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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

        時間:2022-11-17 10:35:27 報告 我要投稿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通用5篇)

          在出現了某些事件和情況后,務必需要展開調查,并且最后的結果會記錄在調查報告中。一起來參考調查報告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通用5篇)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1

          第一章 調查的主要說明

          1.1 調查項目背景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志。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qū)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qū)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

          1.2 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傊,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為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yè)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胺芍灰灰悦袂闉榛A,就總要處于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zhí)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yǎng)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 調查范圍與方法

         。ㄒ唬 抽樣范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qū)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二)

         。ㄈ 抽樣方式 調查方法 農民法律意識問卷調查采取了簡單隨機抽樣方式。

          農民法律意識問卷采取了留置問卷、個別訪談的調查方式。

          第二章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2.1 引言

          農民法律意識是指農民對法律的思想、觀點、知識、心理的總稱。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體現為農民學習、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狀態(tài)和行動。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強,廣大農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認識愈來愈明確,整體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盡管法制建設在農村中收到許多成效,但這與依法治國和徹底解決“三農”問題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問題還相當嚴重。據媒體先后報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會換屆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單價出賣自己的選票;在白水縣有個別果農因討不回果款而自尋短見;在龍川縣有兩位農村婦女撿到一萬二千元現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鄉(xiāng)派出所要求明斷的。凡此種種事實,都暴露了農民在法律意識上的欠缺,這已成為制約農村法制化建設和經濟發(fā)展的瓶頸,是影響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難題之一。

          2.2 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及分析

          農民的法律意識問題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的熱點之一。為了切實了解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態(tài),研究農村法制化進程中的難題,我于20xx年1月對河源地區(qū)進行了農民法律意識專項調查。調查問卷以法律常識為主,設置了16個基本問題,主要調查農民對法律性質,法律維權的途徑,以及對一些基本法律現象的看法。本次調查有以下特點:1.調查問卷的題目設計簡單明了,符合農民的實際。2.參加調查時走街串巷,深入田間地頭,深入農民家中,獲得的資料信息可靠,聽到了農民朋友真實的訴說和心聲。3.參加調查的學生走遍了5個縣市,深入到50多個村莊,接觸了200多位農民,調查的覆蓋面較廣。4.調查的策劃和安排始終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整個調查過程有始有終,成效顯著,調查結論對當前解決“三農”問題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本次調查共發(fā)出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5份。通過統計分析,我們認為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基本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廣大農民對法律的需要非常強烈,急需學會用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每一種社會現象產生都和社會的需要分不開的,法律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也不例外,其產生以后也是為一定社會生活服務的,評價一個法律部門的實際價值關鍵在于它是否為社會所需要。調查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必須了解農民對法律需要的程度,為了此問題的調查,我們設置了兩個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一:你認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統計結果:近60%的人認為很需要,22.5%的人認為需要,還有13%的人認為不需要,約4.5%的人認為無所謂。

          調查內容二:你認為農民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統計結果:12%的農民認為需要民法,5%的人認為需要合同法,約6%的人認為需要刑法,約13%的人則選婚姻法,近70%的人認為都需要。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隨著市場經濟的引入,廣大農民在日常生活和經濟活動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識,大多數農民已認識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認識到日常生活與法的關系,他們渴望了解各種法律,渴望用法律解決日常生活的各種糾紛。出現這一可喜變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級政府多年來普及法律、宣傳法律的結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農村改革使農民接觸和碰到許多復雜問題,使他們體會到必須有大家共同遵從的“游戲規(guī)則”,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規(guī)則之一;三是隨著公眾媒體的普及,農民朋友的視野也不斷開闊,他們也能看到和聽到外面的世界,從這中間也感覺到法律在人們生活中的公正和權威。這種現象表明,我國農民對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種茫然,不再是認為法律可有可無。

          2.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識現狀令人擔憂。從以上的調查中,我們知道法律已經成為農民迫切需要,但現實中農民對法律了解的程度確實不入人意,很難適應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很難正確地在生產生活中運用法律來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以致在實際中陷入認識的誤區(qū)和行動的困境。

          調查內容三:法律的職能是什么?統計結果:53.2%的人認為是打擊犯罪;30%的人認為是保護人民;16.8%的人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四:你認為現實生活中最嚴重的犯罪是什么?統計結果:62.1%回答殺人, 7.6%的人回答販毒,27.5%回答是貪污、受賄,2.8%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五:你認為誰最應該守法?統計結果:33.6%的人回答是干部;27.6%的人選擇黨員;33.3%的人選擇公民,6.4%的人選擇大學生、軍人。

