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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22 21:45:35 曉鳳 制度 我要投稿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是從業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崗前衛生知識方面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是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4、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三、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1、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①單位負責人:

          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餐廳衛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3、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①涼菜制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并在涼菜制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涼菜制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于25℃。

          ③涼菜制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

          ④涼菜制作前要將刀、砧板、臺面、手進行消毒并有消毒記錄。

          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發霉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制作間。

          ⑥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⑧工作結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⑨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4、初(粗)加工間制度

          ①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發霉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凈,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5、烹調加工制度。

          ①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發霉、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標準》;

          ⑦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6、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7、食品倉庫管理制度

          ①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②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貨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⑥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8、食品銷售制度

          ①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

          ②銷售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并正當使用。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的運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運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④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

          ⑤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9、食品采購、驗收管理制度

          ①從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食品,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

          ②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

          ③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④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⑤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⑦餐飲用食品采購必須索證,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索證要有專人管理。

          10、除害衛生制度

          ①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②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③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11、衛生檢查制度

          ①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②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③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④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⑤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

          ⑥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2、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①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

          ②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③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④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13、餐飲業管理檔案制度

          ①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檔案內容: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14、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

          ②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③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

          ④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⑤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責任追究制。

          15、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必須有安全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

          ③面食間洗動物性、植物性食品的.水池要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④面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

          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

          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16、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17、配餐間管理制度

          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在工作前打開30分鐘。

          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8、燒烤制作管理制度

          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制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衛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19、餐具用具洗消毒制度

          ①要有經過培訓懂得消毒知識的人員從事消毒工作。

          ②洗消間大小必須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③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并有明顯標識

          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

          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洗滌、消毒、沖洗、保潔的順序進行。

          2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一、認真學習并落實《食品安全法》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和各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

          四、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質量關,把好原料索證關,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庫房內應按原料半成品分類存放,按時清掃消毒,保持庫房干燥,發現過期和霉爛變質等食品應及時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臺清潔衛生。

          七、粗加工應將所有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腐爛變質,未經檢疫食品不得進入加工間,按照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指證。

          十、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十一、廢棄油脂專人管理統一收集,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十二、嚴禁向學生銷售酒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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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購管理

          1、餐飲部應有專門負責采購的人員,采購員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掌握烹飪及食品衛生知識,且廉潔奉公,不謀私利,任勞任怨。

          2、采購各種物資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的原則,大宗物資應定點采購,由供貨方送貨上門。

          3、常用調味品可儲存時間較長,每月進貨一次。魚、肉、蛋、禽類根據用量及庫存容量2天至7天采購一次。新鮮副食品每天采購一次,保證新鮮,避免浪費。

          4、購回物資要有專人驗收,核對數量、品種并檢查質量,當場過秤,驗收合格后在入庫單和發票上簽字,方可入庫。

          二、庫房管理

          1、糧庫用于儲存米、面、雜糧等。應注意:防霉、防鼠、防蟲蛀;保持通風干燥,米袋面袋要勤翻動,離地面15-20cm,行與行之間有50-60cm距離。

          2、冷凍庫用于儲存肉、魚、蝦、雞等。冷藏室用于放置鮮蛋、蔬菜、豆制品。應注意:肉類與有特殊腥味的食品分開;杜絕腐敗變質食品入庫;防鼠、防蟑螂,保持清潔,定期打掃。

          3、熟食庫用于儲存熟食。應注意:儲存期要短,盡可能保持新鮮,發現腐爛變質的立即清除。

          4、干貨庫用于儲存粉絲、木耳等干貨以及灌裝食品和糖、油等調味品,要求分類保管,擺放整齊,保持干燥通風,經常檢查,避免食物霉變。

          5、庫房設有專門庫管人員,出入庫必須填寫出入庫單據,雙方簽字一式兩聯,以備查賬。

          三、食品衛生管理

          1、不購買不新鮮食品,嚴禁購買及使用腐爛變質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狀異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與成品、熟品相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相隔離。冷藏時要做到葷腥類食品與其他食品相隔離。

          3、食物制作及銷售過程中要注意防蠅、防灰塵,以避免雜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須經過回鍋加熱。

          5、各種調料不宜久置,裝盛調料各種器具應經常洗滌。

          四、環境衛生管理

          1、要經常性打掃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無雜物和積水

          2、儲藏室要保持干凈、干燥和通風,儲藏間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及個人物件,物品存放要離地,隔墻,分類。

