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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4-03 17:23:23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內容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僖兹家妆kU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谝兹家妆kU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菀兹家妆kU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抟兹家妆瑘鏊鶓鶕酪幏兑蟛扇》阑鸱辣胧┎⒆龊梅阑鸱辣O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中控室等特殊崗位員工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大隊每日對消防設施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并追蹤日常巡檢情況,并做好記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上報技術中心,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及整改。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物業公司負責,物業公司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維保公司負責,根據合同要求定期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中控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技術中心,并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控室內線電話,非中控室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上網、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火災隱患整改

          1、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限期整改并將隱患情況上報技術中心,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技術中心報告。

          3、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組織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詳盡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按照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鸩窆�、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培訓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干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準,采取嚴密防范措施。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

         �。�1)對本單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志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

          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

          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第四章逐級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后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并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設備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1總則

          1.1公司消防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1.2目的

          為公司員工、承包方雇員、客戶及公眾提供防火安全保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致力完成公司消防安全方針及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遼寧省消防管理條例》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司屬所有部門及承包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組織及職責

          2.1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

          2.1.1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架構參見附錄一。

          2.1.2風險管理部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

          2.1.3風險管理部為消防設施職能管理部門。

          2.1.4行政部、生產運行部、財務部應分別建立部門消防安全組織,設立一名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2.1.5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名單報風險管理部備案,同時根據崗位調整情況要及時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調整。

          2.2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2.2.1總經理的職責

          總經理為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火災現場的救援工作。

          2.2.2風險部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主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運行與維護制度等;

          ●組織消防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組織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組織制定公司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發生火災事故后,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監督、檢查分管的生產運行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火災現場的救援工作。

          2.2.3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公司所有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公司發生火災事故時,擔任現場總指揮,組織滅火處置工作。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4財務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分管的財務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監督、檢查財務室、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5行政主任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分管的行政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監督檢查公司辦公區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公司辦公區發生火災事故時,擔任現場總指揮,組織滅火處置工作。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6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

          ●協助部門經理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檢查本部門各崗位和個人的落實情況,糾正和查處消防違章情況。

          ●負責本部門消防設施的管理,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部門經理,并向隱患崗位或個人發出整改通知。

          ●落實部門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確保部門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正確操作本崗位滅火器材,明確發生火災后滅火、應急疏散程序。

          ●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做好本部門的消防檔案管理工作,及時如實上報各種消防安全統計數據。

          ●對下發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整改通知組織落實。

          2.2.7崗位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愛護本崗位消防設施,并按規定定期維護,確保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自覺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正確操作本崗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明確本崗位火災預防措施和火災后應急處理措施。

          ●發現火災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本部門負責人。

          ●按要求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2.2.8義務消防隊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相關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操作、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熟練掌握撲滅初期火災、火場逃生與應急疏散程序,并按要求參加演練。

          ●向部門其他員工傳授消防安全知識,教授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發現火災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本部門負責人。

          ●參加有組織的義務滅火工作,并按照義務消防隊職責分工履行自身職責。

          2.2.9風險管理部的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監督、檢查執行。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責任制的落實。

          ●制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培訓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組織各部門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督促檢查演練。

          ●制定公司防火巡查計劃,組織防火巡查,督促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尤其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

          ●審核消防設施運行維護計劃,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負責火災事故的保險報案、索賠處理等工作。

          ●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2.10行政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

          ●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

          ●組織辦公場所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和每月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員工參加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確保本部門員工按時參加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定期維護辦公場所消防設施,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2.2.11生產運行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制定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監督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制定每日消防巡查計劃,監督檢查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情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場站作為公司重點部位,應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制定部門消防巡查計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

          ●制定本部門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制定部門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使員工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定期維護、檢測本部門消防設施,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制定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年度維護、保養、檢測計劃,并組織落實。

          2.2.12財務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保證公司消防安全投入資金落實。

          ●員工執行每日消防巡查計劃,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財務室等重點部位落實每日消防巡查計劃,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部門員工按要求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部門員工按要求參加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演練,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3防火巡查

