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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傷鑒定標準

        時間:2022-12-02 19:14:35 鑒定 我要投稿

        工傷鑒定標準(15篇)

        工傷鑒定標準1

          (一)醫(y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

          2、要求:醫(y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guī)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guī)定。

          (七)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一)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供養(yǎng)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guī)定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工傷鑒定標準2

          《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鑒定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并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a)一級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頸4以上截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5)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 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7)雙肘關節(jié)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活動功能喪失;

          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11)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2)雙肺或心肺聯(lián)合移植術;

          13)小腸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18)塵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職業(yè)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1)職業(yè)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

          22)職業(yè)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損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靜脈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xù)<10>707μmol/L(8 mg/dL),工傷鑒定《工傷鑒定賠償標準》。

          b)二級

          1)重度智能損傷;

          2)三肢癱肌力3級;

          3)偏癱肌力≤2級;

          4)截癱肌力≤2級;

          5)雙手全肌癱肌力≤3級;

          6)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80%,伴有四肢大關節(jié)中3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

          14)雙膝、踝關節(jié)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jié)(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jié)功能完全喪失者;

          1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18)無吞咽功能,完全依賴胃管進食;

          19)雙側上頜骨完全缺損;

          20)雙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21)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cm2;

          22)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術,呼吸困難Ⅲ級;

          23)心功能不全三級;

          24)食管閉鎖或損傷后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瘺或空腸造瘺進食;

          25)小腸切除3/4,合并短腸綜合癥;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損害;

          27)肝外傷后發(fā)生門脈高壓三聯(lián)癥或發(fā)生Budd-chiari綜合征;

          28)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術后;

          30)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1)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

          32)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33)塵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mmHg)〕;

          34)塵肺Ⅲ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35)職業(yè)性肺癌或胸膜間皮瘤;

          36)職業(yè)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內生肌酐清除率<25>450μmol/L(5 mg/dL);

          41)職業(yè)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腫瘤。

          c)三級

          1)精神病性癥狀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癲癇;

          4)偏癱肌力3級;

          5)截癱肌力3級;

          6)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7)中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8)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兩項及兩項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jié)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毀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3)一側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對掌功能喪失;

          15)雙髖、雙膝關節(jié)中,有一個關節(jié)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jié)伸屈活動達不到0°~90°者。

        工傷鑒定標準3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頸4以上截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5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 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7雙肘關節(jié)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活動功能喪失;

          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11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2雙肺或心肺聯(lián)合移植術,

          13小腸切除≥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18塵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職業(yè)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1職業(yè)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

          22職業(yè)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損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靜脈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xù)< 10 ml/min,或血漿肌酐水平持續(xù)>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工傷鑒定標準4

          近日,全國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座談會在南寧召開,重點對如何學習把握好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進行了研究部署,要求通過貫徹執(zhí)行新標準,更好地保障傷殘勞動者的權益。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會上講話,自治區(qū)副主席穆虹到會并致辭。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是工傷職工享受待遇的依據,關系工傷職工的切身利益,是工傷保險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此前我國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執(zhí)行的是1996年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的《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下稱96標準)。隨著社會的發(fā)展,96標準科目與科目之間規(guī)定不夠平衡、規(guī)定過于原則、實踐中不好操作等問題日漸突出。為此,國家在對96標準進行修訂的基礎上,頒布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下稱06新標準)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與96標準相比,06新標準在很多方面作了調整,按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yī)療依賴及護理依賴4個方面,將工傷、職業(yè)病致殘等級分解為5個門類,劃分為10個等級共573個條目,比96標準的傷殘條目增加了103條,分級標準更細化,更具可操作性,并且在總體上放寬了鑒定尺度,更能保障傷殘勞動者的權益。

          本次會議指出,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的調整和變化直接影響著工傷職工的待遇水平,對新標準的學習和把握也直接關系著勞動保障部門的工作質量。會議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抓好06新標準的學習與培訓,認真做好新舊標準的銜接工作,以確保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客觀、公正、準確,維護傷殘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傷殘等級鑒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

          2、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鑒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有關工傷鑒定辦理的具體流程