          3、對食堂周圍的陰溝、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經常性清理,預防細菌感染食物

          4、對存放廚具,餐具的各個角落要經常抹洗。

          5、每周五要進行廚具、餐具的清洗及廚房、餐廳及周邊環境的.大掃除。

          五、個人衛生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處理食品原料后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觸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條,切菜,加工面粉等)應用熱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間及銷售食品前抽煙,不正對食品咳嗽、打噴嚏,不隨處吐痰。

          六、安全生產管理

          1、食堂安全保衛工作由食堂管理員實施監督,由各崗位班組長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電源,人人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修理。開著火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

          5、下班后,班組長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6、保證48小時留樣制度。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從事餐飲作業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二、保證餐飲環境設備的`衛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嚴格執行加工操作衛生要求規定。

          四、原料采購要做好采購記錄,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應登記做好記錄。

          五、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食品應分類,分架存放,并定期檢查。

          六、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七、備餐及供餐時操作人員應進行清潔、消毒手部,檢查待供應食品,有異常的不得供應。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購查驗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三)食堂環境、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1、食堂、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員工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員工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食堂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員工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員工,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四)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五)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6.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8.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9.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10.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11.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一、食品采購

          經營單位采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禁止采購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范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食品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癥狀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食品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品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盡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并作詳細記錄。

          4、食品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1、建立并落實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環境,設施、設備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潔消毒和維護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照要求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使場所及其內部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2、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除蟲滅害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

          5、設施、設備及工具容器可采用化學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時間為5分鐘以上。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于消毒液中。消毒后以潔凈水沖洗干凈。

          6、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要求。

          7、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8、應建立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1、采購人員必須熟悉本餐廳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衛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采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購無證食品商販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采購人員采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特別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涼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說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

          7、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采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檢查或索取檢驗合格證明。

          8、所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檢驗合格證。

          9、所采購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10、所采購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11、所采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臺帳。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保證餐飲食品衛生,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和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定期對制度執行情況和食品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評,做到檢查有紀錄,處理有結果。

          二、衛生許可證懸掛于店堂醒目處,嚴禁無證或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各類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工作人員工作時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首飾。

          五、冷葷菜加工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不得將未經清洗處理的食品原料帶入冷葷間。

          六、餐飲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保持清潔。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七、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限等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八、嚴格落實各項食品采購及索證制度。采購各類食品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報告單,并建立食品購銷臺帳。

          九、保持生產工藝流程合理,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志,不得混存、混放。防止待加食品與直接人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

          十、定期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梳整齊后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范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三、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二、采購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志。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四、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 1-2 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 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1.餐飲服務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餐飲服務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餐飲服務活動。

          3.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凡餐飲服務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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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強化食品衛生管理,加強食品經營過程中的衛生監管,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樹立公司良好的商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一、 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的'衛生基本要求。車間管理人員有義務對員工進行有關食品衛生的培訓工作,技術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以《食品衛生法》及其配套規定為基礎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五學時。

          2、食品從業人員無論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技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3、食品從業人員在工作時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疑患有礙食品衛生的從業人員,應立即離崗并勸其就診,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4、食品經營員工上崗前必須檢查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5、食品從業人員不得在食品生產場所內吸煙,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須用洗潔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或用消毒藥水浸泡消毒;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工作帽內。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二、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出廠前,公司營銷員應按有關規定索取或查閱檢驗合格證是否真實、準確、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術人員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若發現食品與證件不符,應不予出售。

          3 、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三、環境衛生的管理:

          1、食品生產區應當保持整潔、衛生,通風。

          2、食品生產區應有專用的更衣室和洗手清潔設施。

          3、食品包裝器具應隨時檢查、清掃,要做到先生產的先出售,盡量縮短貯存期,以防止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

          四、食品從業人員紀律管理規范: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上崗,不允許末佩帶或佩帶他人健康證或健康證已過有效期等情況發生。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不準在食品生產場所吸煙、穿拖鞋、佩帶金銀首飾、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3、食品生產場所(加工房和生產車間)應保持清潔,工具按要求整齊擱放。

          4、應有食品儲存的專用倉庫,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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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平安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當。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應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以下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根本領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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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管理要求

          1、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項目規范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社會監督。

          2、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積極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餐飲服務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4、積極組織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5、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當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采購儲藏要求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2、應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需冷藏(凍)的熟制品,應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

          5、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三、加工操作要求

          1、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2、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工作衣帽應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許頭發外露,不許留長指甲,不許涂指甲油,不許佩帶飾物。

          3、需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加工后的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4、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用具,并將消毒后的餐用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用具。

          5、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6、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等設備與設施;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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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二、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三、不銷售變質、牛蟲食品。

          四、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五、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作前、便后洗手消毒。