          調查內容六:當你的親人犯罪后,下面哪個做法是你選擇的?統計結果:7.4%回答檢舉揭發(fā),1.6%回答幫助其趕快離開,73.9%回答勸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調查內容七:你認為男女雙方舉行結婚儀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統計結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的職能認識還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簡單認為法律就是打擊犯罪,這只看到了法律懲罰性的一面,而對保護人民的本質屬性還認識不清。大多數農民對于守法的主體認識模糊。在調查中,一些農民朋友講:“領導干部手中有權有勢,應該帶頭守法,” 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確,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應該平等,不存在誰先誰后的問題。對于最嚴重犯罪的回答,雖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殺人,但是,他們判斷的標準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現行的法律,他們也沒有認識到販毒,貪污、受賄給社會和人們帶來的更大的危害。至于親人犯罪該采取什么辦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結婚證的問題,農民存在的糊涂觀念和錯誤做法主要還是受落后愚昧觀念的影響。

          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沒有深入地宣傳、推行法律有很大的關系。從19xx年以來,國家已經開展了4個普法的5年計劃,其成果是顯著的,但是對于農民來說,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款,但對于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的具體內容如何他們并不了解。在最基本的婚姻問題上,他們知道有婚姻法,但并不知其具體內容,甚至有些連最基本的結婚年齡的規(guī)定也不知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舉行了傳統的結婚儀式,就是合法夫妻。對于法律認識的誤差,導致在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們很難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大多數農民對法、權關系認識有所偏差,法制觀念淡薄。中國兩千年的封建人治社會,使得“權力至上”的觀念在中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農村社會過去主要是靠權力(如長老權力、政府權力)來統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對農村的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權力的挑戰(zhàn),要了解農民對法律的評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農民對法律與權力二者的態(tài)度。

          調查內容八: 你認為權利與法律的關系如何?統計結果:約44.7%的人認為法大于權,21%的人認為權大于法,約32.3%的人認為權法并重,1%的人認為互不干涉。

          從調查結果來看,有部分農民對于權與法的關系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能認識到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活動。正確處理好權與法的關系問題是我國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依法治國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長期以來,由于人治思想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于法的思想難以根除。這些問題不僅發(fā)生在一般的農民身上,更嚴重的是我們一些國家基層工作人員和村民自治委員會成員,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權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權代法、以言代法。曾經發(fā)生過這么一件事,一個村的治保主任在處理一起民事糾紛時,當事人之一提出了相關法律依據,此治保主任竟聲稱:“什么是法,我就是法。”從這一實例足以可見,在民眾內心深處,法律遠遠不如權力在他們意識觀念中的地位。四.農民法律上的權利認識模糊,權利和義務意識較差。法律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調整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可以說,法律就是以為主體設定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從對于權利與義務的認識狀況,以及對于權利和義務的態(tài)度上,可以看出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

          調查內容九:你認為法律與權利的關系任何?統計結果:34.6%回答保障權利,32.7%回答限制權利,8.9%回答沒有關系,23.8 %回答不知道。

          調查內容十:你認為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如何?統計結果:83.4%的受調查認為不合理,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

          調查內容十一:社會生活中以下什么事最重要?統計結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撫養(yǎng)子女,4.9%回答其他,沒有人認為尊重權利和自由。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和權利的關系認識較為模糊,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把法律看作人們行使權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法律是對人權利的一種限制和剝奪。在實際生活中,他們還習慣于運用傳統的道德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正確與否。盡管他們對贍養(yǎng)老人,撫養(yǎng)子女,種田納稅都有一定的認識,但還沒有上升到法律意義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有部分農民并不能認識到選舉是自己的一項合法權利,不能很好正確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使選舉過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緣、邦族或者黑惡勢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選舉結果并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不僅對于民主權利如此,對于其他的權利他們也不能正確的認識和行使。對于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他們有83.4%認為不合法,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顯而易見,他們對于這一問題評判的標準完全是道德操縱下,并沒有人問及法律對它作出了什么樣的規(guī)定,自然不能依據法律規(guī)范此行為了。對于權利的認識尚且如此,在義務的認識上農民更加模糊。比如,在農民減負問題一直是我國目前農村問題的一個重點。但是,從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中來看,農民合法的負擔并不是很多,但是,通過層層增加,到了具體的交費人身上就顯得難以承受,面對難以承受的費用,很少有農民對其收費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只是在自己難以承受的時候請求能否緩交,他們并不了解法律對自己納稅義務作了那些規(guī)定。他們履行義務的標準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國家義務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對法律義務產生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就導致他們難以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維權意識淡漠,法律還沒有完全成為解決糾紛途徑的.有效途徑。權利意識的模糊必將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能力減弱,致使有時遇到糾紛時并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爭端,化解矛盾,保護自己。