          3.1每日防火巡查:各部門要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同時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率。調壓柜、中低壓管網、場站為公司消防安全重點崗位,尤其要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巡查的內容包括:

          3.1.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1.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3.1.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3.1.5辦公樓、場站等場所及設施防雷、防靜電接地線連接情況;

          3.1.6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3.2防火巡查人員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要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要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3.3各部門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3.3.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3.3.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3.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3.3.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3.5動火審批制度執行情況;

          3.3.6用電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3.7重點工種員工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3.3.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3.3.9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3.10儀表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3.3.11燃氣、電氣設備防雷、防靜電接地情況;

          3.3.12每日防火巡查情況;

          3.3.1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3.3.14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3.4防火檢查完畢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5風險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內容包括3.3所有內容及各部門每日巡查、每月消防檢查情況記錄和整改情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并監督檢查各部門整改方案的落實。

          4火災隱患及整改

          4.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要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4.1.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4.1.2違章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的;

          4.1.3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沒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

          4.1.4進行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沒有按規定持證上崗,違反專業安全操作規程的;

          4.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1.6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1.7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4.1.8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4.1.9違章將燃氣、電氣設施防雷、防靜電設施斷開未接的;

          4.1.10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4.2火災隱患當場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要認真填寫整改記錄,并存檔保存。

          4.3當場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的處置

          4.3.1各部門要及時將當場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整改方案向部門分管領導報告,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3.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部門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將危險部位立即停產停業整改;

          4.3.3以上情況及整改落實結果要同時上報風險管理部備案,風險管理部將監督整改方案的落實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5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設置顯眼的.操作提示和名牌。

          5.1消防器材擺放位置要固定,不得隨意調整或挪作他用。

          5.2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不得加鎖和影響安全疏散。

          5.3滅火器要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5.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戶外設置,應有保護措施。

          5.6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如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報告生產運行部。

          5.7滅火器使用完后要及時與風險管理部聯系充裝。

          5.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任何部門、個人不得非法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9人人都要愛護消防設施,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損壞和破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將從重處罰。

          6用電管理

          6.1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設備的規格、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滿足防爆阻燃的要求。

          6.2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線路、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6.3嚴格控制接、裝臨時線路,確有需要要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滿足以下要求:

          6.3.1開關不得放在地上,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干線上;

          6.3.2臨時線要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多芯堅韌的橡皮線或橡膠線,可采用懸空架設和沿墻敷設的方法,懸空時電線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屬線綁扎,在地面上的部分要加以可靠的保護,以防止割破電線;

          6.3.3對過期的臨時線要及時拆除;對繼續使用的,要另行辦理審批手續。

          6.3.4在爆炸危險場所,移動式電氣設備要采用沒有接頭的橡皮套軟線供電,工作零線要與相線同樣絕緣,并設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

          6.3.5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使用參數,其絕緣耐壓不得低于電網的額定電壓,且不低于500v;

          6.3.6在爆炸危險場所嚴禁用絕緣導線明敷設,要穿鋼管敷設;若采用電纜明敷設,要采用鎧裝電纜;

          6.3.7開關、電機等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或重復接地;

          6.3.8易燃易爆場所的開關、熔斷器等均要按規定保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6.4發生電氣火災要及時撥打119;同時就近切斷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確認設備帶電而當場不能斷電的,滅火時人體與帶電設備要按規定保持安全間距。

          7動火作業安全管理

          7.1動火作業必須按照公司《工作許可證制度》的要求,按照動火等級辦理相應的《動火工作許可證》。

          7.2動火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7.2.1嚴格履行工作許可證審批手續,落實相關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動火;

          7.2.2作業現場要嚴密組織、統一指揮、分工細致、人員明確;