          第一條為規(guī)范工傷認定程序,依法進行工傷認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條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guī)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四條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tǒng)一制定。

          第六條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條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xié)助。用人單位、醫(yī)療機構、有關部門及工會組織應當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配合工作,據實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

          第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出具證據部門重新提供。

          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統(tǒng)籌地區(qū)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并出示執(zhí)行公務的證件。

          第十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

          (三)記錄、錄音、錄像和復制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守有關單位商業(yè)秘密及個人隱私;

          (二)為提供情況的有關人員保密。

          第十四條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第十六條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yè)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y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于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工傷認定結束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條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進行工傷認定調查核實時,用人單位及人員拒不依法履行協(xié)助義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傷鑒定包括哪些內容

          ?什么是工傷鑒定?工傷鑒定包括哪些內容?或許很多勞動者對此都不是很清楚,甚至連進行過工傷鑒定的勞動者都不是太了解。接下來,小編將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工傷鑒定的相關知識。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yī)療終結或醫(y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qū)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y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

          勞動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yè)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y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yè)、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yè)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yè)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在我國工傷鑒定是由專門的工傷鑒定機構進行的,同時工傷鑒定也包含了廣義和狹義之分,一般情況下我們所說的工傷鑒定都是指的狹義的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原件丟失怎么辦

          許多人丟三落四,很多重要的東西經常找不到,有的甚至連工傷鑒定的原件都弄丟了。那么在工傷鑒定原件丟失時怎么辦呢?相信很多人一定會急的團團轉,但是小編要告訴您是有比較好的解決辦法的。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在處理工傷賠償案件中,一部分當事人由于各種原因致使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遺失,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焦急萬分。

          1、對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應妥善保存。

          2、在發(fā)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師到工傷認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按我國法律規(guī)定:工傷認定結束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認定書原件遺失也不要太急。

        工傷鑒定標準5

          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內容。

        工傷鑒定標準6

          一、醫(yī)療保險待遇

          (一)醫(yī)療費 第29條第3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2)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 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準: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

          (1)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

          (2)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 1)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

          1、標準: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 12個月。

          (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 第31條

          1、標準: 完全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 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fā)的費用 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fā)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一級 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 2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 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

          (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醫(yī)療待遇。

          (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 級一次性支付

          (二)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 本人工資的90% ; 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

          (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

          (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 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 五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 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 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

          (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 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鑒定標準7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后受傷節(jié)段脊柱骨性關節(jié)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癥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jié)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cm2,并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節(jié)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jié)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jié)半月板損傷、膝關節(jié)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21職業(yè)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后人工晶狀體眼,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yè)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愈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癥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凳關節(jié)強直,張口困難ⅰ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后,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后;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后;

          41胰損傷保定治療后;

          42脾損傷保定治療后;

          43腎損傷保定治療后;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后;

          45卵巢修補術后;

          46輸卵管修補術后;

          47乳腺修修補術后;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yè)性、∑;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yè)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工傷鑒定標準8

          法律依據

          第三條 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鑒定時間。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guī)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y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工傷鑒定《工傷鑒定時間》。一共有十個級別。

          勞動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矗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yè)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y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yè)、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yè)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yè)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工傷鑒定 - 工傷鑒定的標準

          各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國家標準GB/T16180-1996)(以下簡稱評殘標準),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

          工傷鑒定 - 工傷傷殘標準

          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jié)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cm2;

          7)靜止狀態(tài)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工傷鑒定標準9

          據是《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請注意下面的第32條):

          十級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注: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后受傷節(jié)段脊柱骨性關節(jié)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稚間盤突出癥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jié)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注:2為平方),并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jié)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jié)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注:2為平方);

          13)膝關節(jié)半月板損傷、膝關節(jié)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 8 ;

          17)雙眼矯正視力≤0. 8 ;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21)職業(yè)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后人工晶狀體眼,我不知道工傷傷殘鑒定程序,工傷殘等級鑒定標準。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yè)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愈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癥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規(guī)定,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金,傷殘鑒定《工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具體標準由盛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工傷鑒定標準10

