理。

              聘期為一年一聘,每年根據人員缺編情況,由工作小組審核提出擬返聘人員名單,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議認定。返聘人員審核工作小組一般由以下人員組成:分管人事副校長、教務處負責人、組織人事處負責人、科研規劃處負責人及四系(印刷、設備、出版、藝術)系主任。

              1、返聘辦法及手續

              需要返聘人員的`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申請,并填寫《聘用外來(退休)人員申請表》,提供可證明擬返聘者身份證明的材料,報組織人事處審核,經工作小組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議同意后進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員由聘任部門負責管理考核,對于不能勝任本崗工作的,應及時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員的待遇以上海市規定工資標準。每周30個工作小時,享受寒暑假。

              辦法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8

              為適應醫院發展需要,充分發揮退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進一步加強對青年醫師的培養,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返聘原則

              1、醫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請,科室與個人雙向選擇。

              3、具有良好的醫德,為人師表。

              4、返聘以醫療臨床一線為主,藥、護、技及管理人員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則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條件

              1、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學術水平較高,在本專業領域內有一定影響。確因工作需要,專業技術職稱可以適當放寬。

              2、身體健康,特別是能夠堅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齡一般在65歲以下,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

              4、在院外無其他個人收入的兼職工作。

              三、返聘人員職責

              1、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履行同樣本職工作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類人員工作職責》中的各項規定。

              2、返聘期間不得再受聘于外單位或個人,如需外出會診、手術或查房應按院內有關規定辦理。

              3、服從科室工作安排,對青年醫師言傳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內執行同級在編職工工資標準(補足原工資)。

              2、享受同級人員獎金及院內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辦法

              1、本人申請并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陳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擔的.工作報院辦公室。

              2、根據所在科室及相關職能科室意見,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3、聘期為一年,根據返聘情況可以進行續聘。

              六、解聘

              返聘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間未能按約定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出現重大差錯和過失而損害醫院利益。

              3、違反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類人員工作職責》中的規定,對醫院造成不良影響。

              4、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違反醫院規定在外單位兼職。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9

              為使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后能繼續發揮其特長,同時有利于年輕專業技術人才的成長和學科建設,確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以促進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粵組通[1999]47號、校人發[1997]64號文、中大人事[2002]22號文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返聘作如下規定:

              一、延、返聘對象

              1.本人自愿;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服從工作安排的'醫教研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3.受院長委托,負責某項特殊工作的人員。

              二、延、返聘條件:

              (一)延聘條件:博士生導師

              (二)返聘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學研究生的導師;

              2.由上級有關單位和學校指定的重要學術著作、教材主持人;

              3.經省部級以上批準的高級醫療保健專家;

              4.科室需要或受醫院委托負責某項特殊教、醫、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 博士導師可延聘到65周歲。

              2. 博士導師,可返聘至70周歲;

              3. 非博士導師正高,可返聘至65周歲;副高返聘至63周歲;

              4. 每期返聘時間1-2年,原則上連續返聘時間副高不超過3年,正高不超過5年。

              5. 愿意前往黃埔院區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體聘期由醫院決定。

              6. 接受院長委托承擔特殊任務暫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員按在職人員的要求上全班,參加醫院醫教研工作。原則上,非手術科室65周歲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間每周教授門診時間不少于3單元;手術科室返聘期內累計門診時間不少于四分之一,具體由科室安排,沒有開設門診的科室,依此安排相關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參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向醫院提出申請,經人事科核實情況,報請院長書記會審批,獲準后通知相關科室,并填寫相關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個月通知相關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準備。凡需繼續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條程序報批。

              3.因故提前終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科室同意后上報人事科備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醫院現行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醫院其它文件中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八、本規定由人事科負責解釋。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健全和完善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員退休管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部為員工退休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退休條件、時間認定

              第四條: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可辦理退休手續:

              1、達到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即:男員工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退休條件。

              員工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辦理退休手續:

              1、員工向公司借款尚未還清的。

              2、給公司造成損失或重大損失尚未賠償的。

              第五條:員工退休時間的認定,以出生時間為準。對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員工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員工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六條:員工符合退休條件的,由人力資源部提前90天啟動退休審批流程。對公司負有債務清償義務、損失賠償責任的員工,應自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之日起30日內履行其義務。員工逾期未完成債務清償、損失賠償的,公司將通過訴訟實現其權利。

