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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1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并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愿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簽,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審核批準,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復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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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社團的所有經費需交社團聯秘書處統一管理。活動中應遵循節儉的原則用更少的錢辦更多的'事。
2、社團活動前須寫一份詳細書面預算,寫清購買物品名稱,所需金額等,作為《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團聯秘書處,并且在活動后憑有效票據報銷。
3、金額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團聯主席審批,100元以上者由秘書長審批。
4、經費報銷必須填寫《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報銷單》,否則不予報銷。
5、發票(收據)客戶名稱欄只需填寫“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字樣即可,商品名稱必須詳細簡明,如票面不夠書寫,須附商品明細表并加蓋與票面相同的財務章,否則無法報銷。
6、花費數額在十元以上必須開具正規發票,十元以下可以開具收據,也可將小數額收據積攢到十元以上換正規發票后報銷。
7、發票背面必須注明活動名稱或事由,經辦人、負責人兩人簽字。如使用收據還需注明不能使用發票的原因。
8、報效單上社團名稱、負責人簽字、活動名稱(事由)和時間等項必須由該社團負責人或財務負責人本人填寫。
9、未交《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及《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登記表》的活動不在報銷之列。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1、為切實加強學生社團的監督和管理,正確、合理地管理社團的各項經費,營造良好的財務環境,規范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使會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使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活動費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規范統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針對于本校各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3、本制度所稱社團必須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為前提。
第二章經費來源
1、會費收入:會費在會員入會時收繳我校所有社團屬于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禁止向任何社員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當費用,違反此條者,按情節嚴肅處理。
2、各社團可自行根據活動的需要,經社團聯合會批準對外拉贊助。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校團委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活動。
3、各種獎勵:學生社團獲得的各種獎勵經費不得用于任何的個人支出,需在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管理使用。
4、其他經費:學校相關部門對學生社團活動支持的經費。
第三章經費的審批及報銷經費的審批原則為:預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
社團在進行活動需要使用經費時必須制定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方案和指導老師意見,交由社團聯合會審批,經批準后方能使用。活動結束后,社團必須填寫經費使用結果,包括經費流向、所剩資金、或虧空資金在社團經費支出記錄本上詳細登記。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
1、社團所有固定資產和資金均歸該社團所有。各社團擁有該社團財產的使用權。
2、使用原則為: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據各社團的財務制度對經費進行使用。社團經費必須用于學生社團活動,不得用于與社團無關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3、社團經費應由社團的有關人員負責專門管理。有關費用收支應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4、社團經費管理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并保留原始憑證或復印件、經費使用人和社團負責人的簽名,每月25至30號上交社聯進行帳目審計。
5、社團經費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檢查。社團干部換屆時,應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向本社團成員說明自己社團的經費盈余情況,透明自己社團的財務。同時社員可以向社團負責人提出疑問,如果社團負責人不能回答清楚則可以向社團部反映情況,社團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社團負責人相應的處罰。
第五章會員上交會費詳細處理
1、參加社團的每個會員繳納會費15元作為社團經費,其余額外收取的培訓費或材料費及其他費用必須提交申請上交團委批準。
2、社團經費收取過程中,應向收取了會費的成員出具相應的票據憑證必須有社團聯合會印章方有效,作為該社員的注冊證明,沒有票據的.成員社團部不予注冊。
3、納新結束后,各社團必須將所收會費如數上交于社聯,經校團委核實后,由社聯負責按各社團上交人數及會費總額按每人次12元返還于所屬社團,其余每人次3元作為社團管理經費。
4、各社團所收取會費必須公開化,要有專門的詳細開支記錄本。每月25號至30號將賬目記錄本及發票上交至社團聯合會進行核對,1號社聯帖出專欄公布相關經費情況。(嚴格執行無票據。且必須使用的單據必須為專用正式發票)。
5、社團納新結束,必須將納新時所開收據副本經費及所納會員詳細資料(社團聯合會將以海報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會員上交經費及所拉贊助經費歸該社團公共財產,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團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舉行相關的授課活動,授課所需經費按課時計算或按節數計算可以由社團自己商量。授課經費也可自行商定。(說明:所請授課人必須是校內或校外的老師或相關授課人員。社團內部成員之間的講學等等屬于社團內部的經驗技術交流,不應涉及授課經費的使用。對此社聯工作者會隨機的抽查各社團的授課情況,屆時將對授課費用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六章違反規定的處理方法
1)各社團上報人數少報1至5名在社團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批評。
