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中盱江八賢譯文
【原文】
司馬溫公《序賻禮》,書閭閻之善者五人,呂南公作《不欺述》,書三人,皆以卑微不見于史氏。予頃修國史,將以綴于孝行傳而不果成,聊紀之于此。溫公所書皆陜州夏縣人。曰醫(yī)劉太,居親喪,不飲酒食肉終三年,以為今世士大夫所難能。其弟永一,尤孝友廉謹。夏縣有水災,民漲死者以百數(shù),永一執(zhí)竿立門首,他人物流入門者,輒擿出之。有僧寓錢數(shù)萬于其室而死,永一詣縣自陳,請以錢歸其子弟。鄉(xiāng)人負債不償者,毀其券。曰周文粲,其兄嗜酒,仰弟為生,兄或時酗毆粲,鄰人不平而唁之,粲怒曰:“兄未嘗毆我,汝何離間吾兄弟也!”曰蘇慶文者,事繼母以孝聞,常語其婦曰:“汝事吾母小不謹,必逐汝!”繼母少寡而無子,由是安其室終身。曰臺亭者,善畫,朝廷修景靈宮,調(diào)天下畫工詣京師,事畢,詔選試其優(yōu)者,留翰林授官祿,亨名第一。以父老固辭。歸養(yǎng)于田里。
南公所書皆建昌南城人。曰陳策,嘗買騾,得不可被鞍者,不忍移之他人,命養(yǎng)于野廬,俟其自斃。其子與猾駔計,因經(jīng)過官人喪馬,即磨破騾背,以炫賈之。既售矣,策聞,自追及,告以不堪。官人疑策愛也,秘之。策請試以鞍,亢亢終日不得被,始謝還焉。有人從策買銀器若羅綺者,策不與羅綺。其人曰:“向見君帑有之,今何靳?”策曰:“然,有質(zhì)錢而沒者,歲月已久,絲力糜脆不任用,聞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取所當與銀器投熾炭中,曰:“吾恐受質(zhì)人或得銀之非真者,故為公驗之。”曰危整者,買鮑魚,其駔舞秤權陰厚整。魚人去,身留整傍,請曰:“公買止五斤,已為公密倍入之,愿畀我酒!闭篌@,追魚人數(shù)里返之,酬以直。又飲駔醇酒,曰:“汝所欲酒而已,何欺寒人為?”曰曾叔卿者,買陶器欲轉(zhuǎn)易于北方,而不果行。有人從之并售者,叔卿與之,已納價,猶問曰:“今以是何之?”其人對:“欲效公前謀耳!笔迩湓唬骸安豢,吾緣北方新有災荒,是故不以行,今豈宜不告以誤君乎?”遂不復售。而叔卿家苦貧,妻子饑寒不恤也。鳴呼,此八人者賢乎哉!
【譯文】
司馬光在《 序賻禮》 這篇文章中說民間有善行者五人,呂南公在所撰《 不欺述》 中,記有三人的事略。這些都是由于他們出身微賤而不為史家所采取。近來,我在編修國史時,曾想將這五人列入孝行傳中,結果也未能列入。茲將這五人事略,記之于此。司馬光所說的五人,都是陜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
一是劉太,是個醫(yī)生,為父母守喪,三年不飲酒吃肉,始終如一,這是當今士大夫們所難以做到的。他的弟弟永一,尤以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和潔身謹慎而著稱。夏縣發(fā)生水災,百姓被洪水淹沒致死的數(shù)以百計,永一拿著一根竹竿,站在門首,凡是看到有人和東西漂流到家門口的,就打撈出來。有一個僧人,把數(shù)萬錢寄放在他家里,這個僧人不幸死去,永一到縣署述說其事,并且提出請求官府協(xié)助把這些錢歸還給僧人的弟子。當?shù)厝讼蛩鑲悦魅缙诎幢靖断,有的家中窮困,實在不能償還的,他就將借貸契約焚毀。
三是周文粲,他的哥哥嗜飲酒,不務正業(yè),依靠弟弟文粲供給為生。他的哥哥在醉酒時,往往對文粲進行毒打,鄰居中好打不平的人,對文粲的遭遇深表同情,都去安撫他。每當出現(xiàn)這種情形,文粲就惱火,并且對他們說:“我的哥哥不曾打我,你們?yōu)槭裁匆谖覀冃值苤g進行挑拔離間呢?'