          調查內容十二:當別人侵犯你的權利,你選擇什么方式保護自己?統計結果:31.6%回答起訴,6.3%回答報復,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調解,1.3%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三:你認為被別人告上法庭如何?統計結果:42.2%回答丟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無所謂,5.4%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四:你對私了有什么看法?統計結果: 11.7%的農民認為合理,約11.2%的人認為不傷和氣,約27.5%的人認為難公平,約27.3%的人認為不影響名聲。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盡管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認識,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現了矛盾和糾紛,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寧愿去選擇“私了”來解決問題。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傳統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在農民心里形成一種“上法庭太丟人”的落后思想,總認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國傳統文化的“吃虧”思想和“和為貴”思想還有一定市場,錯誤地認為寧可自己權益受點損失,也不愿傷害相互的和氣,求得相安無事。二是訴訟成本過高,農民難以承擔。訴訟成本不僅包括相關的訴訟費用,還包括時間上的耗費。從我國目前的訴訟制度來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個月內結案,對于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當事人不愿意耗費過多是時間。加上社會上的不正風氣,使農民害怕打官司。在調查中有的農民說:“公檢法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薄按蚬偎倦y”的問題使農民不愿意或者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選擇沉默,有的選擇私了,有的甚至選擇報復,做了對社會、對家人、對自己不可挽回的損失。

          3.農民獲得法律知識途徑少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

          調查內容十五:“對于報紙上公布的法律,你讀過嗎?” 統計結果:64.2%的調查對象回答沒有讀過,還有11.4%的回答從來不讀,只有23%的回答有些讀過。

          調查內容十六:你了解法律的途徑是那種?統計結果:55.3%回答電視,18%回答報紙,12.4%回答政府執(zhí)法,6.6%回答法院判決,7.3%回答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服務于社會生活,那么,要讓法律真正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就是讓民眾

          2.3 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后的原因及提高對策

          2.3.1 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后的原因

          一、主觀原因:

          1、農民群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于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占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于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2、鎮(zhèn)、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說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地方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農民百姓腦中已根深蒂固。

          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于法的思想難以根除。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農民對國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認為法律的主要職能是鎮(zhèn)壓,而相對忽略了法律同時還具有權利保護的一面。長期以來,就形成了政府的權利大于法律的思想認識。這種法律制度與封建文化思想之間的鴻溝,阻礙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2、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

          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進行。全國農村人口占據全國總人口的80%,如此龐大人口的法制宣傳任務,僅僅讓司法助理人員擔負,普法職能存在嚴重不足。以筆者所在縣司法局為例,全縣設立司法所共24個,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100人,他們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同時也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而該縣為農業(yè)大縣,總人口達93萬余人,力量明顯不足。所以基層普法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了解。

          3、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

          首先,農村普法的方法比較單一,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于分發(fā)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其次,內容缺乏針對性表現在,沒有對不同地區(qū)的農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識進行認真的分類。比如,在工業(yè)發(fā)達的鄉(xiāng)鎮(zhèn)著重宣傳《企業(yè)法》、《勞動合同法》等;在涉及征地拆遷的地方著重宣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在當地法律相對薄弱的地方宣傳《刑法》、《民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關于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法規(guī)。這樣一來才能調動農村村民的學習積極性,覺得學有所用。

          2.3.2 對策研究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知識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而對于農村教育的投入,首當其沖站在最前面的應該是政府部門的支持。只有當一個地方農村的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fā)展,才可能從根本上增強農民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法制宣傳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層司法所為主體,鄉(xiāng)鎮(zhèn)相關職能部本齊抓共管的第一層普法平臺。實現對轄區(qū)內農村村民的統一規(guī)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基層司法所協調、各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農民法制宣傳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兩委干部為第二層普法平臺,嚴格實行村(居)兩委干部培訓制度,以發(fā)揮基層村(居)干部的組織帶動作用,不斷增強農村基層組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服務農民群眾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間,要爭取努力實現在每個行政村“兩委”干部中培養(yǎng)一名熟悉法律知識的兼職法制干部。再次,搭建當地優(yōu)秀普法人員為第三層普法平臺,以其最能接近農村村民這一顯著特點,及時發(fā)現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適應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2.3.3 探討符合農村和農民特點的普法形式

          1、農村村民文化知識水平低下,特別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青壯年農民向城市的大量擁進,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婦女對事物特別是對于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對于這樣一批特殊的人群對于普法的形式應該有其特殊的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枯燥的法律教條對他們來說沒有一點興趣,他們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動、直觀的案例,特別是就發(fā)生在自己身邊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們會更加的感興趣,從而調動其學習的積極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傳的單一形式,有針對性進行法制宣傳