2)社團上報人數少報6至15名在社團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批評,并在學校張榜通告。
3)社團上報人數少報16至30名取消其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并公告全校。該社團負責人在全校通報批評。
4)社團上報人數少報31至50名取消其會長職務,取消該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并公告全校。
5)社團上報人數少報50以上者,停止該社團活動,進行整頓。取消該社團負責人職務,在全校通報批評。
6)各社團未按規定程序額外收取費用者,社團負責人在社團會議上做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嚴肅處理。
7)各社團未每月未時上交詳細開支賬目者,超過兩次及兩次者取消該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
8)非法侵占社團財務者視情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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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學校學生免費營養午餐經費管理領導小組。
2、 “學生營養午餐”專賬專設,專人專管,主管、會計、出納三分離。
3、 “學生營養午餐”臺賬分社,收支平衡。
4、食堂采購人員當天完成采購工作后,必須當日填寫《學生營養餐采購清單》,交由主管人員審核簽字,并存檔。
5、執行專款專用,嚴禁任何部門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把此款挪作他用。有此情況者,應追究先關人員的責任,嚴重者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6、學校財會人員(報賬員)把轉款交當日采購員時,應辦理相關手續,做到資金賬目清楚,建立好“學生營養午餐”臺賬。
7、學生領取營養午餐后,應由學生親自簽名。個別學生因特殊原因當日不在校時應做好登記、并空檔不簽字。
8、定期通過校務公開欄向全體師生和家長公布學生營養午餐賬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期末經學校全教職員工或教職工代表核算審理學生營養午餐專項資金項目,核算審理后的.賬目檔案須由核算審理的教師簽名并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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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1.公用經費主要指財政撥付的辦公資金。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職工和學生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費、郵電、寬帶、電話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準用于發放人員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不準以教師培訓為由進行公款旅游、休閑、療養等方面的開支;嚴格控制招待費,不準用于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
2.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公用經費預算要體現“保運轉、保安全、保質量”的原則,要體現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的.原則。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生活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教學業務費(包括教學水電費、取暖費、教研教改費、教學差旅費、資料印刷費、宣傳費、體育維持費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4.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采購,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由區級財政部門、區教育局組織政府采購。
5.學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6.學校要嚴格控制租車費、接待費(按上級標準)等非業務性支出。要厲行節約,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7.學校公用經費支出要實行報告制度。1萬元以上支出報區教育局審批,要進行立項、招標、審計;1萬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經校委會研究決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財務管理小組審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長審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行政校長審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主任審批。
8.學校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進行公布,采用上墻公示、網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同時定期進行公用金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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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1、班集體財產:開學初交到班上,后勤作好登記,由班主任簽名接收;期末由學校驗收。如果完好率:中學達90%獎勵20元,達95%獎勵50元;小學達95%獎勵20元,達98%獎勵50元。期末如達不到以上標準,每下降5%,扣期末班級評比5元。
2、教師財產:每個教師分的辦公設施,調走時必須如數完好交回學校,如果沒交回,則照價賠償。
就餐管理:
工會活動,每學期最多一次,超過的由參加人員自行負責。
報銷方法:
(1):同級來訪,每人次8元。
(2):鄉級來檢查:每人次10元。
(3):區級檢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檢查,可適當放寬4元/人次)。
參加人員:三位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員。
包車制度:
校長包車必須經教代會批準。
其他人員包車必須經校長批準。
用水、用電管理:
為了使教師與學生節約用水用電,從x年春期開始,用水按2.5元/m3計算;用電按0.47元/度計算。
教師辦公用電每人每期補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則上在第一節下課時必須關燈,如確實看不見的`時候,再開燈。
教室做到隨手關燈。沒有關燈的班級,每次扣2分。三位校長、行政值周、后勤人員每天檢查。
為保證安全,學生寢室不允許用燒水的電器燒水,發現一次,扣該學生所在班級操行分5分。
通訊費:
通訊費從x年1月起:校長報100元/月;副校長報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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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經費是開展各種活動的物質基礎。為加強經費管理,保證經費的合理使用,特制定經費管理制度如下:
一、支部經費來源
1、黨員黨費收入。按照黨章規定,所有賞應向所在基層組織交納黨費。經民革湘潭市十二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決定,黨費標準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個別經濟上確有困難的黨員,經支部同意,可以減免黨費。