              人力資源部提前60天填寫《員工退休審批表》,經財務部、法務部確認無異議后,交員工所在部門領導會簽,人力資源部經理確認,報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審核,交由總經理辦公室填寫意見,最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完成《員工退休審批表》審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員工發出《員工退休通知單》。員工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退休手續。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在員工退休次月,停繳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九條:參加社會保險的員工,應協助人力資源部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員工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據國家規定領取養老金。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行。

              第十二條:已滿足本規定退休條件的在崗職工,自規定實行后辦理退休離崗手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1

              根據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對應公司各職位的要求,制定本退休規定。

              第一條退休的條件

              凡從業于本公司的中方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該退休。

              男性員工:年齡滿60周歲

              女性員工:

              在46級(含46級)以下級別的職位上工作,年齡滿50周歲在47級(含47級)以上級別的職位上工作,年齡滿55周歲。

              男性員工年齡滿50周歲,女性員工年齡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退休時間的認定

              1、員工退休時間的認定,以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2、執行中如發現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時間與員工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人事課應會同員工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查證核實,并以其批準認定的出生日期作為計算退休年齡的依據。

              第三條退休手續的辦理

              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的20日由人事課發出關于退休的《人事通知單》,本人辦理退休手續。

              第四條退休員工的待遇

              (一)養老金待遇:

              1、從辦理退休手續次月起,停發退休員工工資,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月發給其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標準,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政府規定核準執行。

              2、公司為員工辦理的“補充養老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公司“住房基金個人帳戶”,在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時,由公司結算一次性發給員工。

              3、退休金:員工退休時,公司按退休人員在職最后12個月的標準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資、月獎金)的平均值為基數,每滿1年本公司工齡給付1個基數額的退休金,最多不超過12個基數額,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時一次性發給。

              工齡計算標準:

              (1)員工工齡是指:從到本工作之日起至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之日計算的工齡。

              (2)工齡計算的余數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醫療待遇:

              在南京市未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前,本公司退休員工的醫療待遇按公司在職員工的醫療報銷標準執行,由人事部門按公司規定負責審核批準;在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之后,按醫療保險制度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其他

              1、退休員工需要時,公司可為其出具在公司工作期間的有關證明。

              2、公司確因工作需要繼續聘任已退休的員工,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提議,在員工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后,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返聘任職協議》。返聘期限最多為1年,期滿后是否續聘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決定。返聘人員不作為公司正式員工。

              3、退休員工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規定發給其親屬。

              4、每年春節和公司成立紀念日,公司將組織慰問退休員工。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2

              一、離退休干部的接收安排和離退休費的核定、調整

              (一)調整離退休費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傳達、測算、調整、發放、歸檔等環節的`工作,做到不遺漏,不出差錯,細致穩妥、準確及時做好離退休費調整工作。

              (二)接收離退休人員,以上級主管人事部門的退休通知單和離退休費核定(調整)情況登記卡(存檔)為依據,方可辦理人員接收手續。負責核定(離)退休費(調整)情況登記卡,確認無誤后,通知財務處計發離退休費。接收離退休人員檔案,并負責登記造冊。

              (三)本著就近的原則安排離退休干部退休后學習活動的地點,并通知有關活動站和黨支部(是黨員的,將組織關系一并轉去)做好接收工作。離退休人員因住地變化及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站屬關系時,負責事先同所在工作處和接收工作處協商,經同意后做出調整。

              二、離退休干部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

              (一)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外單位來人調閱檔案,必須持有調檔單位黨委或人事部門出具的介紹信。調出、調閱檔案必須登記,經辦人簽字后方可借閱。對已故20年以上離退休人員的檔案,可移交檔案庫保存。

              (二)妥善保管好檔案。注意做好離退休干部人事檔案的防火、防潮、防蛀、防丟失幾個環節的工作,確保人事檔案的安全。

              (三)離退休干部統計工作。離退休人員的個人基礎資料,實行計算機管理,加快統計速度,提高統計質量。統計工作采取月報、季報和年報相結合的形式,月報離退休人員增減情況,季報離退休人員的變化情況,在此基礎上做好離退休干部年終統計報表工作。