          在以往的法制宣傳中多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這樣的宣傳方式一是不夠形象生動,無法引起村民的興趣;二是受文化素質的影響不一定能夠看懂。首先,我們是否可以通過如快板說唱這樣一種幾千年文化傳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動明了的展現,相信農村村民中特別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將法制宣傳以畫圖的形式,制作成年歷,這樣的宣傳資料特別具有適用性的同時也達到宣傳的目的;再者,將法制宣傳的內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現,顯得更加的直觀、生動。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在本世紀的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切實解決好“三農”問題。而農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農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保障自己權益,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發(fā)展的重要依據。所以,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一個中心工作來抓,切實加強農村經濟發(fā)展,才能真正實現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結 論

          通過上述河源地區(qū)農民法律知識、法律評價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認為,較之以前,隨著農村經濟的發(fā)展和逐漸開放,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發(fā)展、深化,愈益趨于理解,認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過高的估價,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fā)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著手,作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們能夠在較高的水平上認識到法制建設在保證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幫助農民通過各種渠道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使他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并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三是切實實行村民自治,使農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tài)參與村級民主建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推進基層民主化進程;四是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使農民在實踐中體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五是要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公、檢、法、司部門的整頓和規(guī)范,使他們切實樹立“執(zhí)法公正”、“執(zhí)政為民”、“情系于民”的思想和作風,讓農民真正把法律作為為自己的靠山。同時我們必須有效發(fā)揮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用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吸引農民把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農問題是我國目前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農村、農業(yè)、農民的發(fā)展問題直接關系著國家的整體發(fā)展,農民素質的提高關系著整個民族素質的發(fā)展。法律素質是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國家法制建設的成就的重要依據。我國是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國民整體的法律素質,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法制建設的一個中心工作來抓,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2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村的現代化法治進程直接影響了我國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而現實是我國農村經濟發(fā)展落后,農民多數法律意識淡薄,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國家這一歷史性命題面前,農民的法律意識無庸諱言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從總體上講,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現狀是以淡漠為其表象特征的。調查報告如下:

          一.農民法律意識淡薄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qū),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人們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決問題,農村秩序的型構與維持所需要的具體素材是長期的鄉(xiāng)間生活所供給的,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愛有等差”,除非萬不得已,它一般不會主動邀請國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與輕法意識“相映成趣”的是,在農民心中既“輕法”又“畏法”。這不能不說與我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密切相關。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罰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最鮮明特色。這種傳統法律文化反映到人們的意識觀念上,導致了對法律的狹隘認識。時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視為“罪犯”的同義語,而國家倡導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過法治,實現權利,而是想到“嚴打”,要“從重、從快、從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對苛刑的畏懼心理。

          “知足者長樂,能忍者自安”是我國廣大農民的生活格言。在他們看來,遭遇不幸怨不得別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訴訟是道德敗壞的表現,為好人所不恥。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訴訟觀念已經有了很大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糾紛逐漸傾向于訴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當多的人缺乏訴求意識,缺乏尋求法律救濟的主動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也會采用“和為貴、忍為上”的方式來處理,寧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會主動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

          二、高農民法律意識的途徑

          1.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75%;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15. %;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0%。

          通過觀看電視節(jié)目,可以獲得與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及時把握環(huán)境的變化。監(jiān)測環(huán)境是人們觀看新聞節(jié)目的主要動機,但其他類型的節(jié)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滿足人們的這種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電視劇同樣能夠使人們感受到社會生活狀況及其變化,F在社會上普遍關注的問題仍然是農民工權益的問題。由于法律意識的缺乏,使得一些農民工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并不知道自己應該怎樣維護。無論是討薪、合同的簽訂還是職業(yè)病的治療上,農民工單薄的法律意識在面對這些問題上都顯得蒼白無力。但由于近些年來,這類法律報道的增多,我們可喜的發(fā)現類似這樣的事件發(fā)生的沒

          有以前這樣多,國家不斷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保護工作,而農民也在大眾傳播中不斷豐富自己,漸漸走上自己的維權之路。

          2.提高執(zhí)法者的素質,杜絕執(zhí)法者在農村執(zhí)法中徇私枉法、違法執(zhí)法、濫用執(zhí)法權等現象。這些現象對農民正確樹立法律意識有極大的危害。經過長期艱難的普法教育使農民形成的對法律的正確認識及信任,往往會因為一些錯誤處理或枉法行為而喪失。

          3.重視司法執(zhí)法的“示范”作用 通過正確的司法執(zhí)法行為引導農民樹立法律意識,使農民將法律與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社會活動結合起來。

          4.農村普法活動要有針對性農村普法活動應與農民所參與的社會、經濟、生活活動相聯系。在普法內容選擇上,要盡量與農民的生活實際結合起來。例如,把農村比較常見的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借貸糾紛、繼承和贍養(yǎng)糾紛、財產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處理辦法作為普法的重點。在普法形式上,要改變過去灌輸式的說教方法,應當采取以案說法、法制文藝表演等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注意發(fā)揮電視、廣播等直觀性、時效性強的普法媒體的作用