2、支部所在單位的行政撥款。
3、其他來源。包括支部創收、獲獎或他人贊助等。
二、支部經費保管
1、支部經費統一由支部組織委員(或由支部指定的其他支部黨員)保管。
2、負責經費保管的委員每年應及時向黨員收繳黨費,和向所在行政單位領取撥款,并造冊登記。
3、支部換屆或經費保管者調整時,應及時辦理經費的移交手續。
三、支部經費的使用
1、使用支部經費,須由支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少量工作急用的`費用,可在事后報支委會審批)。
2、經費使用后的報帳手續,應按財務的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單據均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
3、支部經費的收支情況每年年終應向全體支部黨員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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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范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為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并在本條例的規定范圍內運行;社團會費全部用于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大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四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為主,并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為: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五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后交由經費管理機構托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后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取。
第六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并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并給各個社團建立單獨賬戶;
第七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為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并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八條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大),經社聯研究決定并報團委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九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三、經費管理
第十條各學生社團至少設立財務專管人員(非社團負責人)一名,進行社團財務活動以及賬務登記,以便明確各項資金去向。所有財務都應賬錢分開,收支兩條線。每月至少向社聯匯報一次,并隨時接受大學生社聯的檢查。所有學生社團經費統一管理。采用預先申請借款使用、經審批同意后,事后憑票沖賬的方法使用經費。各社團指派一名社團干部負責社團賬目的記錄,社聯財務部記錄好各社團財務賬目,以定期向社團和社聯對賬。各社團要形成以社團負責人為中心的財務小組,開支合理透明節儉、票據真實有效、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活動經費審批,按月或按活動項目,在社團提交活動經費申請交由大學生社聯財務部后,由大學生社聯財務部向經費管理機構借支,各社團必須以月或以活動項目為周期為單位持現金余額和有效發票到大學生社聯財務部沖賬,社聯再按發票到經費管理機構沖賬;
第十二條社聯財務部、各社團相關負責人均要建立獨立的賬簿,記錄社團經費收支情況。賬簿記錄格式必須規范,第一列記載本項經手的日期,精確到xx年xx月xx日。第二列記載發生本項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為收支金額,最后為結余金額;第四列為經手人簽名,有發票的需附上發票;
第十三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票據原則上是發票,且應注明日期、摘要。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有審批人,經手人(至少2人以上經辦)簽名。如遇特殊情況無發票,對收據或自制憑證必須寫明情況,并由經手人,負責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入賬;
第十四條經費使用情況定期(一般為每月月末)向廣大會員公布,含收入、支出金額,支出項目和事由,原始憑證等,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五條社團應全力配合社聯財務部和策劃部對其經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的審核(定期與不定期審計相結合),審核完后向廣大會員公布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經費管理人員更換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將本所經管的工作全部交給接管人員,由負責人及部分會員代表監督交接。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原會計賬簿,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新老負責人交替,離任負責人應接受離任審計。同時必須在大學生社聯處有交接職位的紀錄;
四、經費使用
第十七條社團經費使用的原則是必要、合理、節儉,最大可能地服務于廣大會員,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社團經費;
第十八條經費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團宣傳費、組織各項活動的費用,必要用品購置及表彰費等。不得將社團經費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團成員小范圍等不必要開支;學生社團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動支出
(2)辦理會員證、會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社團經費日常零星開支(尤指日常購買相關物品、耗材等)50以下(含50元),需社團負責人審批;50元以上200以內(含200元)的,需經社聯財務部審批,并填好相關表格作好記錄。200元以上需填好相關申請表格,經由社聯財務部交予校團委審批;
第二十條經費結余應自動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第二十一條各學生社團會員如對所在社團的財務有疑問,可向社聯財務部反映,由社聯財務部統一核查給與明確答復。大學生社聯定期對學生社團財務的核查情況給予評分,評分結果將作為社團等級評比的重要依據;
五、附則