          7.2.3作業現場要配備安全檢測設備、防毒面具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7.2.4動火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7.2.5作業前要清理現場的易燃物,放散時控制好作業區燃氣濃度;作業結束后要清除殘留火種,檢查恢復好作業面。

          8消防檔案管理

          8.1風險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安全職能管理部門,要做好公司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內容包括:

          8.1.1各部門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8.1.2建筑物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安全檢查文件以及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8.1.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名單;

          8.1.4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名單;

          8.1.5消防隊員及其裝備配備情況;

          8.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資料;

          8.1.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滅火器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8.1.8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8.1.9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8.1.10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數據

          8.1.11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1.1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1.13火災情況記錄;

          8.1.14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8.2風險管理部負責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包括新增消防用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檔案管理;防雷/防靜電檢測記錄等檔案管理。

          8.3各部門的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要依據上述內容收集、上報、管理本部門的消防檔案。

          9獎懲制度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10附錄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

          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標

          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10.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為加強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規范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三、公司定期向員工開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四、公司電線和電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五、生產經營場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護,每個區域應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電。

          六、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點區域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的裝備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單位或部門提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用后及時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劍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十一、公司員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十三、各單位應每月對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閥門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責任牌已經張掛于各部門、各單位門口,具體消防安全責任劃分如下:

          經理部駐地領導辦公區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技術室、安全環保部、計劃合同部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中心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員工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__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李援朝__

          鋼筋加工制作場消防安全責任人:__

          梁板預制場消防安全責任人:__

          臨時油庫消防安全責任人:__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志。

          5 、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 、項目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并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10m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盡到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教師負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教室、各辦公室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并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并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并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后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馂奶綔y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干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并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中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學問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命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聯系方式(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熟悉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把握稍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命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需要焚毀的資料和物品,不得任憑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準時消退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蚱渌矆鏊�。學校用于做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馬上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根據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惜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瘴莼蚱渌块苓叾逊乓兹疾癫莺臀锲�,嚴禁在學校庫房、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快速組織學生逃命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留意提示教職員工經常檢修自己家庭的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修理,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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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內容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僖兹家妆kU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谝兹家妆kU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菀兹家妆kU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抟兹家妆瑘鏊鶓鶕酪幏兑蟛扇》阑鸱辣胧┎⒆龊梅阑鸱辣O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中控室等特殊崗位員工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大隊每日對消防設施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并追蹤日常巡檢情況,并做好記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上報技術中心,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及整改。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物業公司負責,物業公司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維保公司負責,根據合同要求定期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中控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技術中心,并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控室內線電話,非中控室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上網、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火災隱患整改

              1、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限期整改并將隱患情況上報技術中心,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技術中心報告。

              3、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組織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詳盡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按照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鸩窆�、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培訓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干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準,采取嚴密防范措施。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

             �。�1)對本單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志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

              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

              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第四章逐級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后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并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設備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1總則

              1.1公司消防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1.2目的

              為公司員工、承包方雇員、客戶及公眾提供防火安全保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致力完成公司消防安全方針及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遼寧省消防管理條例》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司屬所有部門及承包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組織及職責

              2.1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

              2.1.1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架構參見附錄一。

              2.1.2風險管理部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

              2.1.3風險管理部為消防設施職能管理部門。

              2.1.4行政部、生產運行部、財務部應分別建立部門消防安全組織,設立一名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2.1.5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名單報風險管理部備案,同時根據崗位調整情況要及時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調整。

              2.2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2.2.1總經理的職責

              總經理為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火災現場的救援工作。

              2.2.2風險部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主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運行與維護制度等;

              ●組織消防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組織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組織制定公司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發生火災事故后,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監督、檢查分管的生產運行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火災現場的救援工作。

              2.2.3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公司所有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公司發生火災事故時,擔任現場總指揮,組織滅火處置工作。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4財務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分管的財務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監督、檢查財務室、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5行政主任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分管的行政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監督檢查公司辦公區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公司辦公區發生火災事故時,擔任現場總指揮,組織滅火處置工作。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6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