          六、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七、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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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2.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4.主食、副食分區存放。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5.冷藏、冷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6.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7.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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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開展技術服務工作,促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飲服務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

          第六條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配備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自行檢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資質的機構送檢。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了解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條前款規定的禁止從業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第十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應當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十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的食品;

          (四)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第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貪腐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三)應當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五)操作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七)制作涼菜應當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九)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十)應當保持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第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抽樣檢驗時,被抽樣檢驗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被抽檢樣品的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相關票證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第十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預案實施細則,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同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相關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依法處置,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提供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第二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職責時,發現不屬于本轄區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受移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被移送案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移送案件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其成因屬于其他環節食品生產經營者或者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應當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有權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檢查:

          (一)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三)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

          (四)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八)用水的衛生情況;

          (九)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依法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筆錄經雙方核實并簽字。被監督檢查者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事由和相關情況,同時記錄在場人員的姓名、職務等。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的抽樣檢驗工作,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列支。

          第三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可以使用經認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進行快速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使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發現和篩查的結果不得直接作為執法依據。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

          快速檢測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抽樣時必須按照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進行,并填寫抽樣記錄。抽樣檢驗應當購買產品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第三十二條食品檢驗機構應當根據檢驗目的和送檢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按時出具合法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異議人有權自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復檢工作應當選擇有關部門共同公布的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完成。

          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復檢費用的承擔依《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重點監管。

          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形式和內容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情況在7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一)餐飲服務行政許可情況;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抽檢的結果;

          (三)查處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的情況;

          (四)餐飲服務專項檢查工作情況;

          (五)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一)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三)使用經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第三十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貪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九)有關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十)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改變經營條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經營或者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經營或者使用無標簽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標簽、說明書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二)、(三)、(四)、(八)、(九)項的有關規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指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相關營業性收入。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貨值金額,指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的食品的市場價格總金額。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進價計算,半成品按原料計算,成品按銷售價格計算。

          第四十六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執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適用時,“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或者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一次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

          (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有死亡病例等嚴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八條在同一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案件中,有兩種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分別裁量,合并處罰。

          第四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責令停業、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或者其工作人員有瀆職、玩忽職守、舞弊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負責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二條國境口岸范圍內的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水上運營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發地、經停地或者到達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鐵路運營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2000年1月16日發布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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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是從業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崗前衛生知識方面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是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4、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三、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1、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①單位負責人:

              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餐廳衛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3、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①涼菜制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并在涼菜制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涼菜制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于25℃。

              ③涼菜制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

              ④涼菜制作前要將刀、砧板、臺面、手進行消毒并有消毒記錄。

              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發霉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制作間。

              ⑥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⑧工作結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⑨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4、初(粗)加工間制度

              ①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發霉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凈,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5、烹調加工制度。

              ①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發霉、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標準》;

              ⑦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6、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7、食品倉庫管理制度

              ①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②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貨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⑥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8、食品銷售制度

              ①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

              ②銷售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并正當使用。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的運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運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④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

              ⑤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9、食品采購、驗收管理制度

              ①從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食品,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

              ②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

              ③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④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⑤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⑦餐飲用食品采購必須索證,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索證要有專人管理。

              10、除害衛生制度

              ①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②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③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11、衛生檢查制度

              ①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②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③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④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⑤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

              ⑥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2、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①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

              ②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③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④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13、餐飲業管理檔案制度

              ①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檔案內容: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14、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

              ②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③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

              ④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⑤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責任追究制。

              15、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必須有安全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

              ③面食間洗動物性、植物性食品的.水池要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④面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

              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

              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16、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17、配餐間管理制度

              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在工作前打開30分鐘。

              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8、燒烤制作管理制度

              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制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衛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19、餐具用具洗消毒制度

              ①要有經過培訓懂得消毒知識的人員從事消毒工作。

              ②洗消間大小必須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③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并有明顯標識

              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

              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洗滌、消毒、沖洗、保潔的順序進行。

              2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一、認真學習并落實《食品安全法》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和各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

              四、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質量關,把好原料索證關,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庫房內應按原料半成品分類存放,按時清掃消毒,保持庫房干燥,發現過期和霉爛變質等食品應及時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臺清潔衛生。

              七、粗加工應將所有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腐爛變質,未經檢疫食品不得進入加工間,按照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指證。

              十、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十一、廢棄油脂專人管理統一收集,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十二、嚴禁向學生銷售酒類商品。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一、采購管理

              1、餐飲部應有專門負責采購的人員,采購員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掌握烹飪及食品衛生知識,且廉潔奉公,不謀私利,任勞任怨。