              三、辦理離退休干部出國出境審批工作

              離退休干部短期自費出國審批工作,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辦理審批手續要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經確認審批表內容無誤,報辦領導簽批后,方可加蓋黨委公章。

              按規定負責離退休局級干部護照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護照使用退回登記保管制度。

              四、協助有關單位撰寫去世離退休干部生平

              離退休干部去世后需要撰寫生平時,商有關單位和家屬撰寫生平,及時提供老干部檔案材料,并負責審核成稿后的生平材料。通知財務處注銷去世離退休干部工資關系。

              離退休干部人事管理日常工作辦理由黨委辦公室負責。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3

              一、成立以后勤黨總支書記為組長,由退休黨支部書記、總公司工會主席、辦公室負責人、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總公司離退休工作管理小組指導、落實總公司的離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養、校區把離退休人員分成四組,推選有一定組織能力、身體狀況較好的退休同志擔任組長,協助管理小組做好總公司與離退休人員的聯系、溝通工作。

              三、把離退休管理工作列為總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學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并要求下屬各部門參與離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健康檔案資料,完善管理信息網絡,及時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體情況。

              五、每逢單月離退休人員回校之際,管理小組派出聯絡員協助學校離退休工作處做一些相關工作。

              六、不定期召開管理小組、離退休小組長、全體離退休人員等不同層次的會議,研究、討論總公司離退休工作,傳達學校重大會議精神,通報總公司有關情況。

              七、重視退休黨支部建設,委派總支委員擔任支部書記,定期組織退休、退養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八、關心離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體健康狀況,組織好有關活動,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勵離退休同志參加學校老年大學的學習,每人每學期可向總公司報銷一門課的學費。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發事件,總公司和該同志所在部門及離退休小組派員前往慰問。

              3、每年老人節,組織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動內容有:登高、參觀杭州新景點和展覽等。

              4、每年春節前,召開老同志迎春茶話會。

              5、以部門小組為單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賀生日。

              6、每年“三八”節,總公司組織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動。

              7、協助學校離退休工作處組織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動。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難(如水電安裝、維修、家具挪位等),總公司及時派員上門解決。

              9、以小組為單位,給予訂閱保健類報刊、雜志。

              10、總公司聘用非在編人員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安排身體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親屬。

              九、總公司員工經批準退休后,所在部門組織一定范圍的歡送會,總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總公司代表學校負責協助家屬處理好喪事和善后工作。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4

              開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體活動,是離退休教職工強身健體、陶冶性情、延年益壽、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穩定離退休教職工隊伍、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措施。為了保證全體離退休教職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參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提高老年文體活動的參與率,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基本原則

              1、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比賽活動和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活動,一要進行安全論證,安全系數不大的活動不能批準;可以開展的活動,也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派專人負責落實。二要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為防止人身意外,組織者對于高齡、有特定疾病不適應參加此項活動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勸其不參加。

              2、積極自愿的原則。離退休教職工要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自愿選擇參加各種文體活動。

              3、就近為主的原則。依托各種文體團隊,立足校區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適當進行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市區的比賽(表演)活動和外出旅游活動。

              4、分層負責的原則。

              ①校區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文體團隊建設和校區的各項文體活動,協助有關方面抓好校區離退休教職工參加全院性的活動。

              ②學院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和外出比賽的選拔活動,協助離退休工作處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動。

              ③離退休工作處負責抓好離退休教職工文體活動的領導、協調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比賽等活動。組織參加校外比賽、表演和旅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要派工作人員負責行車、就餐、服務、安全等事宜。

              二、組織管理

              1、活動的計劃。年初由離退休工作處和院老年協會共同討論,制定全年文體活動計劃,內容包括項目、形式、時間、地點、負責人等,各校區老年協會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本校區的活動計劃,并報離退休工作處備案。

              2、活動的方案。每項活動必須制定完整的方案,內容包括活動形式、參與對象、時間、地點、交通、器材、服裝、安全措施、服務措施、注意事項、有關責任人等。大型活動的方案必須經集體討論制定。