          5.發(fā)展市場經濟,使法律成為農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場經濟的突出特點是,獨立的個人或利益集團得依市場、靠契約關系進行活動,市場、契約關系促使個人主體化、社會關系復雜化。這從兩方面對培育農民的法律意識給予支持:一是市場經濟打破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制,斷絕了傳統宗法習俗對人們道德觀念的束縛,為人們的精神解放創(chuàng)設了社會條件。二是市場經濟無時不把人們拋入復雜的社會交往中,

          迫使人們時刻不得不考慮維護自己的權利,從而自覺提高權利意識;诖耍灰覀兘⑵鸾∪、發(fā)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使其成為農村的主導性經濟模式,也就具備了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社會基礎。

          6.增強國家法的親和力。立法機關在指導思想上一定要樹立起農民權利保護意識;在立法程序上要貫徹群眾路線,讓立法走向民間,走入民眾;在立法技術上,必須考慮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薄弱的法治傳統,注意國家法是否與民眾的習慣心理和行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農民的呼聲。

          總之,要消除幾千年來封建意識在農民思想中的積淀,使農民樹立正確的民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農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內容更新的基礎上反復進行,使農民能夠適應更發(fā)達的經濟條件下的法制環(huán)境。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與其自身素質、社會環(huán)境都有直接關系。在改善農民學習、運用法律知識的外在環(huán)境的同時,要不斷提高農民的自身素質。在經濟發(fā)展的同時,要注意將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科學技術素質、市場意識和法律意識結合起來!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3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就業(yè)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xiāng)差別促進城鄉(xiāng)統籌發(fā)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yè)、餐飲服務、批發(fā)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yè)等行業(yè)。

          一、 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qū)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

          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fā)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guī)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yè),分散在個體商業(yè)、服務業(yè)、私營企業(yè)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群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qū)內農民工的統一規(guī)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yè)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

          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guī)范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fā)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fā)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yè)”、“送法進鄉(xiāng)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fā)揮法律專業(yè)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yè)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fā)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fā)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fā)揮企業(yè)的自身資源優(yōu)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yè)自身要發(fā)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yè)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yè)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jiān)督企業(y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促進企業(yè)健康發(fā)展。要建立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yè)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后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yè)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fā)揮企業(yè)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yè)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企業(yè)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yè)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yōu)秀農民工”、“杰

          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fā)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yè)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yè)主是企業(yè)發(fā)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yè)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guī)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并輻射影響到在企業(yè)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guī)則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yè)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yè)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yè)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yè)協會要充分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yè)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yè)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 “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wèi)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yè)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yè)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yè)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fā)現,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

          法教育經;、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guī)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

          由于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xù)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xiāng)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zhàn)與機遇并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為有利,化危機為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yè)與增收不受影響,并借此促進現代農業(yè)和打工經濟的發(fā)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wěn)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xù)較快發(fā)展。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4

          摘 要: 本次調查以問卷為主,調查問卷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被調查人個人基本信息、新生代農民工對《勞動法》的了解、新生代農民工處理勞動爭議的方法、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需求、新生代農民工維權意識。

          關鍵詞:新生代農民工 工作現狀 法律意識 維權意識

          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改革開放已歷經30多年,農民工也已經歷了兩代,他們逐漸成為一個不容忽略的規(guī)模巨大的特殊社會群體。在城市中,兩代農民工均面臨著低工資、較差的勞動生活條件和社會融入的困難。然而,兩代農民工中新生代農民有著與他們的父輩完全不同的成長經歷與社會環(huán)境。有人認為,新生代農民工的身上除了戶籍以外已經沒有了農民的影子,他們沒有農業(yè)技能更不希望回到農村?梢哉f,新生代農民工無論從就業(yè)技能到心理預期都將自己定位于城市,這不是一種短期行為。從這個意義上看,新生代農民工就應當有著比其父輩更為強烈的權利訴求,他們的最終歸屬是產業(yè)工人、市民而不是農民。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形成將對我國的就業(yè)和城市發(fā)展政策產生深遠的意義,這決定著我國的城市發(fā)展將以什么樣的態(tài)度來對待農民工。因此,對新生代農民工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農民工雖然自20 世紀80 年代就開始逐漸形成大規(guī)模的民工潮,涌入城市生活,但是,很多農民工的法律意識水平相當淡薄,對法律的認知程度較低,到今天,新生代農民工的數量在不斷的增加,他們更希望融入城市,他們有著比父輩們更強的學習渴望,他們的法律意識有了怎樣的提高,維權意識又有了怎樣的提高。