              2、采購各種物資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的原則,大宗物資應定點采購,由供貨方送貨上門。

              3、常用調味品可儲存時間較長,每月進貨一次。魚、肉、蛋、禽類根據用量及庫存容量2天至7天采購一次。新鮮副食品每天采購一次,保證新鮮,避免浪費。

              4、購回物資要有專人驗收,核對數量、品種并檢查質量,當場過秤,驗收合格后在入庫單和發票上簽字,方可入庫。

              二、庫房管理

              1、糧庫用于儲存米、面、雜糧等。應注意:防霉、防鼠、防蟲蛀;保持通風干燥,米袋面袋要勤翻動,離地面15-20cm,行與行之間有50-60cm距離。

              2、冷凍庫用于儲存肉、魚、蝦、雞等。冷藏室用于放置鮮蛋、蔬菜、豆制品。應注意:肉類與有特殊腥味的食品分開;杜絕腐敗變質食品入庫;防鼠、防蟑螂,保持清潔,定期打掃。

              3、熟食庫用于儲存熟食。應注意:儲存期要短,盡可能保持新鮮,發現腐爛變質的立即清除。

              4、干貨庫用于儲存粉絲、木耳等干貨以及灌裝食品和糖、油等調味品,要求分類保管,擺放整齊,保持干燥通風,經常檢查,避免食物霉變。

              5、庫房設有專門庫管人員,出入庫必須填寫出入庫單據,雙方簽字一式兩聯,以備查賬。

              三、食品衛生管理

              1、不購買不新鮮食品,嚴禁購買及使用腐爛變質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狀異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與成品、熟品相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相隔離。冷藏時要做到葷腥類食品與其他食品相隔離。

              3、食物制作及銷售過程中要注意防蠅、防灰塵,以避免雜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須經過回鍋加熱。

              5、各種調料不宜久置,裝盛調料各種器具應經常洗滌。

              四、環境衛生管理

              1、要經常性打掃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無雜物和積水

              2、儲藏室要保持干凈、干燥和通風,儲藏間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及個人物件,物品存放要離地,隔墻,分類。

              3、對食堂周圍的陰溝、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經常性清理,預防細菌感染食物

              4、對存放廚具,餐具的各個角落要經常抹洗。

              5、每周五要進行廚具、餐具的清洗及廚房、餐廳及周邊環境的.大掃除。

              五、個人衛生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處理食品原料后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觸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條,切菜,加工面粉等)應用熱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間及銷售食品前抽煙,不正對食品咳嗽、打噴嚏,不隨處吐痰。

              六、安全生產管理

              1、食堂安全保衛工作由食堂管理員實施監督,由各崗位班組長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電源,人人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修理。開著火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

              5、下班后,班組長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6、保證48小時留樣制度。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從事餐飲作業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二、保證餐飲環境設備的`衛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嚴格執行加工操作衛生要求規定。

              四、原料采購要做好采購記錄,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應登記做好記錄。

              五、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食品應分類,分架存放,并定期檢查。

              六、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七、備餐及供餐時操作人員應進行清潔、消毒手部,檢查待供應食品,有異常的不得供應。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購查驗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三)食堂環境、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1、食堂、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員工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員工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食堂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員工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員工,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四)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五)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6.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8.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9.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10.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11.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一、食品采購

              經營單位采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禁止采購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范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食品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癥狀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食品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品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盡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并作詳細記錄。

              4、食品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1、建立并落實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環境,設施、設備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潔消毒和維護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照要求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使場所及其內部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2、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除蟲滅害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

              5、設施、設備及工具容器可采用化學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時間為5分鐘以上。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于消毒液中。消毒后以潔凈水沖洗干凈。

              6、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要求。

              7、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8、應建立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1、采購人員必須熟悉本餐廳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衛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采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購無證食品商販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采購人員采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特別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涼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說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

              7、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采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檢查或索取檢驗合格證明。

              8、所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檢驗合格證。

              9、所采購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10、所采購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11、所采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臺帳。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保證餐飲食品衛生,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和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定期對制度執行情況和食品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評,做到檢查有紀錄,處理有結果。

              二、衛生許可證懸掛于店堂醒目處,嚴禁無證或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各類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工作人員工作時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首飾。

              五、冷葷菜加工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不得將未經清洗處理的食品原料帶入冷葷間。

              六、餐飲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保持清潔。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七、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限等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八、嚴格落實各項食品采購及索證制度。采購各類食品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報告單,并建立食品購銷臺帳。

              九、保持生產工藝流程合理,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志,不得混存、混放。防止待加食品與直接人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