              ●協助部門經理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檢查本部門各崗位和個人的落實情況,糾正和查處消防違章情況。

              ●負責本部門消防設施的管理,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部門經理,并向隱患崗位或個人發出整改通知。

              ●落實部門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確保部門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正確操作本崗位滅火器材,明確發生火災后滅火、應急疏散程序。

              ●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做好本部門的消防檔案管理工作,及時如實上報各種消防安全統計數據。

              ●對下發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整改通知組織落實。

              2.2.7崗位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愛護本崗位消防設施,并按規定定期維護,確保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自覺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正確操作本崗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明確本崗位火災預防措施和火災后應急處理措施。

              ●發現火災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本部門負責人。

              ●按要求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2.2.8義務消防隊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相關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操作、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熟練掌握撲滅初期火災、火場逃生與應急疏散程序,并按要求參加演練。

              ●向部門其他員工傳授消防安全知識,教授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發現火災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本部門負責人。

              ●參加有組織的義務滅火工作,并按照義務消防隊職責分工履行自身職責。

              2.2.9風險管理部的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監督、檢查執行。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責任制的落實。

              ●制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培訓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組織各部門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督促檢查演練。

              ●制定公司防火巡查計劃,組織防火巡查,督促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尤其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

              ●審核消防設施運行維護計劃,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負責火災事故的保險報案、索賠處理等工作。

              ●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2.10行政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

              ●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

              ●組織辦公場所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和每月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員工參加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確保本部門員工按時參加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定期維護辦公場所消防設施,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2.2.11生產運行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制定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監督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制定每日消防巡查計劃,監督檢查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情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場站作為公司重點部位,應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制定部門消防巡查計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

              ●制定本部門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制定部門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使員工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定期維護、檢測本部門消防設施,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制定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年度維護、保養、檢測計劃,并組織落實。

              2.2.12財務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保證公司消防安全投入資金落實。

              ●員工執行每日消防巡查計劃,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財務室等重點部位落實每日消防巡查計劃,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部門員工按要求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部門員工按要求參加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演練,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3防火巡查

              3.1每日防火巡查:各部門要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同時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率。調壓柜、中低壓管網、場站為公司消防安全重點崗位,尤其要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巡查的內容包括:

              3.1.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1.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3.1.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3.1.5辦公樓、場站等場所及設施防雷、防靜電接地線連接情況;

              3.1.6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3.2防火巡查人員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要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要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3.3各部門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3.3.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3.3.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3.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3.3.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3.5動火審批制度執行情況;

              3.3.6用電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3.7重點工種員工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3.3.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3.3.9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3.10儀表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3.3.11燃氣、電氣設備防雷、防靜電接地情況;

              3.3.12每日防火巡查情況;

              3.3.1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3.3.14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3.4防火檢查完畢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5風險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內容包括3.3所有內容及各部門每日巡查、每月消防檢查情況記錄和整改情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并監督檢查各部門整改方案的落實。

              4火災隱患及整改

              4.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要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4.1.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4.1.2違章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的;

              4.1.3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沒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

              4.1.4進行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沒有按規定持證上崗,違反專業安全操作規程的;

              4.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1.6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1.7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4.1.8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4.1.9違章將燃氣、電氣設施防雷、防靜電設施斷開未接的;

              4.1.10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4.2火災隱患當場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要認真填寫整改記錄,并存檔保存。

              4.3當場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的處置

              4.3.1各部門要及時將當場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整改方案向部門分管領導報告,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3.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部門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將危險部位立即停產停業整改;

              4.3.3以上情況及整改落實結果要同時上報風險管理部備案,風險管理部將監督整改方案的落實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5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設置顯眼的.操作提示和名牌。

              5.1消防器材擺放位置要固定,不得隨意調整或挪作他用。

              5.2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不得加鎖和影響安全疏散。

              5.3滅火器要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5.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戶外設置,應有保護措施。

              5.6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如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報告生產運行部。

