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知生命的意義的作文400字
自從學習了《生命 生命》這篇課文后,11歲的我對生命有了初步的認識。我牢記前蘇聯(lián)作家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于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羞愧。
讀了杏林子寫的《生命 生命》,我懂得了時間的寶貴,珍惜一分一秒。我把每天的時間當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來對待。每天6點50分起床,洗漱完畢后開始鍛煉身體,接著吃媽媽精心準備的早餐。在清香裊裊的早晨,我會坐在陽臺上大聲朗讀課文,復習英語單詞。白天在學校認真學習,晚上自覺完成作業(yè),為爸爸媽媽做點力所能及的家務。我努力讓每天過得充實而有意義。
我也時刻尊重他人,關愛他人。公交車上,我會主動給需要座位的老人和懷孕的阿姨讓座。看到小弟弟、小妹妹摔倒我會飛奔過去,把他們扶起來。同學鬧矛盾,我會真誠地勸解他們,不要傷了美好的同學感情。
我知道生命雖然短暫,但只要我們好好珍惜,就能夠創(chuàng)造出無限的價值。像叢飛、海倫·凱勒、張海迪、霍金、千手觀音的表演者等,這些可以稱得上偉大的人,他們雖然殘疾,但還是精彩地活出了自己。
11歲的我初知生命的意義:珍惜時間,關愛他人,創(chuàng)造自己的人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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