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中盱江肝江八賢》原文賞析及譯文
洛中盱江八賢,是指司馬光、呂南公所記錄的洛中、盱江的八位賢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洛中盱江肝江八賢》原文賞析及譯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洛中盱江肝江八賢
司馬溫公《序賻禮》,書閭閻之善者五人,呂南公作《不欺述》,書三人,皆以卑微不見于史氏。予頃修國史,將以綴于孝行傳而不果成,聊紀之于此。
溫公所書皆陜州夏縣人。曰醫(yī)劉太,居親喪,不飲酒食肉終三年,以為今世士大夫所難能。其弟永一,尤孝友廉謹。夏縣有水災,民溺死者以百數(shù),永一執(zhí)竿立門首,他人物流入門者,輒擿出之。有僧寓錢數(shù)萬于其室而死,永一詣縣自陳,請以錢歸其子弟。鄉(xiāng)人負債不償者,毀其券。曰周文粲,其兄嗜酒,仰弟為生,兄或時酗毆粲,鄰人不平而唁之,粲怒曰:“兄未嘗毆我,汝何離間吾兄弟也!”曰蘇慶文者,事繼母以孝聞,常語其婦曰:“汝事吾母小不謹,必逐汝!”繼母少寡而無子,由是安其室終身。曰臺亨者,善畫,朝廷修景靈宮,調天下畫工詣京師,事畢,詔選試其優(yōu)者,留翰林授官祿,亨名第一。以父老固辭。歸養(yǎng)于田里。
南公所書皆建昌南城人。曰陳策,嘗買騾,得不可被鞍者,不忍移之他人,命養(yǎng)于野廬,俟其自斃。其子與猾駔①計,因經(jīng)過官人喪馬,即磨破騾背,以炫賈之。既售矣,策聞,自追及,告以不堪。官人疑策愛也,秘之。策請試以鞍,亢亢終日不得被,始謝還焉。有人從策買銀器若羅綺者,策不與羅綺。其人曰:“向見君帑②有之,今何靳③?”策曰:“然,有質錢而沒者,歲月已久,絲力糜脆不任用,聞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取所當與銀器投熾炭中,曰:“吾恐受質人或得銀之非真者,故為公驗之。”曰危整者,買鮑魚,其駔舞秤權陰厚整。魚人去,身留整傍,請曰:“公買止五斤,已為公密倍入之,愿畀我酒。”整大驚,追魚人數(shù)里返之,酬以直。又飲駔醇酒,曰:“汝所欲酒而已,何欺寒人為?”曰曾叔卿者,買陶器欲轉易于北方,而不果行。有人從之并售者,叔卿與之,已納價,猶問曰:“今以是何之?”其人對:“欲效公前謀耳。”叔卿曰:“不可,吾緣北方新有災荒,是故不以行,今豈宜不告以誤君乎?”遂不復售。而叔卿家苦貧,妻子饑寒不恤也。
鳴呼,此八人者賢乎哉!
。ㄋ · 洪邁《容齋隨筆 · 卷七》)
注:
、亳z:zǎng,市場經(jīng)紀人。
②帑:tǎng,庫房。
、劢毫邌。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永一詣縣自陳詣:到
B.其兄嗜酒,仰弟為生仰:依靠
C.有質錢而沒者沒:沒有,無
D.其駔舞秤權陰厚整厚:給……好處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將以綴于孝行傳而不果成若亡鄭而有益于君
B.民溺死者以百數(shù) 作《師說》以貽之
C.因經(jīng)過官人喪馬 因賓客至相如門
D.何欺寒人為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
11.以下六句話分別編成四組,全部體現(xiàn)誠實不欺的一組是
、儆酪辉効h自陳,請以錢歸其子弟②以父老固辭,歸養(yǎng)于田里
、鄄呗,自追及,告以不堪④亢亢終日不得被,始謝還焉
、葑肤~人數(shù)里返之,酬以直⑥今豈宜不告以誤君乎?
