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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項令》原文和譯文
《強項令》原文和譯文1
強項令選自《后漢書》
[董宣]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shù)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宜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钡廴眨坝窝?”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宜兩手據(jù)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币騽葟婍椓畛。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桴鼓不鳴董少平。 ”
【注釋】
1、《后漢書》——南朝劉宋時范嘩編著,原有十紀(jì)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馬彪所著《續(xù)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xiàn)在流傳的《后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本篇選自《后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帝征為洛陽令。
3、洛陽令——后漢首都在洛陽。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仆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群眾面黑,頭戴青巾,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向?qū)Ь幼,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驂音?can),駕車的'馬。
7、數(shù)——音署(shu),列舉、責(zé)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dāng)場打死,稱作格殺。對于上述行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這里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nèi)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后漢時黃門多由宦官擔(dān)任,以后通稱宙官為黃門。小黃門,即小太監(jiān)。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時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罷官歸里的人,都叫白衣,相當(dāng)于現(xiàn)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詔令。
15、強項——脖子硬,不肯隨便向人低頭!皬婍椊瘛笔莿⑿阗n給董宣的稱號。
16、悉——壘郎。
17、班——分發(fā)。
18、桴——音忱(fu),擊鼓槌。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dāng)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zhǔn)再走,大聲責(zé)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dāng)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請讓我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你想說什么?”董宜回答:“皇帝神圣明智,使?jié)h家天下得到復(fù)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Y我不須用杖打,請準(zhǔn)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jiān)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
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公主對光武帝說:“文叔當(dāng)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F(xiàn)在當(dāng)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dāng)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于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zhàn)的。京城里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強項令》原文和譯文2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筇卣鳛槁尻柫。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shù)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钡墼唬骸坝窝?”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奔匆灶^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jù)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币螂贰皬婍椓畛觯 。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shù)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币孕麌L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譯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人!髞肀惶乩髡贋槁尻柨h令。當(dāng)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于是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shù)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么話?”董宣說:“皇上您因德行圣明而中興復(fù)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拿什么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dāng)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著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答應(yīng),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終究不肯就范。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F(xiàn)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庇谑窍铝罘帕硕ㄗⅲ骸皬婍椓睢奔礊椤岸保,賞賜了他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quán)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fā)抖。京城稱之為“臥虎”。人們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dāng)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覆蓋著尸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里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后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币蚨(jīng)做過俸祿為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并按大夫的禮節(jié)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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