              3、活動的審批。組織全院性的活動或代表學院外出參加比賽和表演必須報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準,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活動或外出住宿的活動必須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準。

              4、比賽活動。組織全院性的比賽活動或外出比賽活動僅限于離退休教職工。

              ①組織的院內各種比賽活動以校區為單位組隊參加。

              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麻將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兩支代表隊(共8名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門球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一支代表隊(以勝出隊為基礎,適當吸收其他優秀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其它比賽,根據情況在全院公開選拔若干支代表隊。院老年協會要提前做好有關組隊工作。代表期限為一年。

              5、表演活動。組織全院性的表演活動或外出表演活動,經院老年協會研究同意和離退休工作處批準,可適當吸收我院內退人員及教職工配偶參加。

              6、旅游活動。以自費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進行組織。可適當吸收我院教職工及教職工親屬自費參加。

              7、活動團隊。對文體活動團隊實行年審制。每年二月各校區老年協會要研究文體活動團隊的調整,并將各團隊名稱、負責人、隊員名單報學院老年人協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審批。

              8、書畫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由書畫協會另行制定。其它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基本保障

              為了用有限的經費開展更多的活動和保障活動的正常開展,原則上只提供基本條件的經費。

              1、器材。日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只提供活動場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將、棋牌、健身器、收錄機、電視機、影碟機、門球、羽毛球網、乒乓球桌及網、臺球桌及配套器材等),個人活動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門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劍、腰鼓等)。比賽時,除組委會提供的參賽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參賽用具一律由參賽隊員自理。(門球參賽隊的號碼布及隊長臂章由離退休工作處提供)

              2、交通。參加院內交流活動一般情況下乘坐學院班車。參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一般情況由離退休工作處租車。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一般情況乘坐學院班車或公交車(按比賽時間據實報銷),特殊情況須報請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準后可合乘出租車。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準,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交通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參加其它文體活動,交通費自理。

              3、伙食。經離退休工作處批準,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若因活動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補貼伙食費10元。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準,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伙食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院內白天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和外出訓練活動、交流活動,一律不得補貼伙食費(包括校區經費)。

              4、服裝。一般情況下比賽活動和表演活動所需服裝由隊員自理。特殊情況下經離退休工作處批準,代表學院參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藝活動和學院大型表演活動,可給予我院離退休教職工隊員適當的補貼或紀念品。

              四、獎勵措施

              1、獎勵范圍。僅限于我院離退休教職工。

              2、獎勵對象。全院性的各類比賽活動,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20人以下的為前三分之一)的個人。代表學院參加市級以上的比賽,成績為前三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的.個人。

              3、獎勵辦法。

              ①參加全院性的各類比賽(包括參加襄樊市老年項目的選撥賽),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報名參賽實際人數每人獎勵價值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一、二名的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三、四名的每人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五至八名的每人獎勵價值8元的獎品。未獲獎的參賽隊員,發給每人價值不超過5元的紀念品。

              ②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教育戰線比賽獲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獎勵價值25元、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前三名者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四至八名者,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老干局組織的全市城區比賽和全市比賽,獎勵標準分別提高5元和15元。比賽的團體名次與個人名次均以證書為憑。

              ③經學院領導批準參加省級以上比賽,集體或個人獲第一、二、三名,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分別獎勵現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參加城區組織的比賽和其他群眾團體組織的比賽以及對外交流賽、友誼賽,一律不發獎品或紀念品。

              ⑤經離退休工作處批準,為大型活動和推廣新項目聘請的藝術指導或教練,離退休處給予一定的紀念品。

              本規定此次修訂變動較大,從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5

              為規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員聘任、管理等流程,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條件

              返聘人員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日常工作。年齡要求為:女性,不超過62周歲,男性,不超過65周歲。督導崗位,年齡可放寬至女性65周歲,男性70周歲。

              2、熱愛所聘崗位工作,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3、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能為人師表。

              二、退休返聘人員管理辦法

              返聘人員的聘任、考核及課時津貼發放由組織人事處、教務科研處及聘任部門共同監督、管理。

              聘期為一年一聘,每年根據人員缺編情況,由工作小組審核提出擬返聘人員名單,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議認定。返聘人員審核工作小組一般由以下人員組成:分管人事副校長、教務處負責人、組織人事處負責人、科研規劃處負責人及四系(印刷、設備、出版、藝術)系主任。