              十、定期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梳整齊后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范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三、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二、采購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志。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四、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 1-2 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 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1.餐飲服務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餐飲服務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餐飲服務活動。

              3.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凡餐飲服務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酒店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4

              為強化食品衛生管理,加強食品經營過程中的衛生監管,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樹立公司良好的商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一、 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的'衛生基本要求。車間管理人員有義務對員工進行有關食品衛生的培訓工作,技術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以《食品衛生法》及其配套規定為基礎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五學時。

              2、食品從業人員無論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技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3、食品從業人員在工作時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疑患有礙食品衛生的從業人員,應立即離崗并勸其就診,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4、食品經營員工上崗前必須檢查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5、食品從業人員不得在食品生產場所內吸煙,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須用洗潔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或用消毒藥水浸泡消毒;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工作帽內。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二、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出廠前,公司營銷員應按有關規定索取或查閱檢驗合格證是否真實、準確、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術人員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若發現食品與證件不符,應不予出售。

              3 、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三、環境衛生的管理:

              1、食品生產區應當保持整潔、衛生,通風。

              2、食品生產區應有專用的更衣室和洗手清潔設施。

              3、食品包裝器具應隨時檢查、清掃,要做到先生產的先出售,盡量縮短貯存期,以防止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

              四、食品從業人員紀律管理規范: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上崗,不允許末佩帶或佩帶他人健康證或健康證已過有效期等情況發生。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不準在食品生產場所吸煙、穿拖鞋、佩帶金銀首飾、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3、食品生產場所(加工房和生產車間)應保持清潔,工具按要求整齊擱放。

              4、應有食品儲存的專用倉庫,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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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平安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當。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應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以下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根本領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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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管理要求

              1、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項目規范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社會監督。

              2、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積極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餐飲服務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4、積極組織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5、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當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采購儲藏要求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2、應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需冷藏(凍)的熟制品,應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

              5、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三、加工操作要求

              1、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2、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工作衣帽應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許頭發外露,不許留長指甲,不許涂指甲油,不許佩帶飾物。

              3、需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加工后的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4、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用具,并將消毒后的餐用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用具。

              5、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6、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等設備與設施;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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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二、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三、不銷售變質、牛蟲食品。

              四、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五、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作前、便后洗手消毒。

              六、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七、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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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2.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4.主食、副食分區存放。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5.冷藏、冷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6.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7.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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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開展技術服務工作,促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飲服務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

              第六條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配備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自行檢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資質的機構送檢。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了解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條前款規定的禁止從業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第十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應當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十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的食品;

              (四)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第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貪腐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三)應當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五)操作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七)制作涼菜應當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九)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十)應當保持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第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抽樣檢驗時,被抽樣檢驗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被抽檢樣品的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相關票證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第十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預案實施細則,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同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相關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依法處置,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提供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第二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職責時,發現不屬于本轄區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受移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被移送案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移送案件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其成因屬于其他環節食品生產經營者或者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應當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有權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檢查:

              (一)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三)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

              (四)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八)用水的衛生情況;

              (九)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依法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筆錄經雙方核實并簽字。被監督檢查者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事由和相關情況,同時記錄在場人員的姓名、職務等。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的抽樣檢驗工作,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列支。

              第三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可以使用經認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進行快速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使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發現和篩查的結果不得直接作為執法依據。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

              快速檢測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抽樣時必須按照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進行,并填寫抽樣記錄。抽樣檢驗應當購買產品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第三十二條食品檢驗機構應當根據檢驗目的和送檢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按時出具合法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異議人有權自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復檢工作應當選擇有關部門共同公布的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完成。

              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復檢費用的承擔依《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重點監管。

              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形式和內容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情況在7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一)餐飲服務行政許可情況;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抽檢的結果;

              (三)查處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的情況;

              (四)餐飲服務專項檢查工作情況;

              (五)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一)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三)使用經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第三十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貪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九)有關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十)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改變經營條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經營或者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經營或者使用無標簽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標簽、說明書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二)、(三)、(四)、(八)、(九)項的有關規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指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相關營業性收入。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貨值金額,指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的食品的市場價格總金額。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進價計算,半成品按原料計算,成品按銷售價格計算。

              第四十六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執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適用時,“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或者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一次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

              (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有死亡病例等嚴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八條在同一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案件中,有兩種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分別裁量,合并處罰。

              第四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責令停業、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或者其工作人員有瀆職、玩忽職守、舞弊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負責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二條國境口岸范圍內的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水上運營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發地、經停地或者到達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鐵路運營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2000年1月16日發布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