A.①②⑤B.③④⑤C.①③⑤ D.②④⑥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劉永一不貪錢財,主動到縣里說明死去的僧人在他家寄存了數(shù)萬錢幣的情況,并請求把錢幣歸還給僧人的子弟們,還毀掉了借債不還的鄉(xiāng)人的借契。
B.臺亨擅長繪畫,參加了景靈宮的修建工作。在朝廷選拔考試中名列第一,但他淡泊名利,不為官祿所動,以歸養(yǎng)老父為托辭拒絕了朝廷任用。
C.曾叔卿買了陶器想販賣到北方,因北方發(fā)生災荒沒有成行。在了解到買陶器者的意圖后,主動說明情況,不再賣出,家境貧苦、妻兒饑寒也不顧惜。
D.作者主要通過對八賢言行的描述來體現(xiàn)他們“有善行、不欺騙”的.賢德,沒有作過多評論,結句畫龍點睛,對其品行高度贊美。
四、(24 分)
13.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加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 分)
(l)汝事吾母小不謹,必逐汝。3 分)
。2)聞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3 分)
(3)公買止五斤,已為公密倍入之,愿畀我酒。(4 分)
參考答案
9. C (沒:同“歿”,死亡)
10. D ( D 均為語氣副詞,用在句末表疑問。A 均為連詞,前一個表轉折,后一個表順承。B 前一個是介詞,相當于“用”;后一個是連詞,相當于“來”。C 均為介詞,前者為“趁”,后者為“經(jīng)由”)
11. C (②④并非體現(xiàn)誠實不欺)
12. B (“托辭”錯)
13.(1)你侍奉我的母親如果稍有不敬(不謹慎),我一定會趕走(休了)你!(“事”、“逐”、補出第二分句的主語各1 分)
。2)聽說你想要用這東西來嫁女兒,我怎么可以用這樣的東西來坑害你呢?( “安”、“可以”、“病”,各l 分)
(3)您僅僅買五斤,我己經(jīng)為您偷偷地加倍稱了,希望您給我酒吃(請我喝酒)。( “止”、“密”、“愿”、“界”各l 分)
(譯文語言不通順者酌情扣分)
參考譯文:
司馬溫公的《序賻禮》,記載了五個有善行的平民,呂南公寫《不欺述》,記載了三個人,他們都因身份卑微,沒有被正史記錄。我不久以前撰修國史,想把他們寫進孝行傳卻沒有成功,暫且記在這里。
司馬溫公所記的都是陜州夏縣人。一個是醫(yī)生劉太,在守喪期內(nèi),不喝酒吃肉滿三年。(我)認為這是當今士大夫們難以做到的。他的弟弟劉永一,尤其孝敬父母,與朋友交好,清廉謹慎。夏縣遭遇水災,淹死的老百掛數(shù)以百計,永一手執(zhí)一竹竿站在門口,別人的東西流進門口,就用竹竿推出去。有一個僧人在他家寄存了數(shù)萬錢幣,僧人死后,永一到縣里,主動說明情況,請求把錢幣歸還給僧人的子弟們。鄉(xiāng)人借了債不還的,就把借契毀掉。一個叫是周文粲,他的哥哥嗜酒,依靠弟弟為生,哥哥有時喝醉酒后毆打他,鄰人憤憤不平,來安慰周文粲,周文粲憤怒地說:“我哥哥未曾打我,你們?yōu)槭裁匆x間我們的兄弟關系呢?”一個叫蘇慶文,侍奉繼母以孝順聞名,常常對他的妻子說:“你侍奉我的母親如果稍有不敬(不謹慎),我一定趕走(休了)你!”繼母年輕時就守了寡,沒有子女,從此蘇慶文讓她在自己家中安度余生。第五個叫臺亨,擅長繪畫,朝廷修建景靈宮,調天下的畫工到京城,工程結束后,皇帝下詔選試,優(yōu)秀者留任翰林,授予官職賜給俸祿,臺亨名列第一。但他因為父親年老,堅決拒絕,歸家耕種,贍養(yǎng)老人。
呂南會寫的都是建昌南城人。一個叫陳策,曾經(jīng)買騾子,買到一頭不能加鞍使用的,不忍心把它轉賣給別人,就讓人養(yǎng)在野外的草房里,等著它自己死掉。陳策的兒子與狡猾的經(jīng)紀人商量,趁著經(jīng)過這里的官人死了馬,就磨破了騾子脊背,來炫耀這騾子能馱東西而賣它。騾子已經(jīng)賣出去了,陳策聽說了,親自去追上了那個官人,把騾子不能加鞍使用的事告訴他。那個官人懷疑陳策舍不得賣這個騾子,就把騾子藏起來。陳策請求用鞍子試一試,騾子的脊骨高高的,一整天都不能加上鞍子,官人這才感謝陳策,把騾子退給了他。有一個人到陳策這里來買銀器和羅綺,陳策不賣給他羅綺。那個人說:“先前還看見你的庫房里有羅綺,現(xiàn)在為什么吝嗇不賣呢?”陳策說:“庫房里是有,有個人拿羅綺抵押借錢后死了,這羅綺放置的時間很久了,絲力碎脆不耐用,聽說您想用羅綺嫁女兒,怎么能夠用這種東西坑害您呢!”陳策拿來可以賣給他的銀器,放進很旺的炭火中,他說:“我恐怕抵押這個東西的人可能得到的不是真的銀器,所以為您驗一驗它。”第二個叫危整,他買鮑魚時,那個市場經(jīng)紀人玩弄秤錘,暗中多給危整稱鮑魚。賣鮑魚的人離開,他自己留在危整身邊,請求說:“您僅僅買五斤,我已經(jīng)為您偷偷地加倍稱了,希望您給我酒吃!