          為此,20xx年暑假,我去了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以農民工的身份找了一份工作,期間在人才市場和企業(yè)里發(fā)放問卷,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本次調查以問卷為主,調查問卷的內容主要包括本次調查以問卷為主,調查問卷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被調查人個人基本信息、新生代農民工對《勞動法》的了解、新生代農民工處理勞動爭議的方法、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需求、新生代農民工維權意識。由于調查對象的特定性和調查范圍的有限性以及問卷設計本身的不完善性和調查方式的局限性,本次調查結論自然也帶有相對性的特點,它僅僅是從某個側面展現了一個地區(qū)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意識的基本特點及其變遷情況,而不是中國農民工法律意識的整體表述和全面反映。

          此次調查共發(fā)放了60份問卷,其中男性有36人,女性為24人,年齡在16至25歲之間的53人,占了88%。從年齡和性別上來看新生代農民工老一代農民工的男女比例變化不大,但在年齡上新生代農民工趨向與年輕化,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了當代農村教育的不完善,許多農村青年沒有讀完高中就老到城市打工,有點甚至沒有讀完初中。這種情況造成了農民工的職業(yè)技能不高、只能從事體力勞動,因此他們的工作強度大、工資待低。 在這個問題上,需要的是國家加大農村的教育投入,完善農村的基礎教育,讓農村青少年意識到知識的重要性,其次政府可以辦一些專業(yè)的職業(yè)技術學校,這樣即解決了一部分農村教育的問題,也為企業(yè)培養(yǎng)了一批專業(yè)人才,大大降低了用工成本,也提高的企業(yè)產能。

          在此次調查中,我發(fā)現農民工的住房問題相當的嚴重。絕大多數的農民工居住條件很一般,甚至是艱苦的,多數情況還是住在集體宿舍或是合伙租房住宿。集體宿舍是單位所提供,居住條件絕大多數都比較簡樸甚至簡陋,而合伙租房住宿的條件也并非很好,自己買房的較少,只占了5%左右。

          以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來看農民工的住房問題相對來說算是好的,有多數的企業(yè)提供了集體宿舍,但是自己租房的都是找中介,要花300到400的中介費和一定的押金,這對新生代農民工來說是一筆相當大的支出,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我以為政府應該把公租房的受惠群體擴大,不僅僅只是針對白領、藍領,而應擴大到普通的勞動工人,同時還要完善房屋租賃市場,為農民工提供一個良好的房屋租賃市場。

          從這次問卷結果中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找工作的方式中最多的情況是“通過人才市場”和“通過朋友、同鄉(xiāng)介紹”兩種形式,二者合計超過60%,然后才是通過中介部門或自己找的。在蘇州工業(yè)園區(qū)我在人才市場進行了三天的調查,粗略統計每天去人才市場的求職者人數在3000—4000左右。從中可以看出現在人才市場在不斷的完善,提供的就業(yè)崗位不斷提高,這為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yè)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梢娬訌娺@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勞動力市場,實現用工信息的透明化、公開化,遏制打擊企業(yè)在招工用人方面的“暗箱操作”。同時從中也看出了中國就業(yè)大軍的龐大,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yè)壓力也是空前的大,因此政府應該擴大就業(yè)渠道,為農民工提供就業(yè)崗位。

          經本次調查粗略測算,新生代農民工月平均工資主要在1500--2500元的范圍內。這種工資水平明顯高于老一代的農民工,新生代農民的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拖欠工資的現象有了明顯的改善,大部分企業(yè)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把工資發(fā)到員工手中。但仍然有部分公司有扣押現象工資的現象,這就需要政府加強監(jiān)督與管理了。

          在這次調查中我重點關注了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意識與維權意識的變遷。分別設置了:對《勞動合同法》的了解程度,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參保情況,企業(yè)是否為您繳納住房公積金、購買商業(yè)保險和提供其他福利,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您會采取什么渠道解決,你希望政府從哪些方面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幫助等問題。

          問卷統計結果顯示大部分新時代農民工對《勞動合同法》都有一定的了解,了解很少的只占7%,如圖1。

          的法律意識也高于老一代的農民工,他們在找工作時不再是盲目的聽從用人單位的擺布,他們會根據用人單位提供的用工合同老決定是否在這一企業(yè)工作,他們大部分都與用人在蘇州工業(yè)園區(qū)園區(qū)行政中心會對企業(yè)的用工合同簽訂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管理,這就加強了農民工的法律保障,減少了勞工糾紛,園區(qū)行政中心還強制要求企業(yè)為員工繳納三險一金,從這些方面看出蘇州政府在對農民工的政策與法律的幫助上下了很大的功夫。這不僅為農民工解決了很多難題,也使的員工與企業(yè)、與政府的關系更加和諧,企業(yè)能創(chuàng)造出更多的產值,員工獲得更多的利益。