          一、未死亡工傷待遇

          1、醫(yī)療費

          醫(yī)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診療費+其他費用(注:需要有正規(guī)發(fā)票)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注:實務中只有醫(yī)保部分才予以支付及報銷。(福建省工傷醫(yī)療費支付的相關規(guī)定: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關于福建省調整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乙類藥品目錄意見的函》、《關于刪除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部分藥品品種及調整規(guī)范部分藥品名稱的通知》)

          (2)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2、住院伙食補助費

          根據福建省《關于印發(fā)省本級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yī)所需交通食宿費標準的通知》,住院伙食補助費的支付標準為:

         。1)工傷職工在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就醫(yī)的,其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每人每天20元標準計發(fā);

         。2)工傷職工轉本省行政區(qū)域以外或本省行政區(qū)域內跨縣(市、區(qū))就醫(yī)的,其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每人每天35元標準計發(fā)。

          3、交通費、食宿費

          根據福建省《關于印發(fā)省本級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yī)所需交通食宿費標準的通知》,住院伙食補助費的支付標準為:

          (1)往返交通費用。憑工傷職工提供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車票(據)核銷,每次就醫(yī)核銷一次往返交通費。公共交通工具限于火車硬席(包括硬座和硬臥)、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城際軌道交通列車(二等票及以下)、普通客輪三等艙、公共客運汽(電)車;乘坐飛機按火車票硬臥票標準報銷。乘坐出租小汽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2)住宿費。工傷職工到外省或本省跨縣(市、區(qū))就醫(yī)等待住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7天,憑住宿費票據向省本級經辦機構報銷。具體標準為:省內跨縣(市、區(qū))就醫(yī)日報銷限額150元;省外就醫(yī)日報銷限額200元。

          4、康復治療費(后續(xù)治療費)

          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實務中,需經過鑒定才予以支付。

          5、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器具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同時注意:《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yè)職工工傷致殘需要安裝假肢等輔助器具的費用能否一次性支付的復函》)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6、停工留薪

          (1)支付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支付期限:

          A、經過鑒定機構鑒定的,則以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確定停工留薪期限;

          B、沒有經過鑒定的,則根據《福建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來確定停工留薪期限;

          C、既沒有鑒定又沒有列入《福建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的,則以臨床治愈或者傷情相對穩(wěn)定的時間確定停工留薪期,有多部位或者多組織器官遭受傷害的,應以治療所需時間最長部位或者器官的期限作為該職工的停工留薪期。若停工留薪期未到期限,經醫(yī)療機構證實傷情已經治愈的,可以終止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已到期限,經醫(yī)療機構證實傷情尚未治愈的,可以在原發(fā)性損傷的基礎上延長停工留薪期,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若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社保經辦機構因停工留薪期發(fā)生爭議的,可以由當事人任何一方向設區(q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確認,未向設區(q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確認的視為同意;當事人對設區(q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期限不服的,可以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確認,確認程序按照《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3)備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7、護理費

          (1)標準:

          A、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B、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備注:福建省20xx年職工平均工資38989元/年。

          8、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3)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注:詳見《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一至四級因工傷殘農民工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一次性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一至四級因工傷殘農民工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一次性支付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9、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3)、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10、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ㄒ唬┍昏b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本人書面提出自愿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聘用)關系的;

          (二)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xù)簽勞動(聘用)合同而終止勞動(聘用)關系的,或者工傷職工本人書面提出自愿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所在地經辦機構簽定終止工傷保險關系書面協(xié)議,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3)、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第二十七條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分別計算。其標準分別按照所在統(tǒng)籌地區(qū)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年齡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ㄒ唬┮淮涡怨t(yī)療補助金為:五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7個月;六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6個月;七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4個月;八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3個月;九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2個月;十級,每滿一年發(fā)給O.l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五至六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低于15個月的,按15個月支付;七至八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低于10個月的,按10個月支付;九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低于5個月的,按5個月支付;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低于3個月的,按3個月支付。