              5.7滅火器使用完后要及時與風險管理部聯系充裝。

              5.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任何部門、個人不得非法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9人人都要愛護消防設施,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損壞和破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將從重處罰。

              6用電管理

              6.1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設備的規格、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滿足防爆阻燃的要求。

              6.2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線路、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6.3嚴格控制接、裝臨時線路,確有需要要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滿足以下要求:

              6.3.1開關不得放在地上,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干線上;

              6.3.2臨時線要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多芯堅韌的橡皮線或橡膠線,可采用懸空架設和沿墻敷設的方法,懸空時電線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屬線綁扎,在地面上的部分要加以可靠的保護,以防止割破電線;

              6.3.3對過期的臨時線要及時拆除;對繼續使用的,要另行辦理審批手續。

              6.3.4在爆炸危險場所,移動式電氣設備要采用沒有接頭的橡皮套軟線供電,工作零線要與相線同樣絕緣,并設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

              6.3.5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使用參數,其絕緣耐壓不得低于電網的額定電壓,且不低于500v;

              6.3.6在爆炸危險場所嚴禁用絕緣導線明敷設,要穿鋼管敷設;若采用電纜明敷設,要采用鎧裝電纜;

              6.3.7開關、電機等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或重復接地;

              6.3.8易燃易爆場所的開關、熔斷器等均要按規定保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6.4發生電氣火災要及時撥打119;同時就近切斷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確認設備帶電而當場不能斷電的,滅火時人體與帶電設備要按規定保持安全間距。

              7動火作業安全管理

              7.1動火作業必須按照公司《工作許可證制度》的要求,按照動火等級辦理相應的《動火工作許可證》。

              7.2動火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7.2.1嚴格履行工作許可證審批手續,落實相關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動火;

              7.2.2作業現場要嚴密組織、統一指揮、分工細致、人員明確;

              7.2.3作業現場要配備安全檢測設備、防毒面具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7.2.4動火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7.2.5作業前要清理現場的易燃物,放散時控制好作業區燃氣濃度;作業結束后要清除殘留火種,檢查恢復好作業面。

              8消防檔案管理

              8.1風險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安全職能管理部門,要做好公司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內容包括:

              8.1.1各部門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8.1.2建筑物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安全檢查文件以及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8.1.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名單;

              8.1.4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名單;

              8.1.5消防隊員及其裝備配備情況;

              8.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資料;

              8.1.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滅火器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8.1.8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8.1.9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8.1.10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數據

              8.1.11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1.1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1.13火災情況記錄;

              8.1.14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8.2風險管理部負責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包括新增消防用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檔案管理;防雷/防靜電檢測記錄等檔案管理。

              8.3各部門的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要依據上述內容收集、上報、管理本部門的消防檔案。

              9獎懲制度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10附錄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

              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標

              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10.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為加強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規范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三、公司定期向員工開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四、公司電線和電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五、生產經營場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護,每個區域應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電。

              六、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點區域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的裝備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單位或部門提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用后及時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劍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十一、公司員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十三、各單位應每月對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閥門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責任牌已經張掛于各部門、各單位門口,具體消防安全責任劃分如下:

              經理部駐地領導辦公區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技術室、安全環保部、計劃合同部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中心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人:__

              經理部駐地員工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__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李援朝__

              鋼筋加工制作場消防安全責任人:__

              梁板預制場消防安全責任人:__

              臨時油庫消防安全責任人:__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志。

              5 、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 、項目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并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10m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盡到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教師負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教室、各辦公室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并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并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并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后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馂奶綔y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干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并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中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學問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命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聯系方式(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熟悉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把握稍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命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需要焚毀的資料和物品,不得任憑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準時消退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蚱渌矆鏊�。學校用于做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馬上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根據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惜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瘴莼蚱渌块苓叾逊乓兹疾癫莺臀锲�,嚴禁在學校庫房、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快速組織學生逃命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留意提示教職員工經常檢修自己家庭的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修理,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