          當合法權益受損時,新生代農民工選擇最多的維權方式是尋求法律援助(44.7%)、找政府的勞動仲裁機構(33.9%)和向工會求助(21.5%)?梢娫诰S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依法行使權力維護權益的意識在新生代農民工中還是占主導地位的。但同時也有少數人和老一代農民工一樣通過求助親友、反復找老板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有少數人感到無奈,采取消極對待的方式,不知道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這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有了很多的提高,在遇到勞動爭議時,使用正當的方法來解決。

          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低,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最先進的思潮與文化。最明顯的就是其強烈的公平意識和正義判斷。對比于城市的正式工人,他們對自己的勞動保護現狀強烈不滿,并敢于向老板或企業(yè)亮出自己的想法,對于自己的利益他們敢于站出來維護。

          雖然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意識在增強,工作預期也在升高,但是工作的絕對待遇很難改善。比如現階段提高他們的各種待遇水平的可能性不大,這主要由于勞動力總體供大于求,導致了在非常低的價位上可選擇的勞動力的機會“無窮大”,這從根本上決定了新生代農民工的工作環(huán)境短時間內是難以得到改善的,這就需要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制定農民工最低工資標準,強制用工單位繳納三險一金,以提高其待遇,維護農民工切身利益。

          同時應加強立法建設,加快立法進程,切實把維護農民工的權益維護納入法律調整和規(guī)范范圍,使其明確化。其次還要規(guī)范行業(yè)秩序、踐行行業(yè)資格審查準入制度和農民工權益受損則“一票否決”的制度。最重要的是新生代農民工要逐步增加自己對自己這個階層的權利和義務的認知和了解,通過學法、用法和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按照法律規(guī)則來行事,不斷的爭取權利,善于維護自己的權利,在社會和國家等外力的幫助下,通過自身的努力,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能力,更好的融入城市社會中來。

          家鄉(xiāng)農民工法治素質調查報告5

          調查對象:工地工人

          時間:20xx年元月

          地點:工地

          一、農民工權益問題

          農民工工作時間普遍較長:進城農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時,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營、個體業(yè)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益,而工人也為了掙更多錢主動拖長工作時間。

          他們工作之余的主要娛樂方式僅為看電視,睡覺等,幾乎沒有其他的娛樂活動。然而農民工不僅是物質財富的創(chuàng)造者,也是文化財富的創(chuàng)造者和文化財富的創(chuàng)造者。農民工的文化權益應該得到全社會的關注。政府應該積極營造一個適合農民工消費的文化娛樂環(huán)境。

          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全國農民工的報酬總體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數企業(yè)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報酬的現象,近四成農民工未和企業(yè)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或協議,有一半農民工拿不到加班補貼,57%得不到工傷補償,80%的不能帶薪休假,90%沒有享受住房補貼或住房公積金。80%的女農民工無法享受帶薪休產假,12%的農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有些農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錢掙就行了,簽不簽合同在他們看來關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全國政協委員呂傳贊和一批專家提出,要解決農民工屢遭侵權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們建議:①加快勞動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勞動法》的規(guī)定比較宏觀,對涉及保護職工收入所得、社會保障、人身保護方面的規(guī)定不夠具體和完善,缺乏相應的配套法律法規(guī),這給勞動執(zhí)行部門的執(zhí)法活動帶來很大的困難和壓力,使《勞動法》的很多規(guī)定難以落到實處。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業(yè)拖欠工資情況申報制度。這項制度對于保障職工的合法工資權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發(fā)揮各項工會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國各項工會在組織代表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進一步加對修改后的《勞動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充分發(fā)揮各線工會作用。

          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多提供及時準確的務工信息,多提供務工崗位,減少農民工外出務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開辦一些技能培訓班,讓農民工接受正規(guī)專業(yè)的培訓,拓寬就業(yè)門路,

          在維護農民工正當權益方面 ①農民工自謀職業(yè)中被各種稅收和費用所困,如工商稅、體驗稅、健康證及衛(wèi)生許可費用等,這些相關費用農民工都希望能有所減免②新型合作醫(yī)療保險很受農民工關注,農民工愿意積極參保,但是屬地原則制約了該項保險的落實。例如:農民工外務工經商,錯過了參保時間或參加了農村新型合作醫(yī)療保險,又無法到屬地指定參保醫(yī)院就醫(yī),處在兩地為難的境地。農民工生病大多能撐則撐,實在不行才去買藥,2/3不上正規(guī)醫(yī)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規(guī)醫(yī)院費用太高。②他們沒有習慣上正規(guī)醫(yī)院就醫(yī)。③沒有錢,為了節(jié)約。