          患職業(yè)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fā)30%。

         。ǘ┮淮涡詡麣埦蜆I(yè)補助金為:五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7個月;六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6個月;七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4個月;八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3個月;九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2個月;十級,每滿一年發(fā)給0.l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五至六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低于15個月的,按15個月支付;七至八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低于10個月的,按10個月支付;九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低于5個月的,按5個月支付;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低于3個月的,按3個月支付。

          患職業(yè)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fā)30%。

          二、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ǜ=ㄊ20xx年職工平均工資38989元/年)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yǎng)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申請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yè)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yǎng)的;

          (5)、死亡的。

          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yǎng)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yǎng)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辦理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手續(xù)

          用人單位或因工死亡職工近親屬辦理享受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手續(xù)的,應當向經辦機構提交被供養(yǎng)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近親屬關系證明以及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養(yǎng)人經濟狀況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材料:

          (一)被供養(yǎng)人屬于孤寡老人、孤兒的,提交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證明;

         。ǘ┍还B(yǎng)人屬于養(yǎng)父母、養(yǎng)子女或屬近親屬戶口簿無法證明的,提交公證書;

         。ㄈ┍还B(yǎng)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交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書。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備注:20xx年中國城鎮(zhèn)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年)

          (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guī)定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三、因工外出時發(fā)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fā)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fā)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fā)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fā)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yǎng)親屬按月支付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guī)定處理

          本文若有錯誤之處,忘各位讀者、同行多多批評、指正。

        工傷鑒定標準11

          1、國家標準

          20xx年,國家發(fā)布了《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 16180-20xx ),這是新的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10級。

          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 16180—20xx)

          2、最新標準

          為使勞動能力鑒定適應我國當前社會經濟發(fā)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勞動者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對工傷或患職業(yè)病勞動者的傷殘程度做出更加客觀、科學的技術鑒定,在總結分析10余年工傷評殘實踐經驗基礎上,對GB/T 16180 —1996進行了修訂與完善,并與我國勞動能力鑒定法規(guī)制度相配套,將原標準更名為《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并對以下技術原則作了調整:

          ——增加了總則中4. 1. 3醫(yī)療依賴的分級判定;

          ——取消了總則中關于工傷、職業(yè)病證明的規(guī)定;

          ——取消了總則中關于重新鑒定的規(guī)定;

          ——傷殘類別增加了十二指腸的損傷,同時取消了單列的耳廓缺損;

          ——智能減退改為智能損傷,增加記憶商(MQ)判定指標;

          ——取消了利手與非利手的表述;

          ——增加了低氧血癥的判斷標準;

          ——增加了活動性肺結核診斷要點的判定;

          ——增加了大血管的界定;

          ——增加了瘢痕診斷的界定;

          ——增加了貧血診斷標準與分級;

          ——修訂了6. 4. 1肝功能損害的判定與分級;

          ——修訂了6. 5. 4中毒性腎病和6. 5. 5腎功能不全的判定指標;

          ——取消了輔助器具如安裝假肢的表述;

          ——修訂了人格改變的判定基準指標;

          ——全身瘢痕的最低下限由≤30%修改為<5%,但≥1%;

          ——對附錄A判定基準補充的A. 1智能損傷表述內容作了調整;

          ——取消了判定基準補充的A. 3人格障礙與人格改變的表述,同時增加了“與工傷、職業(yè)病相關的精神障礙的認定”的表述;

          ——傷殘條目由470條調整為572條;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guī)及有關文件精神,對“于國家社會保險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的表述改為“于國家工傷保險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停工留薪期滿……”,達到與相關法規(guī)相銜接,以便于判斷與執(zhí)行。

          現在您應該知道了國家對于職業(yè)病工傷鑒定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所以您就可以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選擇適合您情況的法律規(guī)范,以此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如果您對這個問題還有什么疑惑的地方,您可以登陸我們的網站在線咨詢相關問題。

        工傷鑒定標準12

          很多人在日常的工作中難免受到工傷。在經過一般程序的工傷鑒定后,又該怎么賠償呢?這些賠償的標準又是怎么樣的呢?為了讓更多人有這一方面的認識,在本文中將會介紹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xx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xx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在工傷鑒定后賠償的一些具體標準。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到工傷鑒定賠償方面的信息,可以到律師事務所,向相關專業(yè)人員咨詢,根據專業(yè)人士所給予的建議和幫助,進一步采取相關措施以解決問題。