              1、返聘辦法及手續

              需要返聘人員的'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申請,并填寫《聘用外來(退休)人員申請表》,提供可證明擬返聘者身份證明的材料,報組織人事處審核,經工作小組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議同意后進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員由聘任部門負責管理考核,對于不能勝任本崗工作的,應及時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員的待遇以上海市規定工資標準。每周30個工作小時,享受寒暑假。

              三、本辦法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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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返聘人員的管理,調動返聘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返聘人員的作用,為企業的科研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做出應有貢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返聘原則

              第二條堅持工作崗位需要的原則。公司各部門返聘人員必須是工作需要,返聘的崗位必須是當前工作急需,且暫時無合適的替代人選。同時,返聘部門應盡快安排在職員工上崗替代返聘人員。

              第三條堅持身體健康、勝任工作的原則。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且有從事返聘崗位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較高的業務水平。

              第四條堅持返聘人員年度審查的原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3年為一個聘期,其他返聘人員一年一聘。

              第五條堅持自愿的原則。返聘離退休人員必須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第三章返聘人員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返聘人員的范圍:離退休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豐富經驗的中級管理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確因公司經營生產發展需要返聘的其他具有特殊專長和作用的人員。

              第七條返聘人員的條件:返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必須是在其多年從事的業務崗位上的管理或技術骨干,具有較高的業務管理或技術水平。

              第四章返聘工作程序

              第八條公司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部門共同與被聘用人員協商返聘的時限及費用等協議內容,報董事會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與被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第五章返聘人員待遇

              第九條返聘人員的各項待遇,按照《返聘協議》的`相關約定執行。

              第十條返聘人員不在公司享受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除雙方經協商并認可的薪金外可享受交通補貼、工傷保險,并需在返聘協議中具體注明。

              第六章返聘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條返聘人員所在單位或部門應關心返聘人員的生活、工作和身心健康,并負責返聘人員的日常考勤與管理。

              第十二條首次返聘期滿,返聘單位或部門應對返聘人員進行返聘期內的業績考核和健康狀況評估,對健康狀況不良或不能勝任工作的返聘人員一律不再聘用。

              第十三條經考核合格的返聘人員需繼續聘用的,返聘單位或部門應提出續聘申請并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續聘事宜。

              第十四條返聘人員對于所在單位或部門分配的任務,要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在聘期內每年要寫出個人工作總結,返聘單位或部門要根據其在返聘期內的工作業績給出具體考核意見。

              第十五條在返聘期內,返聘人員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可以向聘任單位或部門提出終止聘用意見,聘任單位或部門經研究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按規定辦理解除聘用關系手續。

              第十六條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返聘期滿或聘期內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續聘或解聘事宜,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在返聘期內聘任單位或部門因工作變化不再對返聘人員有需要時,可以向返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關系,返聘人員應服從返聘單位或部門的決定。同時返聘單位或部門要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第十八條為方便管理,返聘人員原則上只能受聘于一個單位或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中冶恒通冷軋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退休返聘人員管理制度 17

              一、退休人員的管理

              1、從公司辦理完保險手續起,停止扣個人保險部分,對單位應繳納的補發,公司予以補發。

              2、所有辦理完退休人員,從辦理完之日起離崗,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二、返聘

              1、返聘應遵循單位工作需要與本人自愿的原則。

              2、返聘人員的年齡應在65歲以下,對特殊工作崗位按具體公司要求。

              3、返聘條件:

              1)有公司需要的中高級職稱的經濟管理或技術人才。

              2)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暫時無人接替的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崗位。

              3)身心健康有工作能力的。

              4、工資待遇

              1)在管理崗位返聘的,在退休工資的`基礎上,進行補差,補差至與現有人員工資待遇相同。

              2)全額享受公司的福利及績效工資。

              3)工人崗位仍按現有工資核發。

              4)工作期間工傷按國家有關辦法處理。

              5、返聘辦法

              1)本人依據返聘條件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返聘人員申請表。

              2)返聘成功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合同。

              6、解聘

              1)到公司規定的年齡。

              2)合同到期。

              3)違反公司相關制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