第二十二條社聯委托社聯策劃部和財務部對其經費取得、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進行通報。審計結果進行與該社團及主要負責人的獎懲掛鉤,作為評選“十佳社團”、“十佳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干部”等榮譽的依據。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社團部將對其進行批評并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撤消相關社團干部的職務,并通報到所在院系,并按學校相關條例給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本條例解釋權歸屬于大學生社聯;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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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民族學創新教育經費的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確保創新教育活動的有序開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項目經費范圍
本辦法所述創新教育經費是指學校為開展民族學本科生研究訓練計劃項目和本科生學科競賽計劃項目所安排的經費。
第二條 項目經費管理
(一)經費由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管理,經費使用須經教務處主管領導批準。
(二)經費使用前,單位和個人應向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提交經費使用計劃。
(三)除滿足本辦法要求外,還應符合學校財務處相關規定。
第三條 項目經費使用
(一)經費使用范圍包括各項目評審費及運行中發生的組織費用。另外還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必備的耗材、工具,相關的參考資料、軟件,課題調研、差旅費,實驗費等相關費用。
(二)經費不得用于與項目運行無關的.硬件設備的購買,勞務費、餐費等,以及其他被認定為不合理的費用。
第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解釋,并適時提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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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視。學校高度重視課后服務工作,成立專門服務工作機構,并將其作為重要的民生服務事項,納入學校工作常規,加強領導,精心策劃,認真實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切實將放學后延時服務作為一項分內工作,組織好,服務好,真正讓延時服務成為學校的實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學后延時看管服務工作相關制度,包括學生看管申報審批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學生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理機制等,確保課后延時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3、規范管理。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堅持長自愿、公益服務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2)嚴格規范辦學行為,不得將看管服務工作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進行集體補課或舉辦各種學習興趣班。
(4)看管教師要做好看管記錄,詳細記錄每天看管情況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救助并通知學生監護人,確保學生安全。
4、考評表彰
為提高課后服務的管理成效,學校將制定有關課后服務工作考核辦法,將管理人員、教師參與課后服務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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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方面教育,和家長簽訂安全協議。
2、所有參加課后服務的老師必須通過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訓。
3、所有輔導教師應與學生監護人密切聯系,掌握家長的通訊聯系方式。
4、輔導老師必須在所有學生離開校園后,關閉所有用電設備、關好門窗后方能離開。
5、輔導教師要嚴格執行“課后服務”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擅自更改活動安排時間。如果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間的輔導員,應填寫調整單,經領導同意后,提前用書面的方式通知家長,謹防小學員被誤接和走失。
6、輔導教師有義務負責班級的衛生檢查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如發現學生有任何患病跡象,應第一時間告知學校相關部門。
7、門衛管理人員應管理門前停車和師生進出,保證“課后服務”無安全無事故。
8、所有教職員工,如發現安全隱患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報告,且不得隨意離開事發現場。
9、學校管理人員、巡邏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邏,及時發現并處理應急情況,以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10、與學校一起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職責,加強對參與“課后服務”的教師的崗位職責、安全知識,應急處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訓,切實做好學生在“課后服務”期間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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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管理學校公用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公用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經辦學校用費的開支。
二、由校長直管財務管理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機構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請示匯報學校領導。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校委會討論通過開支。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預算經費開支。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經校長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務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級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
六、財務人員要注好經費使用帳目,盡職盡責。用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不準提現金,保證資金安全。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公用經費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禁止動用公用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財務人員每月月末及時向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定期向師生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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