          部分人認為:要改變農民工弱勢地位,改善其生存環(huán)境,最根本是要改變城鄉(xiāng)二元結構,打破城鄉(xiāng)戶籍限制,讓農民工與城市人享受一樣的就業(yè)、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等公共衛(wèi)生服務待遇。

          二、農民工的居住問題

          大量農民工進城,住房問題成了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大多數農民工居住在簡陋的宿舍里,30℅在集體宿舍里,21℅的農民工居住在缺乏廚衛(wèi)設施的房間里,8%在工作地點,7%居住在臨時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沒有住處。只能往返在 城郊之間。

          炎炎夏日,當我們走進建筑工地的臨時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環(huán)境時,一股熱浪撲面而來,室內溫度甚至超過外面的溫度。工人介紹說:“由于工棚用簡易的材料臨時搭建起來的,隔熱性很差,又不通風,所以經過長時間的暴曬以后,室內溫度往往比室外還要高,他們的降溫設施除了電扇就是室內灑水,一位20多歲的湖北農民工告訴我們:有時熱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鋪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蟲太厲害,讓他們受不了,但總比中暑強!ú粌H他們居住條件差,大多數農民工為省錢都選擇自己燒菜,一燒就是幾頓,有的甚至還擺到第二天再吃,沒有冰箱,剩菜飯都不舍倒掉,在高溫條件下極易變質,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為省錢,圖方便,喝生水,私拉電線,板房明火燒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隱患,除了電燈,電風扇,電磁爐,電水壺,充電器的電線拉得到處都是而且亂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電故障,甚至引起火災。同時用電器明火燒菜也讓我們心驚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結構,人員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設想。當問起為何不去集體食堂或外面的餐館時,他們表示:當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貴,長期下來消耗不起,只能自己“開火”,更方便,節(jié)省些。實地調查和面對面訪問:近40%的農民工長期在工棚或集體宿舍,這些地方既狹窄又擁擠,室內東西又臟又亂,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沒有其他娛樂用品。近年來由于城區(qū)拓展、改造,市區(qū)一般樓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電、暖氣費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農民工都住在城鄉(xiāng)結合處,有的幾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間里,生活空間狹小,環(huán)境極差,交通不便,安全沒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條件如此艱苦,再加上他們長期在外務工,為何不由鄉(xiāng)里人轉變?yōu)槌抢锶四?據深入調查,要實現這種轉變有兩大必不可少的條件:①在城市里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從目前的情況看來,正在城里務工的億萬農民工都希望實現這種轉變,然而實現這種轉變并不容易。眾所周知。,由于戶籍、崗位和技能等制約,進城農民從事的多是最臟、最重、最險、最累的活,勞動條件差,勞動時間長,勞動報酬低,解決住房問題比城里人更加困難。我們可以看見農民工條件的惡劣既有他們經濟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當多政策不到位和資金不足的政府力不從心的原因。因而,農民工居住問題只能靠市場手段:靠租房或購房來解決。

          三、農民工子女受教育問題

          據了解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問題也是一個很讓他們頭疼的問題。在走訪樂生坪村的過程中還發(fā)現:有四成農民家庭的孩子成為留守兒童,他們在鄉(xiāng)村小學上學,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學知識,缺乏法律知識以及教育現代孩子的正確方法,這對孩子們的成長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兒童的性格變得越來越孤僻,不能擁有正確的價值觀和法律意識,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農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學一年需繳納學費近2300元,占家庭總收入的20%還多,另外許多孩子上學需繳納一定的借讀費,贊助費。據報紙新聞資料報道:5000名隨行的農民工子女有2500名繳納借讀費,贊助費,每人平均交1230元,這筆支出對農民工來說無疑是一筆很大的負擔。

          四、農民工給社會的巨大考驗

          大量農民工進入城市給城市交通、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帶來嚴峻的考驗和巨大的沖擊。在廣東省東莞市調查過程中強烈感覺到:加強農民工的管理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農民工,,讓其懂法,從而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意識,加強自身權益的特別是人身方面的保護。由于農民大多數來源于經濟欠發(fā)達的山區(qū)或邊遠地區(qū),他們不懂國家現行交通法規(guī),更沒有遵守法律的意識。如:騎摩托車不戴頭盔,亂闖紅綠燈,車輛亂停亂放,行人跨越欄桿的事時有發(fā)生,結果農民工常常成為生活中受害的對象。

          農民工進入城市是不可逆轉的洪流,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趨勢,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對他們近一步培訓,規(guī)范,建設更利于他們生存的環(huán)境,使其盡快在城市里落腳,讓他們與城市居民和諧共處才能為社會創(chuàng)造更多的物質和精神文明財富,才能更好地描繪未來城市的藍圖。 讓我們一起來關注農民工這個重要而可愛的群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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