四是蘇慶文,殷勤事奉繼母,以孝子聞名。他曾對他的妻子說:“你要謹鎮(zhèn)耐心地事奉我的母親,如果不是這樣,就要把你趕走!崩^母年少即守寡,沒有兒子,后來,來到蘇家安家并且最后病死在這里。
五是臺亭,善繪畫,朝廷決定修建景靈宮,征調(diào)各地著名畫工到京師,為景靈宮作畫。這件事完成后,朝廷下令選拔其中的優(yōu)秀者,留他們到翰林院,授給他們官職,發(fā)給他們薪祿。臺亨名列第一,以其父年邁,堅持辭官,返回故里,侍養(yǎng)雙親。呂南公說周文粲、蘇慶文、臺亭,都是建昌南城(今江西南城)人。
六是陳策,曾經(jīng)買一匹騾子,不被鞍或讓人騎,或馱運貨物,不忍心再到市上賣給他人,就叫人在村外草屋進行喂養(yǎng),讓它老死在這里。他的兒子與奸詐的經(jīng)紀合謀,在這里經(jīng)過的官人,有的馬突然死去急著再買,他們就借此機會,故意將騾子的脊背磨破,牽到市上去賣,并且極力夸耀這匹騾子如何如何。不久,就將它賣了出去。陳策聽說后,就連忙前去追趕,見了買主,如實地告訴不能讓人騎乘馱運的實情。官人聽后,不禁產(chǎn)生疑慮,以為他是喜愛這匹騾子,便問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陳策讓官人將鞍子放在騾背止,整要折騰了一天,也沒有放止,被騾子踢得一塌糊涂。這時官人才明白了真情,從內(nèi)心里對陳策發(fā)出了由衷的感謝。陳策當即把錢退還給了官人,官人把騾子退還給了陳策。又有一次,一個人到陳策家里去買質(zhì)地輕軟帶有椒眼文飾的銀器,陳策不賣給。這個人有些生氣,就問他道:“我明明見你家中有這種東西,現(xiàn)在為什么不賣給我呢?”策回答說:“是啊!我家存放的這種銀器,時間已經(jīng)很長了,我聽說你買這東西是為女兒作陪嫁用的,怎么能用這樣過期報廢的貨物來坑害你呢?”說罷,就將家中所存的銀器投進熾熱的炭火盆中焚毀,并對買主說:“我這東西是從質(zhì)人手中買來的,怕不是真品,作個驗證讓你看!
七是危整,一天,他到市止買回鮑魚,經(jīng)紀舞弄著稱錘,故意多給秤了幾斤,賣魚人走后,經(jīng)紀就對危整說:“你只買五斤,我暗中給你稱了十斤,你得請我喝酒”整聽后,十分吃驚。忙去追趕賣魚的人,跑了幾里才追止,把多給他的魚,按重付給了賣魚的人。就把那位經(jīng)紀請到酒店中飲酒,并對那位經(jīng)紀說:“你想喝酒,何必去欺侮賣魚的貧苦人呢?”
八是曾叔卿,他打算到南方購買一批陶器運到北方販賣。買回來后,遲遲不向北方轉(zhuǎn)運。這天,一個跟他一起做陶器生意的人前來買貨,叔卿答應賣給,已付了錢,他順便問道:“現(xiàn)在你買這些陶器干什么?’回答說:“我是跟你學的,是按照原先你的想法去做的。”叔卿當即斬釘截鐵地對他說:‘你可不能這樣做。我是由于北方新近遭災,所以才不把這批陶器運到北方去賣的,如今你豈能不告訴我這一點呢?”于是叔卿決定不再把存貨賣給他。而叔卿家中貧窮,連妻子的饑寒溫飽都難以顧全。嗚呼,以上八人,真可謂是善人賢人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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