蔽U宦牶艹泽@,追趕賣鮑魚的人(出去)幾里地,讓他回來,把多得的鮑魚的錢付給了他。危整又請那個市場經(jīng)紀人喝好酒,說:“你只是想要點酒罷了,為什么要欺騙貧窮的人呢?”第三個叫曾叔卿,他買了一批陶器,想要轉賣到北方去,可是沒有成行。有人到曾叔卿那里要求把陶器一并賣給他,曾叔卿把陶器交給他,已經(jīng)收了錢,仍然問道:“現(xiàn)在把這些東西賣到哪里去呢?”那個人說:“我想要效仿您先前的打算!痹迩湔f:“不行,因為北方剛發(fā)生災荒,因此沒有前往,現(xiàn)在難道應該不告知您,使您受害嗎?”于是不再賣陶器給那個人。其實,曾叔卿家里很貧苦,妻子兒女受饑寒,他也不顧惜。
啊,這八個人真是有賢德!
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司馬光的遠祖可追溯到西晉皇族安平獻王司馬孚。原籍屬河內(nèi)(今河南沁陽)。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曾為兵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屬翰林學士院),在藏書閣擔任皇帝的顧問,官居四品,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譽。
宋仁宗時中進士,英宗時進龍圖閣直學士。宋神宗時,王安石施行變法,朝廷內(nèi)外有許多人反對,司馬光就是其中之一。王安石變法以后,司馬光離開朝廷十五年,專心編纂《資治通鑒》,用功刻苦、勤奮。用他自己話說是:“日力不足,繼之以夜!
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他立志編撰《通志》,作為封建統(tǒng)治的借鑒。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戰(zhàn)國迄秦的八卷上進,英宗命設局續(xù)修。神宗時賜書名《資治通鑒》。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對,與安石在帝前爭論,強調祖宗之法不可變。被命為樞密副使,堅辭不就。次年退居洛陽,以書局自隨,繼續(xù)編撰《通鑒》,至元豐七年(1084年)成書。他從發(fā)凡起例至刪削定稿,都親自動筆。元豐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他入京主國政,次年任尚書左仆射、兼門下傳郎,數(shù)月間盡廢新法,罷黜新黨。為相八個月病死,追封溫國公。遺著有《司馬文正公集》《稽古錄》等,還有諸多名著被眾人所流傳。
人物仕途
司馬溫侯祠前的司馬光像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中進士甲科,從此步入仕林。初任奉禮郎、大理評事一類小官,后經(jīng)樞密副使龐籍的推薦,入京為館閣?保Y院,改并州通判。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同知諫院。嘉佑六年(1061年)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他立志編撰《通志》,作為統(tǒng)治者的借鑒。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戰(zhàn)國迄秦的《通志》八卷上進宋英宗,英宗命設局續(xù)修,并供給費用,增補人員。宋神宗以其書“有鑒于往事,以資于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鑒》,并親為寫序。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他竭力反對,與安石在帝前爭論,強調祖宗之法不可變。神宗命他為樞密副使,堅辭不就。熙寧三年(1070年),自請離京,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現(xiàn)陜西省西安市),次年退居洛陽,任西京留守御史臺,以書局自隨,繼續(xù)編撰《通鑒》,至元豐七年(1084年)成書。書成后,司馬光官升為資政殿學士。
司馬光學術成就
