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
【西方的崇高】
在西方美學史上第一個把崇高與美嚴格區別開來的,是英國的E.博克(1729~1797)。他在《我們關于崇高與美的觀念的起源的哲學探討》一文中提出,崇高感情的根源是“自我保全的沖動”。博克認為,當我們遇到痛苦和危險時,就自然產生一種以保全自己為目的的反抗力量,由于痛苦和危險的消除而產生的歡欣之情不同于積極的快感,凡是能引起這種以痛苦為基礎的歡欣之情的東西,就是崇高的。康德從博克的提法中引申出崇高與美的最重要的內在區別。康德認為,崇高感是一種只能間接產生的愉快,它先經歷一種生命力在一瞬間受到阻滯的感覺,然后立刻又繼之以生命力的更強烈的迸發,它在想象力的運用上是很嚴肅的,包含著驚訝和崇敬;崇高的對象固然可以引起恐懼,但崇高感畢竟不是起于恐懼,我們之所以把威力強大的對象稱為崇高,并不是因為它可怕,而是因為它把我們的精神力量提高到超出平常的尺度,使我們在內心里發現另一種抵抗力,使我們有勇氣去和自然界的這種表面的萬能威力進行較量;我們的理性能力里有一種非感性的尺度,把無限性作為單位包括在它下面,與它相比,自然界的一切都變得渺小,因此在我們心中就發現一種對自然界的優越感。康德強調人類本身的偉大,但沒有把人類本質力量理解為物質生產實踐,而將它歸結為心靈的理性。他在《判斷力批判》中說:“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內,而是內在于我們的心里”;“崇高只須在我們內部和思想的樣式里去尋找根據,這種思想樣式把崇高性帶進自然的表象里去。”其實人類物質性的實踐才是崇高感的真正根源。
英國的另一些美學家不承認恐懼和痛苦在崇高體驗中的作用,認為崇高感是偉大引起的。J.拉斯金認為,崇高是偉大在感情上所產生的效果,它可以是物質的、空間的、力量的、品德的或者美的;J.薩利(1842~1923)認為崇高感是由廣博無垠的表象或理想的啟示所激發起來的一種特殊感情;A.C.布拉德雷(1851~1935)認為崇高的主要特征是一種精神上或物質上的偉大,我們在想象的同情中與這種偉大契合一致,任何以崇高來打動我們的東西都產生出一種偉大的印象,這種偉大也可以是些平凡的事物。
按照移情說美學觀點,崇高感是同主體的精神力量相通的。一些學者認為,崇高體驗的特征是某種具有明晰而又簡單的形式的強有力的東西,它必然含有把自我投射到對象中去的意義,而力量就等于偉大,因為觀賞者總是把空間的體積轉化為精力和威力;崇高感毫無例外地是對于人們自己力量的一種感覺,是人們自己意志力量的擴張;人們把這種力量自發地投射到對象中去,最先創造崇高感的強力和威力,在自然界中對人們顯現為自然力量的符號和標志,在建筑中顯現為抽象形式的震撼力量,在音樂中顯現為在旋律中的那種興奮和努力的擴張等等。
【中國的崇高】
中國美學中的崇高 在中國的傳統美學中,崇高或壯美常用“大”來表述。它側重在主體方面、社會價值方面,而不是對象方面、自然狀貌方面。孟子把他所強調的人格美稱為“浩然之氣”。在對個體人格的評價中,他提出善、信、美、大、圣、神六個等級,提到“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他所說的“大”,比一般的美在程度上更鮮明強烈,在范圍上更廣闊宏偉,是一種輝煌壯觀的美。象孔子歌頌堯的功業時所說的“巍巍”、“蕩蕩”、“煥乎,其有文章”。這樣的崇高概念與西方傳統美學中的概念相比,側重點顯然不同,但如果把這種品格同有關的遭遇聯系起來考察,所涉及的對象世界中同樣包含引起憂患困苦的因素。孟子在論及理想人格的成長過程時曾說:“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造成這些遭遇的對象世界的特征,與西方美學所討論的崇高特征仍是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