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屋安全鑒定申請書
受理范圍:房屋使用安全狀況鑒別和判定。
主要依據:《寧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
所需材料:
1、房屋安全鑒定申請書;
2、房屋安全鑒定協議:
3、身份證明或法人委托授權證明:
4、房屋產權證或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租賃合同或證明與鑒定房屋有相關民事權利的有效證件;
5、設計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或必要的檢測(驗)資料;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工作程序:
1、單位(個人)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房屋安全鑒定申請書;
2、受理委托,查驗有關證件、資料,并簽訂協議;
3、初始調查、現場查勘;
4、檢測驗算;
5、鑒定評級;
6、處理建議;
7、出具報告。
承諾時間:
受理房屋安全鑒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勘查;勘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fā)出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對有明顯險情的房屋,應當立即安排鑒定;房屋結構復雜、鑒定難度較大,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鑒定完畢的,視情況提出階段性鑒定文件)。
1、辦理要件
(一)申請危房鑒定,需提供材料:
。1) 鑒定申請報告(由當地政府或單位主管部門簽署審查意見)
。2) 申請登記表(由鑒定受理登記窗口提供)
。3) 申請人身份證(或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與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 產權證(或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及其他有效的房產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5) 土地證(或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與復印件
。6) 房屋原設計施工圖、地質勘測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有關原始技術材料
。7) 房屋現狀彩照(背面由村委會蓋章)
(二)申請房屋裝修結構變動、明顯加大荷載、改變設計用途的結構安全鑒定或抗震安全鑒定,需提供材料:
。1) 申請登記表(由登記窗口提供或網站下載、復。
。2) 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與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3) 產權證或其他有效的房產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4) 房屋本層建筑與樓層結構平面竣工圖、上層樓層平面竣工圖(均為整張圖紙)、以及其他竣工驗收資料
。5) 搭建閣樓、增設海鮮池、加高樓地面等,須提供有資質設計單位出具的結構設計圖
。6) 原設計單位(或同等資質設計單位)簽具的結構修改圖或設計變改聯系單
。ㄈ┥暾埛课菁訉印U建、改建(或補辦手續(xù))安全鑒定,需提供材料:
。1) 申請登記表(由受理登記窗口提供)
(2) 申請人身份證(或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與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3) 產權證(或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及其他有效的.房產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4) 房屋設計施工圖、地質勘測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有關原始技術材料
。ㄋ模┥暾埛课菟痉ㄨb定、糾紛仲裁、安全事故質量鑒定或工程影響質量鑒定,需提供材料:
。1) 書面委托書(由司法或仲裁部門,事故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提供)
。2) 申請登記表(由受理登記窗口提供)
。3) 必要時,應提供產權證(或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及其他有效的房產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4) 房屋設計施工圖、地質勘測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有關原始技術材料
。ㄎ澹┥暾埗舞b定、跟蹤鑒定或鑒定復印,需提供材料:
(1) 鑒定申請報告(由當地政府或單位主管部門簽署審查意見)
。2) 申請登記表(由鑒定受理登記窗口提供)
。3) 申請人身份證(或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與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 產權證(或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及其他有效的房產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5) 前次鑒定報告
(6) 房屋現狀與危險點的彩照等
(六)申請政府拆遷舊城改建房屋安全鑒定,需提供材料:
(1)書面委托書(由政府拆遷改建指揮部提供)
。2)申請登記表(由鑒定受理登記窗口提供或下裁、復。
。3)房屋基本情況說明(概況、結構與構造情況)
2、在符合辦理要件的前提下,鑒定辦理時限
。1) 房屋裝修結構變動、明顯加大荷載、改變設計用途的結構安全鑒定:受理鑒定申請登記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
(2) 危房鑒定:受理鑒定申請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完成
。3) 其它各類鑒定:受理鑒定申請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4) 確有明顯險情或特殊任務的,可在受理鑒定申請登記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告知申請人或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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