司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學術上。其中最大的貢獻,莫過于主持編寫《資治通鑒》。宋神宗熙寧年間,司馬光強烈反對王安石變法,上疏請求外任。熙寧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臺,自此居洛陽十五年,不問政事。這段悠游的歲月,司馬光主持編撰了294卷近400萬字的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鑒》。司馬光的獨樂園,既是他的寓所,也是《資治通鑒》書局所在地。這里環(huán)境幽美,格調簡素,反映了園主的情趣和追求。其書局在汴京時已奉詔成立,除了司馬光之外,當時的著名學者劉恕、劉攽和范祖禹都參與了書局的工作。其中,司馬光任主編,劉恕、劉攽、范祖禹為協(xié)修,司馬光的兒子司馬康擔任檢閱文字的工作。司馬光來洛陽后,便把《資治通鑒》書局由汴梁遷到洛陽。在獨樂園中常住的不僅有書局的工作人員,當時洛陽的名賢如二程、邵雍、文彥博等也常來此聚會,堪稱是一個學術中心。
他在《進資治通鑒表》中說:“臣今筋骨癯瘁,目視昏近,齒牙無幾,神識衰耗,旋踵而忘。臣之精力,盡于此書!彼抉R光為此書付出畢生精力,成書不到2年,他便積勞而逝。《資治通鑒》從發(fā)凡起例至刪削定稿,司馬光都親自動筆,不假他人之手。
《資治通鑒》是我國最大的一部編年史,全書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貫古今,上起戰(zhàn)國初期韓、趙、魏三家分晉(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末年趙匡胤(宋太祖)滅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實,依時代先后,以年月為經(jīng),以史實為緯,順序記寫;對于重大的歷史事件的前因后果,與各方面的關聯(lián)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讀者對史實的發(fā)展能夠一目了然。宋元之際史學家胡三省說:“為人君而不知《通鑒》,則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惡亂而不知防亂之術。為人臣而不知《通鑒》,則上無以事君,下無以治民!巳缬帽袔煟瑒(chuàng)法立制,而不知跡古人之所以得,鑒古人之所以失,則求勝而敗,圖利而害,此必然者也。”(《新注資治通鑒序》)王應麟說:“自有書契以來,未有如《通鑒》者!鼻宕笫穼W家王鳴盛說:“此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亦學者不可不讀之書”(《十七史商榷》卷1)。近代著名學者梁啟超評價《通鑒》時說:“司馬溫公《通鑒》,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結構之宏偉,其取材之豐贍,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勢不能不據(jù)以為藍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溫公亦偉人哉!”
司馬光著述頗多。除了《資治通鑒》,還有《通鑒舉要歷》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學、經(jīng)學、哲學乃至醫(yī)學方面都進行過鉆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詩草》、《注古文學經(jīng)》、《易說》、《注太玄經(jīng)》、《注揚子》、《書儀》、《游山行記》、《續(xù)詩治》、《醫(yī)問》、《涑水紀聞》、《類篇》、《司馬文正公集》等。在歷史上,司馬光曾被奉為儒家三圣之一(其余兩人是孔子和孟子)!队杻示康》收入高中語文課本。
司馬光藏書
英宗時為龍圖閣直學士、翰林學士。政治上反對王安石的變法。后詔他編寫《歷代君臣事跡》,神宗賜名為《資治通鑒》。元豐七年(1084)書成,共294卷,上下貫穿1 362年治亂興衰之史實,參閱了龍圖閣、天章閣、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秘閣及私人藏書,采正史之外,用雜史著書凡322家,集文獻史料之大成,被譽為“典籍之總會。策牘之淵林”,與《史記》、《漢書》相媲美。書成之后,為便于翻檢,編《資治通鑒目錄》30卷,以明取材不同之故,對后世的影響極大。家藏書富,居洛陽時,買田20畝,建“獨樂園”,藏文史書籍萬余卷。又置“讀書堂”,辟精善之本5 000卷,又得神宗賜書2 400卷,以資著述。善保護圖書,每年二伏至重陽間,在天氣晴朗之日,設案以曝書籍。桌案潔凈,鋪以茵縟,然戶端坐看書。閱書時,不以空手捧書,唯恐手汗?jié)n濕。藏書幾十年,其書仍新如手未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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