        工傷鑒定標準13

          1癲癇輕度;

          2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

          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

          4開顱手術后無功能障礙者;

          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

          6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

          7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

          8發(fā)際邊緣瘢痕性禿發(fā)或其他部位禿發(fā),需戴假發(fā)者;

          9頸部瘢痕畸形,不影響活動;

          10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

          11面部有≥8 cm2或三處以上≥1 cm2的瘢痕;

          12兩個以上橫突骨折后遺腰痛;

          13三個節(jié)段脊柱內固定術;

          14脊椎壓縮前緣高度<1/2者;

          15椎間盤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

          16一拇指末節(jié)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節(jié)缺失;

          18一拇指指間關節(jié)功能喪失;

          19一足拇趾末節(jié)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

          22患肢外傷后一年仍持續(xù)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腫者;

          23骨折內固定術后,無功能障礙者

          24外傷后膝關節(jié)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jié)交叉韌帶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

          25第ⅴ對腦神經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著>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27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6;

          28雙眼矯正視力等于0.5;

          29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

          30雙耳聽力損失≥31db或一耳損失≥71db;

          31發(fā)聲及言語不暢;

          32鉻鼻病有醫(yī)療依賴;

          33牙槽骨損傷長度>4cm,牙脫落4個及以上;

          34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后無功能障礙者

        工傷鑒定標準14

          一級: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二級: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三級: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2)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3)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24%(或半徑≤15°);

          四級: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32%(或半徑≤20°);

          2)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1;

          3)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32 %(或半徑≤20°);

          五級:1)雙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后,需用藥物維持眼壓者;

          2)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或半徑≤25°);

          3)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2~0.25;

          4)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等于0.1;

          5)雙眼視野≤40% (或半徑≤25°);

          6)一側眼球摘除者

          六級: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4;

          2)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3;

          3)一眼矯正視力≤0.1,另一眼矯正視力≥0.2;

          4)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48%(或半徑≤30°);

          七級: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2)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各種客觀檢查正常;

          3)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4)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0.4;

          5)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

          6)單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后,需用藥物維持眼壓者;

          八級:1)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5; 2)雙眼矯正視力等于0.4;

          九級:1)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著>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2)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6;

          3)雙眼矯正視力等于0.5;

          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

          十級:1)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8;

          2)雙眼矯正視力≤0.8;

          3)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4)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5)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6)職業(yè)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7)晶狀體部分脫位;

          8)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9)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總而言之,眼睛工傷鑒定分為十個等級,每一個等級所對應的傷害等級是不同的,等級越低,損失程度越重。

        工傷鑒定標準15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一、調整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

          二、調整對象

         。ㄒ唬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已領取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或退休金的工傷退休人員不享受工傷津貼的調整)。

          企業(yè)和非參公管理各類事業(yè)單位五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以所在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同步提高,傷殘津貼發(fā)放金額不得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的,傷殘津貼不降低。

         。ǘ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含已領取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或退休金的工傷退休人員);

         。ㄈ20xx年12月31日前,按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范圍規(guī)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規(guī)定,已按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若已領取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的,不再享受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

         。ㄋ模20xx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傷殘等級或生活護理等級鑒定結論并生效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與此同時被認定為工亡情形的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按照本通知享受待遇調整。

         。ㄎ澹┮褏⒓庸kU統(tǒng)籌管理的國家機關和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20xx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長期待遇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以及20xx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傷殘等級或生活護理等級鑒定結論并生效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被認定為工亡情形的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按照本通知享受待遇調整,但不得雙重享受工(公)傷待遇。

          三、賠償計算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fā)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20xx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47元)的20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計算公式:29547元×20=590940元,20xx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比20xx年提高了很多。

          3、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fā)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fā)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fā)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fā)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fā)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yǎng)親屬按月支付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guī)定處理。

          四、賠償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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